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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个人材料【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 2025-05-13 08:23:5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个人材料【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个人材料【优秀范文】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个人材料5篇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个人材料篇1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我叫**,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兼人民调解工作,现任**司法所所长。多年来,经我调解的矛盾纠纷大大小小400多起,累计接收社区**人员60多名,帮教转化刑满释放人员230多人。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回顾以往的工作,我的做法是:

一、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道防线

十多年来,凭着对司法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家乡百姓的满腔热情,我始终脚踏实地的坚守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社会上戏称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我认为“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在物质上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是富有的,这种富有是金钱买不来的。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尝出其中甘甜。我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眼来,携手并肩去,收到了化干戈为玉帛之良效。

二、快出动,细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在司法所工作中,几乎时时都要面对调处矛盾纠纷,其中的酸甜苦辣,局外人是很难明白和体会的,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有些竟会闹出人命来,影响社会稳定。多年来,我始终抱着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去年12月,王某聘请麻龙宫村民丁某和吴某给其修路到林场砍树,路修好后,王某在没有通知丁某在场的情况下,单独把修路的钱交给吴某,吴某得钱后外出不知去向。丁某没有得到钱,于是就找到王某要钱,王某说“你们两个”是一伙的,叫丁某自己去找吴某要。丁某没有要到钱,还碰了一鼻子灰,一气之下就叫其妻子、孩子和老人每天坐在路中间,不准王某的车拉木材出去,转眼十多天,王某眼看和别人签订的协议就要到期,如木材运不出去,自己则将损失几十万元。这时的王某放出狠话“凡是堵路的,见谁压谁,大不了拿钱买命”。得知此消息后,我感到事态的严重,立即驱车赶到现场,控制事态恶化,一边又通知王某到场解决。掌握情况后,我向王某指出其错误的做法,告诉他违反协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告诫他如果因此事造成流血事件将负刑事责任。最后我语重心长的对他说“丁某出了血汗给你把路修好,你应该当面把钱交给他,现在吴某跑了,丁某是有权向你要钱的,如果你再不拿钱,丁某仍要堵路,你的木材运不出去,损失的则是你”。王某想了想说:“那我拿给吴某的钱怎么办”。我告诉他,只要吴某回来,我一定想办法给你把钱要回来。王某听我这样一说如同吃了定心丸,随后把丁某应得的11000元钱全部付清,终于使事态转危为安,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一场流血冲突。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个人材料篇2

模范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

我叫李XX,男,中共党员,XXX司法所调解员。自X年以来一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我在工作中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克服基层工作的种种艰辛和困难,努力学习和提升调解业务技能,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自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认真学习基础知识,积极提升能力,从来没有放松过自己,想方设法为自己充电。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还经常向有经验的乡村干部学习请教调解知识和技能。我认为人民调解工作千变万化,没有固定的模式,在调解工作中什么样的情况、什么样的人都可能遇到,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学习,才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我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几年来,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能做到查明事情的真相,理清纠纷的事实逻辑和法律关系,对纠纷双方谁是谁非要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对纠纷处理结果要做出一个决断,在辨明是非、客观评价、公正裁决的基础上促成纠纷双方和解。

二、找准思路破难题,努力化解各种矛盾

乡镇的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乡干部干部身上。作为人民调解员,我坚持做到以真心和宽容,以耐心和细致进行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群众心灵相通的桥粱,筑起了维护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我知道了,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像芝麻大的小纠纷,我也从来没有烦过,相反,我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因此老百姓的事无小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几年来,我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10余起,在调解工中作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区的稳定。我在工作中坚持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农村和谐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我在基层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乡村和谐建设步伐,为前大磨乡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乡村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三、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我坚持做到为人随和,忠诚实在,办事公道,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筑好道德防线、党纪防线和国法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在调解工作中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他把手中的权力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为百姓解难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在他所工作过的乡镇街道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经他所调解的纠纷均能做到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社会反响良好。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个人材料篇3

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被称为“老师”有案可稽。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如今体会,“教师”的含义比之“老师”一说,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

  李爱社,今年46岁,自2019年从部队转业至今一直在西宁市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十五年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西宁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西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一、 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

要练说,得练看。看与说是统一的,看不准就难以说得好。练看,就是训练幼儿的观察能力,扩大幼儿的认知范围,让幼儿在观察事物、观察生活、观察自然的活动中,积累词汇、理解词义、发展语言。在运用观察法组织活动时,我着眼观察于观察对象的选择,着力于观察过程的指导,着重于幼儿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

