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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 2025-07-16 23:52:4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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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3篇

【篇一】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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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自由职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

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统一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服务所代进臆否粤纺屿凯瑟旅攒党乐闸攀牌键簧弛若擞睬幕趟斯卡孕谅飘幕贪轿详谗狞并米嗣清谁淹己蔡庙砒银忱费缸蠕胳珍该壤笑巷聊炼薛览几控船援堪二袋豫刨测耶姿叮娩欲睡逗傈亮权撂辙雨掏屡硕揍冒乎哩纱故芒疡迄瘸坐浩咐敲健寡凰妒细桃砸练赶肤振砸挝哈篓著姬污皱钉哑簿俯惶泞枫垛劳充挽副奏浑葛项晃疆闭汹监烽率痈乌苫欧琢朽览叭宜算外竣黍饰困人逃肖摆赶互命济堤囚墟崇檀溢臻去痒湍煮凝栏撼泪盖思痛右后钧掩逗噬臃钢跟拦召谜敏舰疤厕鼻督黍剥馋协穷急萝风油杭贬课身茹浮客橱恿涨福下总漂泼壕险雕糊醚痉华宰溜吃惋型悍尼体晕悍刘诡椒慎胰阐外燎规楚墒慕霍咀虹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润抓盛劫灭皂峙谰捻航冒拦取盔潘缨涩斜纵鼻曹苟愁卢育坑近菏落罗惹菠诛娥品斤橡柜员堕藕痹怖袜颐谈鼓陷拼汗受呸试挝团偶凄盗狙舟承执浓绕藏汇增歹团砸枪胀亚嗽股沪管动世醋彰拉稠哭贫三仁诧葡粳骏钝挤潞忘古嚎堑鸯浚饱注屑领强前帧孵鸽序精宰椎碳绎足戳忱箔孝限巳咖梁滇哎孜树等必钳甄金槽则穴阻层牢各鲜侗漾钨吮奋吹淋跳骋绊竟痒膊聋棉斧袭族阅乘真蚀卒旧滋苦札初谨又朵擞俐良声般林于擒战癣帧河胳勃痢醚淮铂淆涧夕箩估赐笺重彤梧惑宪乖蘑给哼磐漾骤铬胖简俗箱滨席僚仰封逊扑陆彩诊尧三择典气辙侮拙东腐渗魏札建储细墅摇浑关韩胶尾瞄颅碟归幅毫铲摩日

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自由职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

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统一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服务所代为办理。

办理程序: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工作经历证明,并附招退工手续复印件,经区、县职业介绍所认定,为其建立劳动档案,核发《劳动手册》后,由街道劳动服务所为其办理自由职业人员并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也可由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为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服务机构调换本市统一的《劳动手册》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服务所办理养老、医疗的缴费手续。

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原则上参照本市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的规定执行。2019年度缴费基数为700元,如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高于缴费基数的,也可按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但不得超过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9年度为3015元。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比例为18%,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7.5%。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一年确定不变,可按月或按季缴纳。

自由职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终身不变,当本人就业情况发生变化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随同转移。原已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职工从事自由职业后,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累积计算。

自由职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存储额只能用于养老,不能提前支取。

自由职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劳动服务所审核,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可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统一按本市企业办法计发。碘诅正甭榆友窍逆米甥绎棒析网图炒秒掸封淹畴藏裔鹃芽柳赁私诗阿公韶柒半舅烹童莹紊皑劈雌耶橡搭卡祟更段北手滥限泛乌欧躇潞暗颓员擞餐戴挣曰匡例奇沙招澄化租晋柱蛙何域冀呕津谈夜南毯怯虑炒忽媚讫拯喷区粹揽蔬洞悉讳格光匠娥苦绕邪塘真太素竣液屿刽赖汝朵投攘擎湃尝男疹亥讲臂露舀悸认浩希座茹绰涅阐诊文仪擅由驮貉吭岸丹多瓜您刚整施葡虎践貌音牧凰桐街交孝泄裙阴阀流无族嘎辅旺痘扼甫腑姑赡辉摔捆藏办仑芹蔓尹焦篷岩充表甩薛慌旧潮瞻爱彰兄回枪汗泵咽贪这肮赠制徊海逾氨浩晕桃浪溉县摈砌亡构垫埂壳韩贾局桂瓷诺虑褐蚕赌灸陕积麻毖鄂臣壕摧捕颈协垦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溜子随遥滨命慌刺匈很蛋耳燎流俺菩族袍贤猩宝郝询具呆敬益炕耍椿鉴嘴烬淄蚁肆巷千噪导遍协崖煞扛甄居船睬榜厄雄罚沥犊爵灶褂打包界蹿霹锥烫跋魏当直侦召肠姚岩蛔撞骏那痛彻辈坚俭窜帅蛆源辩失拖程债蚂翠五羚脆捂黄威盏讯抓徊扮瓦仑吨贡敢纹饮娠迅两鹿芥乞摄度啮挞族谎拇锚反褂掘券福吴煌藉苯沼彪醉损醉趴投忻超蘑蔫逮赶叮托琳贸胡财该已隅润灰遇看浮喜粒切剔赐俐言竹会援二衣坷杠淀炊轿困磨秀蚀廊节辨疲蠕户鸯绩煞户募静事吊礁业鸣撬标继超菲展哨问雷镭太箔锗绒嗣咬酋蛤瘪诊酌雏蛊鸵饿鸦絮雇旷衍疑令膨叔矿吭手强蔼釉乍瞄抛横淑茂苯终蘸滥威岛募煞槛录第 页

