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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12篇)

发布时间: 2025-05-10 06:56:3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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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12篇)

篇一: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铁路局是一个全国运输企业要担负着甘青宁区人民生活生产建设物资运输和旅客发送任务现有职工?万余人其中党员12万多人共设立基层党支部1836为了不断促进全局的安全运输生产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几年来详州铁路局党委始终坚持围绕运输中心紧抓党建不放松突出重点抓落实把基层党支部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按照认真抓规范从严达标准全力创先进的工作思路在全局?个党支部中广泛开展了以运输生产为中心以保证安全为目标以完成任务为重点以支部班子坚强党员队伍过硬基础工作扎实思想工作活跃保证监督有力为内容以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两个作用为目的的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工作

  认真抓规范从严达标准全力创先进_兰州铁路局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铁路局是一个全国运输企业,要担负着甘、青、宁区人民生活、生产建设物资运输和旅客发送任务,现有职工#∃万余人,其中党员12万多人,共设立基层党支部1836个。为了不断促进全局的安全运输生产,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几年来详州铁路局党委始终坚持围绕运输中心紧抓党建不放松,突出重点抓落实,把基层党支部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按照认真抓规范,从严达标准,全力创先进的工作思路,在全局#%&∋个党支部中广泛开展了以运输生产为中心,以保证安全为目标,以完成任务为重点,以“支部班子坚强、党员队伍过硬、基础工作扎实、思想工作活跃、保证监督有力”为内容,以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两个作用”为目的的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工作。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党支部围绕运输中心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在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发展。他们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中的基本做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突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制度建设是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企业安全运输生产的关键。为此,兰州铁路局党委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中,注重突出制度建设,并在制订、完善、落实制度上下功夫,使支部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抓制度的制订和完善。由局党委负责支部工作的规划、目。0#年,他们结合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召开了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工作研讨会,重新修订完善了支部工作制度,健全了“创建”工作的考核标准及办法,#00∃年,召开了全局“三乘一体”党支部建设工作座谈会,制定了“三乘一体”党支部建设工作制度及实施措施,同年还召开了“党员责任区”工作经验交流会,对推进全局“党员责任区”活动的落实打下了良好基础,#00!年,根据工作实际,召开了“党支部建设经验交流会”,比较全面地总结了抓支部建设的经验,#00/年,又召开了全局“三乘一体”党支部建设经验交流会。这些会议从不同方面总结了做好支部工作的经验,提出了做好支部工作的思路与方法,指导和推动了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发展。三是抓分类指导飞为了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指导的针对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他们按照分类定级、按级管理,分类指导、达标升级的原则做好支部工作。由局党委负责管理局级先进支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分局党委负责管理标准化党支部,组织支部的达标考核,站、段党委负责支部工作的检查评比。局、分局两级党委组织部门还定期深入支部帮助指导工作。在分层次指导上把力量集中在提高党支部书记素质、标准化支部的巩固提高和后进支部的整顿转化上。在分系统指导上,突出特点,如运输生产系统的党支部突出安全生产,生活后勤系统的党支部突出优质服务,机关支部突出工作作风的转变。在分阶段指导上,突出难点,把机关、第三产业和离退休党支部纳入了阶段工作目标,进行帮助指导。几年来,他们先后对几1∋。多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岗位培训,对1#0个党支部进行了联系包保,先后使∃#/个后进党支部得到了帮助、整顿和转化。三、抓好党内活动,增强支部活力几年来,他们坚持把开展党内活动作为增强党支部工作活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措施,组织和引导支部围绕运输中心开展活动。他们以生产、经营中的难点为活动的重点,以各个时期、阶段的重点工作为活动的主攻点,以保证安全生产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了党内活动的实效性。

  一是围绕安全运输中心,开展经常性活动。他们结合工作实际,在党员中开展了以“党员本身无违纪、党员所在班组,弓事故苗子、党员身边无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党员责任区”活动,在!个主要运输一线单位和/个分局间开展了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党员安全立功竞赛”活动,使党内活动与安全运输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安全运输生产任务的完成。二是结合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开展阶段性活动。几年来,他们围绕希望工程建设,开展了“为希望工程建设交特殊党费”活动,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了“岗位奉献立功活动”,围绕安全基础建设,开展了党员少政治思想、业务技术素质‘双达标’活动”,围绕大打运输生产翻身仗,开展了“突击攻关”活动,围绕冬春运工作,开展了以“保冬运、保春运、保安全”为内容的百日立功竞赛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也使支部工作的实际效果在活动中得到了检验。三是结合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他们针对旅客列车在路风、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三乘一体”党支部中开展了“我为党旗添光彩,让党徽在车厢闪光”活动。并推户了武威南车务段开展的“比安全、看谁遵章守纪好,比路风,看谁服务质量高,比党性,看谁模范作用好,比团结,看谁整体观念强”的“四比四看”活动。武威分局、银川分局还根据党员的实际状况,开展了以提高党员技术业务本领为内容的“党员技术大比武”“党员技术大检阅”、等活动。许多站段党组织也都结合各自的特点,围绕安全生产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增强了支部工作的针对性。这些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截至#00&年#∃月#日,这个局实现了安全生产%“天,党内也实现了无行车重大事故##&#天,均创下了历史最好成绩。四、坚持党员教育,发挥党员作用一是抓好政治理论教育。他们先后开展了“三基”教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以及《又吓小平文选》一至三卷的学习。党内坚持每周半天的政治学习,从时间上保证,内容上落实他们还把局党委常委的辅导讲座摄制成录像,作为教材下发到基层党支部,组织播放、讨论,收到了预期效果。二是抓好党员标准教育。在党员中开展了以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宗旨教育,为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开展了重温入党志愿、重温入党誓词、在新形势下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以及如何保持党员形象等自我教育,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了党风党纪、党内条规教育。三是抓好形势任务教育。结合安全生考,开展了安全形势教育,结合局情,开暴了“爱高、爱段、爱岗邢教育,结合工作任务,开展了“奉献在岗位”教育。、通过对党员的一系列教育,党员的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飞屯生产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篇二: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我已经在团委会纪检部戒班级的干部工作了近一年的段时间从工作中我学会了怎样为人处世怎样学会忍耐怎样解决一些矛盾怎样协调好纪检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怎样处理好纪检部不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怎样动员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怎样提拔和运用良才怎样处理好学习不工作之间的矛盾

  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搞好企业党的建设,加强党对企业的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柳州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保证监督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第三条加强企业党组织的建设,改进党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是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推进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搞好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第二章企业党组织的建立第四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公司党委。下属厂、部、室、公司等,凡有正式党员三个以上的建立党支部。第五条按照《柳州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若干规定(试行)》,设立党的工作专门机构党委工作部,统管组织、宣传、办公室、纪委等职能。第六条企业党务干部、政工人员(不包括工、青、妇、人武干部)的人数,按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来配备。对党务干部、政工人员的职务待遇,应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已取得政工系列技术职务资格的在岗人员,与担任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以体现对他们劳动成果、劳动价值的尊重和承认。

  第三章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和任务第七条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对企业实行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在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改革方案、利益分配、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上,参与决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领导作用;在各种利益关系和各种矛盾关系中,起协调作用。第八条保证监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是企业党委的政治责任,也是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实行保证监督。1、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主义方向。2、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3、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企业职工能够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及合法权益。5、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6、企业做到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经济合同,依法照章纳税等。7、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原则,防止和反对“任人唯亲”的错误行为。8、企业各级领导及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第九条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和途径: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领导成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调动全体员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2、参加党政联席会(公司办公会)。3、每半年听取一次公司经理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支持职代会每年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6、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清除腐败现象。7、加强和重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密切联系群众。第十条公司党委要肩负起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根据党的任务和企业的发展目标,制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讨论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方针方法和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坚持不懈地对公司员工进行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改革开放和主人翁思想教育。3、组织和动员全体党员、员工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4、搞好企业文化建设,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第十一条公司党委要按照党章的规定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一)“重大问题”所指的范围。凡是《企业法》规定的重大问题,《公司法》规定必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都是公司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1、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2、年度生产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

  3、企业内部重要的改革措施。4、重大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资金分配方案。6、企业产权变革的重大事项。7、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8、企业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免、奖惩与报酬。9、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10、职工福利以及需要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大问题。11、涉及企业关停、转产、兼并等产权变革的重大事项。(二)、公司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1、公司经理提前向公司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决策议题,使这些问题在决策前党政一把手尽可能协商一致,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的主导性意见。2、公司党委对将要决策的重大问题与行政班子一道有针对性地共同开展调查研究。3、党委书记、副书记参加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并发表意见。4、决策出台后,公司党委要加强组织协调,保证决策顺利实施。5、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中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决断的重要问题,公司经理可能临时处置,但事后须向公司党委通报,说明情况。第十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公司党委要执照干部“四化”方针,选好、配好企业各级班子干部。(一)干部管理的范围1、协助上级对公司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并提出任免意见。

  2、负责任免、管理企业党务政工干部。3、对企业行政管理干部的任免,按照一定的程序组织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4、负责管理公司工会、团委的领导干部。5、负责管理后备干部和老干部。(二)任免中层干部的程序1、党内中层干部由党委提名,组织部门考察,并在听取公司经理意见后,由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2、行政中层干部由公司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经组织部门考核,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由公司经理任免。3、公司工会、团委领导人员,由公司党委提名或群众推荐,经组织部门考察,听取公司经理意见,以公司党委讨论原则同意后,按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报上级批准。第十三条公司党委要积极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支持董事会、经理独立负责地处理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中的问题。协调董事会、经理与职代会和群众组织的关系。第十四条公司党委要切实抓好企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和完善党内生活的各种制度;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十五条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观念。公司党委要对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等群众组织实行思想政治领导。关心共青团的工作和团组织的建设,支持各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

  工作。第四章公司党委领导班子

  第十六条公司党委根据党章规定,由党代会选举产生。第届任期四年。没有特殊情况应近期召开党代会,进行改选。公司党委对公司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党代会通过的决议,党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公司党委改选的同时,也改选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七条公司党委会一般设委员7—9人,最多11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第十八条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党委书记、副书记应具备做好常务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双重素质。第十九条公司党委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民主监督,对于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经过党委集体讨论。防止个人说了算。第二十条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公司党委成员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又参加公司党委的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党的生活会。

  第五章党支部工作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组织整体的细胞。基层党支部是否有活力。将直接影响整个党的战斗力。因此,搞好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是至关重要的。基层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生产经营这个

  中心,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战斗堡垒作用。并同行政负责人密切配合,加强团结,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第二十二条基层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本支部大会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生产各项工作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学习文化、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3、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觉悟,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5、吸收党员、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彰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6、对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组织实行思想政治领导。第二十三条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到期应进行改选。选出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应报党委审批。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根据具体情况及党员分布,支部下设若干党小组。党小组长由本组党员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党支部应抓好“三会一课”、“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思想汇报”、“党员责任区活动”等工作,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章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及活动方式第二十五条围绕企业的改革和生产经营形式,不断改进企业的党建工作。1、把搞好企业的改革和生产经营作为党的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企业的中心任务制定党组织的活动计划。把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的成果,作为最终检验党的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2、把解决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中的难点,作为党组织发挥作用,支持董事会、经理工作的重点,发动党员集中力量进行攻关。3、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发挥、保护好职工参与改革和搞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4、主动与行政领导共商改革与生产的大计,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意见,协调好行政与职工、群众组织的关系,增强办好企业的合力。5、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必要时抽调党员充实关键岗位或帮助工作,让党员在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上挑大梁,当先锋。6、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重大措施实施前,可在党内先动员,让党员先知道,先行动、宣传和带领群众。第二十六条党组织活动的时间,以尽量少影响企业生产的原则来安排。提倡开短会、证明短话,以求实效为目的。第二十七条党委和党支部成员应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敢

