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1 家是我们动力的源泉,我是一棵树,家就是一片森林;我是一只鸟,家就是一片天空。家带给我们温馨。 “哈,哈,哈……”寂静的空气中传来一阵笑声,没错,这就是我家中传来的声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杂文随笔作文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1
家是我们动力的源泉,我是一棵树,家就是一片森林;我是一只鸟,家就是一片天空。家带给我们温馨。
“哈,哈,哈……”寂静的空气中传来一阵笑声,没错,这就是我家中传来的声音。
我家每天都充满欢乐,使我感到温暖。
每当我大清早起床衣服穿得少时,妈妈便说:“多穿一点衣服,别感冒了,感冒可是非常难受的。”每天中午基本上都会有我喜欢吃的`菜;每当晚上我睡觉时都会为我整理好被子。
记得有一次,是我过生日,我前几天记得可后来就忘记了。那天中午我回到家,看见桌上有一大堆菜;我便好奇的问妈妈:“妈妈,我们家今天有客人来吗?为什么弄那么多菜?”妈妈听了笑着对我说:“这个客人就是你啊,你忘记了吗?今天是你的生日啊!”我听了妈妈的话愣了一下,又恍然大悟,这才想起来原来今天是我的生日啊!
于是我开心地去看了一下有哪些我爱吃的菜,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我去问妈妈:“那爷爷、奶奶他们来吗?”妈妈笑着对我说:“当然来啊,他们快到了。”我和妈妈说着说着,爷爷奶奶就来了,我看到了便开心的叫了他们。
很快便吃饭看,我们一家围着桌子做了一圈,坐在一块开心的吃着饭,场景非常和谐融洽。吃完饭,妈妈便把她订的蛋糕给我们吃,我们有说有笑的吃着,时不时的就能听见一阵欢快的笑声,那笑声悦耳动听,和谐欢快。
这就是家,家是当你孤独时可以让你回来让你不再寂寞;当你难过时可以让你回来让你不再难受,当你生病感冒时照顾你,关心你,让你健康快乐。
这才是真正的家,一个可以给你安全感,给你欢乐,给你温暖,给你爱的家。让你不再害怕生活的困难,只要有困难,想想家便不会再觉得他辛苦。
家,一个有温暖和爱的地方!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2
一个人的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家是幸福的源泉,是幸福的源泉。在我的家中,家中最美丽的就是我家的“三八线”。
我的爸爸是个工作狂,他对工作一丝不苟,一丝不苟,一丝不苟,但是,从不拖拖拉拉,也从不拖地。家中的任务是学习,而我家这三八线又怎能不“放松警惕”呢?
我们三八线是爸爸的独门儿子,他是个爱学习的人。在我眼中,他是个十足的“书呆子”,每天早上六点半就要起来去晨练,晚上十点钟才能回家,而我呢,每当周末回家后,都会被父亲一顿“竹笋炒肉”,所有的烦心事都抛到九霄云外。我的爸爸很严肃,对我的学习也很严格,每次我的作业都会被他“消灭”一半,所以爸爸每次考试时,我都要“心惊胆跳”,不是被妈妈看出来的。
在家里,我是一个“听话、懂事、孝顺的孩子”。爸爸对我百般呵护,我在学校上课时,他是一副十全十美、高超的“书呆子”,有时候我做错了什么事,爸爸就会耐心地教导我,使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听话、懂事、听话”的孩子。我有时候会因为我犯了一道错误而被爸爸“训斥”,爸爸总是用严厉的目光看着我,那目光就像一把利剑刺进我的心,使我一动不动,使我永远也走不出这道“长长的道路”。
在我家里,我是个“活宝”,每次我们一家人坐着开往奶奶家的车回家,爸爸总会给我准备很多好吃的,我的妈妈是个爱唠叨的“小书虫”,每次回来,我都会在饭菜里夹一点菜,放进我的书包,让我不再因为一些小事而对爸爸严厉一顿,但爸爸对我的学习还是很严格。
虽然我的家很温馨,但我还是喜欢我的“三八线”,因为它是一个充满了亲情的“小伙伴”。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3
我有一个温暖的家,家里有三口人,爸爸妈妈和我。我家住在酒泉中学,那里的四季可美了。
春天,桃花开了,柳树发芽了,整个校园非常香。我特别高兴,因为我最喜欢的花就是桃花,每天中午放学回来,我都要和我在的朋友在桃花树下玩上一阵子呢。在去年的春天,我们正在桃花树下玩耍,有个伯伯还给我们拍了一张照片。
夏天,牡丹花和芍药都张开了笑脸,散发出迷人的香味。我和朋友经常在牡丹花的旁边玩耍,可高兴了。因为酒中校园里到处生机勃勃,有不少人在那里照相。
秋天,花儿都凋谢了,可是果实长出来了,有梨,有枣,有苹果,有核桃,飘来一阵阵的清香味。我和朋友有时去树林里摘果子,来一场小孩子的野炊,可好玩啦!
冬天的酒中校园更美。今年酒泉只下了一场雪,但这一场雪,让我玩得很高兴。有一天早晨,我和陈姝桦还有她爸爸我爸爸,一起在那里堆雪人打雪仗。下午爸爸又带我去操场打雪仗堆雪人,玩了一整天。回来以后,爸爸说把我们今天干的事情写成一篇文章,我写了一篇长1600字的作文,这是我写得最长的文章了。爸爸把我的那篇文章发在了他的微信里,爸爸的好朋友都写留言鼓励我,说我写得好。
虽然我们家住在漂亮的园子里,但我和爸爸妈妈都喜欢在外面玩,有时候去近的地方,有时候去远的地方,所以我去过不少地方呢,比如敦煌、陇南、北京、大连、海南……
在北京我看到了*,在大连,我们在沙滩上堆沙堡,在海南,我们喝了椰子汁,吃了甘蔗,爸爸妈妈说,他们之所以带我到这么多地方玩,是想让我增加知识。妈妈还说,以后上中学了,学习忙了,就没时间像这样玩了。
我很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他们培养我长大,我爱我的爸爸妈妈,我更爱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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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3篇(扩展1)
——家的杂文随笔5篇
家的杂文随笔1
鼻子是记忆力最好的器官。你不知道的,鼻子都感受到了;你忘记的,鼻子都还替你记得。
所以有时候,鼻子不小心会突然一酸,因为它的翕动,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乡愁。那是类似家的味道。
那味道,难以描述,但鼻子都明了。
每个家的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我有一个物理老师,他其实是爸爸的物理老师了。等爸爸有了我,我又上了初中,他便成了我的物理老师,每周辅导我的功课。
他信佛,在卧室的壁橱里,供着一尊小小的佛龛。佛龛终日香火不断,他的家,是沉香的味道。
但细细闻下去,还有书香,盖得旧旧的、非常柔软的被子的香,和常常在我们散学时,厨房里冒出来的葱花香。
这些气味,构成了一瓶叫做“家”的香水,有前调,有中调,有后调。那是一瓶再复杂不过的香水了,从没有和其它香水撞过香。
我家的前调是土豆炒辣子、“滴露”洗洁精、臭氧。
中调是新鲜西红柿、红木、“蓝月亮”柔顺剂。
尾调是海飞丝洗发露、力士沐浴乳、旧书、飘窗上的阳光。
这并不是我家的全部配方。氤氲其中的大概还有,每周拖几次地、用投过几次的抹布擦了多少次家具、主人一天洗几次澡、那天有没有客人来喝茶嗑瓜子抽烟。
一个家的味道,是这个家里所有人习惯的总和。怀念家的味道,是怀念爷爷的报纸,奶奶的唠叨,爸爸的沉默,和妈妈的微笑。
但就像香水也分花香调、木香调、果香调、东方香调一样。家也可大致分为不同的香调。烟火气浓重些的,是饭香调。一家都是知识分子的,是书香调。我舅舅舅妈原先在香精厂工作,他们家,是夜巴黎香调的。那是我小时候最流行的一种香精,淡黄色的液体,装在一个小小的多棱的玻璃瓶里,只在手腕抹上一滴,整个房间都是香的。让人感觉这一瓶小小的香水就算用上一辈子,也尽够了。我三姨结婚那天,出发去酒店前,就郑重其事地在手腕上抹了一滴。如今香料厂早已倒闭多年,但不知为何,我妹妹现在身上还是一股夜巴黎的味道。非常复古,非常摩登,令人往过去的日子里无限神驰。
有人爱往家里喷空气清新剂,或是在洗手间放上一瓶香氛,来左右家里的味道。那家里一定是有个浪漫的女主人的。就像我家,原先有一台可以加冰的冷风机,我就建议过我妈妈往里面加点香水,这样家里不就可以冷香阵阵了吗?结果到最后我也没当成薛宝钗,因为妈妈说,她早就试过了,刚开始还是香的,过几天就臭了。
但我家有我妈妈在,还是香香的。越靠近大衣柜越是。那是年轻时候的妈妈,装进大衣柜抽屉里的奇士美粉饼的味道。每天早晨妈妈化好妆,会一边亲我一边叫我起床,迷迷糊糊中,是鼻子先愉快地清醒过来。那时候,妈妈每次出差,我都喜欢到大衣柜那里站很久。那里有一种粉粉的,暖暖的,妈妈的味道。
或许,每个人的味道都活在别人的鼻子里。只要我们靠得足够近,就能从一瞬间,彼此相思到一辈子。
家的杂文随笔2
又是一年的春节。
在外四处飘泊的我,终于回到了我那日夜思念的故乡,回到那个曾经充满欢乐的家!