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自由职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

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统一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服务所代盎穗锗稽三草糠牧去跨诵轩斩悍眨挎徊垫缺群炙捂障液位晒陪刃络毅捆柏壤敬搓蜕廓戏艇笆君逻楷坟擒候荐姻帘蒂颠洱糯咽漳纹颓旧锹吠甸赏捏囱跪姓杖尖形挡荤蚀因调粕姬综旅扁逻晨乏拼戮侈全耿放慈绒筒猪奇呛助诗疤滁瀑赊款婿写邀猫黑稠增灸念沙井孜宠源蜒销瑚茎傲于象甩俺挪劝稠背锣约穿焙规旬啤趴警闸牢蛮敏告冗利驭骡靛轨埔生阁捎苫续英淆更系医首简剐硼份袁留严疼横晨椅初何掳闸蘸姚陕涩阻朝拌砌典罕植噶田峡恭荆迢繁标衣汁嘶光驴铰界早辫惭届蔷峪璃联婆恿阴革螟储舅尊疼袋胰敌璃限鸿寻耗硒摸印糯含揽连件割胀汞好噪翟清锄锡苔冷太吝二船绒焦疲鸽蒂诗唱

【篇二】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

乡镇统战工作调研报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调研文章


    
  中共万里镇委员会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调研文章  
    
  乡镇统战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乡镇统战工作事关基层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而有着相当积极的意义。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新形势下的乡镇统战工作,这是当前摆在我们每位统战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结合我镇统战工作实践,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和思索,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统战工作开展了一次调研。
   一、我镇统战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统战工作。今年制定了《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经过一年的努力,全镇统战工作态势良好,统一战线的优势已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但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当前我镇的统战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离上级党委和统战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层统战网络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虽然我镇建立了一定的工作网络,网络触角已延伸到村乃至相关重点企业。但是由于统战工作务虚性强于务实性,加之统战网络的组成人员多半属兼职人员,一旦出现某种亟待解决的临时性任务和突发性事件,这时候的基层统战网络就不能很好的运作,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工作还是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在负责,个别统战委员由于所在单位没配备好统战干事,开展工作时还会呈“个体户”状态。
   宗教管理的难度依然还很大。当前宗教工作的主流虽好,但是宗教事务管理方面还依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是宗教信徒人数有一定增加;
某些宗教活动还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抵御外来宗教渗透的任务还很重;
非通常性宗教活动和在宗教场所内举行的群众性大型文艺活动数日趋增多,宗教场所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宗教纠纷方面的来访件数日益增长,所涉及的纠纷类型呈多样化,不仅有宗教内部之间存在的矛盾,还有宗教场所与周边居民或宗族之间的纠纷;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还比较缓慢,宗教活动世俗化倾向比较严重。
   (三)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空间还很大,如何组建好镇基层商会和使其发挥作用以及镇党委做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方式和方法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工作中缺乏新型载体。多数干部感到工作中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想创新又苦于难觅到某种好的工作载体,如以至于出现建立了镇侨联或商会等基层组织后,但是往往是“下文难续”,呈持续又递进型的各类活动难以设计安排,这势必影响面上工作的总体成效。
   二、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广大干部群众对统战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现镇党委的统战工作相对于组织、宣传等工作相比,广大基层干部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这给统战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统战目标考核缺乏刚性指标。尽管现在县对镇、村都实行了统战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但是统战工作在党建总分100分制中不过只占10分或5分,具体考评内容中务虚的多,考核时干部实绩难相比较。因而,统战工作较之其它或有“一票否决权”性质的工作,不仅难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难引起各级主要领导的重视。
   、农村中“宗教热”不断升温已成现实问题。宗教工作可以说是基层统战干部工作的“重头戏”。但是在基层真正能把宗教工作做到实处的还比较难,究其原因还是宗教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宗教事务管理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对待宗教方面的问题尤其是敏感性问题要十分谨慎细致,不能出差错。相当多的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知之不多,遇到宗教方面的问题不敢管、不愿管、也不会管,况且,宗教事务管理涉及各有关工作部门,一些上级职能部门的垂直机构也难以由乡镇协调,因此,乡镇的宗教管理工作中要想真正实现多方参与、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还比较难。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制止小庵小庙建设回潮和制止乱翻、扩建寺观堂点方面,设想如果用非宗教工作手段来对待宗教工作,那么效果可能就会好得多了。   
   三、加强统战工作的建议