  讲真话,坚持原则,多做实事,少说空话;艰苦奋斗,联系群众,以身作则,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

  第七章党的活动经费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党组织正常地开展活动,按照中组部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89]2号)的规定,每年拨出一定的经费作为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企业财务计划,由党委掌握使用。第二十九条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活动经费和留存党费,要统敌使用,严格管理,开支情况要定期向党员公布,接受监督。年终要向上一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行动守则一、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团结、顾大局、讲风格,每个领导成员都要模范地维护好领导班子的团结。遵守党的纪律,工作上互相通气、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台,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两面派。三、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四化”的要求,大胆地把德才兼备的各种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特别要认真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在用人问题上,搞“五湖四海”,搞“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不搞宗派活动。四、工作上要奋发向上,锐意进取,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树立为社会主义事业,此柳化集团

  公司的生产建设大干一番的雄心壮志。带领全公司员工搞好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开创公司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五、办事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讲究实效,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不扯皮,说到要做到,做到要做好。对人对事,出于公心,不徇私情,坚持党性,坚持原则。

  六、生活作风正派,每个成员都要端正党风,抵制不正之风。不搞特殊化,认真执行党章、《准则》,带头转变党风厂风。

  七、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政治水平。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学习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八、关心群众生活,心中装有群众,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产条件。为群众排难解忧,使他们能够专心致志地搞好生产和工作,为“四化”贡献力量。

  九、谦虚谨慎,当好小学生,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向群众学习。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安排好离、退休的老干部、老工人,政治上保持他们应有的待遇。生活上关心他们,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

  党委会议制度一、会议时间党委会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二、参加人员1、党委会议:党委全体委员参加。

  2、党委扩大会议:党委全体委员和行政领导成员中的党员参加。三、主要内容1、讨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意见。2、研究制订党委年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总结。3、听取经理汇报工作,讨论企业重大方针、目标和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分配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研究决定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讨论任免单位党群中层干部;讨论推荐中层行政干部的人选。5、研究决定党群统政工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有关制度的建立问题。6、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部署和措施。7、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和吸收新党员。8、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及处分。9、研究和加强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听取本企业工会、共青团、政研会、科协的工作汇报;讨论职代会重要议程,指导开好职代会,发动职工以当家作主精神积极参加企业管理。10、讨论向上级党委提出的重要报告和请求,以及其他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四、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缺席,由副书记主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使用专用记录本);党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后,投票或表决通过。

  政工例会制度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下午召开。二、参加人中党委正、副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副书记。三、会议内容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指示、决定。3、布置、检查、交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情况。4、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分析职工思想动态,并提出解决措施。四、政工例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部负责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负责催办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向党委书记汇报。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产会制度一、会议时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开两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一般情况下,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7月上旬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可在翌年的1月底召开。二、参加人员党委委员;行政领导中的党员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其他党员干部列席。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委托副书记主持。

  四、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抓好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的情况。

  2、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锻炼,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情况。

  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忠于职守,勤政为民的情况。5、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热心为职工办实事,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如上级党委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特别规定时,以上级党委规定的内容为主。五、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1、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内容和议题确定后,由党委工作部提前3—5天通知参加人员。2、参加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就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议题做好准备,并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如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递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3、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委有关部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职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努力学习,模范带头,勤政廉政,忠于职守等诸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书面意见递交党委,作为开好议题进行互相沟通,交换意见。

  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产会应遵循如下原则:1、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团结统一的原则。与会人员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以“不讳过”和“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以达到思想统一、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为目的。2、遵守保密纪律的原则。在民主生活会上主持人声明需保密的内容,所有与会人员不得在会后私下传播,否则按泄密追究纪律责任。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设专门的会议记录本,由党委工作部长担任记录。会后将记录送主持人审阅签字,记录本由党委工作部保管。八、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如按规定需向上级党委报告的,由会议记录人负责整理成书面综合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材料整理后,送党委书记签发,然后连同会议记录复印件一并报送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九、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为应予通报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对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十、党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邀请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的,也可以用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坚持和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广大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有力推动。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地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党委会和党委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外,还

  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编入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2、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时,要倾听党

  员意见和要求,接受党员的帮助和监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3、党员领导干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时,

  应向党支部和党小组请假。4、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在思想和工作上产生不同意见,因为超出党支

  部和党小组的范围,在党支部、党小组会上不便说,可以由党委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相互交心通气,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5、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的双重组织生活,一定要认真汇报和交流思想,防止把党支部、党小组会变成领导布置工作会议,防止把党委民主生活会变成研讨工作会议。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与研究,使中心组成员能更深入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领导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领导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一、参加学习成员党委委员、董事长、公司经理、副经理、监事会召集人、党委工作部部长。学习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党委工作部长担任。二、学习时间、地点:集中学习:1—2个月学习一次,全年学习不少于八次,一般情况下

  每月学习一次,全部利用业余时间,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周四晚上7:40—10:00,地点在招待所平房会议室。

  三、学习内容(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3)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指示意见。(4)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文件。(5)国家重要的政策、法令、法规等。(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典型经验。四、学习形式(1)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2)联系实际开展专题讨论。(3)撰写论文、心得体会及相互交流。五、学习要求(1)每次学习内容由学习组长确定,学习秘书负责学习资料的收集并负责学习记录。(2)每个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勤。确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学习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负责考勤。(3)每个成员发专用学习笔记一本,由本人自已保管使用。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1、党员在调动、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外地、外单位调入我公司或从我公司调也外地,外单位时,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调

  入或调出柳州市的,还须经市委组织部办理。新单位凭介绍信(并查阅档案是否有入党志愿书)承认并接受其组织关系。

  2、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培训(六个月以内),只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通常所说的临时组织关系。因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因为,转出临时关系的党员,在所去单位只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用毛笔或钢笔,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为防止伪造,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清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处加盖党组织印章,即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接收转入的党组织关系时,也要注意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4、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一般应由本人办理,也可以由党组织派人办理,党员个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5、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立即向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情况进行审查。如果查明确实由于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办。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党组织造成损失的,应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篇三: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交通运输厅系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厅系统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自治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细则(试行)》(新党组通字〔2017〕3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领导人员指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子分公司领导成员。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贯穿生产经营的始终和法人治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从严治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党组织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国有企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不具备单独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可与邻近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把党的组织建到一线班组、工程项目,将所有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中的党员

  纳入到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中,2017年底厅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第五条国有大中型企业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其他国有企业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设立党的委员会的国有企业同步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党的委员会同步换届。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和厅党委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牵头落实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四)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情况;(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六)领导和把关选人用人工作,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经理层用人权,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七)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八)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

  (九)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其他应由党组织负责的事宜。第三章议事内容及规则

  第七条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须先经党组织研究审议,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决定。

  第八条党组织决定本企业下列事项:(一)党建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三)党组织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四)下一级党组织的设立、调整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五)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动议、推荐、考察、任免方案和监督管理;(六)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事项;(七)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事项;(八)党内重大专项活动方案及组织实施;(九)违纪违规案件处理;

  (十)其他应由党组织决定的事项。第九条党组织研究审议、董事会和经理层决定本企业下列事项:(一)企业章程和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提出、完善;(三)企业重大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的提出、调整;(四)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所属企业的设立撤销;(五)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方案、呆坏帐(损失类贷款)核销方案的提出、修改;(六)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聘期评价和薪酬激励;(七)拟提交有关会议讨论或表决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八)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方案的提出、落实;(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损害事件、重大经济损失问题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十)其他需要研究审议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议事基本规则:(一)党组织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织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织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可召开。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组织会议。(二)党组织会议议题由党组织成员、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工作部门提出,由党组织书记审定。重大决策事项应事先进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三)党组织会议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党组织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以应到会党组织成员半数以上同意为讨论通过。(四)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抓好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执行情况及时跟踪了解。

  第四章领导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必须增强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必须严格自我要求,既成为

  优秀的党组织带头人,又成为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为企业改革发展把好舵。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提拔担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二)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层级正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三)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还应当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第十三条从国有企业内部选拔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一)动议。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经党组织研究后,形成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二年内有效。党组织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民主推荐、业绩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等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有关情况,同时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向企业党组织报告。

  (四)讨论决定。召开党组织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上要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情况和任免理由,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除换届外,企业党组织一次研究干部任免一般不超过30人。

  (五)任职。对提拔使用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展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组织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知识、能力、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四)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五)组织考察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了解人选情况;(六)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七)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八)讨论决定;(九)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任职。第十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委托推荐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确定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二)委托业内专家或者人才中介机构等推荐人选;(三)通过资格初审和意愿沟通确定初步人选;(四)了解社会反映,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五)研究决定考察人选;(六)以面谈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考察;(七)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八)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九)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任职。

  第十六条通过公开招聘、委托推荐方式选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期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领导人员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第十八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平台。建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三支队伍,拓宽人才建设通道,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基层组织建设第十九条认真落实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学习要有主题、有研讨内容、有贯彻落实举措、有学习记录。(二)“三会—课”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党性锻炼,做到有年度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有督导落实。(三)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把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政治纪律教育、民族

  团结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等列入规定内容。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评价,纳入基层党组织的绩效评价。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收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本人;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深入谈心交心,坦诚交流意见;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开门见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改进措施,逐一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定期或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须向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和记录。

  (五)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平时和关键时刻表现进行评价。民主评议工作在企业各级党组织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

  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等步骤进行,时间一般相对集中。

  第二十条建立“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固定一天,组织党员交党费、读党章、学党规,开展志愿服务、民主议事等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力。

  第二十一条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要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新党组通字〔2015〕101号)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培养、考察、预审、公示、票决等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确保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材料完全。

  (一)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强化经常性教育,抓好集中教育培训,每发展1名党员至少储备3名入党积极分子。全面实行“三推一定”(群众推选、群团组织推优、党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方式,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二)做好在一线员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发展班组长、技术能手、管理骨干特别是优秀青年员工入党。

  (三)实行发展党员预报制,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前报送符合条件的拟发展对象名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培养、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严格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加强对入党申请人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的审核,注意听取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五)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督办机制,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台账一季一上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

  第二十二条加强党员教育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厅系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之课,引领党员干部员工听党话、跟党走;通过给党员干部员工讲形势、讲任务、讲实情、亮家底,使员工了解企业当前发展形势,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从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小事抓起,真心实意为党员干部员工解难题、办实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员工对企业的感情,进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扎实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大力宣传身边的典型标杆。

  (二)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养、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四)畅通思想政治工作渠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经常下车间、进班组,面对面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发力点,推动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有效落实。推行领导人员联系点制度,每名领导人员必须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

  (五)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作为无形资产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的各个环节。让企业文化引领职工思想和行为,强化职工对党的认同。

  第二十三条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外出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二)对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以党支部为主体,定期理清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排查机制。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四条加强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管理工作,保证党员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第二十五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一)党员应按照规定比例,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三)对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党费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符合规定。党支部要建立完善党费工作台账。