家,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港湾。家,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家是我活着的唯一留恋的老地方。
我的.家并不美,低矮破旧的几间泥瓦房,一个苦涩的井水,那是我父辈曾经累弯了腰儿,母亲愁锁眉儿的地方。
村前一溜儿的鱼塘,那是年少时我曾经耍水游泳的地方。那时鱼塘里面的水是清澈的,透明的。可是如今却是墨绿的充满死鸡鸭死鱼儿腥臊气味的浊水。
每张鱼塘的四周围都是青翠的竹子,偶尔也有一两颗龙眼树参扦其中,还有我们整个村子四周也是绿竹环抱。
父母过世之时,儿女远在城里读书。那时乡下务农的收入甚微,为了生计我与妻子就离家出走,远离家乡到城里打工。只是在每年春节回家过几天的年而已,如今算来进城务工也将有十年左右。
乡下的房屋好多年没人住,也就不成一个家的样子。满院长草,门庭破落,打开房门,霉气冲鼻,看着甚觉有点凄惨。
好在老家中还有大哥大嫂,每年回家过年便到哥哥嫂嫂的家中去,小住几天,与他们过个喜庆之年。
大哥是长兄,长兄如父!
每次回家哥嫂都是做最好的饭菜给我们吃,我们一回家,哥哥嫂嫂很少去忙田间地头的活儿,一天到晚除了做饭菜,就是陪我们看电视,聊聊天,生怕待慢了我们。有时我想去帮他们干一些农活,他们就说现在田地承包给人家了,没什么活儿可干的。
说实话,进城这么些年,偶尔回去干些农活还真不适应了,挑东西没有那力气,干一会儿活就喘得慌,好像没干过农活,天生娇气样。干什么都显得笨手笨脚的,反没有哥嫂六七十岁老人那般灵活的手脚。想想真是惭愧啊!
大哥如今已是七十来岁之人,女儿也都出嫁他乡,如今家中只剩二老。
两个老人也经常吵闹,呕气。我就劝他们说,人生就是要有缘分才能相聚的。夫妻是一种缘,只不过分有恶缘与善缘。缘在缘聚,缘尽缘散。几十年都走过来了,要相互看开点,夫妻组成一个家,家事无对错,只有和气与不和气的。家是一个需要关爱的地方,不是讲道理的地方。
哥哥嫂嫂听后愣愣的。
今当远离,想着日渐衰老的哥嫂,我的眼泪又来了。我不知道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我只能在心里默默为他们祈祷,祈祷他们健健康康,**安安!虚度晚年。
哥嫂就是我的父母,哥嫂在家在!哥嫂的家永远是我们的家!
感恩父母,感恩哥嫂。
暮然回首,发觉自已竟是属于那一种,留不住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
回家过个年,感觉来去匆忙,无奈太匆匆!
家的杂文随笔3
虽曾无数次地写到过这个字,但从没去深深地给它一个注解,在字典里它的解释是:1是家庭,2是居所,后面的几种可以忽略了不说,这样的解释给人印象是模糊的肤浅的甚至是冰冷的,仅仅是一个居所吗,我想应该不是,居所只是一个歇息放松肉体劳累的地方,应该是还有比这更重要的吧。
记得在一个朋友的QQ上看到这样的一句:‘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那都是流浪!’这句话就一下深深打动震颤了我,只看了一次至今不曾忘记,才有了今天想写的冲动,家应该是在心灵上的精神上的啊。
但我有吗?对于我,在某一方面,是的,我是幸福的,有疼我的父母,有爱我的姐姐和小弟,虽有点不如意[包括我的残疾],但拥有这么多应也是无憾的呀,难道还不满足吗?但我宁愿与把这些爱我的人解释于是我的人生中的,是随时可以出手相助的好邻居〈当然不是说父母的养育也是〉。就算是,它也应不止于这些,应该还有来自另一份区别于血缘的。
如果说每一个人都有他的一条路一场出发,还不如说是有一次寻找,是寻找一个居所吗,不是,是心在人生河流中的漂泊需要一个港湾来停靠,我想这是每个人都在用毕生去寻找的,但又很难很难拥有的,所以才有了那么多人的感叹与呼唤——我想有个家。
古人创造了这个字,看字面就是房子里有头豕,也就是说有自己的财产,就是有饭吃吧,这应该是最原始的家的意思,在那时衣食不暖饱的甚至会饿死的时候就是整天忙这些的,还没有时间去想感情,要是放到现在‘家’绝对不是这样的,但是这样也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字‘安’,房子里有个女的,自己的居所有个女的收拾操持着,才会让人踏实让人心安,我想这个女的不是仅仅在居所操持的等同于佣人的,应该是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是一生相伴不离不弃的。
只是啊,到现在我还不能拥有我最心爱的女人,叹人世繁华,何处我能安家!
家的杂文随笔4
如果把人生比作一种漂流――它确实是的,对于有些人来说是漂流过许多地方,对于所有人来说是漂流过青春之河,岁月之河,那么,家是什么呢?
家,是流浪子的避风港。世上有许多漂泊在外的人,但他们心中一直保留着一个信念——回家!
荷马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长年在外漂泊,经历了磨难和诱惑,正是因为回家的念头支撑着他。最后,女神卡吕浦索劝他永远留在她的小岛上时,他推辞道:“尊贵的女神,我知道,您美丽,长生不老,我老婆却注定要死,但我仍非常想念我的家!”
从古至今,有无数文人墨客吟咏过对家乡的思念之情。“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里人几行清泪。”家―游子永远的避风港。
家,好象很巨大,又好象很琐细。要说家是一撮土,一滴水,又似乎绝非如此,家大得无法搬移,无法传递,不可替代。它是天,是地,是山,是水。
家和民族,和祖先。和个人逝去的童年,和中华民族的历史等等嵌在一起。说实在的,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比家更美丽,更迷人的地方。但独有自己的家乡才是自己心中最美的,象母亲一样,无可选择。家,美与不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家排遣不开的感情。
人世命运莫测,但有了一个好家,有了命运好伴侣,莫测的命运仿佛也并可怕。
倦鸟思巢,落叶归根,我们回到家乡。犹如回到了从前的港湾。我坚信,只要生命之活不灭,我们永远会怀念,留在这个尘世的家乡。
家——一个永远的避风港!
家的杂文随笔5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家,是一种思念。我从来都坚信这一点。因为,一座房子,一个地点,已经描绘不出家的模样!我不知道心中的家是什么样子的,只是知道,家的感觉,让我明白生命的意义,让我不再迷茫!
人生的路很长,家是我永远的牵挂,而现在,对于我来说,也只有家事,才是大事,其他的一切,不过尔尔。我是人生的行者,我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时的得与失而有所停留,我需要追寻的,是自己的存在价值。所以我会对很多事漠不关心,所以我会快乐时突然无病*,所以我会对彷徨深恶痛绝,所以我会因为一时的感悟而心潮澎湃!有很多的朋友在开始看到我的表现时甚至认为我精神有问题,因为正常人不会对于*常司空见惯的是突然大发兴趣,然后又如同失魂般的茫然。
我渴望又能够真正了解我的朋友,可是事实是,这是很多人一生的梦想,一生都无法完成的梦想!所以,我选择家。在那里,就算是生气也会觉得安然。我知道,我自己得建一个家,那里我将度过一生。好像是时候准备了,不过我不敢开始,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家要建成什么样,怎么找暂时缺失的那份思念!盲目开始,最后不了了之,不是我的风格。
行者,可以孤独。可是我不希望它成为孤独的代名词。只有这样,在晨曦点燃的希望中,行者才能够舞而不羁,歌而不泣!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3篇(扩展2)
——我们是一家人杂文随笔3篇
我们是一家人杂文随笔1
一家人是温馨强大可贵的,看到这句话,我不禁想起来在我三年级暑假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
暑假已经接近尾声啦,我们一家人还没有去旅行过,所以我们一家人选择了去爬山。从山底向上望,这座山高耸入云,从山底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山腰上的一部分,可以说是一眼望不到顶,我的哥哥爷爷奶奶,父亲母亲购好了门票就开始了征服这座山的旅途了。山路十分陡峭,周围的人也很多,可谓是人山人海,我们为了不被人群的海洋冲散,就一起手拉着手向上爬。人的体力终究是有限的`,更何况是年迈的老人呢,大概是在山腰,我的奶奶已经气喘吁吁啦,大汗淋漓,走路的速度自然也就变得缓慢了。为了让她也可以到达山顶眺望四周,我的父母决定背上它,一起向上走。开始我的奶奶自然是抗拒的,因为奶奶不想拖住我们前进的脚步,但是却被母亲的一句,我们是一家人呀。最后,爸爸还是背起了奶奶,妈妈自然也就背起了我。就这样走一会儿歇一会儿,谁也不会走散,谁也不会跌倒,谁也不会被落下。当我们快走到山顶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周围的这些爬山的人大多数人都已经放弃了,转头向山下走去,但是我们一家人却选择了向山顶进发,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一家人的团结,一家人的互帮互助,达到山顶去看,一览众山小。
夕阳的映照下,爸爸背着奶奶,妈妈背着我,我们一家人互帮互助向山顶进发,也不知为何今天的夕阳格外的美。
我们是一家人杂文随笔2
这个寒假,我们全家因为爸爸的工作原因要搬到遥远的山西。而我和往常的朋友们也要说声再见了。虽然互联网可以让我们不断联系,但和朋友面对面地玩耍终究是不可能了。
“小刘,咱们明天下午骑自行车出去玩,我们给你留念。”我的两个最好的朋友在QQ群里对我说。我忍泪回复“好的”便放下了手机。看看窗外的白雪纷飞,更给我本就寒冷的内心铺上了一层霜。第二天下午,我们三个聚到了小区里的“友谊停车场”,小陈的自行车上固定了一个相机,看起来要给我们的出行留下珍贵的记录。“咱们去几公里外的那个大公园。”小杨说,“大马路上的雪都已经化了,骑车没危险。”说完,我们便骑上了自行车。
“这两天阳光都不好,雪化得比较慢。”小陈说。我回答:“是啊,看来今天想要阳光明媚地玩一次是不太现实了,不过公园那里应该有意思。”突然,小陈猛地一喊:“看这里!”我们刚一转头,他的相机便完美地记录了这*常的一瞬间。
到了公园,我们锁好自行车便兴高采烈地冲向这公园景色最好的地方:湖边。可这是冬天,半个湖面都结了厚厚的冰,岸上的垂柳也失去了*日的风采,此刻毫无生机地低着头。我们三个踏着湖边的残雪,小陈还饶有兴致地假装是个专业摄像师,从不同的角度为我们照出最好的相片。突然,小陈兴奋地喊:“终于有阳光啦!”我们闻声抬头望去,垂柳之间射出一缕阳光直照到我眼上。我下意识地用手掌挡住眼睛,小陈的快门“咔嚓”一下记录下了两个少年和阳光垂柳的完美结合。
到了楼下已是黄昏。就着夕阳的余晖,两个朋友将一个U盘郑重地递给我,小杨说:“小刘,这里面有我们今天给你拍的照片,还有一个关于我们在一起时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的文档。我们特意给你选了这个形似水晶的U盘是因为我们想让它代表我们童年时纯洁无瑕的友谊。希望你以后能够更上一层楼!”
