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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2022年)

发布时间: 2025-05-13 03:32:2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2022年)

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3篇

【篇一】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

机构编制管理概述

1、机构编制管理的定义是什么?

机构泛指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及其内部的组织构造,是人们为了履行某种职能所建立的由人、财、物、信息等要素有序组合而成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实体单位。编制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
狭义的编制仅指对组织机构内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分配。本书中的编制采用狭义的概念,特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有关组织机构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

机构编制管理是指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划分、职能界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及其运行程序制度化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体制管理、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

 

2、机构编制管理有哪些对象?

机构编制管理的对象是各类法定组织和机构及经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单位。具体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有关组织机关,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的组织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等。

 

3、机构编制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机构编制管理是党和国家组织管理的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组织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是基础地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致力于巩固和完善管理体系,而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是保证党和国家实施组织管理、政权正常运转的基础。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关系尤为密切,机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基本依据。二是保障地位。广义上的机构编制管理涵盖了各项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机构编制管理的作用,概括地说:一是保证作用。为党和国家机关建立适应管理活动要求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能分工,优化人员结构,保证整个系统正常、协调、高效运转,为党和国家实现管理目标和任务创造前提条件。二是促进作用。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党和国家的组织管理活动,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对党和国家机关的机构改革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促进其优化组织结构、改进工作人员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三是制约作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监督和制约机关和事业单位随意增人、因人设事、滥设机构等违法违纪行为,从制度管理层面有效避免国家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4、机构编制管理有哪些特点?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随实践的需要而产生,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调整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其主要特点是:

(1)法制性。邓小平说:“要遵守编制,可以说编制就是法律。”这句话集中强调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性特点。主要体现在:①增设机构、增加编制要按照法定程序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增加的机构编制是无效的;
②职能、机构、编制一经审批机关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
③只有经过审批机关依法批准的机构和编制,才能成为组织、人事部门配备干部、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依据,以及行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对各单位进行相关监督和检查的标准。

(2)综合性。机构编制管理涉及各个系统、各个部门、各个单位,既管理国家机关,又管理事业单位;
既为国家的政治目标服务,又为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服务,需要把全局与局部、一般与重点、长远目标与当前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因此,其管理内容、方法等都具有综合性。

(3)动态性。机构编制管理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对管理对象、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和方法,以及自身管理体系和制度等,进行不断调整和变革,因此,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

 

5、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哪些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地方条例》)规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1)精简的原则。《宪法》第27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精简原则,在机构设置上,横的方面应尽量减少多头管理,避免“部门林立”;
纵的方面应尽量减少内部层次,避免“叠床架屋”。在人员编制上,应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工作量等实际需要加以核定,不配备多余人员和领导职数。

(2)统一的原则。第一,我国的国家结构是单一制,在职责权限划分上,必须坚持中央的统一领导,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宪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以外,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规定等等。第二,各级政府都需按照工作分工的需要设置若干工作部门及内设机构,这就要求处理好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既要注意适当的工作分工,又要注意发挥整体效应,实现整体效能大于部分效能之和。任何一个机构的设立、职位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都要考虑是否有利于整体效能的发挥,是否有利于统一领导。

(3)效能的原则。行政效能是指国家机关和行政人员在一定时期的行政管理活动中,消耗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时间所获得的劳动效果、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行政效能是机构编制管理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其目的就是要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益、增进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管理体制。即设置尽可能少的机构,配备尽可能少的人员,去完成更多的行政任务,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机构编制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机构编制管理的方法主要是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直接管理是对本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微观、具体管理。间接管理是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宏观控制、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7、机构编制管理有哪些要求?

(1)集中统一管理。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粤办发〔2007〕10号)规定:

①“一支笔审批”。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以及机构名称变动、经费形式变更等事项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或经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本级或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党委、政府审批。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或未经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的机构编制事项,各级党委、政府不予审议。

②“一个部门承办”。机构编制事项统一归口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③“一个口行文”。除专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外,各地区各部门拟订法规或法律草案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做出具体规定;
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起草领导同志讲话时,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事先征得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同意。

④“条条不得干预”。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下级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调整职能或提高机构规格。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把设置机构、配备编制等作为达标、评比、考核的条件,或列入“签订责任书”、“政绩考核”、“一票否决”的内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2)严格规范管理。

中办、国办厅字〔2007〕2号和粤办发〔2007〕10号文规定:

①省直副厅级以上机构设立和调整的审批权在中央;
副省级市副局级、地级市副处级以上机构设立和调整的审批权在省;
副省级市所辖区机关副处级以上、其他县(市、区)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审批权在市。