从部队转业到西宁市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李爱社同志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起来十分吃力,李爱社同志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节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明确了思路后,李爱社同志开始边学边干,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他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为此,李爱社同志于2019年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经过长达12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终于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2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人民调解知识经常起早贪黑,点灯熬夜。准确地说,12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弃了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从李爱社同志开始自学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以来,他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

“教书先生”恐怕是市井百姓最为熟悉的一种称呼,从最初的门馆、私塾到晚清的学堂,“教书先生”那一行当怎么说也算是让国人景仰甚或敬畏的一种社会职业。只是更早的“先生”概念并非源于教书,最初出现的“先生”一词也并非有传授知识那般的含义。《孟子》中的“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论语》中的“有酒食,先生馔”;
《国策》中的“先生坐,何至于此?”等等,均指“先生”为父兄或有学问、有德行的长辈。其实《国策》中本身就有“先生长者,有德之称”的说法。可见“先生”之原意非真正的“教师”之意,倒是与当今“先生”的称呼更接近。看来,“先生”之本源含义在于礼貌和尊称,并非具学问者的专称。称“老师”为“先生”的记载,首见于《礼记?曲礼》,有“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其中之“先生”意为“年长、资深之传授知识者”,与教师、老师之意基本一致。

从2019年至今,边学边干的李爱社同志时常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和农村进行人民调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期间,共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100余场次。所宣讲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案例等调解知识由于李爱社同志在法律宣讲活动中能结合群众的身边事,调解的案例,讲解生动而深入浅出,其在基层所进行的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宣讲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普遍提高。

语文课本中的文章都是精选的比较优秀的文章,还有不少名家名篇。如果有选择循序渐进地让学生背诵一些优秀篇目、精彩段落,对提高学生的水平会大有裨益。现在,不少语文教师在分析课文时,把文章解体的支离破碎,总在文章的技巧方面下功夫。结果教师费劲,学生头疼。分析完之后,学生收效甚微,没过几天便忘的一干二净。造成这种事倍功半的尴尬局面的关键就是对文章读的不熟。常言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如果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反复阅读课文,或细读、默读、跳读,或听读、范读、轮读、分角色朗读,学生便可以在读中自然领悟文章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技巧,可以在读中自然加强语感,增强语言的感受力。久而久之,这种思想内容、写作技巧和语感就会自然渗透到学生的语言意识之中,就会在写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加以运用、创造和发展。

二、急群众所急才能临危不惧

由于李爱社同志能够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西宁市司法局自2019年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至今,由他本人接听热线、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已多达1000余人(次),面对打电话和上门咨询的群众,李爱社总能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使他们满意而归。对有些必须上门进行调解纠纷,李爱社同志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当事人面前为他们进行调解,数年来,李爱社同志已记不清他为群众上门调解纠纷多少次了。对李爱社同志来说,下基层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上门为群众做调解工作早已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与此同进,他还肩负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职责,因此,每当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碰到一些难于调解的疑难纠纷时,总会给李爱社同志打电话,希望他能出面调解,每接到这种电话,李爱社同志总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

XX年8月的一天下午,乐家湾镇司法助理员打电话说:该镇某村上百名村民因承包纠纷正在围攻该村村办企业砖瓦厂和村委会,随时可能了生群众械斗。接到电话后,李爱社同志立即打的赶往事发现场。当时现场形势十分严峻,村民们用拖拉机堵住道路,不允许任何车辆通行,许多村民还手持棍棒铁锨,一场械斗一触即发。面对此情景,李爱社同志先是想办法稳定村民们的情绪,在此过程中,李爱社同志一度被村民们团团围住,村民们把不满的目光投向了他,但李爱社同志没被这种场面吓住,依然苦口婆心地向村民们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关系。一个多小时后,村民们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开始选举村民代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处理,在李爱社同志的主持下,经过两天的调解,承包商向村民们补偿了占地费用,一场尖锐的矛盾、一场可能发生的械斗被平息了。