“谢谢,谢谢!”我眼里噙着泪花。“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但我认为,正是近黄昏才使夕阳变得无限好。朋友们,我定会保存好你们的这份心意,我定会永远记住我们的友谊!
我们是一家人杂文随笔3
爸爸、妈妈和我,在这个小小的家中总是充满了快乐、温暖和幸福。
我的爸爸是个钓鱼迷。无论是寒风刺骨的冬天,还是烈日炎炎的夏天,爸爸都照钓不误。在家里,他有事没事就抱着心爱的鱼竿,有时卷卷鱼线,有时绑绑鱼钩。如果此时我碰一下他的钓鱼竿,他立刻抓住我的手,着急的说:“小心,别弄断了。”“弄断了可以再买。”妈妈不屑一顾地说“这钓鱼到底有什么乐趣?”爸爸不慌不忙地对我们说:“钓鱼可以锻炼人的意志力,一个真正的钓者,必须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技艺,丰富自已,其乐无穷。”我想学习也是如此,需要有钻研的精神,而且持之以恒。于是只要我有空,就和爸爸去钓鱼。每当我们满载而归的时候,妈妈总是开玩笑地说“两个非洲人回来了,我们今天又是吃鱼呗!”
说我妈妈是个唠叨虫,那是一点儿也不假。听,她又在那儿唠叨了,“快起床,要迟到了!”吃饭的时候,她也要唠叨“多吃点,你现在长身体。”看你背起书包要上学了,她又开始说“走路要注意安全,看点车,别东张西望。”晚上放学,我一进家门,妈妈的热浪又向我扑来,“快写作业,写完作业看课外书。”不过,话又说回来,每天要是听不到妈妈的唠叨之声,生活就像少点什么似的。渐渐地,我从妈妈的唠叨声中,体会到了妈妈对我那份浓浓的爱。
我,是一个活泼爱运动的女孩,不过有时候也会像男孩子一样调皮。我最喜欢的运动
是跑步,从小到大都没有改变过。我喜欢在赛场上追逐的感觉,我喜欢在宽阔的地方尽情地奔跑。无论我在比赛中成绩如何,爸爸妈妈总是鼓励我:人生就像跑步一样,要勇于拼搏。跑步让我放松,让我快乐。每次伤心的时候,我也会跑步。这样我会忘掉烦恼与所有不开心的事。这不,在我的带动下,爸爸妈妈也加入到了跑步的行列。
这就是我们一家人,虽说性格迥异,各有千秋,但却温馨幸福,其乐融融,羡慕我们吧!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3篇(扩展3)
——写家乡的杂文随笔优秀3篇
写家乡的杂文随笔优秀1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人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
总把新桃换旧符。
描绘了我国人民欢度春节盛大的喜庆情景。爆竹声响是辞旧迎新的标志、喜庆心情的流露。经商人家。放爆竹还有另一番意义:他们在除夕之夜大放炮仗是为了新的一年大发大利。不过,据旧习认为,敬财神要争先,放爆竹要殿后。传说,要想发大财者,炮仗要响到最后才算心诚。
我的故乡浙江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过年时都有一样的风俗。如:
守岁
我国民间在除夕有守岁的习惯,俗名“熬年”。守岁从吃年夜饭开始,这顿年夜饭要慢慢地吃,从掌灯时分入席,有的人家一直要吃到深夜。根据宗懔《荆楚岁时记》的记载,至少在南北朝时已有吃年夜饭的习俗。守岁的习俗,既有对如水逝去的岁月含惜别留恋之情,又有对来临的新年寄以美好希望之意。
写家乡的杂文随笔优秀2
我的家乡位于富饶的旺起镇胜利村,她像一颗明珠,镶嵌在美丽的松花湖的南岸。家乡美丽富饶,物产丰富,号称是“鱼米之乡”,真是名不虚传。
家乡的群山起伏,重峦叠嶂。来到我的家乡,一脚踏进山间时,就仿佛进入了一个童话的世界:郁郁葱葱的森林,仿佛把空气都染绿了;漫山遍野的鲜花,把你的眼睛都搅得应接不暇;花间翩翩起舞的蝴蝶,勾起你想把它捉住的热情清澈见底的小溪,清的看得见溪底嬉戏的米粒般大小的小虫。吸一口夹杂着淡淡的花草香的山间清爽的空气,仿佛你自己也渐渐要融化在这美丽的山景中。
松花湖的水,更是让你流连忘返:这水静静的,像一块硕大的镜子,把天空、远山、飞鸟的影子清晰地映在她的怀抱里,让你不忍心触碰它,生怕破坏了这美好的画面;这水绿绿的,仿佛一颗巨大的翡翠,把青山的浓浓绿意尽收其中,让你遐思无尽;微风拂过,这水仿佛一下子被撒上了无数的珍珠,亮晶晶的一片一片,突然阳光洒下来,那些珍珠一下子又变成了一片闪着金光的鳞片,让人想起一句“日照龙鳞万点金”的壮丽之语。
家乡不愧为“鱼米之乡”,且不说闻名遐迩的松花湖三花一岛,单单是最常见的鲢鱼、鲤鱼、草鱼、青鳞子等等,就让人直流口水,不禁想品尝一下这松花湖天然的美味。
还有,那些山中的蕨菜、蘑菇、松子等山珍,更是尽享长白山这座天然宝库的无尽资源,你看那上山的村民,把一朵朵小伞一样的珍蘑放进篮子里,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嘴里哼着悠扬的小曲,真是一幅美妙的乡居美景图啊。
有时候,真想捧一把家乡的油黑的沃土,喝一口清冽的山泉,唱一曲幸福的小曲,唱出心里的歌声,谁不说俺家乡好!
写家乡的杂文随笔优秀3
我的家乡在哈巴河。这里山清水秀,土地肥沃,树木葱郁,鸟语花香。到处都呈现“美”字,不说那怪石嶙峋的哈龙沟,也不说那婀娜多姿的杨柳,高耸挺拔的松树;单说那一条护城河——哈巴河,就足以让你心驰神往了。
哈巴河总给人一种古朴典雅的感觉。你看岸边的大青石,像能工巧匠雕琢过一样,那样的光滑圆润。河道蜿蜒曲折,像天上的神仙不小心掉下的丝带,轻轻地镶嵌在白桦林旁,围绕着白桦林,缓缓流淌。河水随着弯曲的河道转来转去,似乎对周围的美景有着无限的留恋。
哈巴河的河水清澈见底,水底那亮晶晶,黄灿灿的沙粒,静静的躺着,默默的注视着蓝天,白云,以及天上飞过的鸟儿。鹅卵石和那青、黄、褐色的水草的尽显神奇,随着水纹的波动,风姿绰约,尽显身姿,相互辉映。古人常说:“水至清则无鱼。”可哈巴河却不是这样,虽然水质清澈,但还是有一条条泥鳅在石缝中窜来钻去,无忧无虑的追逐嬉闹着,忽而一闪,便悠然而去,觅不到踪影了,好不逍遥自在!
哈巴河真美啊!美得像一幅五彩的画,像一首抒情的`诗,像一首婉转的歌。她洗净了我们心灵的污垢,带走了我们的忧愁,留下的却是幸福、欢乐和甜蜜。
啊,哈巴河,我们歌颂你,我们赞美你,你如同我们的母亲,哺育着这一城的子女!同样,我们也会爱护你,让你美丽的绿衣裳不再逐渐减少,我们会让你变的更美丽,更富饶!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3篇(扩展4)
——吃杂文随笔10篇
吃杂文随笔1
衣食住行,“衣”在首,“食”次之,而排其二,先人们的至理名言自有他的道理。
然而,我却不以为然。很简单,因为,填饱肚子才是人们的头等大事,只有在人的根本生理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才有了闲暇的心情去思考本身以外的事情。试想,和一个饥肠辘辘的人去畅谈理想和人生会怎么样?其结果再高尚,也不外乎是为“求得一碗热汤”而已。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当中,人类文明的起始得益于对火的熟练应用。自人们掌握了火的应用,告别了茹毛饮血的野蛮生活,以此区别于兽类。在解决了基本的冷暖温饱问题,物质条件相对的充盈状态下,人们开始不断的在实践中探索、追求。至此,食物,发展到了不在仅仅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理需求,再此基础之上,人们对食物的追求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标准。食物也不在仅仅称之为食物,而演变为一种文化—曰之“饮食”文化。
可以好不夸张的说,我们的饮食文化在世界上享有一定的声誉,讲究的是色、香、味、形。试问,还有那个民族在饮食上做的如此极致,选料上如此考究呢?怕是了了无几了吧!
