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11篇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5个环节25个步骤 五个大阶段:申请入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25个程序: 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11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5个环节25个步骤五个大阶段:申请入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25个程序:
一、申请入党1.向党组织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这一环节,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一是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二是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三是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乡镇村和街道社区不得吸收在校学生入党。2.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党组织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撰写个人自传。应注意的问题:a.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组织个别负责人指定;b.推荐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有推优材料,由党员推荐的,应保存相关原始推荐资料;c.党组织讨论研究的情况要作详细文字记录;d.报上级党委备案的材料由党组织以文件或决议型文体,加盖公章或支部书记私盖正式上报,便于存档保存。4.党组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5.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记录其主要表现、接受教育培训和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三、确定发展对象
6.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和程序。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完成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就可以召开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支部委员会讨论程序为:a.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并提出能否确定的意见;b.听取支部考察情况,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c.所在单位党小组讨论研究的意见;d.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反映和意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7.报上级党委备案。8.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由2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9.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范围主要有3个类型:a.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b.本人直系亲属,主要政审其父母、配偶的政治情况,如与本人不在同一单位,必须要进行函调或外调;c.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公婆)、舅舅、姨姨、姑姑、伯伯、叔叔等亲戚,一般情况下,主要政审其岳父母(公婆)、舅父母的政治情况,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审范围。政治审查函调或外调材料必须由被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加盖党组织公章(没有公章的,盖支部书记私盖),上级党委加注审查意见并盖公章。由党组织形成结论性政治审查材料,并附本人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函调或外调材料。10.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一是培训的对象是发展对象,而不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二是公示时间应放在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四、接收预备党员1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a.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培训、公示等情况严格审查;b.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所有材料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
c.基层党(工)委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d.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入党志愿书》。1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实行编号管理,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进行指导把关,既不能填写错误,也不能随意涂改,更不能作废或丢弃。1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5项:a.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b.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表明意见;c.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d.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并且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e.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14.形成决议后上报上级党委。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15.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谈话时间:应安排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工)委审批之前。16.上级党委进行审批。a.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表决决定;b.必须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c.必须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d.党委审批后形成批复文件,通知报批党支部,批复文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e.党委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五、预备党员转正17.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18.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应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期满时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主要内容:a.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b.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情况;
c.思想、学习、工作进步情况;d.存在缺点改正情况,目前还存在的不足。19.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一般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本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预备期必须为一年。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20.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21.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22.党支部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转正。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23.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议审批。24.党委正式通知审批结果。党委以批复文件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25.建立党员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农民和居民党员档案由所在乡镇和街道党(工)委管理,干部职工党员档案由管理其人事部门管理。
篇二: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流程供参考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管理阶段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公推选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23申请人党支部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4二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确定发展对象政治审查567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谈话函调查资料集中培训预审89市直机关工委党支部机关党委会审10市直机关工委三预备党员接收阶段公示及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上报材料111213党支部介绍人党支部派人谈话审批1415介绍情况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16入党宣誓四预备党员教育考察与转正阶段与新党员谈话教育考察转正申请171819党支部本人预备期满提出提出转正意见及公示履行转正手续202121党支部在本支部大会审批谈话材料归档222324上级党组织党支部流程结束注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流程(供参考)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管理阶段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1)申请人
1、本人自愿;公推选优2、申请内容要详实,对(2)党的认识、为什么入党、本人思想及工作、学习党支部等情况;3、填写《发展党员全程卡(一)》。1、每年召开1~2次推优会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参加;(3)2、推选方式:无记名、无候选人直推;党支部3、优秀人选比例一般为入党积极分子人数2倍或以上。1、党小组提交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一级组织备案;2、入党积极分子公示;3、填写《发展党员全程卡(一)》。
3培养教育考察1、每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两名培养联系人;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3、学习党章等内容;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5、每季向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6.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4)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5)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1、听取联系人的培养意见;2、听取党小组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审阅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
确定发展对象(6)
1、经过党内外群众民主测评;2、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表政治审查决;3、确定党员(7)发展对象后进行党支部公示;4、填写《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谈话、函调、查资料)卡(一)》。
政审主要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结束后形成综合性的政审资料。
集中培训(8)市局党委
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均要参加集中培训。
预审(9)
1、审查培养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综合表现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展党员材料是否齐全、发展党员程序是否规范以及结构比例是否符合发展计划等;2、预审工作由单位党委负责。直属总支、支部由局党委负责。
党支部
机关党委(
会审(10)市委组织部三、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对拟吸收预备党员进行公示;2、确定两名入党介绍公示及填写《入党志愿书》人;召开支部大会3、指导发展对象要严肃(11)(12)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党支部、介绍人党支部4、介绍人填写要签名,写明日期;5、审查《入党志愿书》,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预审好后,将材料报市委组织部会审。预审会审材料:1、入党申请书;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3、参加市局党委培训的成绩通知单;4、民主测评结果;5、《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6、政审材料;7、《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卡(一)》;8、预审会审表等材料。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2、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一年来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3、支委会向与会党员报告发展对象的上报材料民主测评、公示、政审、党内外群众(13)座谈会、会审及培养等情况;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党支部将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派人谈话(14)上级党组织
