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我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保障(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关于我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保障3篇
【篇1】关于我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保障
浅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行政执法所面临的新领域不断扩展,新情况层出不穷,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对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构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标准、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根本支撑之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勤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认识 抓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而要实现这样的融合,关键在人才,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在行政管理领域的集中表现,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和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要实现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必须狠抓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
第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现状,全面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客观地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队伍的文化、专业结构,工作纪律作风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果不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遏制一些不良的苗头性倾向,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人员素质问题,势必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教育 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发挥典型带动辐射效应,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态度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要培养行政执法领导干部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2、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制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
3、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三、强化管理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实践证明,只有转变作风,才能有效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只有转变作风,才能确保各类市场管理沿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健康发展;
只有转变作风,才是落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具体体现。
1、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变管理为服务于各类市场;
把原来由经营业主到各部门咨询有关业务等方式转变为专门的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所有的服务内容和范围,做到阳光操作,热情服务。
2、由行政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在构建社会和谐,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今天,政府的行政管理也要走上依法管理轨道。首先要依法行政。各类市场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要求,来依法管理各类市场;
其次要文明执法。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一对矛盾。如何使这对矛盾不扩大化而得到解决,使管理和经营在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各类市场这个大局中更加和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在人格上也是平等的。所以,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一定要文明执法,说话要和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执行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处罚。第三要廉洁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廉洁,切忌以情代法、以罚代法,时刻树立执法形象。由处罚型转变为教育型。
3、由处罚型转变为教育型。各类市场中的经营业主常有违法违规现象,以往行政执法部门多以处罚了事,没有更多地进行思想教育,久而久之,管理者与经营者形成了对抗的局面,有的经营者甚至一犯再犯,成了恶性循环。因此,在管理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该处罚的处罚,又要注意思想教育,多给经营者讲清道理,使他们真正懂得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主动自觉地服从和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
此外,还要定期对经营者进行培训,通过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加强联系与沟通,使管理者与经营者形成共识,协调动作,共同促进各类市场发展。
四、强化监督 制约行政执法权力进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
1、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严格的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制度,堵塞工作中产生的或者可能产生的漏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不断完善用制度管理、让群众监督、靠自我约束的有效监管机制。要从案到人、从人到案,大力实行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惩前毖后,警钟常鸣。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建立督办整改机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要定期召开行政执法服务对象座谈会、系统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对行政执法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
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提高。
五、强化活动载体 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活动,是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1、从增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出发,开展争做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人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促进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