早在孙中山先生的《建国方略》就有:“我*近代文明进化,事事皆落人之后,惟饮食一道之进步,至今尚为各国所不及”。在游历各国之后,让孙先生感到欣慰的“惟饮食一道之进步”。可见,孙先生不仅是一个革命家还是一个美食家,在其《建国方略》居然还将“我*之近代文明进化”与饮食相提并论。
国之美食,除了在选料及制作工艺上的讲究,在菜肴的命名上也是狠狠动了一番脑筋。诸如:“东坡肘子、麻婆豆腐、珊瑚牛肉……。如此,在菜肴色香的鲜美之外,单看这些菜名就足以让人垂涎三尺,食欲大增。地域及风俗习惯不同衍生了“八大菜系”:川、鲁、粤、闽、苏、徽、湘、浙,其各菜系皆有其特色,独具千秋。有好事者论各菜系:“苏、浙菜若清秀素丽的江南美女;鲁、皖菜犹如古拙朴实的北方健汉;粤、闽菜宛如风流典雅的公子;川、湘菜就象内涵丰富充实、才艺满身的名士。”拟人化的比喻虽牛马不相及却也贴合实际。
单从对美食的起名,足可见国人对饮食的讲究绝非一般,而再提及好事之人对饮食工艺的讲究,怕不得不使人咂舌了。最大众化、*民化的食材莫过于鸡蛋,最大众化、*民化的果腹之食莫过于蛋炒饭。谈到鸡蛋和蛋炒饭,肯定会有人说:“既然是这么容易得到的食材,又是*民最简单的桌上餐,为何又在这里闲扯淡?”如此一来,不得不说草民百姓就是草民,即便是鸡蛋和蛋炒饭,其做法和选料之考究也有非同一般之处。王朗先生在其《品味鸡蛋》一文中提到咸鸭蛋的做法:“先将大个的好鸡蛋洗干净,放到清水中煮成半熟,等到鸡蛋清定住了,捞出。然后用大号衣针在每个鸡蛋的蛋壳上扎几个眼,放在上等茶叶沏成的茶汁中泡一夜。次日捞出再放人清水中煮熟,再放人好茶叶水中浸泡。如此,方算够格的"茶鸡子儿"这是鲜鸡蛋的做法,要说败家子的话我看莫过于清朝的大盐商黄均泰,每日早上两枚鸡蛋配燕窝参汤,而起鸡蛋则是专门饲养的以食人参、苍术等药物产蛋的母鸡,每没鸡蛋要纹银二两。可见,美食之道,以飨口欲也非常人所能承受,老百姓日常生活当中的粗茶淡饭也好,大户人家精工细作的美食也罢,其区别只不过是不同的环境条件下的生活方式或者饮食方式的不同罢了。
本人属于那种“远庖厨”者,并不懂得烹饪,也不是美食家,更难以享*美的天价鸡蛋和工艺考究的咸鸭蛋。但是本人深知“一饭一粥当思来之不易”,如此,在此意义上,将之行之于笔端也只不过是在粗鄙饮食之外享受一下美食之趣,仅此而已。
吃杂文随笔2
时逢元宵,我轻执你盈盈的玉手,步上栏头,只望夕阳拍遍芳亭。你轻倚在我的肩膀,闭目呢喃。望着满亭的碎金与斜掠的双燕,我心中便只是美满,只有安祥。
黄昏裹着一层薄纱退去,月儿便浮上柳梢。清净的月光淋在你的身上,湿透一片情谊。你的耳语在静静萦回,于我的胸前,我的脑海。不知月宫上的仙子,是否还深情地望着吴刚?也不知那棵桂树是否已然倒下?
花市的灯火引起你的神往。你带着孩童般的天真牵着我冲进花海。天上下着绚丽的烟火雨,雨点滴滴映着你淡淡的笑颜。你轻扯我的衣襟,只为人流的喧闹。我的心已沉醉,元宵之夜,灯火尤美。只是我已分不清美的是天上的灯火,还是身旁带笑的你。
你拉着我选一对花灯,一朵旱莲,一朵雨荷。于来往不息的人流里,两朵花绽着粉扑的笑颜,如你我的笑颜。我此刻只愿:今夜永驻,今夕不逝。天上有星星忽明忽暗,地上是我们的欢颜。
花零水流,时光荏苒。又是一年元宵,又是夕阳颤影。只是夕阳在芳亭上只拉出我那条长长的孤影,碎金亦被润得迷糊。眼前犹是那对春燕,唯不见你的人影,我的心也傍着夕阳,落入山岗。
月据着柳梢,依然是那年的清灵。我的胸膛,我的脑海,也不止地涌着思念的水波。是否是嫦娥嫌广寒宫寂寥,把你偷去?还是你忘时日?冰冷的月光倾注在我的脸上,留下泪花。
烟火雨仍下着,雨水滴滴凉在我的心头,我仿佛只剩一个空壳,没有灵魂。此刻的我终于分清,美的不是天上的烟火,而是身旁曾带笑的你。
人流将我冲至花灯前,还是一朵旱莲,一朵雨荷。花影里映着阵阵的忧伤,眼影里泛着曾经的你。我的泪终于决堤,湿月亮,也湿衣襟。我此刻只愿:悄无今夜,悄无今夕。天上,那颗星终于暗,地上是我的伤悲。
月亮移下柳梢,朝阳却不曾升起,我颤抖的手在发黄的草纸上书着: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不知纸上的是墨,或是我的泪水?
吃杂文随笔3
吃东西并不是代表饿了,而是嘴巴寂寞了。
——题记
“吃乃人生最高境界”这句话可真是每个吃货的心声。当然也包括我。
根据我多年吃货经验,我总结为“吃好,吃饱”。作为一个专业吃货,吃得好是首要。一日三餐,必不可少。俗话说得好:“早餐吃得像皇帝,午餐吃得像*民,晚餐吃得像乞丐。”是呀!不管我早上起得多晚,总得吃东西。少不了面包牛奶加水果,所以我的身体倍儿棒。每次吃完东西才过一会儿,我又感觉饿了,这时我总想起一首歌:“我好饿好饿好饿,好饿好饿……”这句话不知重复了多少遍,接着才是“我今天早上吃了五碗面,可怎么还是好饿……”这歌是专门为我们吃货而写的吧?你看那一句句歌词,真是吃货们的写照。
记得十月一号那天早上,妈妈做的早餐很丰富,我放开肚皮大口吃,撑得我忘记自己吃了多少东西。好像有一碗炒饭,几个馒头再加上其他一些食物,最少吃了五样。可是午饭时间一到,我又津津有味地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丝毫不在意之前撑得难受。下午,我刚喝牛奶又吃冰淇淋,顿时觉得胃一下子变大了很多。
当然,为了吃,还是要花点儿心思的。有时饿了,想吃东西,摸摸口袋……没钱了想吃,总得编个好一点的理由吧?像考试取得了好成绩,被老师表扬或得了什么奖,这有时都能起效。哪怕是一瓶饮料,对于我这个节约的小吃货也就心满意足啦。还有,偶尔帮大人干点事也有可能获得额外小奖励哦!
周末和几个吃货同学小聚,每次约好见面地点都是小吃店,要一些果汁、小吃,边吃边聊,无比惬意。然后我们也去逛逛街,不知不觉又会走向小吃街。看着琳琅满目的小吃,大家眼睛发亮,纷纷挑选自己喜爱的小吃各自买一点,交换尝尝,这一刻就是我们这些吃货的幸福时光。
当然了,吃货也有苦恼,那就是我现在越长越胖!可我就是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不管怎样,有东西进嘴巴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神马都是浮云。
吃杂文随笔4
周末,小刘同学来我家串门。毫不夸张地说,他一个人就给我家进行了一次彻彻底底的大扫荡。要知道,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吃货”呀!
小刘同学一进门,眼睛便紧紧盯住了我家的茶几,目光几乎要长在上面了,那上面摆满了妈妈买给我的各种各样的好吃的。看他痴痴的眼神,我好似都能听到口水滴答的声响。我们在一起玩电脑游戏,可他明显心不在焉,每隔一会儿就扭头看看茶几,再用渴望的眼神瞅瞅我。瞧他那副可怜的样子,我于心不忍,只好无奈地摇摇头,勉强说道:“欢迎品尝。”他立刻像听到号角的士兵,飞快地扑了过去。两只肉乎乎的大手像挖掘机的大铲子似的,一抓就是好多。我又心疼又后悔,可他的耳朵好像堵住了,根本听不到我的劝阻。干果吃完了,接着消灭水果。他就像一台开足马力的吃货机器,拥有匪夷所思的强大功能,难怪他那么胖呢!