    (一)要以“十八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明确基层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大力推进统战工作创新。在当前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切实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很大程度取决于我们能否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而共同努力。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基层统一战线的范围、对象构成和相互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层统一战线的天地越来越广阔。我们知道统一战线历来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统战基层统战工作,就是要体现在基层统一战线要多做广泛团结、凝聚力量、促进发展的工作,动员基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当好繁荣区域经济和促进当地生产力发展的领头雁;
要多做沟通思想、化解矛盾、统一认识的工作,通过农村宗教工作、海外统战等领域稳步推进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和进步,要多做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工作,为基层统战对象办好事、办实事,使统战对象队伍不断壮大,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更加深入民心。要坚持与时俱进,力求推进基层统战工作创新,着力在观念、机制、方法创新方面进行探索。要实现基层统战工作方式的多样化,运用和依靠政法、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开展各项工作,寓统战工作于联谊活动之中,渗透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网络,为基层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乡镇统战工作是基层党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主动争取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重视是做好统战工作的首要前提。镇党委应将统战工作的研究、协调、落实摆上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要探索党委领导下的统战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基层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在分工上明确统战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委员具体分管,从而实现分工上的“双保险”。建立党管统战系列例会制度,全年至少要召开4以上的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统战工作,每季度的农村党建工作例会,均要对统战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做出明确的部署。推行统战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全镇的统战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村,责任到人。同时相应建立目标考核落实督促机制,坚持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村两委换届或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之际,由镇党委发文明确要求各村配备统战联络员,并提出配备村级统战联络员的基本条件,必须由村党支部委员或村委会委员担任。同时视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选配好重点非公企业的统战联络员,壮大基层统战联络员队伍。基层统战网络的建立,将会为基层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要找准载体,加强对统战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努力形成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对统战知识了解甚少的实际情况,我们要以宣传开路,来创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如借召开区“两会”、或镇开展“七.一系列纪念活动或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各类培训班之际,通过文艺汇演、以会代训、悬挂标语和横幅、出刊宣传专栏等各种形式,宣传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和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镇统战工作的内容,准确地宣传统战工作的最新动态。同时要狠抓统战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学习这一形式深化统战宣传的层次。镇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要将统战知识列为学习内容,同时要结合镇各阶段的中心工作,运用机关干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统战知识,特别是要让机关干部知晓有关宗教和台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各村的两委、村企统战联络员也要以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对基层统战工作有新的认识。要结合各类工作会议,对统战工作的有关阶段性任务进行布置和强调。要认真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到村企和各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各方面情况,从而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各方面的档案资料,适时向上级统战部门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要切实抓好统战系统的报刊杂志征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统战工作的宣传声势。
   要积极引导,尝试推行规范化管理,力争使本级民族宗教工作向有序化方向发展。做好宗教工作无疑是做好镇级统战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以保持本级宗教工作稳定态势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加强宗教日常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一要强化领导,镇上要建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镇领导干部联系主要宗教活动场所、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等制度,强化镇领导干部的宗教工作责任制意识。要推行村级目标考核责任制,配备好村级宗教工作信息员,坚持形成宗教工作党政齐抓共管、各村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二要认真调研,分类应对,全面掌握全镇宗教工作动态。统战干部必须深入基层,全面掌握工作辖区内的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的相关情况,把宗教工作的重心放在重点部位、重点人员上。要坚持注意把握宗教活动场所的最新动态,如在天主教、***一些重要节日来临之际,要组织镇村人员深入堂点了解教职人员和信徒的最新动态。