2、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树立队伍的团队精神,增强爱岗敬业意识,使执法人员树立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从为群众办实事出发,开展爱民日、扶危助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密切执法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队伍的公仆意识和良好形象。
4、从增强队伍业务能力出发,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使广大队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执法工作不断发展。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全面建设小康,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旨在使广大执法队员进一步树牢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改进纪律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保障,必须常抓不懈。
――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队伍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执法队伍,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直是摆在各级行政执法机构面前的重要现实问题。国务院今年5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这一问题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近日,我办对市盐政稽查支队开展“一教两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认为他们的做法为全市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相关规定和推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做法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结合自身执法工作实际,采取定期集中封闭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一教两训”(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以树立正确执法理念为重点,抓实政治思想教育市盐政稽查支队成立于2003年年底,其机构新,人员
也新。支队组建伊始,许多执法人员错误地认为执法就是处罚,野蛮执法现象经常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支队针对这一问题,首先是确立了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盐政执法关乎国计、民生,因为盐既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又是重要的工业原料。支队认为,必须把维护好百姓食用盐安全和稳定盐业市场秩序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
坚持杜绝为处罚而执法的恶习,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切实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几年来,支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先后组织了构建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十七大报告等内容的学习,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二是将执法理念有关内容制度化。支队制定了《盐政执法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盐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坚持文明办案,对当事人不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
对当事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处理的,不得强行拦截和追车,应跟车随行;
盐政执法人员上岗时不准挽裤腿、披衣、敞怀,不准将执法服装、执法标志、执法装备转借给他人使用,酒后不准执行公务,不准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准着装进入娱乐场所,等。对在办案中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当事人的,将根据《盐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按造成损失和影响大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处分,直至解除聘任职务。三是坚持将执法理念教育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支队每年都制定、下发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作为常规性工作抓好落实。各大队在执行支队培训计划的同时,也结合本大队的实际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如,各大队每月都召开大队办公例会,在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讲解具体业务问题的同时,将政治思想教育作为一项内容,对执法人员近期的思想状况进行点评,及时纠正一些不良倾向,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文明执法的理念。在年度考核中,支队将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及职务聘任等挂钩。
(二)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行政执法活动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定性都很强,稍有不当,可能就会失之公正,偏离法律的准绳。由于支队大部分人员都属非法律专业毕业人员,还有小部分是新任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支队组建之初,执法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在案件处罚事实、证据、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支队围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业务素质这一重点,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第一,夯实基础,坚持抓好执法依据方面内容培训。支
队在组建之初,就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了国家盐业管理、食盐加碘、食盐专营等盐业法规规定,以及支队内部制定的《盐政执法没收盐产品管理暂行规定》、《盐政执法罚没款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执法制度。今年,在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过程中,他们按照合法、合理、过罚相当的原则,总结、归纳不同盐业违法情形,并与相应的处罚裁量阶次对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盐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为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第二,规范行为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抓好执法
程序方面内容培训。针对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支队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行政执法相关程序等执法程序方面内容的培训,并制定了《盐业行政处罚案件办案程序规定》、《盐业违法案件处理权限设定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和案卷的通知》等执法程序规定,在执法程序中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调对当事人在陈述、申辩和听证中提出的意见要进行再审查,在作出决定时充分考虑其合理的意见,采纳其中能够成立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使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更加公平、公正。
第三,注重提高执法技能,加强行政执法证据方面内容