上级党组织审批前派人进行审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审批(15)上级党组织
1、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介绍情况2、集体讨论表决;(16)3、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入党宣誓间;4、审批结果通知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
四、预备党员教育考察与转正阶段与新党员谈话(17)党支部提出转正意见及公示(20)党支部教育考察
1、向新党员提出要求和希望;2、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1、经常性交任务压担子;2、听汇报,转正申请指出优缺点和改进(19)措施;3、党支部填本人预备期满提出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书面申请并向党支部汇报一年的思想情况。
1、介绍党支部情况,编入党支部、党小组;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3、填写《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卡(一)》;4、通过一定方式向党内外公布新党员。
(18)
履行转正手续1、党支部听取党小组意见,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认真分析研究,(21)(21)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在本支部大会2、对拟批准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进行公示。
1、预备党员汇报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2、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一年来的继续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3、支委会向与会党员报告预备党员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公示等情况;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5、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审批(22)上级党组织
1、审议支部大会决议;2、集体讨论表决;3、无特殊情况在三个谈话月内讨论审批;4、通知预备党员(23)所在党支部审批结果;5、填写《发党支部展党员全程纪实卡(二)》。
党支部书记与转正党员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为正式党员。
材料归档(24)流程结束
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等材料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将《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材料由单位党组织整理归档,并打印材料目录单。
注:1、支部大会表决时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如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2、对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应在三个月内,延长预备期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3、每年11月底上报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申报表,市局党委于次年2月份下达党员发展计划指标。
篇三: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一)申请入党1.党支部接收入党申请。2.审看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妥善保存,指定专人(一般为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审看入党申请书。3.党支部派人谈话。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与入党申请书一并由组织委员妥善保管。(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
定,并报公司党委备案。5.公司党委备案。6.指定培养联系人。党委同意备案后,党支部及时为入党积
极分子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当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预备党员不能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7.党支部培养教育。8.党组织考察。9.公司党委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0.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党组织要在全面细致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确定发展对象。11.报公司党委备案。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公司党委备案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12.党委认真审查。公司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13.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继续做
好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14.政治审查。党支部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的正式党员,对
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15.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
材料。16.开展集中培训。党建工作部统一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四)预备党员的接收17.支部委员会审查。对政审合格且经过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安排专人进
行严格审查。18.党委预审。党委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阅。19.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20.通过公示后,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21.支部大会讨论。经公司党委预审合格、并通过公示后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
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会议。
22.报党委审批。23.党委派人谈话。24.党委审批。25.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五)预备党员的谈话、教育、考察和转正26.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宣布。27.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28.入党宣誓。29.继续教育培养。30.提出转正申请。31.党支部审查。32.对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进行公示。33.支部大会讨论。34.党委审批。35.谈话宣布。36.材料归档。
篇四: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共5个环节25个步骤,括号内为应查阅台账)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
2、党组织派人谈话(谈话记录)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一般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谈话记录应包括时间、方式、谈话内容,了解到的情况(年龄、国籍等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和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记录、支委会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推荐应由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进行(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后,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上级党委备案(备案报告、党(工)委审查记录、备案意见)支委会研究决定后,应报大口、街道党(工)委备案,大口、街道党(工)委应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备案意见通知党支部。
备注:定期进行思想汇报(思想汇报)申请人应定期(通常为每季度1篇)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直至转正。
5、指定培养联系人(支委会会议记录)党组织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6、培养教育考察(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此阶段为一年以上,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一般会形成谈话记录或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有所反映。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听取意见记录、座谈会会议记录、公示材料、支委会会议记录)通过一年以上考察,党支部要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个别谈话、座谈会等形式),在此基础上由支委会讨论是否同意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应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上级党委备案(备案报告、党(工)委审查记录、备案意见)支委会研究决定后,应报大口、街道党(工)委备案,大口、街道党(工)委应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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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意见一般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9、确定入党介绍人(支委会会议记录)
入党介绍人应由2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0、进行政治审查(个人自传、政治审查报告)
方法通常为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还应征求户籍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意见。政审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有效期一年。
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有效期一年。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委会审查(座谈会记录、谈话记录、支委会会议记录、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报告)
支委会应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如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形成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报告,报大口、街道党(工)委预审。
13、上级党委预审(党(工)委会议记录、预审意见)
大口、街道党(工)委应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入党材料详细审阅,并经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并将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预审一般应在街道党支部上报预审材料后一个月之内完成。
14、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
有关要求详见《发展党员工作手册》P92-P96,政策解读第147-150条内容。
15、支部大会讨论(党小组酝酿讨论记录、表决票、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支部大会召开前,应由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小组酝酿讨论、提出意见。召开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不得缺席,流程一般为:(1)发展党员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5)发展对象表态;(6)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半数即可通过,正式党员无法到会但在会前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谈话记录)
大口、街道党(工)委应对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应放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委审批前进行。谈话时党支部一般不派人参加,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及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工)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党(工)委会议记录、审批意见、党支部党员大会记录)
大口、街道党(工)委必须对接收预备党员应集体讨论,逐个审议表决,审批意见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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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写明预备党员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审批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得超过6个月。
备注:上级党委审批后党支部应做的工作(谈话记录、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谈话,及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备案材料)
大口、街道党(工)委应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支委会或支部大会会议记录)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