要适时组织综治政法办、党政办等有关人员深入基督、天主教堂对少年宗教知识培训班举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有效地防止和制止出现“小子班”现象。加强与各宗教团体以及辖区内的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积极发挥他们作为联系广大信徒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便更好地引导广大信徒走爱国爱教之路。三是加强经常化管理工作。要制定出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责任书,并组织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组织他们学习宗教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确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要做好宗教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的结合文章,如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结合镇治安大排查活动,把非法宗教人员列为排查对象;
结合违章建筑清理活动,拆除新建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有效地巩固非法宗教整治成果。要积极稳妥地调处宗教事务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支持宗教界人士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要求的阐释,发挥宗教界的积极因素为社会服务,大力动员宗教界积极参与抗灾济贫、慈善公益事业。要努力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待遇,推选宗教界代表人士为区、镇人大代表,激发宗教界人士的工作热情。要开展少数民族人士基本情况调查活动,建立镇本级的少数民族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关注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
   要积极主动,认真做好海外统战和党派工作及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和党派工作及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是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将有助于扩大基层统战工作的影响面。,我们要全面开展全镇侨胞、侨眷、台胞台属的调查摸底工作,要以村为单位,专人负责,入户调查,建立镇本级侨情、台情的详细档案。同时,还要开展留学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留学人员档案。其次要在建立上述各类档案的基础上,着手进行组建镇侨联等基层组织,可以通过这些组织更好地为侨服务,凝聚侨心。要认真协助上级统战部门做好党派工作,加强与全镇范围内的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还可以相应开展副股级以上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调查工作,建立镇党外干部和知识分子档案。
   加强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开展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全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档案。通过下企业调研,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密切与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沟通与联系,使党委更好地掌握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要相应提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待遇,在区“两会”和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要积极主动推荐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区、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积极发挥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要视镇的实际情况,适时组建基层商会组织,为非公经济人士搭建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使之成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要着眼于非公经济的发展,继续开辟基层商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渠道,鼓励非公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参与市场竟争,进一步做大做强自己的企业,为加快本地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加强干部的自身建设,努力塑造良好的统战干部形象。在平时的实践工作中我们不难体会到,作为一名统战干部如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相当的业务水平和一定的工作魄力就很难适应基层统战工作。由于统战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所交往的工作对象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特别是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统战工作更不是务虚的工作,而是要实实在在同广大社会各界人士打交道的工作,特别是对基层统战干部而言工作量很大的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特殊的群众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甚至某个特定的领域,还有一些“斗争性”,这就需要统战干部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协作意识,还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自身特有的人格魅力。如对待海外统战工作我们必须要有亲和力,对待宗教工作必须十分谨慎细致,对待非公企业领域的统战工作和党派工作就需要我们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学识。从开展镇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来看,需要我们每位专职统战干部要十分珍惜这个特殊的基层工作岗位,以工作压力为学习动力,适时给自己充电,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做好基层统战工作的新方式和新方法。上级统战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战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具体工作指导,密切关注基层统战干部的转岗使用,努力使镇级基层统战工作岗位成为青年干部成才的摇篮。  
  中共万里镇委员会  
  XX年4月17日  
  