培训。几年来,支队坚持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组织案件讨论、以检代训、各大队互相学习、与兄弟省市沟通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的同时,通过外聘有关专业人员授课、领导率先垂范并言传身教等方式,先后就现场勘验笔录的制作、执法过程中如何去伪存真发现问题的实质、行政执法实践活动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案件现场问题处理技巧等内容,组织了专题培训。根据目前执法中取证难、询问笔录往往作为案件主要证据的情况,支队在全市率先组织了行政执法案件询问笔录询问技巧培训,专门邀请市公安系统刑侦专家讲授有关内容,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技巧。
(三)以军事化的训练方式,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盐政执法有其特点。制、贩私盐活动往往集中在适于制盐的春、冬季节;
为避开执法人员的监管,当事人贩运私盐活动常常在夜间或节假日等八小时之外的时间进行;
贩运私盐所获取的高额利润也经常使当事人铤而走险,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特点使加班加点、熬夜和在寒冬、烈日下蹲点守候等成为盐政执法人员的常事,对盐政执法人员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打不垮、拖不烂等执法作风提出了要求。同时,贩运私盐流动性强、经常出现跨区域违法案件等情况也考验着他们能否在需要时协调一致、发挥合力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根据工作上的这些特点和需要,支队开展了两个方面的训练。一是开展准军事化作风训练。自2004年以来,在已举办的五期盐政稽查集中培训班中,有三期安排了军训内容,有一期与预备役官兵训练相结合。军训中,严格作息时间,严格内务管理,严格训练,执法人员克服了天气炎热、体能不支等困难,锻炼、培养了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不畏艰难、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意志品质和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命令步调一致等优秀的作风。二是开展团队精神训练。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团队意识,在2008年的集训中,支队特别组织了拓展训练。团体对抗训练中,为达到团队的共同目标,在拓展教官的引导下,大家逐步克服自身弱点,激发自身潜能,团结、协作、信任、鼓励、奋斗,体现了良好的团队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团队精神。
二、取得的成效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的“一教两训”工作由浅入深,由点及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市作为辽宁乃至东北地区的海盐主产区和销售区,盐田总面积240平方公里,分布在黄渤海800多公里海岸线上,年均盐产量120万吨左右,其中食盐10万吨;
除满足本地年均工业用盐约62万吨、食盐5万吨、渔业用盐13万吨外,其余按计划调拨外地。市盐政稽查支队现有的88名执法人员,分属七个执法大队,分别负责市内及各县市区的盐政执法工作,覆盖全市12,500余平方公里地域,各区市县不再设立盐政执法机构。要保证全市盐产品供、销平稳,维护稳定的盐业市场秩序,尤其要及时查处违法加工、销售、经营、购进食盐行为,保证百姓食用碘盐的安全健康,监督检查的执法任务相当繁重。支队执法人员遵循执法为民、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的执法理念,在执法中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没有发生一起与执法相对人冲突或不文明事件。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一些曾贩运私盐的违法人员停止了违法活动,有的还主动与当地盐业公司联系,建立了食盐代销点,成为今日合法的食盐经营者。
执法办案过程中,支队执法人员团结协作,协调配合,在查处贩运私盐违法活动中蹲守到半夜、凌晨,行程逾百公里,就连被查获的私盐贩运违法人员都不得不叹服执法人员顽强的执法作风。支队查获的违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并能够区别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不同情形,作出合理的处罚决定。四年来,支队共查处各种盐业违法案件748起,没收违法盐产品5 014吨,罚没款120余万元,端掉假冒小包装碘盐加工窝点30个。市盐业公司各种盐产品的年销售量由支队组建前的17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22万吨,碘盐覆盖率也由95%增加到98%,食盐专营工作得到了稳定发展。全市盐制品供给稳定,盐业市场秩序良好。可喜的是,支队没有因为执法出现一例投诉,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连年被国家发改委盐业管理办公室、辽宁省经委、辽宁省盐务管理局等评为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先进单位。今年上半年,辽宁省盐务管理局还在我市召开了全省盐务系统执法工作现场会,推广市盐政稽查支队的经验。
三、几点启示
从市盐政稽查支队抓执法队伍建设的做法中,我们可以得到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几点启示: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抓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一灵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文明执法的根本保证,必须抓实抓好,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自觉遵守职业纪律,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执法能力建设这一重点。要在提高合法行政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执法人员合理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技术培训,增强执法证据意识,提高执法的技能、技巧。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这一环节。一支具有严明组织纪律性和顽强执法作风的执法队伍,才能够在执法中真正做到尽职尽责、严格执法,既不会不作为,也不会滥作为。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最终目的是要取得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效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就是要通过提高执法人员办理个案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来提升整个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最终实现维护社会和谐、减少执法争议、降低管理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争取行政执法最大的社会效果。
【篇2】关于我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保障
关于县运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现状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前身是1955年5月28日成立的县群众运输管理站,1986年更名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主要担负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和规划、发展工作;
其性质为国家授权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4月批准参公;
核定内设机构10个,编制19名,实际在岗22名(其中1名长期借调利州运管所),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
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有执法车辆5台,办公环境较差,办公基本实现自动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担负着全县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县幅员面积3269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271个行政村,总人口约25万人,全县公路总里程2400余公里。根据目前我所在册人员,人均公路里程达100余公里,公路建设还在迅速发展。