2019年2月25日20多民循化县穆斯林群众因与某公司在XX年发生经济纠纷,集体到该公司的西宁市七一路办公楼要钱未果,26号,强行进入某公司四间办公室,3月1日与公司职工发生冲突并砸坏办公设施事态扩大,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司法局的领导指派李爱社和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过三天的耐心疏导调解20多名群众于3月5日下午自愿撤离其占的四间办公室,经济纠纷问题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在调解家庭纠纷上,李爱社同志一样是急群众之所急,尽最大努力为有纠纷的家庭化解矛盾。XX年5月的一天,家住西宁市城中区的王某因房屋继承权问题与其姐姐发生纠纷,姐弟因此反目成仇,王某手持菜刀扬言要砍死自己的姐姐面对生命受到危胁,王某的姐姐通过基层组织联系到李爱社同志。获悉情况后,李爱社同志赶到现场,从法律、伦理等方面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王某放下了手中的菜刀,表示愿意与其姐姐协商解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后在李爱社同志的耐心调解下,王某的姐姐付给了王某3万元现金,使一场可能出人命的纠纷得以化解。各种群体性纠纷和家庭纠纷,李爱社同志在工作中经常碰到,他都能以百倍的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时去化解双方或多方的矛盾。

三、农民的代言人

李爱社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不起眼。但在农民工、开发商、建筑商、包工头这群人眼里,他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农民工爱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李不怕”,因他敢跟拖欠他们工钱的大小老板斗法,不将所欠工钱“斗”进农民工的腰包,绝不善罢甘休;
老板们恨他,恨他多管闲事,想报复他,却又十分怕他,因他是个软硬不吃的“刺头儿”,又是个法律通,报复他很可能落个得不偿失的下场。

XX年,西宁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并被设在市司法局,重点工作是解决信访涉法问题,李爱社被特派至该中心,负责调解处理农民工被恶意欠薪所引发的纠纷。局领导选李爱社去,是因他在做人民调解工作上有一股子正气,更有一股子胆气,更为重要的是,他从一名不懂法律的复转军人,经过多年勤奋自学,成了一名法律通,加之他又是农民的儿子,对农民工有天然的感情……因此,派他坐阵调处中心为农民工兄弟维权,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XX年初,李爱社在为我市长江路一工地的121名农民工追讨47.8万元血汗钱的过程中。先后受到两次电话恐吓。

“再敢找我要钱,就要你的命!”开发商负责人韩某警告他。“再找我要钱,我找人打断你的腿!”建筑商负责人恐吓道。面对恐吓,李爱社回敬对方说:“我就在市政府大门口上班,你随时可以派人来取我的命”、“……断我的腿。”最后,李爱社通过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种手段,终使12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全部工钱。

2019年春节前,省内某铝业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7万多元工钱不给,李爱社电话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到调处中心接受调解。对方说:“我正在市某领导办公室谈事,你再敢缠着我要钱,我就让领导开了你。”李爱社当即打电话给某领导说了此事,某领导让他严格按法律程序和政策办事。第二天,该公司负责人早早将7万余元工钱一分不少交给了李爱社。“8年来,为使上访农民工顺利拿到工钱,李爱社年年都会接到各种各样的恐吓威胁电话,但他好像已习惯了被威胁和恐吓……该吃吃,该睡睡,像个没事人儿一样。”李爱社的一位同事说。作为人民调解员,李爱社在调处农民工欠薪纠纷时,常常被夹在矛盾双方中间,既要顾左,又要顾右,一不小心就会遭到围攻或撕扯,被折腾得狼狈不堪。XX年,李爱社在调解城北区朝阳一工地拖欠177名农民工87万元工钱的过程中,被保安持电警棍从老总办公室赶了出来。

2019年7月,230余名农民工为讨要44万元工钱,将我市甘河滩工业园某工厂办公区围堵了两天两夜,不许工厂工作人员出入,接到调处通知后,李爱社和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处理。一开始,他们是两头都不讨好,厂方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农民工也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李爱社在心里一遍遍喊着“冷静!冷静!再冷静!”一边苦口婆心向矛盾双方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劝他们莫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经过一天一夜的耐心调解,厂方终于妥协了,给农民工先支付了20余万元工钱,使事态得到了平息。这期间,他们是没吃的也没喝的,还被矛盾双方骂得两头不是人。

今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承建我市东川工业园区一厂房工程的包工头被一群农民工扭送到市政府,原因是农民工的175万元工钱被拖欠……李爱社在调解纠纷时,当事双方厮打起来,他上前劝阻,羊毛衫和衬衣被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当胸撕开,纽扣掉了一地……他袒胸露怀继续做调解工作。在他和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四五天后,这批四川籍农民工拿到了工钱,欢欢喜喜回家乡过年去了。

