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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2-10-17 20:3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精选 8 8 篇)

  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1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控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控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人体测温仪器、消毒器械等物资。

  二、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根据政府要求和学校疫情物资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预测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品种和数量,编制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计划。

  2、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

  三、疫情防控物资发放程序

  (一)口罩

  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原则按照每人每天配备 1 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发放。口罩每天由各学院、

 各部门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人事处进行核实确认。

  注:正式开学前口罩领用请到党政办领取,开学后到资产处仓库领取。

  (二)消毒用品

  1、次氯酸钠。该消毒剂由后勤处统一领取和使用,主要用于室外环境和公共卫生间的消毒。

  2、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每人发放一瓶。领取地点:党政办。

  3、75%酒精。75%酒精可用于桌椅、鼠标键盘、门把手擦拭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一瓶(500ml)。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晨午检物品

  1、红外线额温枪。后勤处根据全校防控需要,统一到资产处仓库领取。领取后根据学校确定的防控点安排发放。

  2、水银体温计。学工处安排专人到资产仓库领取。按照每个学生宿舍一个体温计数量进行发放,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后勤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到资产处仓库领取和使用。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

  2、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3、各学院、各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物资用于办公教学、服务经营。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2

  20** 年秋季学期即将到来,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

 小学幼儿园 20** 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886 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 20**—20** 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 20**—20** 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 9 月 1 日(高三年级为 8 月 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 14 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 14 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 14 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 14 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 1 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 i 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 14 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

 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 1 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

 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

 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3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 84 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 2 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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