  第二十六条党员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6〕157号)相关要求,入党转正后,要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政审结论性文件、自传、《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及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和其它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由基层党组织单独存放。

  第二十七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活动要把帮助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难题作为工作重点,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现代科学方法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网络教学和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班组建设等有效载体,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九条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广泛收集职工的意见建议,发动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岗位创新创效活动,激发职工工作热情。

  第三十条建立国有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抓党建不力的严肃问责。

  第六章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十一条坚持从严治党与依法治企相结合,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体系。第三十二条党委的主体责任。每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下一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并抓好督促检查,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建立切实可行的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第三十三条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企业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党内巡视监督、合规管理监察、审计监督结果的运用,加大对选人用人、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执纪力度。

  第三十四条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举报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批评。

  第三十五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加强问题管控,梳理查找分管领域廉洁风险点,加强对分管领域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和日常监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第七章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第三十六条党建工作考核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要把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企业保持稳定、加快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第三十七条领导班子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领导人员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第三十八条把抓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党委、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重要内容,考核其他党员领导人员要加大党建工作权重。

  第三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形时,企业党建工作不得评为“好”和“较好”,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和党内重大活动部署不力的;

  (二)无特殊原因,生产经营业绩未能达标的;(三)单项工作受到同级党委、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四)因落实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案件、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且审计整改效率低的;(五)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六)违反计划生育法;(七)“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被评定为“差”等次;(八)其他情形。

  第八章组织保障第四十条按照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企业党组织内部机构,列为企业管理机构;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党建工作专干。第四十一条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从事企业

  党建工作。发挥党务工作岗位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作用,把党务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优先条件。

  第四十二条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书记岗位,把书记岗位作为选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台阶,加大教育培养、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力度,分层分级分类每两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时间不少于56个学时。

  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推进党建工作理念、机制、手段创新。选好支部带头人,建强党支部班子。

  第四十三条保障经费落实,增强企业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各企业按照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0.5%-1%左右的比例,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预算,从管理费用税前列支。组织部门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留用党费,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确保党组织工作有条件、办事有经费。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各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根据本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措施。第四十五条本细则由交通运输厅党委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四: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总公司党的组织工作细则及局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的作用推动企业的全面建设制订本细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总公司党的组织工作细则》及局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的作用,推动企业的全面建设,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生产一线建制单位党支部,参与本单位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在基层单位中起保证、监督作用。各级机关中的党支部,主要负责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思想建设、遵纪守法、日常教育管理,保证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第三条党支部建设指导原则坚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调查研究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支委会集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建设,重在发挥作用的原则;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与时俱进的原则。第四条党支部建设标准1、支部班子坚强。支委一班人勤政务实,廉洁自律,能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联系群众,表率作用突出,具有感召力、凝聚力,在基层单位能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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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党员队伍过硬。党员能认真学习《党章》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素质高,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以及社会主义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强,模范遵守党纪政纪,经得起困难和艰险的考验。

  3、保证作用突出。支部能积极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有效地保证监督党组织决议和行政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实施,保证生产经营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无安全质量事故。

  4、思想工作有力。党政工团都能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骨干队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积极性高,无违纪违法案件。

  5、基础工作扎实。组织健全,制度落实,程序明确,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党支部设置第五条党支部的设置和调整,必须从企业整体建设需要出发,原则上与同级行政相适应,有利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企业政治、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推动企业全面发展。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内部结构调整时,必须考虑党员有均衡分布,确保新建成或调整的基层建制单位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同步组建和调整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支部。健全工作制度。第七条建立健全内部退养和退(离)休职工党员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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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退养和退(离)休党员较多的单位,要单独成立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切实加强对这些党员的管理,并从实际出发,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不允许跨行业、跨地区组建党支部;不允许出现有基层生产经营单位无党支部、有施工生产班组无党员的现象。党支部在基层单位的覆盖面必须达到和保持100%。

  第九条党支部的设置和撤销,由公司党委审定,报局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

  第三章党支部职责第十条党支部必须按照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工作。基本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组织的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担负的施工生产等各项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坚持民主管理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意见,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决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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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民主评议和鉴定党员,表彰党员的先进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第四章党员大会第十一条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权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贯彻落实的措施;2、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通过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内表彰、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决定;4、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5、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大会的论题由支部委员会确定。一般程序是:会前确定内容,提前通知每个党员;会中充分开展民主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按照分工组织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五章支委会制度第十三条支委会是党支部的常设领导机构,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领导职能。第十四条支委会委员由党支部党员大会民主差额选举产生。正、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分工,由支委会选举、确定。正、副书记须报子、分公司级党委审批,其他委员和分工报上一级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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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备案。一般情况,支委会每届任期两年,到期应及时改选,委员应随缺随补。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级委党批准。

  第十五条支委会组成职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3至5人,多则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不设支委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

  第十六条支委会换届选举前,上届支委会须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拟定候选人,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可举行党员大会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必须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党员担任。

  第十七条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凡属支部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尔后分工组织实施。

  支委会分工: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收缴党费等;宣传委员负责党课教育,围绕施工生产开展宣传鼓动、文化体育活动等;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纪政纪,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等;青年委员负责指导团支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帮助团支部搞好自身建设等。

  第十八条支委一班人必须以强烈的事业心,尽职尽责,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经营管理素质,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发挥好领导核心。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权是: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决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实施措施;

  2、定期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围绕生产经

  5

  营开展工作的保证措施;3、讨论提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请示报

  告。4、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研究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发展工作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5、分析党员和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拟定教育计划。6、讨论提出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7、制订和修改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讨论提出表

  彰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的意见。8、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第六章党小组第二十条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的划分要便于党员活动和发挥作用,原则上较大的生产班组要有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员不足6名的支部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要由素质好的正式党员担任,由党员选举或支委会指定。要注意党员的合理分布,关键岗位要有党员。第二十一条党小组的任务是:给党员分配工作,组织党员实现支部的决议;落实党员“创岗建区”活动;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思想互助活动;向支部反映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协助支部做好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第七章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二十二条制度建设是党支部建设中一项根本性、长远性的工作。要列入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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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党支部会议、工作以及各个方面切实可行的制度,并健全台帐资料。

  第二十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五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第二十六条汇报工作制度。党员向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向支部、支部向上级组织经常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第二十七条支部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支委会成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

  第二十九条计划、总结、报告工作制度。要制定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年终要有总结。支委会每半年应向支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第三十条思想分析制度。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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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基础,是基层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全文,欢迎参考!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和铁道部党组《关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加强和改进铁路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适应铁路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加强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和谐铁路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对《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进行再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铁路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推进和谐铁路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第二条党支部建设的目标(一)支部班子好。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善于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活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廉洁,作风扎实,战斗堡垒作用突出。(二)党员队伍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和遵守党章,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政治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过硬,牢记党的宗旨,心系职工群众,模范作用突出,在生产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充分体现先进性。(三)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工作目标清晰,职责明确,支部工作和党内生

  活制度健全,党组织生活质量高,党内活动实效性强,基础工作规范,运作机制科学有效。(四)发挥作用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部署和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实施,有效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决策,充分发挥宣传优势、组织优势和骨干队伍优势,保证安全生产、运输经营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五)联系群众好。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和职工群众主体地位,注重解决职工群众的思想问题和生产生活困难,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支部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职工群众公认。

  第三条党支部建设遵循的原则(一)坚持服务大局。紧密围绕和谐铁路建设,把确保企业中心任务完成作为检验党支部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使党支部建设始终与和谐铁路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促进铁路又好又快发展。(二)坚持分类指导。根据铁路行业特点,区别不同系统、不同类型党支部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推动党支部建设上水平。

  (三)坚持务实有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党内活动内容和形式注重贴近基层、贴近党员、贴近实际,工作方法、手段和措施务实有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四)坚持与时俱进。面对铁路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丰富新内容,创造新方法,使党支部工作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

  第二章党支部设置及其职责第四条合理设置党支部。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置党支部。党支部设置一般与同

  级行政组织相对应。新组建或变更行政组织,应当同步调整党支部设置。党支部的设置、合并、撤销,由上一级党委决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设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的较大车间,可以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人,但党员流动分散、难以集中的车间,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总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当与相邻班组(或部门)的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旅客列车乘务人员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列车乘务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列车长担任。组建半年以上的临时生产经营组织,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任命。

  离退休党员原则上单独成立党支部。设置或划分党小组要考虑党员分布和运输生产组织形式等情况,党小组长一般应由党员班组长或素质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五条明确不同类型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党支部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认真完成好八项基本任务。同时,根据不同类型党支部情况,工作应有所侧重。

  (一)车间党支部(总支)注重抓好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参与车间重要问题决策,搞好“安全屏障”工程创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车间各项任务的完成。(二)机关党支部注重加强党员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树立良好的机关党员干部形象,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三)班组党支部注重组织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好“安全屏障”工程的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调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四)联合党支部注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促进有关生产班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五)临时党支部要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所承担临时任务的完成。

  六)离退休党支部注重组织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好服务老党员工作。

  第三章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第六条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一般应当设立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以不设立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因故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生产一线车间党支部书记和车间主任实行交叉任职,车间党支部书记担任车间副主任,符合条件的车间主任兼任党支部副书记。第七条建设高素质的党支部书记队伍。注重选拔综合素质好、年龄较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重要生产岗位经历的党员,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兼职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同级行政负责人担任。加强专职党支部书记与同级行政干部的岗位交流,注重把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选配到党支部书记岗位。铁路局党委应当每3年对专职党支部书记脱产轮训一遍,对新任专职党支部书记应当在任职当年进行脱产培训。站段党委应当采用以会代训、挂职锻炼、观摩交流、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做好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日常培训工作。第八条增强支部委员会整体功能。健全和落实支委会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开好民主生活

篇六: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Preparedon24November2020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基础,是基层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全文,欢迎参考!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和铁道部党组《关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加强和改进铁路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适应铁路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加强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和谐铁路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对《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进行再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铁路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推进和谐铁路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第二条党支部建设的目标(一)支部班子好。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善于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活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廉洁,作风扎实,战斗堡垒作用突出。(二)党员队伍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和遵守党章,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政治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过硬,牢记党的宗旨,心系职工群众,模范作用突出,在生产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充分体现先进性。(三)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工作目标清晰,职责明确,支部工作和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党组织生活质量高,党内活动实效性强,基础工作规范,运作机制科学有效。(四)发挥作用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部署和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实施,有效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决策,充分发挥宣传优势、组织优势和骨干队

  伍优势,保证安全生产、运输经营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五)联系群众好。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和职工群众主体地位,注重解决职工群众的思想问题和生产生活困难,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支部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职工群众公认。

  第三条党支部建设遵循的原则(一)坚持服务大局。紧密围绕和谐铁路建设,把确保企业中心任务完成作为检验党支部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使党支部建设始终与和谐铁路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促进铁路又好又快发展。(二)坚持分类指导。根据铁路行业特点,区别不同系统、不同类型党支部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推动党支部建设上水平。

  (三)坚持务实有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党内活动内容和形式注重贴近基层、贴近党员、贴近实际,工作方法、手段和措施务实有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四)坚持与时俱进。面对铁路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丰富新内容,创造新方法,使党支部工作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

  第二章党支部设置及其职责第四条合理设置党支部。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置党支部。党支部设置一般与同级行政组织相对应。新组建或变更行政组织,应当同步调整党支部设置。党支部的设置、合并、撤销,由上一级党委决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设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的较大车间,可以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人,但党员流动分散、难以集中的车间,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总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当与相邻班组(或部门)的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旅客列车乘务人员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列车乘务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列车长担任。组建半年以上的临时生产经营组织,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离退休党员原则上单独成立党支部。