在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必须及时举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大口、街道党(工)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继续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为一年,自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于转入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转正的,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申请书)
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
23、支部大会讨论(党小组意见材料、党员群众意见材料、公示材料、党支部党员大会会
议记录、支部大会决议)
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召开党员大会前,党小组应适时讨论提出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根据本人转正申请、党小组考察意见和党员群众意见,综合研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考察建议,交党员大会讨论。大会召开前,应先公示7天。支部党员大会流程为:(1)预备党员汇报个人表现,找出问题和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2)党小组介绍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3)支委会介绍预备期内对其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5)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4、上级党委审批(党(工)委会议记录、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大口、街道党(工)委收到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应对审批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在三个月内上会集体讨论表决,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清党龄起算时间(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起算),并通知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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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级党委审批后党支部应做的工作(谈话记录、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谈话,及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材料归档党支部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考察材料,交大口、街道党(工)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党(工)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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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展党职工作流程和要求第一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实定、教育、培养和考察阶段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不能打印,只能手写。公推优选1、组织实施:各基层党〔工〕委每年要组织1-2次。由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推荐出的积极分子由村、社区党支部或优秀青年人才支部负责培养。2、推荐对象:村〔居〕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产业带头人、专业协会负责人、种养殖专业户、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土专家、田秀才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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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中青年。3、推荐象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的认识正确,积极要求入党。2、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本村〔社区〕或本单位人员。4、年龄45周岁以下,学历初中以上。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6、符合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的条件4、方法步骤:1〕、提前7天宣传和公开民主推荐积极分子的范围、数量、条件。2)、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基层党〔工〕委派人现场指导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推荐大会〔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四分之三方有效〕。3)、无记名投票推选。团组织推荐:28周岁以下的,须团组织进行推荐。支部派人谈话:支部派人与推荐出的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支委会初审:支委会对公推优选出的人员逐一进行初步审核。审查内容包括思想上是否要求进步、是否有致富带富能力、邻里间反映是否良好,以及年龄和文化程度是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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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要求等。初审合格的,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工〕委。党委复审:基层党〔工〕委要组织人员对支部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确实定程序、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返回村〔社区〕支部进行公示。公示:公示时间在5天以上。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工委和村〔社区〕支部要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取消积极分子资格;无不良反映的,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并及时编入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台帐。确定培养联系人1.对确定的积极分子,支部要及时为其指定2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2.培养联系人一般应从本支部中确定。填写考察登记表1.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2.每季度必须对培养考察的情况及时进行填写,不能间断,培养考察表格不够的,可以自行复印添加。一年以上培养教育1.党组织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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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提交一份以上学习心得体会。二、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培养发展对象阶段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后,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积极分子的表现和培养考察情况。党小组讨论提名党小组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进行讨论,成熟的提名上报所属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研究党支部根据上级党〔工〕委下达的发展计划指导数,对各党小组上报的积极分子培养情况进行研究,按指导数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及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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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初,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市委发展党员规划制定本乡镇、街道年度发展计划,并按计划和市委组织部审批的当年“拟发展党员名册”,审批确定当年下属各支部的发展对象。政治审批综合性政审材料: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2.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3.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4.发展对象对国家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5.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6.通过对以上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能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公示进行7天以上公示对公示反映出问题的处理方法:1.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2.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3.没有问题的,及时发展。党委培训考核基层党〔工〕委进行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并考核,取得结业证书后,确定入党介绍人指导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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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入党志愿书》。注意:培训结业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第二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社会评价1、参评人员范围:
村、社区参加评价人员范围为评价对象所在村、社区的“两委委员”、组〔居委会〕干部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企业参加评价人员范围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本车间〔班、组〕全体职工。2、程序:
被评价人汇报个人情况——培养联系人或介绍人介绍培养教育情况——支部介绍推荐、培养、政审和考察情况——参评人员讨论发言——参评人员填写《社会评价表》——当场统计公布评价结果。3、评价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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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满意”率达80%以上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总体评价“不满意”率或单项评价栏目“差”率超过20%的对象,半年内不得吸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二、材料预审核两级预审:1.基层党〔工〕委审核发展党员程序、材料、群众满意度等。审核不合格的,作推迟发展或不予发展出力;合格的填写“预审审批表”,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2.市委组织部审核发展对象的年龄、文化结构、发展程序。未通过两级预审的发展对象,不得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三、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支部大会的程序: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2.介绍人介绍情况;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审议和公示情况。4.到会党员进行讨论。5.无记名投票表决,实到会人数、赞成人数均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或不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6.申请人表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注意事项:1.要把握好“两个不开”,即: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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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2.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三人均不能到会,应改期开会。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情况向党支部作了负责任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3.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坚持个别吸收原则,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四、基层党委审查后派人谈话谈话内容:〔6个方面〕
1.对党的认识。2.入党动机。3.掌握党的基本政策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4.本人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5.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主要优缺点。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谈话应注意事项:1.谈话人一般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但谈话对象是副科级以上干部、民主党派成员或曾有较大历史问题人员的,须报请市委组织部派专人与其谈话。2.谈话时间为接收预备大会之后,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五、党委和市委组织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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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部大会讨论后,基层党〔工〕委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审批。超过3个月的应经过支部大会复议,再报党〔工〕委审批,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入党手续。2、基层党〔工〕委审批后,应在2个月内报市委组织部审批〔超过2个月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合格者确定为预备党员。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管理、考察和转正