目前,县客货运输车辆约2704辆。客运车辆205辆,其中客运班线车辆125辆,出租车35辆,城市公交车5辆,城镇客运人力三轮车40辆;
货运车辆约2499辆(不含浙江援建车辆),其中在册货车639辆,暂未取得营运许可的货运车辆280余辆,时风牌等农用柴油三轮车340余辆,农用四轮车360余辆,汽油货运三轮车650余辆,外地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在我县境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230余辆。
目前有乔庄、青溪、沙洲、姚渡、竹园客运站5个,木鱼、三锅、关庄等乡镇正在新建三类客运站;
维修企业3家,个体维修业户及相关业务25家,依托木鱼、竹园物流配载中心的建成,拟再发展5家二类维修企业和10家个体维修、服务业户,以满足客货运输业发展的需要。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现状
目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有正式执法人员22名,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
正式执法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1%,中专及相当学历占9%。道路运输管理专业占50%,法律专业占5%,其他专业占45%。22名正式执法人员中,30-45岁的占78%,45岁及以上的22%。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上级的安排进行。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困难
(一)随着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现有的道路运输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管理量(客货运输车辆数)也急剧增加,已凸显出原有编制的严重不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是在1991年确定的,十八年未作任何调整,为了确保全县运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批准壮大了运政执法队伍,但根据4月的参公文件精神,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将有一部分人员不能参公,实际在岗人员数大于18年前核定的编制数,编制数得不到解决,将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再因道路运输管理难度大,难免会出现监管时差,使部分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逃脱打击。为了尽量减少监管时差,就必须壮大执法人员队伍,因受编制数限制就不得不聘请临时协助执法人员,这样就增加了执法机构的负担。
(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但所拨付的各项经费经费无法解决日益增加的稽查及办案和人员工资的开支,协助执法人员的工资由运管所自行解决,这样就不得不挤占其他经费,致使工作经费紧张,限制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福利待遇太低,致使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强。,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员实行了阳光工资,一般科员的兑现金额为16000元左右,部分事业单位也按照相关规定向工作人员兑现了该福利。但不知什么原因使得运管所一直无法兑现该政策,工作人员情绪较大,工作积极性大大折扣。
(四)管理体制造成运管所的人权和财权分离,上级主管部门管经费拨付,地方政府管人事编制。二者的分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缺人或缺钱),制约了运政工作的开展。
(五)由于经费不足而影响了运政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运政工作人员的累计培训时间达不到应培训的要求,知识更新慢,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要,无法实现行业管理与社会发展同步。
(六)工作人员流动性差,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大部分职工从招工之日起就在运管所工作,且工龄都在十余年,有的更是有二十余年的,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久了,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也逐渐淡化了学习新知识的动力,工作积极性也受影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七)运政执法责任大而风险更大,不利工作的开展。运政机构除了加强行业的规划、发展和监管外,还要肩负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使命。由于受利润的诱惑,非法营运行为屡禁不止,按照《道条》和省局的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规定,对非法营运行为处以310万的罚款,对于山区贫困县的非法营运者来说,按照最低标准3万处罚,就等于处罚了其整车价值的3/4,无疑是要了他们的性命,这往往引起违法者发生过激行为自残、服毒自杀或车毁
【篇3】关于我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保障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近十多年来,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不断扩展,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广。全民法制宣传推进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和公民社会的形成;
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的广泛渗入覆盖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实践;
社区矫正及人民调解职能的拓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相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发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的实战能力。因此,全面强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一、职能履行对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性要求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涵盖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工作,职能辐射不断拓展延伸,“点多、线长、面广”的行业特点在社会治理中呈现出较强的资源性优势。
**年优秀公务员评选中,栖霞区9名司法所所长中有7名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因为机构正规化、职能法定化、队伍专业化、服务广泛化,司法所必然成为基层综治法治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力量依托何在?机构、职能、服务方面的特点都是由其“先天”确定的,唯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需要发挥主观能动、给予“后天”的保障。
司法行政,特别是其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司法所作为直接面对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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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群众开展工作的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日益显现。作为政府的组成机构,它一方面运用法律的手段、依靠政策的导入履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职能,促进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调处民间矛盾纠纷、监管社区**对象;
另一方面又借助行政的资源或联系其他的政法机关进行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等,促进法治建设,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矛盾纠纷的产生。从作用发挥上来看,司法行政(尤其是人民调解职能)更像是搭建在民间、行政和司法之间的桥梁纽带,可以有效促进政府与群众的交流沟通,既“司法又行政”的司法行政职能定位,高度契合了我国法治社会阶段性发展特点要求。
