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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活动的方案6篇
第1篇: 2022年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活动的方案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以及股份公司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公司各党支部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严格按照《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客观评价党员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党员纯洁性和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评议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只参加学习和民主评议,不划分档次。
3、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求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根据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反对“四风”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具体内容包括:
1.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搞好企业的信心,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公司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
2. 是否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增强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提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岗,创出佳绩。
3. 是否顾全大局和遵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奉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讲正气、求实效。
四、时间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7月10日完成。
1. 学习提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资料。具体学习资料见寰通情报网。学习《党章》和八项规定有关内容,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提高认识。
2. 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党员个人根据《党章》要求,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 民主评议。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个人根据自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对“四风”要求,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支部评议结果在会后要及时上报公司党委进行审定。
4. 评优推荐。优秀党员的名额按照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5%的比例推荐,不足15名党员的支部可推荐1名。各支部推荐意见请与2014年7月10日前上报公司党委。
根据支部推荐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5. 附民主评议党员表。
公司党委
2014年5月30日
党员民主评议表
第2篇: 2022年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活动的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和平乡中心校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制度性的常规工作,是坚持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共肇源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经研究,各党支部决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党内重要法规为依据,认真客观检查评议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党员民主评议,查找不足,处理违纪,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对象、方式、等级 、时间安排
1、评议对象:凡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都必须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2、评议方式:按照学习教育、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审定、结果处理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评议等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党员数量控制在不能超过10人。
4、评议时间定于2018年12月。
三、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能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党组织决定,自觉服从党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
2、是否热爱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是否带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观念强。
4、能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5、是否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凡符合以下各条其中一款的即可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2)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以迷信活动为职业的;
(3)有信仰宗教行为的;
(4)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公肥私,党员形象不佳的;
(5)讲落后话、办落后事,在社会上起消极作用的;
(6)不讲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
(7)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言行。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为:
1、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普遍进行一次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十九大《党章》、《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意义。
2、个人自评。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评议对象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认真总结。
3、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表现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公正评价,得出民主评议结果。
4、组织审定。党支部对每位评议对象的评价和反映、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级。评议的结果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结果处理。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党支部可通过会议形式进行表扬。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委员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提交党委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对确属不合格的评议对象,要就他们所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作出劝退、除名或限期改正的处置意见,并报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备案。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谨慎,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附:评议工作领导组织
和平乡中心校党支部
2018年3月
民主评议党员领导组织分工
组 长:崔玉臣
副组长:辛希杰 王国忠
成 员:樊国兵 张建新
第3篇: 2022年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活动的方案
辽测机党发[2009]3号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局机关党支部: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局直属机关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对照党章全面评议和考察党员在全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推进党员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也不搞空泛过高的要求。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在民主评议中既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允许充分发表意见,也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的批评意见。
(三)平等公正的原则。在党员标准面前,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人人平等,严格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是否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努力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是否保持爱祖国、爱事业、艰苦奋斗、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把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同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是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思想、生活和工作,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团结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四)是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清正廉洁。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应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文件为主,把学习教育活动同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学习方法可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二)召开党员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或党支部民主评议会议,党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议上进行思想、工作总结和党性分析;
在党员总结汇报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和基层党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制定措施、明确努力方向的目的。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同志的意见。
(三)进行组织考察,反馈评议意见。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告知本人,并提出整改要求。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
对表现好的党员要给予表扬;
对业绩显著的优秀党员,要报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
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理。
(四)民主评定,表彰先进。(1)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党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基础上,可以按照30%的比例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推荐(自荐)先进党支部。(2)局直属单位按照优秀党员条件和党员总数10%的比例(小数四舍五入)、局机关党支部按照优秀党员条件和党员总数15%的比例,经民主测评后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推荐优秀党员。(3)各单位可在本单位被评为先进党支部的专职或兼职党务干部中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推荐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本着“一先两优表彰”倾向于基层的原则,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实职处级党员干部不列入推荐范围。(5)局直属机关党委根据各党委(支部)推荐(自荐)意见,对推荐(自荐)的先进党支部和推荐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考评;
召开局直属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听取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经民主测评后形成初步意见,报局党组批准。局党组拟对局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五、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和局机关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抓紧时间安排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全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于3月底前结束。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的重要制度,是扶持和弘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提高党员素质,消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有效方法,也是教育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长效机制。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领导带头,积极参与。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规定,每名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认真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和党性分析,广泛听取普通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精心组织,保障参评率。各单位党组织和局机关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具体安排,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确保党员参评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检查督促,严防走过场。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议记录。上级党组织要对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好的经验及时推广,使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取得扎实有效成果。
