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践“五共理念”,共同缔造美丽家园评论文章(2022年),供大家参考。
实践“五共理念”, , 共同缔造美丽家园评论文章
文明之风尽吹,今秋滨海更美。蓝天白云之下,徜徉在新区大街小巷、社区商圈、服务站场,抑或在基层部门、服务窗口办事……你会发现曾经熟悉的家乡变得洁净、有序、亲和且富有效率。真切感受,源于社会治理“共同缔造”理念的根植。开创社会治理共同缔造新局面,核心在“共同”,难点也在“共同”。新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切入点,一个包含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美丽和谐家园,你我共同缔造”行动开展得风生水起。
一、 共同缔造,源于“共同体”意识的自觉。
新区体量大、面积广,从凝聚“高举滨海新区大旗”共识到树立“共同缔造”理念,“共同体”意识更加清晰而坚定。社会治理向深层次推进,形成“一家人、一盘棋”“人人都是滨海主人”的“共同体”意识尤显重要。共同缔造的结果是真正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 共同缔造,以百姓需求为导向。
广大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是共同缔造的靶向,实现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共同缔造的结果导向,这也是形成社会治理力量“最大化”和“同心圆”的本质基础,最终体现在依靠人民、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上。新村街道丹东里社区近期举办居民议事会,居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开诚布公并被一一采纳,而且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一起动手解决。效果是最有力的感召,落实是最见效的带动。
三、 发动群众,决策共谋。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在党中央领导下率先拉开改革大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持续用好用足农民的首创精神,必须要不断激发农民参与谋划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在兴山县陈家湾村,村党组织以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对标先进,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依托村
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组织农民议事,引导村民全程参与富民产业项目谋划。通过与村民面对面共同商议、共同谋划,村民有钱出钱、有地出地、有力出力,共同建立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东”的利益连接机制,提高村民参与度,确保村民融入价值链,共享产业增值收益。
四、 依靠群众,发展共建。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之所以要广泛依靠群众,在于既能为低收入群体提高工作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又能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时,要坚持为农民而建,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在乡村建设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业。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时,要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最美庭院”评选活动,通过栽植果蔬、花
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引导村民共同整治村容村貌。
五、 组织群众,建设共管。
在兴山县陈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通过持续探索,已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在队伍建设上,利用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在环境基础设施的管护上,该村积极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等农民自管方式,效果显著。农民在参与管护的过程中,既确保了人居环境设施持续发挥作用,又激发了农民参与美好生活共同缔造的热情。
六、 引导群众,效果共评。
群众高不高兴、满不满意是评判成效的唯一标准。让群众满意的关键在于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项目建设。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基础公共服务提标扩面的过程中,要广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将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以及农村道路畅通性、农房质量安全性、农村防汛抗旱和
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等纳入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内容,以此支持鼓励农民积极主动行使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权利的行使中增强主人翁意识。
七、 服务群众,成果共享。
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就要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无论是《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还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都强调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作用,顺应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升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只有将“五共理念”贯彻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全过程、各领域,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众自治内生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