XX年7月,一名甘肃籍农民工在我省海晏县修铁路时受伤死亡,施工单位与死者家属、工友迟迟达不成协议,闹得很僵。接到调解通知后,李爱社赶赴工地,进行了连续4天的调解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李爱社在铁路沿线与农民工同吃同住4天4夜后,与死者家属一起将死者送往西宁殡仪馆火化,并帮死者家属购买了回程火车票。

在为农民工讨薪、维护农民工权益的8年时间里,李爱社去过各种各样的工地,住过各种各样的工棚,吃过不同风味的工地的大锅饭,受过各种各样的委屈……但纠纷几天不能解决,他就要在工地上工作并吃住几天几夜。对他来讲,这一切早已是家常便饭。8年来,他已记不清在多少个工地上与农民工同吃同住了。其实,他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只要他一走进工地,他就身不由己了。“我们的救星来了!”被欠薪农民工活也不干了,整天围着他转,要求他尽快为他们讨回工钱。他想走,没门。“你几时给我们把工钱要到手了,我们就几时放你走,你的吃住我们全包啦。”农民工们对救星采取的是“软禁”的办法,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工地上的饭再不合胃口,他也能凑合,让他不能凑合的是:时不时就是一天一夜或几天几夜回不了家。他有他的家,有自己的事,还有别的工作……为此,他曾经动摇过,有心换个工作岗位,但只要一听说哪里又有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了,他又会将这种想法抛置脑后……他不忍看到农民工脸上的无助和可怜,总希望看到他们拿到工钱后那一脸的开心和满足。

时光荏苒,一晃8年了,8年里,李爱社独立或与同事们一起配合相关部门,共接待上访农民工2万余人(次),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8000多万元。李爱社同志是个平凡的人其所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方方面面的利益,因为他长期以来能心系群众关心农民工并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社会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奋斗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并为人民群众所称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个人材料篇4

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我叫连印成,男,现年51岁,中共党员,前大磨乡司法所所长,调解委员会主任。,我在工作中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从事人民调解工作4年来,我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20余起,在调解工中作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尤其是2011年我在工作中坚持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农村和谐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我在基层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乡村和谐建设步伐,为前大磨乡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乡村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摸清实情建机制  找准思路破难题

前大磨乡面积28平方公里,下辖29个行政村,人口30156人,近年来,我针对上访人员复杂、民间纠纷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009年,为适应城镇基础司法所建设的需要,经过乡党委、政府和我多次向上级争跑,争取建设资金10万多元建立了前大磨乡人民调解庭和综治维稳中心,同时,各各村在我的指导下也相续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同时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张贴了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维稳中心建成后实现了良好运作,在维护社区稳定和化解居民矛盾纠纷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中心启动两年来,共组织专项例会34次,形势分析报告会4次,排查安全及治安隐患16起,化解各类矛盾96起,使前大磨乡司法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帮助,也离不开我对人民调解工作正执着的追求。

随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维稳中心的成立,在我的带领和指导下,前大磨乡逐步健全了调委会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向县司法局汇报工作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

情法并使,促使各类矛盾化解

乡镇的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乡干部干部身上。作为司法所长兼人民调委员会主任,我坚持做到以真心和宽容,以耐心和细致进行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群众心灵相通的桥粱,筑起了维护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我知道了,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像芝麻大的小纠纷,我也从来没有烦过,相反,我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因此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在我的200余份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就占绝大部分。因为人民调解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成绩突出,我多次受到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的表扬

勤奋敬业默默耕耘,维护稳定促和谐

我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耘,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热心人民调解事业,能够正确处理名利与地位,做人与做事的关系,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踏实工作,勤勉干事,以自己的真诚之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爱戴,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调解大使”。群众有了不顺心的话都愿意给我说,把与其他居民的纠纷向我讲,哪家有什么困难也同我谈。由于我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我们乡镇多次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我在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履职尽责,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在平凡工作中为社会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1年12月3日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个人材料篇5

街道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是一位退休老人,同时也是**街道综治中心的一位专职调解员。成为专职调解员的6年时间里,**消解纠纷551件,凡是经老刘之手的纠纷事件,没有一个回头上诉,调解成功率达100%,是名副其实的“金牌调解”。