一、适时组织入党宣誓注意宣誓问题:
1.宣誓应放在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后,时间不易过长。2.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工)委组织,也可由党支部组织〔但上级党〔工〕委要派人参加〕。3.必须悬挂党旗。二、编入党小组〔跟踪回访〕发展党员跟踪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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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各基层党〔工〕委。2.对象:预备党员和转正两年内的新党员。3.内容:新发展党员的现实表现和教育管理情况。
4.方式:无记名测评、座谈、个别访谈、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等。5.结果运用:在这里,跟踪回访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对回访中发现问题,但本人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预备党员,将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组织处理。
6.“跟踪回访意见单”必须放入党员转正材料中。回访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要将“意见反馈单”和第二次“回访意见单”也放入材料中。三、个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左右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也必须手写〕。四、支委会审查审查内容: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2.发展程序和材料。五、社会评价〔征求意见〕评价内容在吸收预备阶段社会评价的基础上,增加“示范作用”一项。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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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要在7天以上。无异议的,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七、支部大会讨论票决支部大会议程:〔1〕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中的表现。〔2〕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分别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说明能否转正的意见。〔3〕支委会介绍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4〕与会党员充分讨论。〔5〕预备党员本人对大会讨论意见表态。〔6〕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注意事项:
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过程中,假设发现有尚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无论延长预备期,还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均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八、党委审批合格后转正基层党〔工〕委应在支部大会讨论后的3个月内讨论审核〔必须集体讨论,投票表决〕。
基层党〔工〕委审批通过后,必须在2个月内报市委组织部审批。九、支部大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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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工〕委要及时将市委组织部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十、材料归档〔跟踪回访〕转正两年内的新党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以上跟踪回访。回访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催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基层党组织要对其作出诫勉谈话、党内警告甚至组织除名等处分。
发展党职工作中的应注意事项1.坚持“八个不发展”〔1〕没有经过“公推优选”的不发展。〔2〕没有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3〕没有经过入党积极分子、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三次公示的不发展。〔4〕没有经过两级预审的不发展。〔5〕没有经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两次社会评价的不发展。〔6〕没有政审或政审发现问题的不发展。〔7〕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8〕近年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发展。2.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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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发展党员:离开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在现相对固定工作单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应由现工作单位负责发展工作,要在发展前征求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并由其出具出面意见。4.关于延长预备期问题:
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被延长的预备期不能随意改变。5.关于转正问题: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没有经过跟踪回访或回访中发现严重问题的不能转正。预备党员本人不参加大会,不能讨论其转正。发展党职工作中主要材料的书写要求和注意事项总体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标准特别注意:不得随意涂改、任意编造。〔具体见附件〕。发展党员过程中应包含的主要材料1、吸收预备党员主要材料:1.入党申请书;2.心得体会〔每季度至少一篇〕;3.公推优选材料;4.培训结业证书〔有效期3年〕;5.综合政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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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评价材料;7.公示登记表;8.预审审批表;9.支部会议记录;10.票决汇总表。2、预备党员转正主要材料:1.转正申请书;2.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篇〕;3.公示登记表;4.跟踪回访意见单〔意见反馈单〕;5.社会评价材料;6.支部会议记录;7.票决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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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9个环节)入党申请人
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支部应当对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审核把关,没有按照规定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应向入党申请人说明情况,并指导其向适宜的党组织递交申请。
党支部派人了解情况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支委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谈话人应当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党员推荐
群团组织推优
党员推荐可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会议推荐;入党申请人是群团组织成员的,所在群团组织应当提出书面推荐意见,说明推荐理由。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
积极分子
根据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提交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讨论对象2个以上的,应当逐个讨论决定。
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7天,公示无反映的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对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工作程序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发放《入党积极确定培养联系人分子培养教育
考察登记表》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有四项: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加强培养教育定期考察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基层党委或市直工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入党教材》、《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录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应当及时将考察情况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指出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1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9个环节)
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培养教育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作为发展对象进一步培养。
广泛听取意见
党支部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公示上级党委备案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
对象人选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介绍人
政治审查
短期集中培训
在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后,应当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本支部辖区(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对党支部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查。
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委备案通过的拟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讨论对象2个以上的,要逐个讨论确定。没有通过的,应当向本人说明情况,可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继续做好有关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党支部对上级党委审查通过、并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列为正式发展对象,并通知本人和全体党员。
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有五项: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5、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有四项:1、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4、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情况要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2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三):预备党员的接收(9个环节)
支委会审查
在政治审查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的,报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征求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书面通知预审结果
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基层党委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接
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四项: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决议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会审议和表决
报市委审批(市委组织部代
批)