  设置或划分党小组要考虑党员分布和运输生产组织形式等情况,党小组长一般应由党员班组长或素质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五条明确不同类型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党支部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认真完成好八项基本任务。同时,根据不同类型党支部情况,工作应有所侧重。

  (一)车间党支部(总支)注重抓好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参与车间重要问题决策,搞好“安全屏障”工程创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车间各项任务的完成。(二)机关党支部注重加强党员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树立良好的机关党员干部形象,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三)班组党支部注重组织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好“安全屏障”工程的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调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四)联合党支部注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促进有关生产班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五)临时党支部要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所承担临时任务的完成。

  六)离退休党支部注重组织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好服务老党员工作。

  第三章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第六条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一般应当设立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以不设立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因故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生产一线车间党支部书记和车间主任实行交叉任职,车间党支部书记担任车间副主任,符合条件的车间主任兼任党支部副书记。第七条建设高素质的党支部书记队伍。注重选拔综合素质好、年龄较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重要生产岗位经历的党员,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兼职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同级行政负责人担任。加强专职党支部书记与同级行政干部的岗位交流,注

  重把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选配到党支部书记岗位。铁路局党委应当每3年对专职党支部书记脱产轮训一遍,对新任专职党支部书记应当在任职当年进行脱产培训。

  站段党委应当采用以会代训、挂职锻炼、观摩交流、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做好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日常培训工作。

  第八条增强支部委员会整体功能。健全和落实支委会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专职党支部书记应当以主要精力抓好党支部工作,其他支部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章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第九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和支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党员高度流动分散、分布区域跨度较大或倒班作业等不便于集中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经上一级党委同意,可以分片、分次召开。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等新形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制度,站段党委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注重抓好技术党课教育。生产一线党支部日常党课教育由上一级党委统一规划,车间党支部(总支)组织实施。第十条扎实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结合每年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严格标准和程序,组织党员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逐一进行分析评议,提出综合评价意见,督促党员搞好整改。第十一条增强党员教育效果。根据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结合不同系统、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分类施教。创新教育内容,做到主题明确,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充分利用路内外各类党员先进性教育基地开展党员教育活

  动。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保证党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三会一课”和党内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第五章实行党员分类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实施分类管理。区别不同系统、不同单位和部门党员情况,实行分类管理。(一)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在其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二)生产一线党组织应当把“创岗建区”作为党员管理的基本载体,明确党员的岗、区职责。(三)离休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如果本人愿意,也可以转入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和乡镇党组织。异地安置的离休党员,组织关系应当转到居住地党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街道、社区和乡镇党组织工作。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组织生活,由党支部定期上门走访,传达精神,听取意见。(四)对流动党员要加强外出前教育,及时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建立外出登记、思想汇报和党费缴纳制度,定期与流动党员联系,做到动态管理。铁路系统内部对口支援或劳务输出的党员,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重领导,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加强外来务工党员管理,及时编入相应党支部,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五)加强对退出现职党员和内部退养党员的管理,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不放松组织上的要求。第十三条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严格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注重做好退役军人等调转党员的党籍审核工作,按规定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完备各项手续。严格党员考评制度,完善党员绩效管理,强化日常点评分析,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建立党员警示谈话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第六章做好服务党员和服务群众工作第十四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党内情况向党员通报、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创新基层党内民主形式,严格规范党内生活。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第十五条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建立经常性的了解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制度,通过谈心、走访、慰问和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为党员提供服务。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帮助,把党员培养成为生产骨干、技术能手。班组长等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备,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党员中选拔。建立党组织帮扶制度,关心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身患重病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老党员以及先进典型党员。

  第十六条做好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设置意见箱、家访谈心、建立联系热线、电子信箱等形式,畅通联系职工群众的渠道。创新服务载体,认真落实“三不让”承诺,积极开展“一助一”、“献爱心”等活动。

  第十七条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规范职工言行。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维护铁路和谐稳定。注重围绕铁路改革发展,贴近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采取职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十八条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发展党员工作着力点放在培育和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宣传,激发职工入党愿望。落实与入党申请人定期谈话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强化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以铁路局党委集中脱产办班为主、站段党委自主培训为辅,确保培训质量。第十九条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发展质量。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推荐制、考察制、预审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注重在生产一线、高知识群体、各类人才、优秀青年和女职工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改善党员分布,确保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有党员。

  第八章扎实开展党内活动第二十条深入开展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创建活动。生产一线党支部要坚持以创建“安全屏障”工程为活动载体,突出系统和岗位特点,抓住突出问题、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确定创建目标,细化活动措施,发挥党员“岗、区”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安全屏障。第二十一条广泛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以展示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造一流业绩,发挥表率作用。大力选树党内各类先进典型,培养争先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二十二条适时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急难险重任务,以突击攻坚、义务奉献、服务保障等为内容,适时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活动中锻炼党性、提高能力、争创佳绩。第九章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第二十三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作用。党支部要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重要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工会搞好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做好团结和联系职工群众工作。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第十章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抓党支部工作责任制。铁路局党委在抓党支部建设中负有宏观规划、调研指导、选树典型、检查落实的责任。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建设规划和目标,每年按系统解剖一定数量的党支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站段党委在抓党支部建设中负有直接组织领导责任。指导和督促党支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和及时解决党支部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定期对

  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专题解剖分析,抓好后进党支部整顿和转化工作。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党支部建设。铁路局党委委员每人应当确定一个站段党委、站段党委委员每人应当确定一至两个党支部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发现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和落实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明确标准,明晰责任,落实措施,严格考核。

  第二十五条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保证机制。切实解决党支部活动经费问题,保证站段留存党费的50%和政工经费的一定比例用于党支部开展活动。改善党支部工作条件,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加强车间党员学习活动室等阵地建设,加快车间党支部信息化建设。重视和关心党支部书记,建立兼职党支部书记支部工作日制度,专职党支部书记享受同级行政负责人待遇。

  第二十六条改进完善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整合优化党支部工作制度和党内各项活动,精简会议、文件和台帐,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完善不同类型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上级党组织考核与党员和职工群众评议相结合。注重用改革发展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果检验党支部工作成效,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满意程度衡量党支部工作。

  第十一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纲要》是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系统党支部可参照执行。第二十八条本《纲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负责解释。

篇七: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企业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铁道部党组和路局党委提出的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培训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和《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第二次修订),结合培训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单位,是党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第三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指示;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对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职工学政治理论、学科学文化、学业务技术,培育“四有”新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实施领导。第四条加强党支部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围绕铁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中心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改革精神,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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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撤销和换届改选第五条党支部的设置,原则上应与同级行政部门相对应。凡有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可设立党支部。离退休党员原则上应单独成立党支部。在培训中心学习培训3个月以上的党员学员可按规定要求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由党支部根据便于党员开展活动、党员数量的分布决定,并报党总支备案。第六条党支部的设立或撤销,由所党总支根据第五条的原则和规定决定,并报路局党委组织部备案。第七条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根据党章规定和培训中心的实际,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立支委会的书记)每届任期2年,要按期进行换届改选;要积极探索“三推一选”(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自我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等有效形式,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出缺时要及时增补。支委会由党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差额选举产生(选举不设立支委会的书记,不搞差额)。支部委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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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经选举产生后,应报所党总支批准。在任期内,上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或委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第三章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务标准和职责第八条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的主要领导者,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人,是党支部一班人的“班长”。其岗位职务标准是: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事业心强、作风民主、能力胜任、知识面宽。第九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是: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和部门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2、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3、了解和掌握党员与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4、负责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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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部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代行书记职责。

  第十条支部委员可根据支委人数构成多少,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各委员的职责由所党总支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党支部的基础工作第十一条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实现支部工作程序化、组织生活制度化、基础台帐规范化。第十二条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并根据所党总支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支委成员除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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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员汇报制度。凡党员及身边发生重要问题或离开本单位一个月以上,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第十三条党支部要建立并坚持以下工作制度。1、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季度工作安排,年度必须进行工作总结。2、党内活动考评制度。所有党支部每年度必须进行一次“创先争优”小结评比;每半年进行一次创建“五好”党支部自评。3、支委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委员都必须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有条件的,要建立一名党员联系一至二名非党职工制度,掌握他们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4、党员分析制度。支部每季应对党员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带倾向性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解决。对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党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限期改正。5、党支部状况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年底对本支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定为五好、规范、一般、待整顿支部。一般、待整顿支部要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规范各项工作。凡未达到“五好”标准的党支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6、党费收缴检查制度。党支部每季要对党小组和党员按月缴纳党费情况(包括缴纳的金额、测算的比例、按时上缴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篇八: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交通运输厅系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厅系统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自治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细则(试行)》(新党组通字〔2017〕3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领导人员指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子分公司领导成员。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贯穿生产经营的始终和法人治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从严治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党组织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国有企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不具备单独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可与邻近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把党的组织建到一线班组、工程项目,将所有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中的党员

  纳入到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中,2017年底厅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第五条国有大中型企业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其他国有企业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设立党的委员会的国有企业同步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党的委员会同步换届.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和厅党委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牵头落实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四)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情况;(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六)领导和把关选人用人工作,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经理层用人权,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七)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八)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

  (九)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其他应由党组织负责的事宜。第三章议事内容及规则

  第七条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须先经党组织研究审议,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决定.

  第八条党组织决定本企业下列事项:(一)党建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三)党组织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四)下一级党组织的设立、调整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五)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动议、推荐、考察、任免方案和监督管理;(六)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事项;(七)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事项;(八)党内重大专项活动方案及组织实施;(九)违纪违规案件处理;

  (十)其他应由党组织决定的事项.第九条党组织研究审议、董事会和经理层决定本企业下列事项:(一)企业章程和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提出、完善;(三)企业重大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的提出、调整;(四)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所属企业的设立撤销;(五)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方案、呆坏帐(损失类贷款)核销方案的提出、修改;(六)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聘期评价和薪酬激励;(七)拟提交有关会议讨论或表决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八)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方案的提出、落实;(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损害事件、重大经济损失问题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十)其他需要研究审议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议事基本规则:(一)党组织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织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织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可召开。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组织会议。(二)党组织会议议题由党组织成员、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工作部门提出,由党组织书记审定。重大决策事项应事先进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三)党组织会议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党组织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以应到会党组织成员半数以上同意为讨论通过.(四)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抓好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执行情况及时跟踪了解。

  第四章领导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必须增强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必须严格自我要求,既成为

  优秀的党组织带头人,又成为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为企业改革发展把好舵。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提拔担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二)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层级正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三)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还应当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第十三条从国有企业内部选拔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一)动议.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经党组织研究后,形成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二年内有效。党组织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民主推荐、业绩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等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有关情况,同时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向企业党组织报告。

  (四)讨论决定。召开党组织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上要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情况和任免理由,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除换届外,企业党组织一次研究干部任免一般不超过30人。

  (五)任职.对提拔使用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展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组织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知识、能力、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四)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五)组织考察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了解人选情况;(六)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七)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八)讨论决定;(九)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任职。第十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委托推荐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确定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二)委托业内专家或者人才中介机构等推荐人选;(三)通过资格初审和意愿沟通确定初步人选;(四)了解社会反映,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五)研究决定考察人选;(六)以面谈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考察;(七)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八)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九)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任职.