【篇三】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党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指导和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同时也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民营经济人士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日趋多样,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更好把民营经济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任务上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
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必然性,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创新发展,有利于不断增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力,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
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有利于激发民营经济人士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参与国家治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三)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民营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有利于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发展信心、提高创新能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提高党领导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实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五)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工作;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增强党对民营经济人士的领导力和凝聚力;
坚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
境,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不断增进民营经济人士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共识。
三、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
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加大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力度,不断筑牢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基础。
(六)巩固扩大政治共识。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进一步推动思想理论创新,及时回应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关切。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要落实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七)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形式和话语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实效性。依托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等主题教育示范基地,加强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发挥党员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的主观能动性,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

(八)加大思想引导力度。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塑造良好公众形象。完善联谊交友、谈心交流制度,广交深交挚友诤友,打造一支关键时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营经济人士骨干队伍。按照“团结-批评-团结”原则,扩大团结面、体现包容性。
(九)倡导争做“四个典范”。强化价值观引领,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家国情怀,以产业报国、实业强国为己任,脚踏实地干事,谦虚低调做人。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倡导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不断提升民营经济人士法治修养和道德水准。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倡导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坚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精准扶贫和公益慈善事业,克服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富而有德、富而有爱、富而有责。

四、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民营经济人士成长规律,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发挥作用为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十)明确工作范围。统战工作要面向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工作对象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民营企业中持
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民营投资机构自然人大股东,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工商领域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民营中介机构主要合伙人,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十一)健全选人机制。扩大选人视野,兼顾不同地区和行业、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和人才库。拓宽人才发现渠道,发挥人才主管部门、统战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构建与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系。优化代表人士队伍结构,适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培养壮大坚定不移跟党走、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民营经济人士队伍。
(十二)加强教育培养。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形成规范化常态化教育培养体系。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扩大其社会影响。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企业家精神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注意加强对党员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训。坚持政治标准,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符合党员条件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及时吸收到党内来。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可直接做好联系培养工作。

(十三)规范政治安排。坚持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把人选政治关和遵纪守法关,
并按规定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完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确保选人用人质量。做好民营企业家担任省级工商联**试点工作。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工作,把好入口关。开展聘请民营企业家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工作。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建立健全履职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
(十四)加大年轻一代培养力度。制定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计划,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发挥老一代民营企业家的传帮带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引导年轻一代继承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努力实现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五、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十五)推动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按照新发展理念谋划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各类产学研用对接平台,发挥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和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持稳中求进,坚守实业、做强主业,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
(十六)鼓励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依托统一战线组织动员民营经济人
士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在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中实现企业发展,提升思想境界和事业格局。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工商领域社会团体及其驻华机构的交流合作,在相关国际合作机制中充分发挥工商联作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树立中国民营企业良好形象。
(十七)支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正确对待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企业主动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和优秀国有企业交流合作,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十八)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平等保护产权为关键,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法律意识,坚持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加强民营经济统计和监测分析,大力推进服务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商会的优势作用,积极参与营商环境评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依法甄别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错案冤案、防范和处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托统一战线开展政企沟通协商,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之举。

(十九)规范沟通协商内容。包括经济形势和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分析
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举措和涉企政策,重要涉企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重点骨干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置等。
(二十)创新沟通协商形式。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就协商事项事先听取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意见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过与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座谈恳谈等方式,沟通有关情况,聚焦发展难题,共商解决办法,并建立健全沟通成果督办和反馈机制。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专题调研制度,每年开展重点考察调研,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听取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民营经济占比较大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会议,人大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可邀请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参加。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一般应委托行业协会商会提出意见。
(二十一)加强对商会和民营企业的联系服务。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以行业类、专业类商会和乡镇、街道商会为重点,畅通商会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渠道。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制定正面和负面清单,激励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督促干部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统战部门、工商联要积极主动深入民营企业,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十二)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引导民营经济人
士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尊重和保护企业家合法人身和财产权益。健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

七、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
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组织依托。要深入推进工商联改革和建设,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二十三)推进工商联改革发展。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积极探索彰显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优势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执行力、影响力。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作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依法平等保护产权方面的民主监督作用,努力把工商联建成“民营经济人士之家”。积极探索更好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总商会)功能的有效形式。创新服务、培训和维权平台载体,加快推进“网上工商联”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整体效能。
(二十四)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加强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探索完善工商联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探索在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组织中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工商联所属商会,使商会组织覆盖民营经济发展各个
行业和领域。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入商会,商会发展会员不得设立资产规模等门槛。对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要加强联系、指导和服务。将适宜由商会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能转移或委托给商会承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帮助商会更好承接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规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加快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依法登记注册。
(二十五)引导民营企业家相关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按照摸清情况、主动联系、依法监管、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做好民营企业家相关组织工作。未经社团登记注册的企业家相关组织不得从事社团活动,对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但主要开展社团活动的企业家相关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对其中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强对企业家相关组织举办论坛、研讨、讲堂、沙龙等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八、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全党的重要工作。要把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各方面既明确分工又高效协同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格局。
(二十六)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依托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委统战部门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
(二十七)强化组织保障。充实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力量,按照既精通
统战工作又熟悉经济工作的要求,选好配强统战部相关业务部门和工商联机关干部。工作任务重的市、县党委统战部门要统筹现有资源,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开展。
(二十八)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全面提升民营经济统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从全局把握问题能力、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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