结合上述职能定位分析,从理论上来说,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当兼具两方面的素能,通晓法律、了解政策,善做群众工作,融会贯通以游刃有余,反之,则可能难行“司法”之实了。从实践来看,工作领先、业绩显著的基层单位也一定拥有一支专业强素质高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问题
较之于不断拓展的工作职能来说,目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实际状况却是令人堪忧。人员数量少,流动性大,特别是专业性欠缺削弱了部门职能的法律优势。
表现一,影响矛盾纠纷的处理能力和水平。司法所直接担当或参与街道的涉法事务处理,尤其是遇突发群体性事件时,往往和派出所一样,都是第一时间到现场参与稳控处置的。日常如信访案件的矛盾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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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征地拆迁环境治理过程可能涉及的家庭财产分割、相邻关系的处置等等,都是司法所的工作内容。但因法律素养不够,尤其是遇复杂法律关系时,分析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就会有所局限。
表现二,影响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的效果。因为缺乏刑法刑诉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实施矫正环节中,多表现为“简单执法”,如在接受材料环节有些入矫的法律文书存在瑕疵,或**考验期限计算错误的等等,司法所人员不能及时发现、纠错,只能是机械执行。在与政法相关部门工作联系时,存在法言法语不熟悉、难沟通,大多处于机械执法、被动开展矫正的局面,缺少能动性。
表现三,影响在基层依法治理环节中的作用发挥。为街、居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为司法所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的有效手段。尤其是在90年代初期,全社会的法律人才都很稀缺,更别说是街镇了,当时的很多司法所人员同时具备法律工作者资格,在街镇是主要领导、群众干部广泛认可的法律顾问。现在的形势变了,街道的很多领导都接受过法律教育、具有法律常识,反而是大多司法所人员不具备系统法律知识,难为“顾问”、丧失了专业优势。
反思原因,主要有三个问题没有解决好:一是进人关、二是稳定关、三是再教育关。这一系列问题极大削弱了司法所在促进基层矛盾化解、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也成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短板,亟待解决。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建议对策
对于司法所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有过不少的讨论。一说,不需要,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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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事请专业的人来做,法律事务可以聘请律师、法律顾问来做,司法所只需做好沟通联系及一般性事务。还有一说,认为必须要。司法所自身的职能就有专业性的要求,这是职业特征。司法所人员应当追随法治社会前进的步伐,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水平。本人赞同后一种观点。司法所是司法局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其工作人员是辖区的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法律服务者、矫正执行者、安置帮教者,是基层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依法治理的促进者,唯有高标准的专业素质保障才能担负起这一重任。
笔者以为,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来提升专业水平:
(一)坚持用人标准,充实司法所专业力量。队伍建设是领导工程,首先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的专业属性,明确提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招录标准,确保局、所两级、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水平,在各自街道层面做到矛盾纠纷调得成、监管对象管得住,做街道村居依法治理的促进者、法律服务的保障者。要设置司法行政人员专业性“门槛”,把好进人关。选用、招录的人员除了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更重要的是,必须熟悉法律。在现今军转干部中要重点选用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
招考录用一些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充实基层司法所,确保政法专编的到位到岗;
争取政策引进一些心理咨询等专业特长人员。通过以上方法,保证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我局曾一批次招录6名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大学生充实司法所,极大地提升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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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在职人员法律素养。司法所人员法律素养的提升,不可能指望大批招录法科毕业生来整体替换,主要还应当立足现状加强现有人员的教育培训。因此,要根据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素质基础,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一方面要开展基础达标型学习。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相对年轻的人员,应当以法律大专以上水平为从业基础要求,要通过个人的自学,如参加自学考试来完成。自觉补充知识、加强在职学习再教育。另一方面加强专题培训。司法行政工作涵盖面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公证等内容有较多不同之处。因此,可根据人员的业务范围和岗位实际,分别进行专题培训,如组织矫正干事参加社会的心理咨询师资格学习培训,联系高校开设刑法、刑诉法专题培训课程。此外,还可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组织专题学习考试等方式,如开展调解能手、社区矫正工作标兵等专项竞赛活动,使学习培训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培训实效。如,我局制订参加在职培训再教育的鼓励政策,现有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的,也有参加法律学历学习的。另,通过组织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专题培训+考试检测”的方法,提高培训的效果。这一方法实施起来的难度在于,基层司法所人员日常工作负荷很大,长时间集中不容易,必须要形成共识、强力推进。(三)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司法所队伍相对稳定性。司法所人员的调整大、流动多是当前普遍存在的现象。对此,首先,要通过学习教育帮助现职人员对所在单位形成认同,尤其是一些优秀的大学生,培育其对从事工作的深厚情感和职业自豪感,使其成为基层司法行政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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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中坚力量。其次,局机关要会同街道尽可能考虑每个个体的自身特点,为其发挥潜质、激发活力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创造环境,助其尽快成长为核心骨干,在体现职业价值过程中强化对职业的认同和热爱。第三,要加强机制建设和机制落实。现在的基层队伍配备和日常管理,主要以街道为主,司法局要会同人社部门加强对司法所管理体制有关规定的落实,同时,要落实从优待警的要求,督促街道按时保量地执行有关司法助理津贴等待遇政策,并积极协调帮助解除后顾之忧,用事业留人,用待遇暖人,多渠道保持人员的稳定性和业务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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