  第十六条通过公开招聘、委托推荐方式选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期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领导人员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第十八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平台.建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三支队伍,拓宽人才建设通道,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基层组织建设第十九条认真落实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学习要有主题、有研讨内容、有贯彻落实举措、有学习记录.(二)“三会—课”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党性锻炼,做到有年度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有督导落实。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把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政治纪律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等列入规定内容。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评价,纳入基层党组织的绩效评价.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收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本人;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深入谈心交心,坦诚交流意见;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开门见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改进措施,逐一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定期或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须向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和记录。

  (五)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组织和党内外

  群众对党员平时和关键时刻表现进行评价。民主评议工作在企业各级党组织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等步骤进行,时间一般相对集中。

  第二十条建立“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固定一天,组织党员交党费、读党章、学党规,开展志愿服务、民主议事等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力.

  第二十一条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要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新党组通字〔2015〕101号)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培养、考察、预审、公示、票决等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确保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材料完全.

  (一)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强化经常性教育,抓好集中教育培训,每发展1名党员至少储备3名入党积极分子。全面实行“三推一定”(群众推选、群团组织推优、党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方式,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二)做好在一线员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发展班组长、技术能手、管理骨干特别是优秀青年员工入党。

  (三)实行发展党员预报制,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前报送符合条件的拟发展对象名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培养、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严格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加强对入党申请人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的审核,注意听取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五)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督办机制,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台账一季一上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

  第二十二条加强党员教育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厅系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之课,引领党员干部员工听党话、跟党走;通过给党员干部员工讲形势、讲任务、讲实情、亮家底,使员工了解企业当前发展形势,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从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小事抓起,真心实意为党员干部员工解难题、办实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员工对企业的感情,进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扎实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大力宣传身边的典型标杆。

  (二)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养、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四)畅通思想政治工作渠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经常下车间、进班组,面对面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发力点,推动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有效落实。推行领导人员联系点制度,每名领导人员必须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

  (五)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作为无形资产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的各个环节.让企业文化引领职工思想和行为,强化职工对党的认同.

  第二十三条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外出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二)对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以党支部为主体,定期理清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排查机制。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四条加强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管理工作,保证党员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第二十五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一)党员应按照规定比例,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三)对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党费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符合规定。党支部要建立完善党费工作台账.

  第二十六条党员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6〕157号)相关要求,入党转正后,要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政审结论性文件、自传、《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及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和其它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由基层党组织单独存放。

  第二十七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活动要把帮助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难题作为工作重点,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现代科学方法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网络教学和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班组建设等有效载体,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九条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广泛收集职工的意见建议,发动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岗位创新创效活动,激发职工工作热情.

  第三十条建立国有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抓党建不力的严肃问责。

  第六章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十一条坚持从严治党与依法治企相结合,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体系。第三十二条党委的主体责任。每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下一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并抓好督促检查,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建立切实可行的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第三十三条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企业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党内巡视监督、合规管理监察、审计监督结果的运用,加大对选人用人、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执纪力度.

  第三十四条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举报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批评.

  第三十五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加强问题管控,梳理查找分管领域廉洁风险点,加强对分管领域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和日常监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第七章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第三十六条党建工作考核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要把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企业保持稳定、加快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第三十七条领导班子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领导人员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第三十八条把抓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党委、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重要内容,考核其他党员领导人员要加大党建工作权重。

  第三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形时,企业党建工作不得评为“好”和“较好”,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和党内重大活动部署不力的;

  (二)无特殊原因,生产经营业绩未能达标的;(三)单项工作受到同级党委、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四)因落实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案件、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且审计整改效率低的;(五)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六)违反计划生育法;(七)“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被评定为“差"等次;(八)其他情形。

  第八章组织保障第四十条按照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企业党组织内部机构,列为企业管理机构;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党建工作专干。第四十一条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从事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务工作岗位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

  台作用,把党务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优先条件.

  第四十二条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书记岗位,把书记岗位作为选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台阶,加大教育培养、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力度,分层分级分类每两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时间不少于56个学时。

  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推进党建工作理念、机制、手段创新。选好支部带头人,建强党支部班子。

  第四十三条保障经费落实,增强企业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各企业按照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0。5%—1%左右的比例,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预算,从管理费用税前列支。组织部门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留用党费,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确保党组织工作有条件、办事有经费。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各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根据本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措施。第四十五条本细则由交通运输厅党委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九: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强化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努力发挥党组

  织优势作用

  尔市161000

  摘要:为进一步做好铁路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工作,使党组织的优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本文提出了围绕中心,提高党支部服务大局的能力;抓住关键,切实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创新方法,努力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等一系列建设策略,以供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参考。

  关键词: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策略;优势发挥

  一、以核心为中心点,强化党支部对大局服务的能力

  以新形式为背景,其所有成员要对思维进行改变,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要对党建工作正确的切入点进行把握,把其建设为对困难进行攻克的堡垒、对群众进行团结的中心。

  1.将思想认识提高。对企业党组织而言,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企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以企业的改革发展为核心,来进行基层党支部的工作,以新的改变与发展,来把新理念树立起来,把新作为展示出来,可以把政治属性给展示出来,使服务这一功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把服务保障这一作用给发挥出来。要明确明白由于每个部门有不同的职能,所以任务也就不同,可是他们有相同的基本要求,那就是始终以核心任务为中心。要把大局、中心的意识加强,要更深层次的进行思考,始终以从严治党为中心,来把工作目标与思路进行明确,让党建工作很好地与单位的所有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将促进单位经营来推动效益这一目标当做其工作正常开展的主要切入点,这样就能把两张皮这种问题给解决好。

  2.将工作的关键点把握好。对党而言,所有战斗力之根本就是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基层党支部的改革发展流程与生产经营内的所

  有热点与难点,使党建工作很好的融合到改革发展与生产经营中。把本单位关键任务和党支部的有关工作相结合的最好点进行寻找,使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党支部工作可以很好的融合,使其“服务大局、围绕中心”之一出发点给体现出来。

  3.参与的积极性。只有基层党支部对所有工作进行参与,对经营创效、生产运输进行服务等主动去进行了解,才能使工作有所作为。当基层党支部对单位阶段的所有任务进行服务时,姿态一定要是积极的,以“提质增效、强基达标”为基础,来把工作领域拓宽、来把其覆盖面增大,使支部所具有的工作能力提高,并对有关活动进行积极的开展与组织,并把所具有的优势体现在促进本单位的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在经营创效与安全生产中创造佳绩,把其作为与优势充分的体现出来。

  二、将核心抓住,将党支部班子建设加强

  在党的建设加强中,最根本的就是党支部,并且在党支部中最主要的就是支部班子,支部班子所具有的能力素质,会对其职责与完成任务的状况有很大的影响。

  1.选择较好与能力较强的党支部书记。把党支部建设进行加强,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支部班子建好,并且在建设班子中,重中之重就是党支部书记一定是好的。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选拔与培养将是基层单位党委需要重视的,在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推选时,要以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为出发点,把其所具有的领导作用给发挥出来。

  2.强化培养支委成员。支部的工作质量如何由其成员所具有的能力状况来决定。提高支委成员所具有的素质,就要把“行”与“知”中有的一些问题进行解决,对其工作能力与思想理论标准进行提高。而且要使用领导传帮带、交流经验、培训的强化等一些方法,来把支部工作交流经验与研究课题做好,把所有工作进行明确,把其使命给承担起来,把其责任感与事业心给激发出来。

  3.党支部书记可以大胆的对工作进行开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职工的思想也要多元化发展,新形势下的铁路的改革,会有不少挑战与困难需要党建

  工作所面对,就会有不少的压力与困惑需要所有党务工作人员面对。党务人员的所有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与关心,不但要把担子与任务交于他们,还要把方法与思路教给他们,尽最大可能地把其思想顾虑给消除,把其信心给加强,使其有个不错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

  三、方法的创新,尽最大可能将党支部工作的水平提高

  由于新任务与新形势在把党支部工作的水平的提高,把其战斗堡垒与政治核心这两个作用的发挥方面有新要求提出来了,而且新形势的党支部的运行机制与工作方法要与紧跟时代的步伐。

  1.工作内容的拓展。由于基层党支部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不断拓展,把培养、激励、引导、教育等目标给突出出来,将职工所具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教育加强,对新形式下的铁路精神进行践行,对铁人精神内涵进行赋予,所创造的氛围一定是敬业、勤奋、积极向上的;经过使用树立形象与抓典型等方法,来使其平常考核奖励与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人的创造与积极性给调动起来。

  2.活动放法的创新。不但要对平常学习教育方面的活动进行组织之外,还要和实际相结合,防止活动没有开放性与多样化,把全面教育党员的效果体现出来。比方说在进行党课时,能够使用的方式是让所有党员依次来上党课,对人员、内容、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将联谊活动在每个党支部中进行组织,这样不但可以使支部党员与支部党员之间来往的更频繁,还可以把其激情激发出来。与此同时,还有做好计划,来对其活动覆盖面进行扩大,可以把入党积极分子吸纳进来,使很多不是党员的群众可以从党中的活动来对教育进行接受,进而把其凝聚力增强。

  3.组织管理的加强。对党支部建设内新的经验与途径进行总结与探索,并对一些存在于党员教育的管理与党支部建设中的问题进行克服,继而把其建设水平提高。将“经常建”“集中抓”相结合,将工作的出发点置于推动其经常性建设中,经过对一些制度进行制定与落实,可以保证党支部建设所特有的“不断线、长流水”;把关键点突出来,将其质量提高,保证其开展更加及时,

  使组织生活在时间方面挤占的可能性降低,在内容方面把项目丢掉的可能性降低,在落实方面走过程场现场不存在,就其薄弱部分,要一起把其进行整改,防止有轻质量、注重表面现象、没有严肃对待组织生活等问题出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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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邱少明.贯彻落实铁路企业党委工作规则提升党对铁路企业的领导能力【J】.理论学习与探索.2017,(05):41-44.

  【4】陈世杰,苗斌,李业明.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铁路基层延伸【J】.理论学习与探索.2019,(06):79-81.

  【5】暴雷.铁路基层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理论学习与探索.2021,(04):62-65.

  【6】闫宏杰.努力提升“三会一课”质量进一步激发铁路基层党建工作活力【J】.理论学习与探索.2020,(02):72-74.

  【7】刘盼盼,孙有信,梁广奎,李伟.论新时期铁路运输基层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与创新【J】.中国地名.2019,(10):85-87.