宣布接收为发放《预备党员培养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一般就在当天),决议主要包括五项内容:1、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2、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3、表决结果;4、通过决议的日期;5、支部书记签名。党委审议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党委(党总支)审议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党委审议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及时(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汇总资料上报。(乡镇党委汇总资料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市级部门机关党委汇总资料后上报市直工委,由直工委审议后上报市委组织部;隶属两新党工委的经两新党工委审议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党委会审批2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预备党员必须由市委审批(市委组织部代批)。党总支、乡镇党委、市级部门机关党委、市直工委、两新党工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达州市辖区审批权限在县(市)区一级】
市委组织部对党委(直工委、两新党工委)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无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或有特殊情况超过六个月)未审批的,应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复议,复议无异议的,再报党委审议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经市委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通知到市直工委(两新党工委)和乡镇党委,由上级再通知到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发放《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对未批准入党的,党支部也应当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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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1个环节)
编入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并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党组织要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审查通过的,接续做好教育和考察工作。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
征求意见和审查
公示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支部大会决议
党委会审议和表决
报市委审批(市委组织部
代批)
宣布预备党员转正
建立党员档案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由本人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党支部要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委会要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情况进行审查。
在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应将征求各方面意见情况以及预备党员基本情况,在本支部辖区(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结合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象2个以上的,要逐个讨论和表决。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但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委审查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查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按期转正的注明党员党龄开始计算的时间,延期转正的要注明延长预备期半年或者一年。并及时(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汇总资料上报市委组织部。(程序与接收为预备党员相同)。
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必须由市委审批(市委组织部代批)。党总支、乡镇党委、市级部门机关党委、市直工委、两新党工委,不能审批,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的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查,并及时上报。超过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审查而延期的党委需提交情况说明,加盖支部公章,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复议,复议无异议的,再报党委审查。党支部书记要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做好相关工作;延长预备期的,继续做好教育和考察工作;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
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党委存入本人
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要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
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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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2.入党积极分子递交思想汇报。3.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进行培养
教育。确定发展对象1.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情况。2.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3.报上级党委备案。发展对象政治审查、集中培训、预审和公示1.指定入党介绍人。2.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
3.短期集中培训。4.基层党组织张榜公示。5.基层党委预审。6.报校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接收和审批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2.专、兼职组织员谈话。3.报上级党委审批。4.审批结果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1.支部大会上宣布,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交纳党费。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3.预备党员递交思想汇报。4.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5.组织预备党员参加新党员学习班。预备党员转正和审批1.预备党员提交书面转正申请。2.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3.上级党委审批。
4.审批结果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按期转正1.支部大会上宣布成为正式党员。2.发展党员材料归档。延长预备期1.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2.召开讨论延长预备期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3.上级党组织审批。4.支部大会宣布成为正式党员。
5.发展党员材料归档。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篇八: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为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党组织要有意识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以及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等使积极分子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的优秀品质进而更好地培养其组织观念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才能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因为,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和人民利益需要的时候,能够义无反顾地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谋个人私利和特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申请入党就意味着决心承担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志愿按照党员标准的要求去终身实践。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往往是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对党造成损害。因此,只有当他们提高了政治觉悟,有了入党要求,自觉、自愿地提出申请并接受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如果本人没有入党要求,说明他还没有这个觉悟,或者没有这个决心,还有思想顾虑。对于这样的人,无论社会声望有多高,或者能力有多强、贡献有多大,都不应强迫他们入党。当然,组织可以对他们进行启发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但是不能硬拉他们入党。要求加入党组织的同志,一般要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入党的人写入党申请书是为了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郑重表达自己的决心,同时也为了便于党组织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书写入党申请书是一件严肃而庄重的事情,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个人简历,有无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处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决心;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对照党员条件找出的差距和今后自己努力的方向等。入党申请书一般要本人写,若本人写申请确有困难,也可以由本人口述,请其他同志帮助代写。不论采用哪种方式,申请书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反映申请人的情况,如实表达申请人的思想认识和态度,并且要经得起党组织的考验。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个人刚刚提出入党申请的时候,尽管有要求进步的愿望,但他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和宗旨的认识不可能那么深刻,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的认识往往还是停留在朴素的直观基础之上,还没有提高到理性的高度,与共产党员的标准还有一定距离。这就需要党组织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和党的宗旨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为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党组织要有意识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以及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等,使积极分子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的优秀品质,进而更好地培养其组织观念。同时,党组织还要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便更全面地了解他们的能力水平、思想觉悟和对党的事业态度等。为了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和比较系统的教育,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觉悟。为了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避免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被吸收入党,防止坏人和各种投机分子钻入党的队伍,在接受申请人人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考察。党组织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过程中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宏观上对照党员标准,做到严格要求、仔细考察。在政治思想方面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政治觉悟和对理想、道德、情操、人生价值的认识,考察其对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考