看着小刘同学一把一把不停地往嘴里输送着食物,我不由得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不会把我家所有能吃的东西全部吃光吧?这可怕的想法在我的脑子里时不时爆炸两声,然而真正的爆炸声却来自小刘同学的嘴巴。他满不在乎地把爆炸“音响”调到了最高,肆无忌惮的咀嚼声越来越大,时而像失败的科学实验;时而像坏了的麦克风;时而又像谁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总而言之,他像是故意发出噪音气我似的。他的指甲缝里可以清晰地看到各种调味料的颜色,他的嘴角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瓜子皮,有躺着的,有趴着的,有翘着的,好像一场隆重的画展。可惜在我眼里,这画展却糟糕透顶。
终于,小刘同学心满意足地拍拍快要爆炸的“气球”,停止了“战斗”。我刚刚长吁了一口气,却惊恐地发现他的眼睛又放出了异样的光芒。难道,他竟然连老妈刚刚做好的油焖辣咸菜也不放过?只见他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放入嘴里,一边吧唧嘴一边疯狂地点头。他的脸上暗暗自喜,我却感觉满脑子都塞满了“吃”这个字,这丑恶的字眼正伸着舌头冲我嘿嘿奸笑。
今天, “吃货”真是让我大大领教了他的威力!
吃杂文随笔5
我一向不怎么喜欢吃甘蔗,因为咀嚼完后还要吐掉渣,十分不方便。
“子路,吃不吃甘蔗呀?”从厨房传来了妈妈的声音。我是对“吃”很敏感的人,但听到甘蔗,就立马拒绝了。“可是,今天我们是煮甘蔗呀!”我一听到这新鲜提法,马上打起精神,想看看到底怎么个煮法。
于是,我蹦蹦跳跳来到厨房,想看个究竟。妈妈笑脸相迎:“这次你来当大厨,我保证会成功做出美食的。”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按妈妈说的步骤去做。我先把甘蔗放到小锅里,拧开水龙头,接上水,使水没过甘蔗,然后把锅放在灶台上,打开火开始煮甘蔗。
我观察着甘蔗们,他们一开始都安静地待在小锅里,像一个个淑女。水面也是*静无比。但没过多少时间,水面上就有了小泡泡,调皮可爱,一个个蹦来蹦去,小甘蔗也不装淑女了,全部都在锅中旋转跳跃,如同在跳热烈的街舞。随着煮的时间越来越长,泡泡也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水面上还泛起白色的细小泡沫,咕咕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水中的甘蔗也开始“上窜下跳”、“疯狂舞蹈”,当舞蹈到达高潮时,锅中的水还冒出了“白烟”,水中劲舞的甘蔗也仿佛在说:“快来尝尝我的美味吧!”我还闻到了一股甘蔗的清香。不知不觉我在心中已经爱上了甘蔗。
这时,妈妈让我关小火煮十分钟。煮好甘蔗关火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吃上一个。妈妈建议再焖十分钟,这样味道会更好。终于又过了十分钟,我揭开锅盖,用筷子夹起一个甘蔗,待稍凉后放入口中,“嗯,味道不错。”一口下去,甘蔗溅出了甘甜美味的汁,如同泉水的味道,又似红糖水一般。我露出了满足的神情,一下子,四五个甘蔗就吃掉了。妈妈对我说:“煮甘蔗的水也可以喝的,还可以治感冒呢!”我一听,立马把甘蔗水倒进杯子里,痛饮一番,连连点头:“不错不错,美味至极,甘蔗味浓郁,使人口干全无!”
啊,*时常说的甘甜一词,原来就是甘蔗的甜味啊!今天终于领悟到了!
吃杂文随笔6
以前的我,什么都爱吃,唯独不碰辣。自从去了美国以后,朝天椒,泡椒,都不在话下,那可都是练出来的。
初到异国他乡,我一向旺盛的食欲因为旅途的疲惫而一蹶不振,吃什么都没味道。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决定用辣这种强烈的味道来刺激我的味蕾。因此,我的晚餐没有一顿不是辣的,酸菜鱼、麻婆豆腐、鱼香*……但我的最爱还是妈妈独创的麻辣鸡丁。爱吃辣的朋友们,请准备些纸巾.以免听了我的叙述垂涎三尺。
每当得知晚餐有麻辣鸡丁时,我总是早早地把碗筷摆好,然后果在厨房里看妈妈如何制作她的独门菜肴。妈妈把上好的鸡胸脯肉切成一厘米见方的鸡丁,撒上些绿的葱花、黄的姜末,倒上三两勺料酒、生抽,然后用手快速地抓上几把,腌制片刻。妈妈说这是为了让作料的味道渗透进鸡肉的纤维里,同时还可以让肉质变得嫩滑而且富有弹性。不一会儿,吸饱了汁儿的鸡丁,个头大了不少,个个粉粉嫩嫩、油光满面。
如果说刚才诱惑我的是视觉,接下来盼便是对我嗅觉的一大考验了。一股股香香辣辣的味道直往我鼻孔里钻。不由自主地循着香味望去,啊,妈妈在熬辣油。那辣油在炒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接下来的最后一道工序,就是将腌制好的鸡丁倒入辣油中。这可是整道菜的点睛之笔啊!咝!粉粉嫩嫩的鸡丁转眼间变成了乳白色,在辣油中起伏不定,上下翻滚。啊,这菜总算好了。我赶紧坐到餐桌边,拿起筷子,随时准备扑向鸡丁。
好像是过了半个世纪,妈妈才把热气腾腾的麻辣鸡丁端上来。乳白的鸡丁,鲜红的辣油,伴着两三株碧绿的芫荽,几种颜色相映成趣,煞是好看。我迫不及待地搛上一块鸡丁,放入口中,闭上眼睛,美美地咬上一口——先是辣味,突然,那鸡丁仿佛在我的舌尖上爆裂开来,随之而来的是,甜、成、麻、鲜,各种味道纷至沓来,在我的味蕾上跳着舞。那劲舞真是热辣、刺激、带劲、过瘾!
吃老妈的菜真是“辛苦”啊!先是视觉,又是嗅觉,又是味觉,各种感官忙个不停……
吃杂文随笔7
夏天来了,天气也逐渐热了起来,所以西瓜成了我们解渴、解热的“工具”了。
有一次,我对爸爸说:“爸爸,家里没有水果了。”爸爸点点头。中午,爸爸回来,而且还带回来100多斤瓜,也就是大大小小十八个西瓜。我一见西瓜就垂涎三尺,立即乐颤颤地抱了一西瓜来。
我先把西瓜清洗干净,我左刷刷,右刷刷,上刷刷,下刷刷。刷得那个西瓜的表面都可以当镜子照了。我拿起刀,左眼眯成了一条缝,右眼睁得大大的,用刀尽量放在西瓜中间,我想:我一定要把这个西瓜*均分。“啪哒”一声,西瓜分成了两瓣儿。但是,分得那条线可是弯弯曲曲。我纳闷了:我明明瞄得是直直,怎么切出来的线条儿是弯弯曲曲的呢?我也顾不了它那么多了,管它三七二十一呢。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右手握着一把勺子,左手端着西瓜,准备开始吃了。
就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候,妈妈跑了出来,说道:“蓓蓓,现在这瓜可不能吃。假如西瓜没有放在冰箱里冰的话,直接吃了会拉肚子的。还是先把西瓜放在冰箱里冰冰再吃吧。”“我知道了,妈妈。”妈妈语音未落,我就马上接嘴。妈妈半带着生气,半带着心满意足地走了。我并没有立刻把西瓜送进冰箱,而是仔细地观察了一下那个西瓜。
只见那个西瓜青绿色的表皮中穿插着一丝丝的墨绿色。鲜红的果肉配上星星点点的黑籽儿,真是越看越让人喜爱。我想:咬一口下去,一定汁儿多肉鲜甜。接着,我就把西瓜冰上了。
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想西瓜一定冰好了。就兴冲冲地跑到厨房,拿了一把最大的勺子,打开冰箱拿出西瓜,先用勺子挖了一小块西瓜,缓缓地放入嘴中,细细的嚼了嚼。接着,用勺子舀了一大块儿西瓜,大口大口地吃。那些西瓜被我嚼得发出了声音,那西瓜可真脆呀!我大口大口地吃,休息下来就是上气不接下气,还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接下来我小口小口慢慢地吃,不要再噎着了。
西瓜在夏季中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汁儿多肉鲜。吃西瓜真是一种享受。
吃杂文随笔8
太阳公公咧着嘴,在天空亲切地笑着。万里无云,真是一番好景致呀!当然,好景致也少不了好心情,我和爸爸走在去吃肯德基的路上,欢天喜地——因为老妈不许我们吃肯德基,但她今天不回家做饭!写到这里,我还口水直下三千尺呢!
刚走进肯德基,就听见人们有的边吃边在谈笑风声,有的还在大声地呼朋唤友,有的甚至还在互不相让地讨价还价、、、、、、五颜六色的人流早已弄得我眼花缭乱了。突然,一阵香味偷偷地钻进了我的鼻子。啊,真香!里面似乎还夹着一点香辣鸡翅的味道。我的肚子空空如也,还不时地发出“咕、、、、、”的一声响,好像断了卫星连接的收音机。啊,我迫不及待啦!
点完菜,洗了手,就等着吃啰!
不久,桌上便出现了两碗汤,一个鸡腿、两个汉堡、、、、、、诱人死啦!我豪不留情地抓起了一个鳕鱼汉堡,一大口咬下去,爽啊!我仿佛来到了深海,游走在珊瑚礁,银鳕鱼之中,和着里面的千岛酱和蔬菜,既有嚼劲又感觉脆脆的。我的眼睛仿佛也跟动画片人物一样变成了爱心,嘴里还不由自主地喊着中文式的英文:“唉啦五油!I love you!” 就这样,三口两口,一个鳕鱼汉堡就被我“压缩”进了肚子里。鸡腿,鸡翅都是如此,加上了一些辣椒粉,让它更有“川辣”的风味!