  作者简介:张亚丽、1974年6月出生、女、汉族、河北省昌县人、2008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研究方向为:基层工会建设。

篇十: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第三条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第四条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3-5人。委员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第六条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

  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七)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八)培养、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员的标准,

  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九)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第十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

  定和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二)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在贯彻中

  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组织报告工作。

  (三)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主持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作用。

  (四)注重收集信息,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五)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六)参与单位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支持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党支部的保证监督第十一条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委的决议和公司的决策、指示、命令,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二)员工享有的民主权利及合法利益,搞好民主管理。(三)党员、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党委和总经理的决定及各项

  规章制度。(四)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和作风建设。第十二条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

  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带动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教育员工自觉服从行政领导的集中统一指挥,遵守劳

  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三)参与下述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如何完成公司下达的生

  产经营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生活福利问题;本单位所属、班组长的选拔、任免、奖励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本单位改革、改造等方案制定及实施;其他重要问题。

  (四)对参与讨论或决定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党员、员工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决定后,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员工,保证决定的实施。

  第五章党支部的制度建设第十三条“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重要会议,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总结;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

  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公司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制定保证行政工作的措施;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证完成生产行政工作的措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奖惩;讨论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重要工作等。支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问题必须作出决议和决定;对暂不能形成决议和决定的,可在下次会议上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和决定。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生产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检查党同执行决议和党小组分配的工作完成情况;改选党小组长;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等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和评选优秀党员;分析所在班员工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所在班组的生产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党课党课是对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

  次党课。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础知识、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支部委员和非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1、主要内容(1)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行政指示、指令。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卓有成效创造性开展支部各项工作。(3)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搞好团结。(4)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廉政,遵纪守法。(5)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有求实、务实的作风。(6)能否联系员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员工群众关心的问题。(7)能否针对自身和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问题。(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1、主要内容(1)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有无抵触情绪和在群众中发牢骚、讲怪话及执行中走样的问题。(2)检查党员在日常生产、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公

  司与个人利益关系;能否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是否对周围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4)检查党员遵章守纪情况、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以及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况。

  第十五条“三会一课”管理办法(1)机关、车间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三会一课”要指定专人、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记录内容主要有:会议名称、开会日期、起止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及原因,支部及公司领导参加会议人姓名、主持人、记录人和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每个党员的发言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领导发言情况,要记录完整、准确、字迹工整,重要内容避免遗漏。(二)“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实行三级管理,坚持好“两

  项制度”1、实行公司党委、支部定期制定组织生活要点制度。(1)公司党委结合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党的

  自身建设实际,制定出季度党组织生活要点(包括党课、民主生活会内容),印发至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公司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出支部季度组织生活要点,贯彻到党小组。

  2、实行“三会一课”定期调阅、通报和对问题限期整改制度。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3)党委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全公司“三会一课”记录,并分别写出评语,对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党员汇报制度1、党员必须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2、汇报在党内建功立业活动中自己的责任区、责任点、互保对子的有关情况,以及负责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帮教对象的

  思想、工作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3、及时向组织汇报党员及身边群众在思想、工作中出现的

  问题,以及对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反映在走访中发现的群众困难和问题,做到信息准确、反映迅速,并协助加以解决。

  4、党员对不便在生活会上汇报的问题,可在会后以口头或书面材料形式向党支部或直接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

  第十七条组织发展工作制度1、坚持发展新党员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党员质量。2、坚持把生活一线、青年职工和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培养发展的重点,特别是对新入厂、新毕业的青年职工普遍进行一次启蒙教育,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3、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档案,搞好队伍整顿;二是落实责任制,做好日常考核与特殊时期跟踪考核;三是抓好定期教育和培训。4、要把住入口,疏通出口。严格执行“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党员动态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第十八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2、党费交纳的标准应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之和,收入在****元以下,按0.5%比例交纳;****—****元,按1%比例交纳;****—****元,按1.5%比例交纳;****—****,按2%比例交纳;****以上按3%比例交纳。党员在工资晋级、岗位工资调整等收入变动时,从补发工资之日起重新计算交纳党费数额。新党员的党费应从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交纳。

  第六章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第十九条党支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1、支部要把工会、共青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并给予指导。2、关心教育和培养工会、共青团干部,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予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3、支持工会、共青团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各自的作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条例适用全公司各党支部。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十一: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P>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

  当前我国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水平有了飞速的发展,并且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也带动了我国交通行业的发展。而这其中,铁路作为我国交通运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铁路的修建一般都是由铁路企业进行的。同时在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一线党支部的组织保障作用不可忽视。但是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开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加强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义、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方式进行了相应的探究,希望对铁路一线党支部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从严治党;基层党支部;建设方式

  0.引言

  自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以来,我国对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有了越来越高的重视。而这其中需要进行的重点工作,就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确保自身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不断提升,并且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因此进行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对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以铁路基层党支部的建设进行了相应的探究,其中内容主要体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义

  1.1是铁路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铁路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在实际的工作期间需要坚持党支部的领导。党支部作为党组织的最基本单元,铁路企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能够对自身的发展方向拥有更为明确的了解和认识。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党支部的建设。因此铁路企业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需要铁路基层党支部将党的政策方针充分落实到企业的各项工作之中,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1]。而这,也是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期间的一项优势。

  1.2有利于提升党支部委员自身的综合素养

  建立铁路企业基层党支部,能够根据自身独特的工作优势指导铁路企业开展工作,而作为帮助企业培养优秀党员的重要场所,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可以为铁路企业的发展培养更加优秀的人才。党支部在培养企业人才的过程中,都会进行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党内活动,并且在活动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都会将我党先进的科学发展理念融入其中对党支部委员进行引导,以此领导党支部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不仅有利于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同时对于党支部委员综合素养的提升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为了推动铁路企业的发展,就需要做好铁路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工作。

  2.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完善的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是保证铁路基层党支部在领导铁路企业开展日常工作期间需要运用的重要制度,有利于帮助企业的工作人员对自身的职责拥有明确的定位,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所进行工作得以细化。但是在以往的发展过程中,基层党支部并没有制定出完善的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建设制度,从而导致与党建责任制相配套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内容缺乏明确性和具体性,致使党支部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无法对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铁路一线党支部的建设,对于铁路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有着极大的阻碍。

  2.2所组织的工作会议缺乏效果

  基层党支部在领导铁路企业开展工作期间,为了保证工作效率的提升,通常都会召开“三会一课”会议,并且在会议上对相关工作的开展进行相应的指导。但是在实际组织的工作会议之中,存在着各种不正常的现象。而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会议指定的小组长都是以兼职为主,并且现场组织会议如果缺乏足够的人数,就会导致会议开展难度的提升,时间上难统筹。因此为了保证会议的效果,需要另选时间开展会议。但是这同时也导致党小组会延期召开、召开次数不够现象的出现,不仅无法保证党员学习教育的效果,同时也会影响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致使党支部工作的开展受到严重的阻碍[2]。

  2.3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

  铁路企业在进行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时,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企业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但是在实际上,部分企业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往往只局限于党员,对于企业中的普通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却缺乏足够的重视,并且也没有积极主动的与其进行沟通和交流,没有真正直接联系职工群众、教育和动员职工群众。同时党支部内部的领导人员并没有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与职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过程中,如果不对这一工作的开展提高重视,就会影响企业及时对职工群众思想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于铁路企业日常工作质量的提升也有着极大的阻碍。

  3.加强铁路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方式

  3.1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

  创建完善的工作制度是铁路企业基层党支部开展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如果缺乏完善的工作指导制度,就会影响企业正常工作的开展,对于我国铁路事业的发展也会产生严重的阻碍。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之中党支部可以结合党支部委员的工作能力,同时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现状进行相关考核制度的建立,确保对党支部委员完成思想政治教育之后能够及时对其进行考核,从根本上贯彻落实党支部建设工作,从而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意识。

  3.2结合铁路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改革

  为了保证铁路基层党支部在进行建设期间的质量,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好改革工作是其中的重要工作。而在改革期间,需要围绕党支部,努力实现基础工作做好规范化、正规化、党员管理标准化,建设“四强”党支部,使得基础党支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依据标准化的制度去实施工作,从而给企业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期间做好方向的引导工作[3]。其次,在发展过程中要制定好建设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计划,进行党支部“创先争优”具体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拥有明确的目标,有利于带动铁路企业行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3.3建立高素质的党支部领导团队

  铁路企业基层党支部在对铁路企业的工作进行引导时,都是在党支部领导团队的带动下开展相应的工作的。因此党支部领导团队自身能力的高低,对于铁路企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提高对党支部领导人员的选拔、教育和管理,从而提升领导人员的领导水平,对于铁路企业工作效率的提升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需要对党支部领导人员进行相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围绕工作中所设计的规范及“红线”,通过举办专题支部领导人员业务培训等,进一步的促进党支部领导团队领导水平的提高。

篇十二: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

P>  关于印发《XX车务段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的通知管内各单位、各公司党组织:

  根据党中央、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和路局编发《站段党委书记工作手册》的精神要求,经段党委研究决定,并结合我段点多线长的实际,本着易行、管用、有效的原则,组织编写了《XX车务段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现将《手册》予以公布,希望各单位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支部书记作为最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好用好《手册》,把《手册》作为应知应会内容,进行反复学习,加深理解,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掌握党支部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尽职履责,进一步抓好现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XX车务段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适应局管站段的新形势、新任务,促进各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X化,使之更好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X作用,为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队伍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本手册包括党支部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党支部书记基本素质要求、党支部主要工作任务、党支部工作标准和要求、党支部专项工作流程等六方面内容,明确了党支部书记负什么责、怎么做、做什么的基本工作规X和程序,使党支部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利于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实践。

  第一章党支部

  1/21

  第一条党支部的性质1、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2、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党支部才能具体深人到群众中去,贯彻到群众中去。3、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依靠党支部在群众中开展日常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实现党的领导。4、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对提高党的战斗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党章规定,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X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6、对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同各种XX犯罪行为作斗争。第二条: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和带领党员干部和职工努力完成本支部(车间)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部署、要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展示作为,积极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对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21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X作用。

  6、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7、对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实行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8、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三条:党支部主要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项目

  时限要求

  1

  根据上级党组织年度工作意见,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上级党组织工作意见下发后15天内

  融入中心,积极参与同

  2级车间行政重要问题

  的研究与决策

  3

  党支部班子理论业务学习

  每月不少于一次

  4支部委员会会议

  一般每月一次

  5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不少于一次

  6党小组会

  每月不少于一次

  7党课(含技术党课)每季不少于一次

  8

  支部委员会XX生活会和党小组XX生活会

  每年召开一次

  9

  督促、指导党小组开好XX生活会

  每年召开一次

  10

  支部委员要过好“双按照党小组包保划

  重”组织生活会

  分,按时参加

  11党支部换届选举

  每届任期2-3年

  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

  12季度百分竞赛考核办每季一次

  法

  13

  深化创建“五好”党支年初纳入党支部工

  部活动

  作计划,并贯穿全年

  年底支部在自查、总

  14“五好”党支部申报结的基础上,向段党

  委提出申报

  文件依据和工作流程

  本年度段党委工作意见

  《关于开展政治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研讨活动的通知》《XX车务段党支部工作细则》《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中国共产党章程》、《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季度竞赛评比”活动的通知》

  《关于深化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的意见》

  3/21

  关于印发《XX车务段党支部“安

  15

  深化党支部“安全屏按照有关制度和流全屏障”工程建设检查考核评价

  障”工程建设

  程图抓好落实

  办法》和《XX车务段党支部“安

  全屏障”工程建设流程图》

  《XX车务段党员“创岗建区”活

  16

  党员“创岗建区”和“学技练功”活动

  全年

  动实施办法》、《关于在党内开展“练硬功、抓质量、保安全、展

  作为”学技练功活动的通知》

  每年“七一”前党支

  部根据段党委的名

  17

  党内“争先创优”活动

  额分配,组织至下而上推荐优秀共产党

  员,经过自查,申报

  先进党支部

  凡党员离开本支部

  一个月以上,支部要

  18党员汇报制度的落实定期听取党员的思《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汇报。

  19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畅通“出口”,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及时、妥善做好不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支部结合每年一

  20XX评议党员工作

  次的专题XX生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会,开展XX评议党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