察其是否遵守国家法规。第二,在实际工作中,观其言,察其行,从日常表现及具体问题和具体事务的处理中去考察,从细微之处把握。第三,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反映。在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中,党支部要制定“专人培养,定期谈话,统一要求”的工作规程。一般每一个培养对象确定以后,党支部要指派两名中共正式党员负责全面的培养。一方面是帮助培养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不断提高,及时指出培养对象的缺点和不足,引导他们不断进步,并定期把培养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向党支部大会报告;另一方面负责把支部对培养对象的要求、安排的工作、学习任务和信息传达给他们,使培养对象按支部的要求去努力。三、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党章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工作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由什么人作入党介绍人和介绍什么人入党,是十分严肃、慎重的事情。预备党员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邀请或由党组织指定。自己邀请介绍人时应注意要邀请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自己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不能邀请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以及自己的亲属。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这样做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是:了解被介绍人各方面的情况,向他介绍和讲解党的基本知识,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帮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因为同一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特殊情况下,如发展对象所在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时,也可由其上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但介绍人只能在支部大会上介绍申请入党人的有关情况,不能参加正式表决。四、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即将被讨论接收入党的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表达入党愿望以及党组织接收和审批新党员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申请人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入党审批过程。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以后,《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就成为党员本人永久性档案材料。当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经过认真审查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之后,准备讨论他的入党问题时,申请入党的同志要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在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标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向入党申请人作详细说明。申请入党人应根据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要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二)填写“入党志愿”这一栏时,应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实事求是地写出思想发展和变化过程,以及自己入党的决心等。(三)填写“本人经历”这一栏时,应注意不要遗漏,重要经历要写上证明人。(四)“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一起生活的人。(五)“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
(六)“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七)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八)《入党志愿书》中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五、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发展党员,必须经党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这是我们党吸收党员的一个重要原则。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是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入党的重要会议,也是对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有效形式。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及程序是:(一)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本人历史和现实表现的主要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必要时,还要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二)介绍人要将申请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等情况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实事求是的介绍,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三)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及对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四)出席支部大会的党员要根据党员标准,联系入党申请人的表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进行充分的讨论,指出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五)入党申请人应当参加会议,并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特别要正确对待对自己入党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并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六)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进行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出会场回避,实践证明,只要做好工作,党内生活正常,一些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如果申请人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个别吸收”、“慎重发展”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方针之一。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反映在工作程序上,就是逐个讨论和表决,这样做可以使党组织和党员对申请人有更充分的了解和更明确的表明自己的意见。在讨论过程中,实行逐个讨论和表决,也充分体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体现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支部大会讨论并通过后,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即申请入党人的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六、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以后,要经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这是把好新党员质量关的最重要一环。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环节。上级党组织的审批要严格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来衡量,而且必须经党组织集体讨论,作出决议,不得由个人说了算,也不得采用传阅表态及有关人员联席会等方式代替党组织的集体讨论。这样做,有利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每个党委委员的作用,依靠集体智慧的力量把好党员的“入口关”。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使党委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另一方面,通过谈话,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申请人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情况及其觉悟程度,
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等。上级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主要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是否是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的入党手续,以及审议《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在审批过程中,意见不一致时,应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如果党委委员对申请人的情况不了解产生不同意见时,应由谈话人或报批负责人说明情况,加以解释,而后付诸表决;如果对其某些缺点、错误是否影响其入党产生不同意见时,尽可能统一认识,然后付诸表决;如果因其某些重要问题未调查清楚时,待调查清楚后下次再议。审批结束,应及时填写审批意见,审批意见中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同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及其本人。七、进行入党宣誓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是我们党的传统,是对预备党员进行的一项庄严的、生动实际的党的观念的教育,体现出入党的庄严性、严肃性。通过举行入党宣誓,使入党的同志增强党性观念,充分表示他们自愿承担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表明他们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入党的同志要终生牢记自己的誓言,时刻用誓言来激励自己,在实践中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主持。有的基层党委新发展的预备党员数量比较多,下属总支部、支部比较分散,也可以由总支部主持。由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宣誓仪式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程序是:唱《国际歌》;致开会词;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入党积极分子发言等。入党宣誓是神圣的,举办入党宣誓仪式务必严肃认真,其中要做到:会场布置要庄重、俭朴,**台正中悬挂党旗和“入党宣誓大会”的横标,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列队面向党旗,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由领誓人逐句读誓词,新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激昂。誓词读完后,领誓人、宣誓人依次各报姓名等。入党宣誓的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八、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的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要加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确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一)从严治党,加强新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党性锻拣,增强党员意识申请人入党后,支部的教育和培养工作并没有完结,并且任务更加繁重和具体。为有效地督促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党组织要以新的角度、新的高度加强教育和培养,确保他们成为完全合格和优秀的党员。1、教育新党员确立党员意识,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代表支部给他们讲明希望和要求,指出他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同时对他们要进行党员意识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努力争取在各个方面有更大的进步。2、加强“过渡期”的教育对于新发展的党员,加入党组织后往往有一个不稳定的“过渡期”。从一般群众发展成为一名共产党员,角色骤然转变,下一步无所适从,不知该如何努力。对这个时期的教育,要特别重视,可采取支委成员多谈话、多帮助和开展“一对一”互助活动,使新党员与入党时间较长的党员进行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3、教育党员从小事做起,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都在做“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每一项“惊天动地”的大事都由繁多的平凡小事累积成的,党组织要分配给新党员一定的社会工作,教育他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工作中去影响群众、带动群众。教育他们出色地完成任务,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4、开展群众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是广大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相互教育的好形式,具有明显的防微杜渐、促进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的作用。在党员评议过程中,除采取多种形式和加强思想教育外,还要采取民主评议党员与查处违纪现象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抓典型、树榜样、争先创优,既要强化激励机制,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党员,又要注意发现查处违纪现象,并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予以公布,做到警钟长鸣,以便深入地教育广大党员。(二)认真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要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严格进行。预备党员的转正要经过本人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等过程。转正对于一个预备党员来说,是郑重向党表明愿意承担一名正式党员必须承担的义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贡献自己的一切。同时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教育和考察的重要内容。转正申请是不能有半点虚伪和强迫的,务必作到实事求是,不能为了按期转正而文过饰非,掩盖缺点和不足。在履行转正手续的过程中,转正申请人要做到:一是要在预备期满前,由本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二是书面转正申请要真实、可靠,在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时,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在审批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转正手续,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审批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合格的党员要作出适当的处理,对通过审批合格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填写申请转正人的《入党志愿书》。新入党的同志,要把入党作为继续前进的新起点,用党员标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真正实现自己的入党誓言,使自己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的称号。