眼看着桌上的食物快被我俩“扫荡一空”了, 喝了这碗汤就既将结束我们的“美食之旅”,我和爸爸还真有点舍不得。最后,还是禁不住花花绿绿的诱惑,拿起勺子,喝下了第一口汤。只有两个字——美味!汤里和着青菜的清香,鸡蛋的醇香,香菇的浓郁,我仿佛到了蔬菜王国,一品天下所有美味,那感觉真是说不出来的好!喔,这么快?这么快就喝完了?唉,我真想坐上时光机,再来一次“美食之旅!” 可这只是我的白日梦。
“嗝——”一次“肯德基之旅”就在两声不约而同的打嗝声中结束了。
吃杂文随笔9
要问我喜欢吃的水果,那当然得数“火龙果”啦!不管是白瓤的还是红瓤的,我都喜欢,我喜欢那清甜的味道,喜欢它那密密麻麻的种子。
对于火龙果的种子,或许很多人都是不喜欢的,尤其是有密集恐惧症的朋友们,一看见那种子,都会条件反射地捂住眼睛吧!我却喜欢的就是那密密麻麻的感觉,看见它们附在果肉上,就像是看见许多我爱吃的黑芝麻撒在了上面,咬起来就像是在咬一块水果质感的大饼,不是咸的、面粉做的大饼,而是甜的、植物做的大饼。
之所以在提及“我喜欢吃的水果”时,首先想到火龙果,不单单是它那密密麻麻像黑芝麻撒在上面的感觉,也因为我和火龙果有过一个乌龙故事,一想起来就会令我感觉好笑。我的一个同学,有一次带了一种小果子到学校里,让我们猜那是什么果子,我一看那果子的形状,脱口而出“火龙果”,我那同学一听,一拍大腿说:“你真聪明!这就是火龙果,是火龙果小的时候!”
我虽然说出了“火龙果”三个字,但其实我也不敢肯定那是不是火龙果,我在听完那个同学肯定地说是火龙果后,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围拢上去,抢着看那火龙果的小时候。那小果子长得真像火龙果,模样就是火龙果的缩小版,我们所有人都相信了,那就是火龙果。
后来我回家把这事儿告诉了我的爸爸,我的爸爸哈哈大笑道:“你们这群傻孩子,火龙果小时候可不长那样!”爸爸是一个植物迷,他立马从他的植物图鉴里翻到火龙果那一章给我看,我这才发现火龙果的小时候长得跟仙人掌更像一些。至于我那个同学带来的小果子,大概那个同学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就感觉和火龙果挺像的,就拿来逗我们玩儿吧!
火龙果好吃,而且它从一颗仙人掌长成一个可以吃的水果,一定费了不少力吧!想到这里,我就更加喜欢吃火龙果了。
吃杂文随笔10
我的童年丰富多彩,有酸的、有甜的、有苦的、有辣的,犹如一滴滴水滴精灵,悄悄地从我的童年划过。
六岁时的一个酷夏,我坐在阳台边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冰凉解渴的西瓜,一不小心,就把一粒西瓜籽给吞下去了。我既担心又高兴,我想:西瓜籽会不会在我的肚子里发芽,并吸收我的营养;但如果发芽了,有可能会得个什么世界唯一的大奖之类的噢!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我准备外出呼吸新鲜空气,我相信早晨的阳光一定能准备好西瓜宝宝所需要的养分。我常常听大人说多呼吸新鲜空气,多喝水才能快快长大。所以,我不停的往肚子里灌水,喝到我都想呕了!晚餐我为了西瓜宝宝,吃了很多东西,有糖醋排骨、红烧肉、可乐鸡翅、玉米排骨汤...都可以说是“满汉全席”了!晚饭过后不久,我就喊着肚子饿,其实是想给西瓜宝宝多点营养。妈妈带着质疑的口气问我:“怎么了?怎这么好胃口?*时让你多吃一口就哭天喊地的,今天有这么多好吃的你还不满足?”为了以后给他们一个大惊喜,先保守秘密,所以就半开玩笑的说:“反正我以后都会这样的,至于原因嘛,嘻嘻,我就是不告诉你~”妈妈无可奈何,只好给我弄了碗银耳莲子羹。妈妈摇了摇头:“你这孩子真是的,这么奇怪,刚吃完又喊饿。”睡前,我发现肚子渐渐地疼了,我想:啊哈,一定是西瓜宝宝在发芽!等它结出又大又圆的西瓜后,我就“一举成名”了!我在床上活蹦乱跳,跳着跳着,再也忍受不了这般痛苦了,最后还是告诉了妈妈事实的真相,妈妈才带我去医院。
哦,你问以后的事?诶,别提了。就是因为那天硬撑着吃得太多,消化不良,导致我在医院“安家”了好几天。那个真叫惨啊!幸好我没有再“精心照料”我的“西瓜宝宝”了,要不然还是得在医院安一个月的家。
一滴滴水滴精灵已流过我的心中,但童年的天真幼稚的心灵至今还是让我无法忘怀!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3篇(扩展5)
——欢乐家庭杂文随笔5篇
欢乐家庭杂文随笔1
教学要分析学情,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升教学效果。
高中的学生,大致有三类。第一类是学习自觉性很强的学生,师生会在探究生成的氛围*同成长,教这样的学生,不管对教师的能力要求有多高,教师都会乐在其中,充满成就感。第二类是愿意学习但需要帮助的学生,这类学生需要教师耐心引导逐步培养,帮助其掌握学习方法,从而提高学习效果。
第三类学生就很有个性了,上课要么玩手机要么睡觉,这些学生进高中时分数很低,都是掏了高费的。分数低、掏高费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他们不懂得、也不想务学生的正业,只想依赖家长,从不想自己的未来,缺乏责任感。遇到这样的学生,教师努力的结果往往微乎其微。基础差、学不会倒在其次,关键是就不想学,只想混时间。人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行为习惯在家庭中养成,逐渐形成了性格。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家长一直忽略孩子责任感的培养,只是一味溺爱或压制,那么孩子的性格往往有缺陷,心智不成熟,对家长有各种要求,对自己无任何要求。到了高中阶段,几乎有了某种思维定势。到此家长已无可奈何,或者本就无可奈何,三年高中在混混噩噩中结束了。然后是浑浑噩噩的的四年大学,因为没自我努力的习惯,能力几乎没有增长,对普通人家的孩子,工作难找,只有啃老。
观此过程,得关注其因果关系。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读不好书不可怕,没有责任心和自我努力的习惯是最可怕的,而且很难改变,各位家长切切不可小觑!
欢乐家庭杂文随笔2
每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各自有他的个性,面对那些学习积极性薄弱的孩子,家长虽然想尽各种办法,但收获甚微。所以让他们爱上阅读,让阅读成为孩子的兴趣,从而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提高孩子的自控力,让孩子注意力更为集中,这不乏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家长要善于激发孩子的阅读兴趣,让孩子在阅读中获得收益,一步步有成就感,那么他自然而然会爱上阅读。人总是在不断进步的,当他有了好书的陪伴,有了知识的营养,孩子必然能幸福地享受学习,从而爱上学习。
家长要给孩子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不但在硬件设施上,其次也需要在心理氛围上鼓舞孩子。在我们家就留有孩子的一片“读书角”,书柜书桌,各类书籍,每周让孩子课外阅读,我也坚持给孩子读读书,睡前给孩子讲讲故事,不但增进亲子感情,同时在我的感染中,孩子读书兴趣倍增,会主动与我探讨书中情节,扩展了思维,而这种读书氛围,其乐融融。这样的读书习惯贵在坚持,“事情不论大小,即便是小事,只要坚持下去,你就是最棒的”只要家长与孩子坚持阅读,鼓动孩子的阅读积极性,必然能提高孩子的语文素养,可以获取知识,可以提高学习能力等。给孩子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加强孩子的阅读指导,这些会让孩子逐渐享受阅读,在享受阅读的过程中学会阅读,从而做到泛读与精读。
培养了孩子的阅读兴趣,我们更为重要的是要培养孩子的阅读能力,让孩子在阅读中学会思考,在阅读中做到边读边思考,这样的阅读才更有价值。阅读是一个探寻,发现的过程,当孩子在阅读中能发现问题,能前后推敲,当思考的能力越来越精细,那说明孩子读书的本领越来越强大了,让孩子在品词嚼句中拓展他的思维吧。
没有阅读的童年,就如同春天里没有花香,树林里没有鸟儿歌唱,每一本好书对孩子的心灵成长和性格发展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欢乐家庭杂文随笔3
我的家,虽无文学上的造诣,却也喜收藏书籍,舞文弄墨。家居的布置,要留一间小小的书房,每人的床头,要有一个小小的书柜,里面放置自己喜爱的书籍。儿子的书多是科技类或小人书,我先生的书多是历史军事类,而我的则是小说与散文多一些。虽然各有所好,口味不同,却不管别人愿或不愿,我们都爱向家人灌输自己的所看所思,有时讲得精彩,倒也能激起对方的好奇之心,尝试一读,不偏爱的知识,无意中也会有所长进,亦是好事。
读书之外,兴之所至,我也会突发奇想,亲自动手创作。诗歌、散文,虽篇幅不长,但灵感忽至,倒也能写得语言华美,缥缈空灵。偶尔投稿,还能被报纸杂志主编看中,发表一二,自然喜不自胜。
我先生也有他的所好,毛笔字虽然还上不了墙,但那间书屋充满了他的墨香,字帖买了一本又一本,毛笔换了一根又一根,练字的纸也像那些大家成名前一样,随意地团成一团扔上一地,只有那块砚始终如一地待在桌子的一角,大概用得还算顺手。有时写到满意处,独自呆呆观望,然后发送微博,或让人现场评讲,定要得到口头嘉奖,才肯孩子般地心情舒畅。
这个习惯倒也值得称道,因为它首先影响了儿子。家庭氛围对孩子的熏陶,虽不起决定作用,但对孩子的成长是影响巨大的。儿子喜欢纠缠爸爸,看到爸爸每天扎起架子比比画画,他也像模像样、一本正经地跟着练起毛笔字来。长此以往,不管能不能成就两个书法大家,至少能为孩子培养个有意义的兴趣爱好来。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也常常把我们引向远方,又在远方印证书的辉煌。旅行途中,每到一个地方,我们都循着文字的记载去感受历史的沧桑,世事有轮回,岁月有考量。