附件:1、先进党支部条件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4、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告表
5、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6、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测绘 评议 党员 通知
抄报:省直机关工委
辽宁省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印发
附件1
先进党支部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完成局党组各项工作目标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过程中,带领党员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勇于探索实践,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局直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五、业务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和全局范围内名次靠前,党员年内无违纪行为,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六、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一、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习钻研业务、科技、法律、文化等知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决定。
二、自觉实践“爱国家、爱事业、艰苦奋斗、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业绩显著。
三、牢记宗旨,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推荐的优秀党员人选,应是本单位的优秀党员。
附件3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一、专兼职党务干部能够组织带领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善于围绕全局的奋斗目标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做好党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事业心、责任心较强,能够带头解放思想,联系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较好地承担起《党建工作责任制》中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成绩突出。
四、牢记宗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附件4
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告表
填报单位:
评议起止时间:
党支部总数
党员总数
开展评议
党支部数
参加评议党员数
未参加评议党支部数
及主要原因
其中
领导班子
党员数
参加
评议数
未参加评议
党员数及原因
评议党员结果
优秀党员数
优秀党务工作者数
其他取消资格除名数
受其他党纪处分数
限期改正错误数
重点帮助党员数
代处分处理党员数
开除党籍数
注:此表请于3底前报局直属机关党委。
附件5
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程 度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民族
职 务
及单位
党内职务
主
要
事
迹
摘
要
主
要
事
迹
摘
要
历年受奖励情况
党支部意见
年 月 日
呈报单位党组织意见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党组织审批意见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6
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年 月 日
党支部名称
党支部书记
姓名
行政职务
党员数量
职工数量
先进党支部(小组)数量
优秀党员
数量
2006年以来受表奖表彰情况
主
要
事
迹
(可加
附页)
上
级
党
组
织
意
见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审批意见
授予 党支部为
先进支部称号。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第4篇: 2022年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活动的方案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的通知
厅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健全党内激励机制,“健全党内表彰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中央办公厅2006年21号文件规定,“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法要简便易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办2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省直工委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标准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 优秀:自觉学习,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党性强,作风正;
政治坚定,密切联系群众;
精通业务,敬业勤奋,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求真务实,清正廉洁;
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群众威信高。 合格:学习比较自觉,能践行科学发展观;
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
政治坚定,能够联系群众;
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工作能力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作风比较扎实,廉洁自律;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比较好,群众威信比较高。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学习意识;
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一般;
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一般;
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
能基本发挥党员的作用。 不合格: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民主测评时不合格票超过半数。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标准 先进: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
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
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到位;
党内监督机制完善,组织生活质量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
单位(处、室)风正、人和,求真务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达标:组织健全,班子比较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威信比较高;
注意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比较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
党建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比较到位;
党内监督机制比较完善,组织生活质量比较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基本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
单位(处、室)风气比较正、同志间比较团结,能够求真实务,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比较强,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达标:组织不健全,班子不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弱、作风软、威信不高;
不重视学习;
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或发挥作用一般,有不合格党员;
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不能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松懈;
党内监督机制不完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有违纪行为;
单位(处、室)风气不正、同志间不团结,作风浮漂,党支部没有凝聚力、战斗力,各项工作一般或很差。民主测评时不达标票超过三分之一。 二、评议方法 评议活动由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民主评议党员 1、自我评议。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一年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参照评议标准,自我认定档次。 2、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根据党员的自我评议和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3、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 4、组织确定。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自我评议、党内外评议意见和党员的实际表现,提出对党员民主评议的档次,报机关党委审批。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 1、自我评价。各党支部按照评议内容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参照评议标准确定自我确定档次。 2、民主测评。厅直属机关党委根据评议标准组织各党支部负责人按照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进行民主测评。先进党支部的比例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20%。 3、组织确定。厅直属机关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各党支部的自我总结和实际情况,确定各党支部的档次。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评议工作是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议活动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有序进行,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二)坚持标准,简便易行。评议工作标准明确、方法简明,各级党组织既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要做到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要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 优秀共产党员填写《优秀共产党员》表存入个人档案;
先进党支部填写《先进党组织》表存入本单位文书档案。, 不合格党员和不达标党支部要事实清楚、处置恰当、符合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不达标党支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在45%以上或不合格票在30%以上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告诫谈话;
不达标票得票率在20%以上的党支部,由机关党委书记对党支部书记和支委进行告诫谈话。 (三)形成合力,按时完成。评议工作每年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年度评出的优秀党员,各级党组织可在年度考核中向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推荐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人选。各单位将2009年的评选结果于3月31日前电子版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电子信箱:tjgdw@hnsl.gov.cn 附件一:1、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测评表
机关党委2010年3月22日
第5篇: 2022年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活动的方案
机关二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我局《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机关二支部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客观评价党员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党员纯洁性和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 评议范围
二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只参加学习和民主评议,不划分档次。
3、 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求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根据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反对四风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具体内容包括:
1.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搞好企业的信心,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我局的发展结合起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我局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
2. 是否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增强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提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岗,创出佳绩。
3. 是否顾全大局和遵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单位利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