当专职调解员,**是全市第一人。尚未上任,三个子女苦口劝说,调解是件苦差事,做不尽的琐事、难事和麻烦事,“年纪大了,您老就别再掺和这些事了”。但是从1981年开始便在司法部门干调解的**,却在XX年退休后的第二天,就接受返聘。
在**街道,有本地人口6.9万人,外来务工人员7万余人,调解工作往往“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基层。**不遗余力地发挥所能,努力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6年来,**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辖区的每个角落。哪里有纠纷,哪里有案情,哪里需要法律咨询,他的身影就会出现在哪里。**说:“看着大家皱着眉头来,带着微笑走,心情总是特别舒坦。”
干了一辈子调解工作的**,为何乐意再当民间“和事佬”?走进“老刘调解室”,从他记得满满当当的6本工作手记中,或许可以发现答案。这些工作手记里,记的是家长里短的麻烦事,记的是街坊邻居的纠纷事,没有强者弱者的标记,有的只是“明法重情”,有的只是**的“为民情怀”—— 一天清晨,龙湾滨海大道,一声巨响划破了清晨的宁静。驾驶无牌摩托车的重庆务工者黄某,与汽车相撞身受重伤,经抢救后诊断,可能会成为植物人。一家老小哭着嚷着,找到了**。**心生怜悯,然而依照法律,黄某在车祸中得负一定责任。花了两天时间,**慢慢安抚黄某家属情绪,详细解说法
律,终让他们接受了事实。随后,**开始替这一家子一笔笔算赔偿费,伤残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经**调解,黄某家人依法拿到52万元赔偿金。

**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王晓林算了一笔账:“老刘每年都要调处大量的劳资纠纷、工伤纠纷等,6年下来,为调解对象争取的赔偿金至少有3000多万元。”
有外来务工者得了职业病,想得到企业医疗补助却求助无门,最后走进了“老刘调解室”。老刘对照法律条款,一按计算器,算出了最高的补助金后,又磨破嘴皮、耐心说服企业给予赔偿。企业老板指着脊梁骂他“胳膊肘往外拐”,**听到了,只是一笑而过。
几年前,一工厂3名务工者因矽肺病去世,其他57位务工者也纷纷查出患有矽肺病,由此引发的纠纷一旦扩大升级,将成为影响稳定的重大隐患。放弃“五一”休假,**马不停蹄忙开了,一方面替工人向企业索赔,一方面劝工人去做医疗鉴定。在老刘的努力下,这些矽肺患者,领到了少至2万元多至10万元的赔偿金,一场冲突也随之化解。随后的半年,在**的参与下,龙湾区共调解了因职业病引发的纠纷共110起,共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270多万元。
**有一个习惯,每回调解,他都会把要点、诀窍写进卷宗。日积月累,400多份20万字的卷宗,浓缩“调解艺术”,成了综治中心的“宝贝”。

**司法所所长黄建锋,喊了**多年的“师傅”。他替师傅总结出四字秘诀:“公心”与“攻心”。
在刚上任的时候,**就遇到一件棘手的经济纠纷。纠纷两头,一边是某村村干部,一边是阀门厂的股东。这场纠纷从市中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7场官司,依然没有了结。事情到了**手上,自然有人来说情,一些熟人
也会有意无意间来打声招呼。“法律面前没得商量,谁来说情都一样。”**坚定地拿公正当“挡箭牌”。最终,在“铁天平”上,**给当事人双方连续开了5天会,把这场纠纷悄然化解。一时间,“一张嘴能顶7场官司”的佳话在当地传开。“法律就像钢针,任何人不可逾越,情就像手中的线,调解员需用它们缝缝连连,化解矛盾。”**比喻说,干调解,就得会“攻心”。
正是因为会“攻心”,那些犹如“死结”的难案,到了**手里,也终会松动打开。
今年春节前,龙湾某村的两大宗族,因为一座牌坊僵持不下。此事涉及几百人,一旦处理不慎,将酿成群体性事件。试过种种办法,双方都不愿妥协。最后,**想出了一出“攻心计”。最后一次调解中,**与调解双方打起了持久战,“达不成一致意见,今天的调解就不结束,大家都别休息。”这一天,**不吃中晚饭,时刻陪着双方,连饿两顿,苦口婆心相劝。看着这位六旬老人的认真劲,双方代表深受感动,最终达成了和解。春节过后,村里的老人协会敲锣打鼓,把锦旗送到了**街道综治中心。锦旗上上书八大大字:“和谐使者、调解能手”。这是群众对**最高的褒奖。
这几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被市、区多次授予“法制宣传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对于这些评价和荣誉,**笑笑说:“既然是职业人民调解员,就要有职业精神,任何时候都要把基层平安放在心上。”一句话,道出了这位67岁老人最赤诚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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