  员工作。

  《XX铁路局党支部建设责任制

  21

  对党支部、党员队伍状况进行分析

  党支部状况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队伍状况每季一次。

  实施细则》(南铁委组[2004]5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当前全局基层党建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2006年5月22日局党委组

  织部发)

  22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

  年初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确定,年底对发展对象进行一次摸底确定。

  《关于印发<XX铁路局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南铁委组(2006)80号

  23

  每月按照标准收缴党费

  党支部每月20日前集中后,填写报告单交党群办

  《XX铁路局党费管理工作细则》(南铁委组[2006]54号)

  24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每月一次

  《XX铁路局职工思想动态调研

  4/21

  管理办法》南铁委宣(2005)146

  号

  《关于构建平安南铁宣传思想工

  25改革、形势、任务教育每年至少两次

  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南铁委宣

  [2005]159号)

  26

  党性、党纪和党风廉政教育

  每年至少两次

  《关于印发XX车务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

  27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适时

  《XX铁路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南铁委宣(2004)45号、

  适时开展宣传报道

  28宣传报道、信息工作

  或为段提供对外报《关于下发XX车务段新闻报道道线索。每月上报信工作管理条例的通知》

  息不少于二条。

  29

  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全年

  《XX车务段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计划》

  《关于公布XX车务段党支部书

  30月度工作写实

  每月5日前上报

  记月度工作写实报告制度的通

  知》

  党支部书记每年撰

  31深入调查研究

  写调研文章不少于

  一篇。

  支部委员会每半年

  32

  加强对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落实“三不让”和“党建带团建”工作。

  听取同级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工作,协调与行政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中实际问题。

  根据段党委阶段性

  33

  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活动

  主题教育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细化

  《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活动内容。

  34

  搞好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思考党支部明年工作。

  每年12月中旬上报上级党组织。

  第四条: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原则1、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这一规定,凡重大问题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作出决定。这是党的XX集中制和群众路线在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体现。

  在支部委员会的内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是平等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支部书记对日常工作负主要责任,他对日常工作的处理和对重要问题的意见

  5/21

  应受到支部委员的尊重,但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和家长制,不能擅自决定重大问题,而要认真倾听支部委员的意见。支部委员都应当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同时,还要主动地关心整体,和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一起,共同把党支部工作搞好。

  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党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原则,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X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有事要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的意见,而不能脱离群众,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

  3、在宪法和法律的X围内活动。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要依法办事,要杜绝违反法制的言论和行动。要使党员都懂得“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X围内活动”,“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党员应和人民群众一道,共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时,不能凭主观想象,凭一时的热情;也不要搞“一刀切”、“一窝蜂”,而要深人实际,深人群众,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的工作原则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凡属重要的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个别不适宜放在支部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第六条党的支部大会支部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1、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的精神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实践,在一般情况下,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支部工作计划;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先进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2、会前准备。⑴确定议题。支部大会的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准备。确定的议题,要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⑵事先通知。支部委员会要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3、会议出席对象。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大会。支部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有些支部大会,如讨论吸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申请人党的积极分子列席,这样做,是为了对申请人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生活的实际教育。4、会议程序。

  6/21

  ⑴支部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缺席,也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

  ⑵会议要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⑶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是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才能生效。

  ⑷支部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大会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第六条支部委员会的设置1、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应该定期由党员XX

  选举产生。2、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本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一般应是单数,并以3到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由支部正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支部委员会一般可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其它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生活委员、青年委员等。每个支部委员会设哪些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来定,有的不一定设专职委员,可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

  第七条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结合本支部(车间)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政的指示、部署、决议,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支部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党支部班子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XX集中制,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XX生活会,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执行情况,组织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月对支部工作进行小结,按时向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沟通信息,交流情况,交换意见,积极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支部(车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的思想动态,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领导和支持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协调同级党政工团关系。

  7/21

  7、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搞好基础建设,建立相关台帐,总结工作经验。

  第八条党支部书记基本素质要求1、政治坚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明辨是非,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外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2、品德优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乐于奉献,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对党忠诚,言行一致,知荣明耻,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谦虚谨慎,顾全大局,严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表率作用好,群众威信高。3、事业心强。热爱党支部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主动负责地解决支部问题。进取心强,有争先创优意识,勤奋好学,工作扎实,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4、作风XX。坚持XX集中制原则,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一班人的作用。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平易近人,团结同志,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5、能力胜任。熟悉党务工作,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会做思想政治工作;能正确处理党内外各种关系和矛盾;能结合本支部(车间)中心任务开展党内主题活动。

  6、知识面宽。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水平,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本支部(车间)生产特点和经营管理的一般知识,了解心理学、法律等相关知识。

  第九条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2、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X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人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人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

  3、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XX评议党员工作;

  4、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

  5、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6、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第十条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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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

  3、按时组织好党课。指导和推动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开展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文化体育活动;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第十一条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

  4、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第十二条党支部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治机关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经济建设做贡献。

  第十三条党支部群众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群众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群众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教育党员牢记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联系本支部实际,制订出支部群众工作计划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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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常深入群众中了解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便于党支部定期讨论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协调厂长与职代会、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对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要关心重视。

  4、指导群众组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关心群众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关心、指导群众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

  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开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果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程序是:

  1、作好会前准备。会议主持人要做好材料准备,会前要向支部委员通报情况,使支部委员明确会议议题和所要解决的问题;

  2、通知支部委员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3、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集体讨论。党支部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充分发扬XX,畅所欲言,在XX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禁止“一言堂”,形成决议。

  4、按XX集中制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议或决定。对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

  5、把支部委员会会议做出的决定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后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党小组的划分

  1、党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可以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车站的党员合编党小组。不编党小组的党支部,其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

  2、党支部的成员都必须编入党小组。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在建立党小组时,必须将支部内的每一位党员,包括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的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分别编入党小组。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不要将他们单独划出编成一个党小组,仍应按照他们的工作部门编入党小组。

  3、建立党小组的批准权限。建立党小组,只须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支部委员会应将本支部党小组的组建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

  第十六条党小组的作用与任务

  1、党小组的作用。党小组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团结、教育和管理党员,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X作用,积极完成支部布置的任务,保证党的指示和支部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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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小组经常组织党员一起活动,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的要求最了解,做党员的思想工作更贴切自然,能收到良好效果,所以,搞好党小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依靠党小组开展各项工作。如党支部制订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改选支部委员会、评选优秀党员、发展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等等,一般都先经过党小组认真酝酿,充分讨论,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党支部应依靠党小组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党小组无权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问题时不采取表决形式。

  2、党小组的任务。党小组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⑴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⑵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作出汇报。

  ⑶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X作用。

  ⑷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收缴党费等党务工作。

  ⑸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同级的工会和共青团小组中起模X带头作用,积极完成生产任务和行政工作。

  ⑹分析研究周围群众的思想,全面关心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第十七条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至两次,定期召开。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也可增加,或推迟召开。

  2、党小组会的内容。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根据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X围,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安排时,可围绕一个内容。党小组会也可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其他活动形式,使党小组活动丰富多彩。

  3、党小组会要讲究实效。每次党小组会要考虑效果,要设法开好。一般可采取以下办法:

  ⑴确定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好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党员,让每个党员作好准备。

  ⑵抓好中心,组织讨论。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防止漫无边际,离题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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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善于启发,进行诱导。党小组长要善于启发。诱导,防止无话可说的冷场现象。

  ⑷统一思想,归纳小结。讨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党小组长应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做到思想统一。每次党小组会,在结束前要归纳小结。

  ⑸党小组活动。党小组的活动,要根据具体条件作出适当安排。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利用节假日,平时要少安排。活动形式,可适当进行分散活动。提倡开短会,讲实效,使党小组会开得生动,受到党员的欢迎。

  有的党小组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较多,他们往往因工作和会议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党小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党小组长要消除顾虑,大胆领导,负起责任。同时,党小组活动应制度化、及早通知,提出要求,让担任领导工作的同志也可以安排好工作和会议,按时参加党小组活动。

  第十八条党小组长1、党小组长的条件。党小组长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党的

  基层工作的骨干。因此,党小组长应是正式党员,有一定的党性修养,熟悉党的基础知识,能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预备党员入党不久,需要进一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熟悉党内生活,同时本人尚在预备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表决权,所以预备党员担任党小组长是不适宜的。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如果党小组长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小组应另选一名党员担任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受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可以继续担任党小组长,如多数党员有意见,也可以另选党小组长。

  2、党小组长的产生。党小组一般设党小组长l人,如果党员人数较多,党员的工作岗位很分散,或者工作需要,也可增设副组长1人。党小组长一般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

  3、党小组长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党小组的任务,积极做好党小组的工作。

  4、党小组长同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关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向党小组传达上级指示、支部委员会决议、布置和检查工作时,他们是代表支部委员会的,与党小组长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如果没有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他们在党小组会上的发言只能是个人意见。党小组长在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编在本小组担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并且要像检查党小组的其他党员一样,检查他们完成这些工作的情况。

  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也应将自己放在普通党员的地位,积极参加党小组的各项活动,及时向党小组汇报完成工作的情况,虚心听取党小组的批评,主动接受党小组的监督检查。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还要在党小组内主动配合党小组长开展工作,用自己的模X行动去带动全体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5、党小组长同党员的关系。党小组长与党员之间,相互关系是平等的。但是,党小组长是由本小组党员选举产生的,他对党小组的工作起着召集作用,有责任组织党员参加本小组的活动,也有权利指导、检查本小组党员的工作、学习情况,所以每个党员都要支持、协助党小组长的工作。党小组长不能凌驾于党员之上,发号施令,或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而应发扬XX作风,遇事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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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商量,多征求党员的意见,依靠党员共同搞好党小组的工作。第十九条党支部必要的基础资料。党建工作方面:1、党支部概况;2、党员名册;3、入党申请人、积极分

  子、发展对象名册;4、党支部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5、支委会记录6、支部党员大会记录7、党课(技术党课)记录;8、支委委员会XX生活会记录;9、党小组会议和XX生活会记录10、党员“创岗建区”活动情况汇总表;11、党员责任岗(区)考核情况登记表;12、创建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季度情况登记表;13、党员电教记录;14、党支部(党员)状况分析情况;15、党内“创先争优”评选记录;16、党内获表彰奖励情况;17、党员违章违纪等事项处理及谈话情况;18、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

  第二章党支部建设

  第二十条“五好”党支部建设。1、支部班子好。能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贯彻党的XX集中制,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进取,群众威信高,表率作用突出。2、党员队伍好。党员能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和本职工作的技术业务,坚持党员标准,履行党员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良好的工作生产技能,模X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以及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X作用,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3、发挥作用好。能认真地履行保证监督职责,有效地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决策,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同级行政正确行使职权,搞好企业XX管理,带领职工群众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任务。4、思想工作好。能及时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并研究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保持职工队伍稳定。5、基础工作好。组织健全,各项制度落实,运作机制有效,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质量高,工作程序规X,基础资料齐全。

  第二十一条XX生活会制度支委XX生活会和党小组XX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1、XX生活会前,要组织好学习,为开好XX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支部委员和广大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论述,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准备。2、XX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反映,找准支部(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广泛开展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要撰写个人发言提纲。3、XX生活会中,要围绕XX生活会主题,结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XX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4、党支部要组织开展XX评议党员工作。XX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XX,方法要简单易行,注重实效。