②行政编制的审批权限在中央,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越权审批行政编制或自行确定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
不同层级之间行政编制的调整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中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改变行政编制的使用范围。

③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可由某一职能部门承担或由有关职能部门协商处理、共同承担的工作,不再设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对时效性较强、牵涉面较广的工作任务,可采取部门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协调,但一般不再由党政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主持人)。

④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外,各地各部门不得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⑤事业编制只能用于事业单位,不得用于党政机关,不得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

(3)加强和完善管理。

中央编办发〔2005〕8号文要求:

①强化对职能和机构的管理。完善各部门的“三定”规定。探索建立“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估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②建立编制宏观管理的机制。在继续做好日常管理与审批的同时,更加重视宏观管理、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建立管政策、管总量、管结构的机构编制管理新机制。

③建立编制动态管理的机制。在控制好编制总规模的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能的变化,适时对编制进行调整和优化,善于运用弹性调控手段用好用活现有编制,有减有增,动态调整。

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约束机制。了解和掌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
跟踪督查重大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约束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
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
继续探索建立与组织、财政、人事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机构编制约束机制。

8、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这是党和国家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一贯要求。所谓精简原则,不能简单理解为数量上的减少,主要是指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能;
所谓统一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高度统一,二是政府职责体系和机构设置的有机统一;
所谓效能原则是指机构编制工作应当通过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不断改善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政府整体效能的提高。坚持效能原则要做到分工合理和权责一致。

【篇二】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

(一)

1、(单选题)建立机构编制核查制度,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在本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组织( )次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核查。

A.1次

B.3次

C.4次

D.2次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 )轨道。

A.法治化

B.法制化

C.规范化

D.制度化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 )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

A.组织人事、社会保障

B.生态保护、财政预算

C.监督检查、社会保障

D.组织人事、财政预算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 )向本级党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重要事项向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

A.不定期

B.1年内

C.半年内

D.定期

正确答案:D  

5、(单选题)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必须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论证( )。

A.必要性、科学性、有效性

B.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

C.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

D.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正确答案:D  

6、(单选题)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归口本级党委( )管理,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

A.组织部门

B.统战部门

C.宣传部门

D.纪检监察机关

正确答案:A  

7、(单选题)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违反《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的行为。( )

A.伪造、虚报、瞒报、拒报机构编制统计

B.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

C.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

D.擅自增加编制种类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党中央( ),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A.职能部门

B.办公厅(室)

C.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D.派出机关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部门规章和( )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A.情况通报

B.规范性文件

C.会议纪要

D.工作要点

正确答案:B  

10、(单选题)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 )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A.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B.履职到位、流程通畅

C.职责明确、依法行政

D.联系广泛、服务群众

正确答案:A  

11、(多选题)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当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 )的机构职能应当同中央基本对应。

A.政策统一

B.政令统一

C.市场统一

D.法制统一

正确答案:BCD  

12、(多选题)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等应当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

A.核拨人员经费

B.配备干部

C.评先评优

D.录(聘)用人员

正确答案:ABD  

13、(多选题)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应当纳入( )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

A.巡视巡察

B.党委督促检查

C.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D.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正确答案:ABCD  

14、(多选题)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有利于构建( )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A.运行高效

B.系统完备

C.科学规范

D.协调各方

正确答案:ABC  

15、(多选题)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 )等规定,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A.领导职数

B.体制机制

C.机构、职能、编制

D.机构改革

正确答案:ABCD  

16、(多选题)下列哪些事项不属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A.审批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

B.审批州(市)处级事业单位的设置

C.统一管理省级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

D.研究提出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

正确答案:BC  

17、(多选题)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 )等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机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A.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B.组织部门

C.统战部门

D.纪检监察机关

正确答案:ABD  

18、(多选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好机构编制,( )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A.总揽全局

B.科学增减

C.统筹使用

D.严控总量

正确答案:BCD 

19、(多选题)坚决制止和整治通过( )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

A.项目资金分配

B.评比表彰

C.达标验收

D.督查考核

正确答案:ABCD  

20、(多选题)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

A.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

B.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C.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D.坚持党管机构编制

正确答案:ABCD  

21、(判断题)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有分歧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意见,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审查。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协调。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2、(判断题)乡镇、街道的机构编制事项由同级党委管理。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3、(判断题)各部门提出的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4、(判断题)地方党政机构设置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机构限额由党中央统一规定。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5、(判断题)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6、(判断题)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地方可以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严格规范设置各类派出机构。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7、(判断题)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采用科学方法,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8、(判断题)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9、(判断题)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0、(判断题)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篇三】机构编制条例心得体会