篇九: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一、入党申请1、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自愿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都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须手写)。2、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支委会会议记录)。(2)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需备案报告),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3)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的培养情况)。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参加闭卷考试。凡考试不及格和测试不过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培训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级党委填写培训情况并要加盖公章。
1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4、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要向党组织汇报半年内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个别重大事情要及时汇报。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申请人应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须手写),申请转为预备党员。2、确定发展对象(1)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将申请人列为发展对象(需支委会会议记录)。(2)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需备案报告),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3、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写好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4、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批(需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意见)。5、填写《入党志愿书》(1)发展对象在介绍人的指导下,由本人严肃、认真、如实填写。填写时用钢笔(黑色),
2
要求字迹清楚正规,不能随意涂改。本人填写后,必须签名盖章,签署填写日期,然后交给所在支部。
(2)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前,对发展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方面的情况要有书面意见,并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容,签名盖章。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1)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在拟召开大会之前,要先召开支委会,听取介绍人意见,审查《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是否完备并符合要求,确定召开大会时间,做好相关准备。召开大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每一个党员的意见。有多名发展对象时,要一个一个的讨论表决,做好会议记录,形成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简要情况,大会召开情况(日期、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数、主要议程、综合意见),无计名投票情况(赞成、不赞成、弃权票,接收意见),支部加盖公章,书记签名盖章。(2)对支部大会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要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群众反映的(或有反映,经组织查证落实的),支部需出示公示说明材料。(3)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及公示情况向上级党委备案,请示审批预备党员(需支部关于审批预备党员的请示)。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要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
3
和考察。2、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一般由基层党委组织进行。3、预备期内,需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好考察记录。预备期满一年
后,个人需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及思想汇报。4、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由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委会讨论审查。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
大会相同(需支部大会会议记录)。6、对支部大会同意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情况要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群众反映
的(或有反映,经组织查证落实的),支部需出示公示说明材料。7、党支部及时将党员转正材料提交上级党委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该党员即为中共正式党
员。
4
申请入党
本人自愿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须手写)
党组织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
话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示意图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定和培养教育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接收
培养考察一年以上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支委会讨论入党积极分
子会议记录)
向上级党委备案(支部关于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的培养情
况)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发放入党积
极分子登记表)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
次分析
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转为预备党员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无计名投票接收预备党员(及时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支部大会决议)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
向上级党委备案(支部关于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
愿书)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
考察材料)
对支部大会的讨论结果进行5-7天公示(支部关于公示结
果的情况说明)
请示审批预备党员(支部关于审批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基层党委认真审核入党程序及相关材料
报上级组织部门预审(审核通过领取预审通知单)
上级党组织考察其现实表现(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
考察情况)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
意见)
填写《入党志愿书》
5
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
向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党委将本年度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党委对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
预审通过后,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进行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组织)
预备期满后,个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间思想汇报
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无计投票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支部
大会会议记录)
对支部大会的讨论结果进行5-7天公示
请示审批正式党员(支部关于审批转为正式党员的请示)
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核
基层党委研究转为正式党员(会议记录、党委关于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
材料归档
篇十: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
一、申请入党1.递交入党申请书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必须按期交纳党费。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党组织派人谈话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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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级党委备案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5.指定培养联系人数量:1-2名正式党员。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6.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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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确定发展对象条件: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8.报上级党委备案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9.确定入党介绍人数量:2名正式党员。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义务。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10.进行政治审查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当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11.开展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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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四、预备党员的接收12.支部委员会审查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13.上级党委预审方式: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要求: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意: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14.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15.支部大会讨论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4)与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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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时间:党委审批前。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目的: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17.上级党委审批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逐个审议和表决。时间: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注意:党总支、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组织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求: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20.入党宣誓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程序:(1)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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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谱;严密紧凑。21.继续教育考察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时间:预备期为1年。22.提出转正申请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23.支部大会讨论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4.上级党委审批时间:3个月内。要求: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注意: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25.材料归档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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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要求: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