4.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奉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讲正气、求实效。
四、时间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进行。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8月初完成。
学习提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资料。具体学习资料见归档盒,学习《党章》和八项规定有关内容,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提高认识。
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党员个人根据《党章》要求,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民主评议。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员个人根据自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对四风要求,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是与否两个档次支部对每名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支部评议结果在会后要及时上报党组织进行审定。
4. 附民主评议党员表。
第6篇: 2022年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活动的方案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以及党章中关于“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等有关规定,学校党委决定,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党员是新形势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管理、教育和监督的有效措施。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贯彻“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紧密联系学校教学、科研、产业、后勤、管理工作的实际,深入进行“三个代表”的思想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对照党员标准,通过正面教育,自我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建设一支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加快建设国内外知名重点大学的步伐。
二、基本内容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是:1、是否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是否积极投身改革,坚持改革,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自觉牺牲个人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是否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发挥先锋和模范作
用。
5、是否坚持党性原则,公正廉洁,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带头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二年进行一次。今年是第一次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年底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以后要形成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先党员干部,后党员群众。可采取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谈心、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民意测评、问卷调查方法进行,要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民主评议一般分四个阶段:1、学习
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党员队伍和党员思想状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材料,通过学习和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及“三个代表”的教育。使党员提高认识,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积极自觉地参加和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民主评议
一般可采取党员自我总结、党内评议、群众评议等三种形式。党员自我总结,应根据评议内容,结合本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按照党员标准,认真对照检查自己;
党内评议,应召开党支部或党小组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出评议意见;
群众评议,应通过座谈会、民意测验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3、组织鉴定
由党支部根据党员自我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评议的情况,全面分析党员情况,对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把评议意见和组织鉴定转达给党员本人。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不同精况采取不同的处置办法。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现,处理恰当。
对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劝他们退党,劝而不退的,从党内除名;
对在预备期内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对因信仰动摇,对党失去信心或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党的纪律约束而要求退党的,同意其退党;
对没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对虽未构成犯法行为,但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可采取劝退、除名或限期改正的办法处理。
4、执行规定、履行手续
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组织处理手续。劝退、除名党员,要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员要求退党,要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报上级党委备案。劝退、除名等处置决定及其理由,党支部要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如实报告,通知本人参加,允许其说明情况和申辩。对劝退和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仍然要热诚地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以其所长为学校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劝退和除名不是纪律处分,只要他们有入党要求,具备党员条件,还可以重新入党。
五、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纳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向学校党委提交书面报告。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党委、党总支要精心组织、加强具体领导,注意掌握情况,及时解决评议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评议质量,防止走过场。
3、教育为主、处理为辅
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处理为辅的原则,把握评议方向,把思想教育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评议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评主流、评大节,不纠缠枝节问题。既要防止感情用事,姑息迁就,息事宁人,也要防止简单粗暴、打击报复、借机整人。
4、党员领导干部要做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评议,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批评监督,要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做出表率。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2001年5月10日
中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06—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主评议党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充分发扬党内民
主、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员经常受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对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院面临着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机遇,搞好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保持党的纯洁性,使全体共产党员焕发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对于加快学院各项建设工作、服务学院工作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摆上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紧抓好,确保这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明确主题,突出重点。我院把这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主题确定为“立足岗位强作风,服务中心促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为评议重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查找不足,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努力形成良好的党风、校风和学风。全体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从我做起,勤奋工作,努力学习,在学院各项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促进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
2.发扬民主,力求实效。评议活动中,要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使评议活动民主、透明,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评价。要紧紧抓住取得实效这个关键,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紧密结合当前工作,从个人做起,从岗位做起,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评改结合,以评促改,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3.领导带头,树立典型。评议活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查找问题和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带头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党员、群众做出表率。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评议工作全过程,大力宣传典型,
树立榜样,通过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具体指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整个评议工作在2008年3月底前结束。具体方法步骤为:
1、学习教育阶段(2月27日—3月2日)。通过集中学习或者自学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党风、党性方面的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
2、自我评价阶段(3月3日—3月9日)。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及根源,认真如实地进行自我鉴定,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见附件一)。
3、民主评议阶段(3月10日—3月16日)。各党支部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测评会(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以小组召开党员会议,先由党员作自我总结,然后发放《民主评议党员表》(见附件二),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党内对党员进行评议,逐个进行。评议中,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组织鉴定阶段(3月17日—3月23日)。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对每个党员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后,向党员个人反馈。
5、总结处理阶段(3月24日—3月31日)。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党支部或党总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
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要结合“七一”前的优秀党员评选,报院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而慎重地进行处置。
四、预备党员的民主评议。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是在总结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评为优秀;
二是对预备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特殊情况党员的民主评议。
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原因,难以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应事先与其联系,并将本人的自我评价和对其他党员的评议意见向支部党员大会转达;
因出国、外出学习、实习等原因不在学院的党员,待其返校后,党支部应利用适当时间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六、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对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材料的处理,一般做法是有关材料除存文书档案外,应将所有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收齐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存入个人档案。
中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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