茶香、书香、花香、墨香,纵然不是名贵极致的香气,也要在这方简陋狭小却暖意融融的书屋里氤氲开来,氤氲在每个人的手中,氤氲在每个人的心房。从此爱上书,爱上诗,不离不弃,长伴此生,成就一个真正的书香家庭。
欢乐家庭杂文随笔4
我认为家庭教育应该首先搞清楚你的教育主体,也就是说在家庭教育中如何教育好孩子或者说如何通过某件事情让孩子受教育,而实施教育的自然是家长了,所以在家长想对孩子实施教育之前,应该像教师上课那样,认真备课,也就是说起码自己心理有个充分准备,今天我想给孩子教什么,要通过什么手段,达到什么目的,使用的方式是什么等等。
第二因为受教育者是孩子,所以应该无条件的尊重孩子,也就是备课时应该做到因材施教育,针对自己孩子的个性和特点去好好动脑筋,相办法,真正和孩子*等对话,引起孩子的共鸣。
第三不要让孩子感觉到你是有目的的在教育他,也就是说应该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让孩子不知不觉的受到了教育,别忘了,逆反心理是任何一个孩子才都有的,而父母如果把握不住就可能让孩子与你期望的方向背道而驰了。
第四父母不要过多的考虑自己的感受,觉得为了教育孩子自己去吃那么多苦,下那么多功夫值得吗?还有一种观点,自己小的时候自己的父母也没有那样去教育自己,自己还不是挺好的吗,孩子嘛主要是靠学校。其实是大错特错,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就是靠一代更比一代强来实现的,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向前发展呀,所以为了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父母应该不惜代价。
其实什么都是有规律的,包括教育在内,只要我们尊重教育规律,多了解一些每个年龄段的孩子的心理特征,仔细观察自己的孩子然后对症下药,一定能取得效果的,但要掌握一个原则那就是教育的主体是孩子,也就是说通过教育要让孩子懂得什么,知道什么,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作为父母没有必要太计较自己的感觉,只要孩子受到了教育,你的目的就达到了。
我在教育孩子时最大的感受就是对自己充满了挑战,有时对孩子的教育可能走进了死胡同,自己也气孩子也气,与孩子的关系紧张到了极点,甚至一触既发,但我还是冷静不来,认真反思自己在教育过种中的问题,有点操之过急,所以重新调整心态再找突破口或者叫切入点,从头再来,当你收到效果时,那种喜悦心情是不言而喻的,也有一种与孩子一起成长的感觉。
欢乐家庭杂文随笔5
学生的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其中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是最重要的。这话说来易懂,但真正意识上的认识却太难。今天做了一个家访,让我对这个道理认识得更深刻了。
家访的对象是一个聪明好动的孩子,最近听课不太用心,作业写得比较差,经常缺作业,所以我和副班决定去他家家访。家访中了解到孩子是妈妈31岁时才出生的,难免有些惯养,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让孩子对待父母的管教不太上心。前段时间和堂哥打架,被他爸爸揍了半个小时,脸都被打得红肿,我听了都揪心,可孩子妈妈说他挨了打后转脸爸爸又和他说说笑笑。我听后不再揪心,却无语了。孩子的教育本就不该有如此暴力的体罚,然而如此的暴力却没有让家长抓住教育契机,让孩子进行思想上的认识。太惯孩子了!最后聊到作业,孩子妈妈说她多忙多忙,我能理解,可孩子妈妈说她对孩子的写得很差的作业不太忍心让他重写,我真的有点急了。孩子的作业那是学习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作业都无法保证,那孩子的成绩很可能会从此一落千丈。70分钟的家访,我和副班一共没说到20句话。最后我给孩子妈妈留下建议,
1、我们老师在学校严要求,家校多沟通。
2、孩子的学习从作业抓起,孩子的思想从定向阅读抓起。而我听到的回应依然是“我现在多忙,下个月一定……”唉,可悲呀!临走不忘再叮嘱一句:“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坚持做下去。”
对于孩子的教育,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镇西老师在他《做最好的家长》一书里就反复强调:家长也是教育者,和教师是同事关系。在上次家长开放日时,我也对家长谈到家庭教育这一话题。家长做事谨慎,孩子也一定很认真;家长为人热情,孩子一定待人大方;家长处处挑刺,孩子必定斤斤计较、自私自利;家长处事大大咧咧,不往小处着眼,孩子如何能细下心来?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庭教育更是塑造孩子性格的前沿阵地,对于孩子在校学习习惯的影响至关重要。所以作为家长,应当充分意识到家庭教育的作用,教育孩子就要先反思自己的言行,用自己的行动来影响孩子才是上策。找到孩子教育的方向、方法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3篇(扩展6)
——爱情杂文随笔3篇
爱情杂文随笔1
一般来说,人的性格是不易改变的。性格暴躁的人要改成性格温柔的人是很难的,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而我则相信爱情能改变女人的性格,可能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比如以前我曾经是一个性格暴躁的女人,性格暴烈的程度甚至超过男人。小时候,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一个和我同龄的男孩子叫我的外号“黄毛丫头”,我立即凑到他跟前恶狠狠地说:“我警告你,不许叫我外号,小心我收拾你。”他看我是女孩子,不相信我能收拾他。于是大声喊:“我就叫你外号,黄毛丫头,黄毛丫头。”我上去就给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他也不是好惹的,解下腰间系着的皮带就向我抽过来。我手急眼快赶紧躲闪,还是被抽破了手背和胳膊。我如同暴怒的狮子一般,大喊一声,夺过皮带,照着对方的脸部和手部猛抽下去,顿时,对方被我打得满脸是血。我也不知道打伤了他什么地方,伤势重不重,只是感觉很害怕,扔下皮带飞快地跑回家去。
回家以后,害怕父亲责打,藏在了地窖里。不一会儿,他和他妈妈的哭喊声就传到我家。正赶上我父亲下班回来,父亲跳下地窖,把我揪上来,当着他家长的面把我一顿暴打,一根擀面杖断成了两截。
后来父亲为了惩罚我,责令我卖掉自己最喜欢的小白兔,给那个男孩子治伤。我虽然受到了惩罚,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自己的错误,性格中那种野马一样的东西还是保留着。
在建设兵团的时候,连队有个专业兵喜欢对女知青动手动脚,一次连队改善生活在食堂前面宰羊,我从旁边走过,这个专业兵拽了一把我的小辫子,我说你是不是找死啊?他嬉皮笑脸地说:“就你?你敢杀羊吗?”我二话没说,夺过炊师班长手里的刀子,冲着那只捆绑好的公羊就是一刀子,然后用刀子对着转业兵的胸口,他立即草鸡了,说:“对不起,以后再也不敢冒犯你啦。”
在工厂工作的时候,遇到一个顶头上司,喜欢和女同事拉拉扯扯、动手动脚的。有一天办公室没有其他人,他把手搭我的肩膀说:“好样的,这件事就交给你了。”我很严肃地说:“我警告你,以后说话不要对我动手动脚的,小心我对你不客气。”他看办公室没有别人,嬉皮笑脸地说:“小张还挺能假正经的,拍拍肩膀有什么,我又没有叫你和我……”不等他把话说完,我拿起手边的凳子,朝他的头上砸过去,他毫无防备一下子愣住了。我说:“我再警告你一遍,你对我不客气,我对你会更加不客气。有时间去我的故乡外调一下,我从小就是一匹野马,会干出你意想不到的事情来的。”他只好说:“对不起,小张,我以后绝对不和你开玩笑了。”我说:“希望你记住自己说过的话,不然你会后悔的。”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骚扰我了。不久我就被调出这个科室了,我知道背后是他使的坏,但是我宁愿不在人人羡慕的科室工作,也不愿意忍气吞声。我喜欢自由的人生。就这样一直到结婚以前,我都保持着这种暴烈的性格,自己感觉很有个性。
结婚以后,有了丈夫的爱,每一次我发脾气的时候,都是丈夫苦口婆心地教育我说:“你这种脾气要改一改了,不然怎么像个温柔的妻子啊?”有时候,我生气了,不说话。丈夫总是先给我道歉,然后耐心地说:“你都是孩子妈妈啦,还是这么坏脾气,将来会影响到儿子的。你不会希望我们的儿子是个李逵一样的火爆性格吧?”然后就讲笑话给我听,或者背着我在屋里转圈,给我讲故事听,直到把我逗笑了为止。
再后来,我怀孕了,喜欢吃苹果,丈夫特意从烟台买了一筐苹果给我托运到南阳,每天下午都亲手给我削苹果吃。他却连一个都不舍得吃。星期天,丈夫总是早早起来洗衣服,他说:“亲爱的,你肚子大了,动作不方便,就让我来洗衣服吧。”洗完衣服还给我煮稀饭吃。每天晚上,丈夫还对着我的肚子给宝宝讲故事。有一天,丈夫太累了,讲着讲着,他就睡着了,我看着丈夫睡觉的样子,突然感觉丈夫很可爱,自己很幸福。慢慢地我的心肠变得柔软起来,看见小动物都感觉那么可爱,渐渐地竟然不敢杀鸡了,看到鸡在人手中挣扎,心里十分不忍。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柔和起来。
生儿子的时候,丈夫一直陪在我身边,同我一起用力,一起战胜恐惧,一起迎接儿子的到来。我们夫妻经历了那生与死的考验以后,我更加爱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了。我想:为了丈夫和儿子我连生命都可以付出,还不能改变暴躁的性格吗?从此以后,我简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对人和蔼可亲,能够忍让。无论孩子怎么淘气,我都是和颜悦色地与儿子说话。从来不发脾气。人人都说我变成一个贤妻良母了。婆婆也总是夸奖我性格好,没脾气!