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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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成长党职员作是党的基层组织扶植的重要构成部分,在组织成长过程中必须遵守“保持标准、包管质量、改良构造、慎重成长”的方针,按照党员成长工作的法度榜样,卖力实施手续。关于成长党职员作的法度榜样,在不应时代,跟着党的工作重点变更,有着不合的要求。
一、自愿提进出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地点单位党组织提出版面申请,入党申请书重要写对党的熟悉、入党念头和本人重要表示。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样在十五天内),进行党的全然常识的教诲,鼓舞其积极制造入党前提。二、确信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后的一段时刻(一样为半年以上)后,经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举荐、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年夜会)审查赞成,便被确信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立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传(内容重要写本人简历、家庭重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汗青和实际表示情形),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接洽人。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期为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信入党申请工资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形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考观看法时,要真实、具体、精确,既要有入党积极分子的长处,也要写缺点)。防止日常平凡无记录,入党前突击编写的现象。要留意操纵表中时刻次序即工作次序,按先后次序一样为:党小组(或团支部)举荐看法→党支部对申请人的政治汗青情形明白得看法→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年夜会)评论辩论是否将入党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看法→考观看法(时刻相隔不克不及跨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表里群众公布测评看法→支委会或支部大年夜会评论辩论成长对象看法→党总支看法。四、听取党表里群众看法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表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应。(1)参加座谈会的党外群众一样许多于8人,不敷8人的,党支部应加以说明。(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预备将入党申请人列为成长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顿表》内的评定看法反应要真实。除表内幕况,还应附一份完全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五、确信成长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由一年以上培养教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接洽人和党表里群众看法的差不多上,经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年夜会)评论辩论赞成,可被列为成长对象。党支部确信了成长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或总支)申报看法,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表里群众看法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挂号表》等。上级党委分担书记和组织部分进行审查,对相符要求的,赞成确信为成长对象,方可下发《入党自愿书》。六、政治审查审查成长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立场,政治汗青情形和中重大年夜政治斗争中的表示。审查成长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紧密的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形。对成长对象自传中反应出的情形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看法(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七、短期集中培训基层党委要对成长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刻一样五至七天(或许多于四十个学时),重要进修党的全然理论、全然路线和全然常识。培训停止时要进行测验,并将测验成就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成就挂号表》,由组织部分盖印,装入入党材料档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专门情形外)成长对象不克不及被成长入党。八、确信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负,一样由培养接洽人担负,也可由成长对象邀请,或由
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重要义务是:(1)向被介绍人说明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前提、义务和权力,卖力明白得被
介绍人的入党念头、政治觉悟、思惟品德、工作表示、经历等情形,如实向党组织报告请示。(2)明白被介绍人填写《入党自愿书》,并卖力填写本身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惟
品德、工作表示和其他方面情形做出的周全评判,注解本身赞成被介绍人入党的立场。(3)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年夜会上向支部大年夜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情面况。(4)被介绍人被赞成为预备党员今后,应连续对他进行教诲、赞助,使他按期转为正
式党员。九、填写入党自愿书成长对象填写《入党自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赞成,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
或毛笔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诚实、量力而行,不得有任何隐瞒和捏造。笔迹要清晰,不得涂改。
十、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成长对象填写的《入党自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评论辩论认为成长对象前提合格和手续完全后,即提交支部大年夜会进行评论辩论。十一、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年夜会(1)申请入党人报告请示对党的熟悉、入党念头、本人体会、实际表示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重要情形,并对其可否入党注解看法。(3)支委会申报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形。(4)与会党员充分揭橥看法,对申请入党人可否入党进行评论辩论。(5)申请入党人对大年夜会评论辩论情形注解本身的立场。(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留意事项: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须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折半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年夜会;3、评论辩论两个以上的申请入党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评论辩论和表决;4、支部决定应及时填写在《入党自愿书》上,决定内容包含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成果及日期;5、及时将《入党自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十二、组织员谈话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或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备、手续是否完全(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交心的方法,听取党表里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应。谈话中,重要明白得被谈话人的入党念头、对党的熟悉和党的全然常识的操尽情形,询问其对党须要说明的问题,赞助其进步对党的熟悉,指出尽力的偏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看法填入《入党自愿书》,并向党委报告请示谈话情形。十三、党委审批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决定三个月内审批,如遇专门情形可恰当延长审批时刻,但不得跨过六个月。凡无故跨过规准时刻而未予审批的,应穷究有关人员的义务。党委审批必须保持集体评论辩论,不克不及小我说了算,更不克不及以党政联席会的情势评论辩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看法要填写在《入党自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刻,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十四、支部向预备党员本人发进出党通知书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年夜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赞成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刻、规定等。十五、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办入党宣誓典礼的时刻,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赞成预备党员后及时举办(一样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典礼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诞辰集中举办入党宣誓典礼的方法,也是能够的。
入党宣誓典礼的法度榜样:(1)唱《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3)新党员宣誓。(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5)党员代表讲话。(6)新党员代表向党组织表示决心。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年夜会经由过程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诲和考察,党组织经由过程听取预备党员本人报告请示、个别交心、集中培训、入党介绍人赞助等方法,每季度要评论辩论一次,发明问题及时同预备党员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发地接收党组织的教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报告请示思惟和工作情形,每半年要向党支部书面报告请示思惟和工作情形一次。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进行周全考察,并写出版面申报。各基层党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小我思惟工作报告请示、党小组看法、党表里群众看法、党支部考察申报及成长材料)必须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审查赞成后,方可评论辩论审批。十七、预备党员的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撤消预备党员资格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要及时解决转正手续。(1)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前恰当时刻向党支部提出版面转正申请。(2)党小组提出看法。(3)党支部收罗党表里群众看法。(4)支委会审查。(5)支部大年夜会评论辩论、表决经由过程。(6)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定,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对考察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可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期满后部完全具备前提或犯有必定的缺点,但还没有完全损掉预备党员前提,同时本人决定尽力改正缺点的预备党员,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刻最长不跨过一年,最短不克不及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由支部大年夜会评论辩论做出决定,填入《入党自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依照预备党员是否具备党员前提做出赞成其转为正式党员或撤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不克不及实施党员义务,确切不具备党员前提或犯有严峻缺点或延长预备期后经由教诲考察仍不具备党员前提的,应撤消预备党员资格。
撤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由支部大年夜会评论辩论经由过程,支部大年夜会决定填入《入党自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留意事项:各基层党组织在成长党职员作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决定或决定,必须保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跨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定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跨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折半。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自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地点党委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