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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实施细则(2022年)

发布时间: 2025-05-13 22:29:3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达川区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实施细则(2022年),供大家参考。

达川区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实施细则(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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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

 达川财建〔2019〕110 号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 关于印发《达川区 2018 年度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电商企业:

 为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建设,鼓励电商企业销售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现将《达川区 2018 年度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2 月 28 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文件

  - 2 -

 附件:《达川区 2018 年度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 补实施细则》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 2019 年 12 月 10 日

  - 3 - 附件 达川区 2018 年度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8〕139 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区内电商平台等企业销售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以下简称扶贫产品),现将 2018 年度省级下达我区专项奖补资金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奖补范围和对象 在达川区注册,通过电商渠道销售扶贫产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经济组织)。

 二、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财政奖补资金。

 三、奖补标准 对在 2018 年度通过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移动终端等平台实现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含经济组织),按线上交易额的 15%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交易额在 100 万元(含)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含经济组织),按线上交易额的 10%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25 万元;交易

  - 4 - 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含经济组织),按线上交易额的 5%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向区财政局、区商务局提交申请资料和《达川区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 (二)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对企业申报项目资料审查,确定奖补金额,经公示无误后,及时予以拨付。

 五、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二)《达川区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 (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填报数据真实性承诺函; (五)与申报条件和项目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和图片。

 项目申报材料一律用 A4 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于 2019 年12 月 28 日前报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 5 - 达川区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 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网店名称 网址、小程序、公众号等

 营业执照编码

 法人代表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线上交易额

 申报资金

 财务负责人

 开 户 行

 户

 名

 帐

 号

 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6 - 填报数据真实性承诺函

 达川区财政局、达川区商务局:

 我单位对申报电商销售扶贫产品奖补资金进行郑重承诺:本单位申报资料的数据准确、真实有效,本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虚假而导致的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与审批机关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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