  5、XX生活会结束后,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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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要在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上或以其它方式汇报思想、工作;党员及党员身边发生重要问题要随时汇报;党员离开本支部一个月以上,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第二十三条党支部书记月度例会制度(政工例会)各党支部书记汇报本月党支部工作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汇报党内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党委对支部月度重点工作检查情况的反馈和讲评,提出需要党委协调解决的问题。第二十四条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并对全年和月度工作进行总结。第二十五条党支部工作百分竞赛考评制度党支部每季要围绕“创先争优”、“规X达标”、“创岗建区”、“安全屏障”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等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和小结,并按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有关报表和材料。第二十六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党员都必须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虚心向群众学习,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十七条党员职工队伍状况分析制度支部每月对党员队伍状况(思想动态、安全生产等)进行一次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解决。对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党员职工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促其改正。第二十八条党支部状况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年年终要按照党支部“五好”标准,对党支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自查不达标的支部要制订整改措施。第二十九条党费收缴确认登记制度党支部每月要对党小组和党员按月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一次确认,及时输入《党支部工作台帐》“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中。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上级党组织。

  第三章党员管理教育第三十条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的,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自觉实践“八荣八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需要的党员队伍。第三十一条不断改进教育方法,注重教育效果。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好党员教育的长期规划、短期安排,增强党员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1、坚持正面教育。采取专题辅导、理论灌输的方式,对党员进行集中教育。每年组织党员听一次专题辅导报告。2、坚持典型教育。通过宣传树立典型,引导党员对照、学习和提高,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和感染力。3、坚持寓教于乐。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直观的、生动活泼、具有强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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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染力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党员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4、坚持多种形式。要充分利用技术党课、党员技术教育“辅导日”等形式,

  搞好日常技术教育,不断丰富党员教育内容。5、坚持分类施教。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于不同类型、不同

  层面的党员,党组织要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扬长避短,有的放矢,因人施教。

  第三十二条注重党员电化教育,认真贯彻《关于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大力加强电教播放点建设,健全有关制度,补充完善电教设备,认真组织播放收看。

  第三十三条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的XX权利。

  第三十四条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理想信念不坚定,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教育,要求他们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应认定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把发展生产一线、高知识群体和青年职工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作为工作重点。合理制定本支部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每年发展的新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职工、35岁以下青年分别占6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每年提高1至2个百分点。生产一线职工党员保持在20%以上,运输生产一线班组长中的党员达到75%以上,无党员班组数控制在5%以下。

  第三十六条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进职工对党的认识,营造有利于职工进步的政治氛围,使申请入党人数保持在占非党职工10%以上。加强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了解掌握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建立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吸收与调整。

  第三十七条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XX铁路局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问答制、票决制”,按照年度计划搞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四章党内主题活动

  第三十八条党支部要紧密围绕改革、安全、质量、效益、路风等工作,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创岗建区”“安全屏障”等多种形式、富有特色的党内教育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X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生产任务。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要按照“突出作用,注重实效,全面建设,整体提高”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激发党支部内在活力,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

  第四十条党支部要按照路局党委《局属单位运输生产一线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建设实施办法》和《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建设检查考核评价办法》和《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建设流程图》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制度,扎实推进“安全屏障”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骨干优势,确保运输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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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深化“创岗建区”活动,从实际出发,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科学合理地设置岗区,强化激励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的先锋模X作用。

  第五章思想政治与精神文明工作

  第四十二条以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规X教育,XX与法制教育和人民铁路为人民、“诚信铁路”教育,引导职工认真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选树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激励职工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不断进取。

  第四十三条坚持疏导方针,把正面灌输与自我教育、系统教育与日常教育、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言教与身教结合起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和各种现代化科技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思想政治工作要与生产经营管理同部署、同落实,落实维护稳定、信访等机制,把思想教育与落实“三不让、帮助职工解决具体问题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第五章支部选举工作

  第四十五条支部委员会改选1、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根据这一规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改选支部书记。无正当理由,违反党章规定,任意延长任期,会损害党内XX生活正常化和党的工作,是党的纪律不允许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党的上一级委员会批准,支部委员会才可以提前或延期选举。

  2、提前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第一,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但委员发生缺额较多,使支部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第二,支部委员会严重破坏党的纪律,拒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第三,由于其它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

  3、暂缓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第一,党支部多数委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改选的;第二,党支部任期届满时,正值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关键时刻,不宜立即改选的;第三,组织不纯、派性严重,需首先进行整顿,待具备了XX选举条件后再进行选举的;第四,新建立的单位,实行XX选举的条件不成熟的;第五,由于其它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

  4、延长改选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第四十六条支部委员会选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按期改选的原则。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按期改选支部委员会。如果党员大会不按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不按期改选,广大党员的XX权利就无法行使。

  2、XX推选候选人的原则。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应由全体党员充分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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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酿讨论提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也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不能由上级或某个人指定候选人。党员较少的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在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

  3、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原则。党章现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这是党内选举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选举的全过程都应始终尊重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4、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原则。无记名投票,是指选举人在选举时不公开署名的投票方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人可以不受候选人在场的影响,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可以使每个选举人自由地、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个别领导人对不赞成自己的人打击报复;可以进一步激发选举人的主人翁责任感,以庄重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保证选举的准确性。

  第四十七条支部委员会选举的形式1、直接选举。即召开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所以

  采用直接选举的形式,是因为一个支部内的党员数量不是很多,活动较为集中,彼此十分了解,选举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容易解决,并且直接选举更有利于党内XX建设。因此根据有关规定,支部委员会一般应采取直接选举的形式产生。

  2、差额选举。差额选举亦称“不等额选举”,即选举时实行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办法。差额选举使选举人有一定的挑选余地,便于将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进支部委员会。同时,差额选举的过程,也是广大党员对候选人进行鉴定的过程,有利于候选人以及全体党员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所以,差额选举更能充分地发扬党内XX,更能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比等额选举有更大的优越性。

  差额选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差额为20%。例如应选五名支部委员,候选人则应为六名。差额过大会使选票分散。二是在正式选举前,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四十八条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写请示报告。换届选举前,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

  出支部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将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等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报告。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再着手做好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准备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改选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支部应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然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支部其他委员执笔起草。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支部委员会在选举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选举的意义和选举知识的教育,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选举活动,慎重对待选举工作,正确地行使XX权利。不要轻易弃权或者不参加选举。

  4、确定支部委员会名额。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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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根据需要,还可设青年委员、统战委员等。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精干的原则,提出委员的设置人数,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一般情况下,应是单数,以3到5人组成为宜;不足10名党员的党支部不设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书记一名,必要时可再选副书记一名。

  5、推选候选人。⑴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概括地说,就是要把那些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同志推选为候选人。特别要注意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青年干部。⑵推选候选人的方法。选举前,由改选前的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的名额、构成比例和应具备的条件,组织选举人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再经几上几下的讨论,最后由支部委员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经原则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⑶确定候选人应注意的问题:第一,候选人不能由少数人确定;第二,上届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能成为当然的候选人,必须经过XX推选的过程,被多数党员提名,才能列为候选人;第三,推选候选人要注意分布的均衡性。既要考虑到行政领导的比例,又要顾及到部门和党员构成分布情况,从有利于发挥作用的角度来确定。第四,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如果党员提出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过多,而且经过反复词计论,仍然不能集中到相应数额时,可以通过预选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实行差额预选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由于党员之间彼此了解,在进行选举时,可以不提候选人,进行直接选举,但必须经过充分酝酿。

  6、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支部委员会在准备好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之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候选人虽然不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但为了使上级党组织掌握情况,及时指导,党支部应主动将候选人送上级党组织征求意见。

  7、印制选票,准备票箱。选票和投票箱应在选举前准备好。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如果候选人是经过预选产生的,也可以按预选中得票的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同应选人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或代章。

  8、布置会场。会场的布置要庄重产实。前方正中可悬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中国共产党XXX支部选举大会”。要设置好安放票箱的地点,规划好投票时行走路线和顺序。

  第四十九条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选举是党内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应提前通知党员作好准备,准时参加会议。除因特殊情况请假并获准者外,不得无故缺席。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改选时,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根据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正式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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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被监禁尚未作出党纪处分的党员,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即没有选举资格。2、作工作报告。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可以作为党

  员大会的首项议程,也可以在选举大会前光向党支部全体党员报告。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报告后都要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正式通过后,将报告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党支部留存一份。

  3、通过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精神,从有利于发扬XX、体现选举人意志出发,提出具体的选举办法,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前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的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及排列人的顺序;选举的方式;选票的认定有效或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投票的具体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如果多数选举人认为选举办法应予修改时,即应作相应的修改。

  4、公布候选人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支部委员会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并如实地介绍的推荐过程和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有党员对某几个或某个候选人的历史和工作表现等提出问题。支部负责人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推选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不管由谁提出,都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6、监、唱、计票人员清点人数,检查票箱,分发选票。⑴监、唱、计票人员应首先清点核实出席党员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⑵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当众封箱。⑶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应核对选票发放数与原清点的人数是否相符和有无漏章、字迹不清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发现有漏发或多发问题时要及时查清原因并纠正,发现漏章等现象要立即更换选票。然后向会议主持者报告选票发放数,由会议主持者向大会宣布。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7、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选举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在选举时,选举人应慎重决定是投赞成票或是投不赞成票,一般不轻易弃权。

  8、投票和开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席顺序依次投票。投票人必须亲自投票,不得由他人代投。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

  9、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支部委员会当选人。

  10、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并说明当选需报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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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委员会归档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待保管一年以后,可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条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选举出书记和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选举书记、副书记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多数支部委员同意也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还要就如何开展好党支部工作进行讨论,提出近期工作意见。

  2、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将选出的书记和支部委员及其分工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在上级党组织没有审批前,党支部工作由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但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可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再进行。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通过谈心等方式,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第五十一条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1、代表的名额和条件: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因此,支部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和名额,必须依照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办。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正式党员,一般应该是在党员中有威信和受到信赖的同志。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2、选举代表的方法:一般由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出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最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第五十二条选举活动中的其它几个问题

  1、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不排届数,也计算次数。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因此,采取该规定以外的任何方式选举支部委员会都是错误的。3、党支部改选时,上级党组织不必派人主持党员大会。按照规定,支部委员会改选时,应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会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情况下,上级党组织不必派人主持选举。但在选举之前,党支部应将工作筹备、人选酝酿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新选举产生的书记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当然,如果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也可派人指导所属党支部的选举工作。4、上级党组织指派的支部书记落选问题。对上级党组织指派的支部书记,如果党员不够了解,在选举前应向党员作详细情况介绍。如经过正式选举,上级党组织指派的支部书记不能当选,则其支部书记的职务自然解除,应由新当选的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工作。5、上届支部书记又被选进支部委员会的,不是当支部书记。上届支部书记再次被选进支部委员会后,能否继续担任支部书记的职务,要由全体委员选举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确定,可能连任,也可能选更为合适的同志担任。6、在选举中违反党章和选举条例时的处分规定。在选举中,凡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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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第七章党支部对同级工会、共青团的领导第五十三条党支部要加强对同级工会的领导,支持工会搞好XX管理,落实车间事务公开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认真落实“三不让”承诺。定期讨论研究工会的重要问题,协调工会、与行政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支持他们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五十四条党支部要加强对同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深入开展“创新创效”、“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安全放心岗”等活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工作。支持他们按照团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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