山东机构编制信息

第22期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

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日前,省编办在济南召开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全国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试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省编办副主任孙书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和我省部署试点工作以来,有关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后,各地要正确把握改革的方向,把试点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放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上,放在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改善民生上,牢牢抓住改革的关键环节,力求在重点问题上有所突破、取得实效。要进一步理顺县镇层级关系,改进管理方式,调整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使试点镇真正做到有精力干事,有能力干事,干好自己份内的事,着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通过管理服务创新,使乡镇政府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群众,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要积极稳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解决发达镇“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同时,要研究具体的程序办法,注重做好权限下放与承接工作,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授权到位、帮扶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县镇财政关系,采取提高镇级财政留成比例,加大资金、项目扶持力度等措施,着力提高试点镇财力保障水平。要按照乡镇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优化乡镇组织结构,合理配备人员编制。在机构设置上不能照搬县级组织机构模式,更不能把试点简单地搞成增设机构、提高规格、扩充编制、增加人员。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与指导,抓紧修改完善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把试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会议邀请安丘市编办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扩权强镇方面的经验做法。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有试点任务的市县编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县机构编制处)

日照市市长李同道对机构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日前,日照市召开市编委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会主任李同道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市编委办公室担负全市机构编制的规划、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责任非常重大,任务非常艰巨。前期,机构编制部门的同志们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机构编制管理的很不错。机构编制工作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对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希望市编委办公室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注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搞好调查研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开展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多熟悉、了解情况,超前参与,科学论证,统筹考虑机构编制等事宜。二要强化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发扬优良作风,苦练内功,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三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批评、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日照市编办 管华)

泰安市规范事业机构编制管理

今年以来,泰安市编办为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的准备工作,对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规范。年初,市编办对市直近400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逐一进行梳理分析,通过查找历史资料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理清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门制定下发通知,要求未核定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编办,由市编办按照审批权限分别提交市编委会或市编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目前,已审核批复了40多个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10多个事业单位的内部机构,对职责任务已经消失的4个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泰安市编办)

淄博市规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日前,淄博市编办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是统一进驻事项。在对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督促各镇(街道办事处)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事项进入中心集中办理,设立民政、残联、合作医疗、计生、涉农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科技信息等窗口。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工作人员守则、事项办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完善办公设施。按照“因地制宜、超前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实行开放式办公。四是加强组织建设。按照“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正”的标准选配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通过规范化建设,将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平台和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淄博市编办)

历城区编办启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启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切实掌握和严格审查各事业单位具体情况,为下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学习政策、明确任务。召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学习中央、省市事业单位改革和清理规范工作精神,明确清理规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二是全面调查、摸清家底。印发《关于对全区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全面调查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历史沿革和隶属关系,核实领导职数、建制级别和经费形式等,摸清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实有人数。三是审查核实、严格把关。对机构名称、编制结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对是否有管理不规范、布局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进行认定;
对职能核定问题,分门别类地审查职责依据和主要内容,逐条、逐句、逐字进行审核,弄清每一个疑点,力争做到“零差错”,确保各项职能条款准确、科学、合理。(历城区编办)

昌乐县编办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

为严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近日,昌乐县编办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清理清退工作。为确保此次清理清退工作有序进行,编制、组织、人社等部门成立了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清理工作首先由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摸清人员底数,研究和制定清理清退工作实施方案,并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清退;
同时,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分层次多渠道做好清退方案中所涉及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确保清理清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清理清退工作的政策、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各行其是,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干扰或阻碍清理清退工作的正常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前清后进、边清边进等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清理清退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县直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已经基本完成清理清退任务;
各镇街区由于涉及补偿和限额问题,待统一提交县里研究同意后执行。(昌乐县编办)

滕州市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日前,滕州市编办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制定出台了《滕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等,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对象包括全市各镇街、市直各部门。考核内容涉及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实名制管理等4个大项20余个小项。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重点抽查与全面考核、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书面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通过不定期专项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定性分析和定量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市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入单位年终考核成绩,并严格兑现奖惩。(滕州市编办)

芝罘区编办“严把三关”

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烟台市芝罘区编办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严把三关,全面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监管水平。一是严格审查公开内容。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按照“一必须、一不准”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二是严格规范公开程序。事业单位公开信息严格按“一审查、二公开、三备案”的程序进行,凡涉及设立、变更、年检等信息需公开的事业单位,须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
审查合格后应当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方式公开;
事业单位在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报区编委办备案。三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采取实地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期公开、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的事业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期整改;
对未按期整改的事业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广泛监督。(芝罘区编办 王文)

报:中央编办,省编委成员; 发:各市、县(市、区)编办。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 2011年9月 日印发

联系电话:0531—8690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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