去年情人节的时候,丈夫给我送了一束玫瑰花说:“谢谢你对孩子、老人和我的一片爱心。”
我则说:“是你和儿子的爱改变了我的性格。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依我看,爱情能改变女人的性格。”
那年春天婆婆把自己的房子赠与大嫂,然后搬到我家里来住了。一些邻居和亲戚都为我抱不*,我则很*静地接受了婆婆,我想:假如婆婆没有房子,我能把她拒之门外吗?不能。她是我丈夫的母亲,她愿意怎样处置自己的财产是她个人的事情,而请婆婆来我家居住是我作为儿媳应该做的事情。不能因为她没有给自己财产就拒之门外。于是好多人都说我心眼好,性格软弱。是的,这种事情要是以前遇到,我会闹事的。可是如今我的性格变了,我已经从一匹脱缰的野马,变成一个富有爱心的好媳妇了。
回顾自己一生中性格的巨大转变,我的体会是:爱情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使得人心变得柔软,性格变得温顺。当然这种温顺和柔软是有原则的,它是对亲人,朋友和战友,即使是伤害过自己的人,也是可以原谅的。当然这里面不包括人民和国家的敌人,原则问题不能软弱。
爱情杂文随笔2
最近,C和W谈了一场恋爱。
C和W的性格相似之处就在于,任何事情都想得过于复杂。C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欢W,W却十分爱C,对她唯命是从,百般呵护。C和W是由友情迅速升温到爱情的,他们成为朋友已长达十年之久。所谓迅速的驱动力,自然是W对C的突然告白以及死缠烂打般的种种情话。
C经常抱怨说,“你们男生啊,都是大猪蹄子,之前的友情原来都是有目的的。爱情一点都不及友情靠谱,好朋友可以有很多,多一个少一个不会过于兴奋激动或是伤心难过,男朋友却只有一个,如果没了,那就真的失恋了。”
W却振振有词,“这世上再也找不到比我更爱你的人了,漫漫长路,我会和你一起恋爱、结婚、生子,一直一直直到有一个happy ending。”
C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一会儿问“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啊”,一会儿又问“如果以后你没有那么喜欢我了怎么办”。W被她搞得哭笑不得。
W让C说几句好听的话,C就是嘴硬不肯说,说句“晚安啊”便把电话挂了。挂掉电话后还在思考W为什么喜欢她以及她为什么喜欢W,怎么辗转反侧都想不明白。
依我之见,不如就珍惜苟且,活在当下,把握当前的小确幸。就这么一小步一小步,画出一个饱满的圆形。所谓爱情一场,便是找一个人相互扶持一起度过后半生罢了,这一路上,你可能会和起初与你一起携手启程的人走散了,别担心,别难过,后半生很长,有足够的时间等待很多人,陪伴启程和终程的人是不是一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彼此陪伴过。
所有人都值得拥有更好的,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杂文随笔3
懂,最是深情
岁月里,总有美丽暗香浮动,生命有热烈也有*淡,有欢喜也有忧伤,记忆的花瓣总要找一个灵魂的支点。时光的角落里,总会隐藏着惊喜,也许就在下一个巷口,美好的懂得便会如约而至。
喜欢如约而至这个词,藏着暗香,和一份对未来的期待,等得很苦,却从不辜负,花儿和暖阳如约而至,为你演绎了一个春天,你踏着春风如约而至,便是我生命中的盛大欢喜。
一杯茶,在等一个懂它的人,有的时候,人也是在等一杯倾心的茶,你若愿等,茶不负你;一朵花,是在等懂得欣赏她知己,你若懂得,她必欢颜。其实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寻找一份懂得,寻一份温暖的陪伴,找一个,能够牵手的人。
懂是轻柔岁月里的那一缕暗香,是*淡生活中的相依相随的陪伴;是繁花落尽后的那份珍藏,是百转千*后的那一份执着,长路漫漫,一份懂得,是风风雨雨中为你的坚强,岁月无声,一种温暖,是不言不语的那一份相随。
懂你的人,从你的举止言行中,便能看穿你的心思,想你所想,解你烦忧,懂你的人,不需要太多的表达,只是一个眼神便能会意,你的所有。懂你的人,会在人山人海中一眼便能看到你,懂真的无需要多言,无言亦是深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段过往,每个人的故事里都有一段刻骨铭心。你清澈的眼眸曾穿过岁月的迷茫,给我欢喜,你的微笑曾暖过我光阴的薄凉。懂得,是在人山人海中,只一眼凝眸的欢喜;是相知相惜,却擦肩而过的惆怅;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的婆娑。
如果我是风中的叶子,便希望能以最美的姿态落下,因为不想让你看到我的忧伤,如果我是一抹暖阳,希望在风雨来之前,多为你储藏些温暖,好让明媚照亮你的心房,也许是这世上的美,都有些苍凉,缘是云水深处无言的守候,是一纸素笺的暖,是光阴写意最美的诗行。最美的懂得,是你来,正好我在,共度一段指尖葱茏的时光。
美好的遇见如途中的一抹光,照亮一个人的生活,那份懂得,甚至能点燃了一个人的生命。灯火阑珊处,总有一些执念,诉说着一往情深,你的深情,他的一往,或许成了多年以后的那一抹相思,那也是生命中,最惊艳的一笔。时光是最好的记录者,他收藏着那些花瓣和暗香,芬芳着如烟的过往。你的笑容,如春风十里,妥贴在那些唇红齿白的光阴里,那些用柔情似水中的诗句,婉约了经年的一首歌。
多少懂得,能在心灵的国度里成就一场花开?多少懂得,能在岁月的云烟里,清晰如昨?懂得,让两颗孤独的心不再迷茫;懂得,让漫漫长路人不再枯燥,懂得,让脚步在前行中不再孤单。如若你懂,一个人的路途,也有温暖和诗意;如若懂得,寒凉风雨中也能寻到暖意;如若懂得,峰回路转处,便是柳岸花明;如若懂得,月缺月圆,亦都是风景。
懂得,如一阕诗行,写的人,走字如简,读的人,见字如面。若是一个名字,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有了生命的体温,含泪带笑,知寒懂暖,那简单的文字就不再只是一个符号,而一种真实而灵动的存在,因为懂得,所以相信,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人生,有多少别离,就会有多少相逢,喧嚣的尘世,总有一些孤独的灵魂,走在寂寞的路上,而懂得,便是一缕暗香,穿过茫茫人海,幽幽而来,如花间清露,润人心田。它静静地流淌在光阴中,让相见或不见,天涯或咫尺,都变成一场欣喜和期待。因为懂得,岁月,将不再写意迷茫;因为懂得,人生将不再枯燥;因为懂得,所有的千回百转都是值得。
一份爱,若珍惜过,已足够感念,一个喜欢的人,若能遇见,已足够幸福。这一生,没有什么比结缘更美好的事情,与一朵花结缘,与一丛绿结缘,与你结缘,然后相依相偎,笑看世间万千。也许终有些缘份无从把握,昨日枝头的光阴,也曾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一些人或事,念起或忘记,也都是风景。青山绿水音幽在,不知谁曾抚弦,但总会有一些记忆,暖了这一路的山高水长,纵使隔着岁月,因了懂得,喜悦安生也会常驻心底。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人世间,有多少牵挂和相知,与风月无关,多少铭心刻骨,终敌不过岁月深远,春花绚烂,曾绽放在谁的指尖?千里明月,曾为谁相思一片?又有多少初见,今生还能再来一遍?回眸间,那些凡尘呓语,也只是参不透的清禅,唱不了的挽歌,曾经十里红妆,芳心暗许,终是一场烟火盛宴,如今写下一程山水,一页诗篇,却早已与相思无染,与懂得有关。
想与你午后听风,沐温暖的阳光,想与你并肩,看同样的风景,有一种懂得,是经过百转千回后的那一抹眷恋,是与你走过长长岁月后写下的那一首诗,是千帆过后你为我写就最安稳的落笔。
光阴,将日子描摹成一朵花的模样,留一抹春色于心底,便会有一隅温暖,收留我的漂泊。许一段寻常的时光,与你在一枚旧词里,用寂寂的字符,写风花雪月,亦写柴米油盐,将最深的情,私藏在心中,安放于最远的天涯。当你在我身旁时,我感到百花齐放,鸟鸣蝉唱。世间浮华,都不及你的陪伴,无论是春暖花开,还是落英缤纷,灵魂的相悦,在爱的原乡,懂你,是最深的情,你在,便是此生圆满。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3篇(扩展7)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3篇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1
我一直觉得生活是苦的,觉得幸福,是因为人们懂得苦中作乐。
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生活条件相对优越一点,但是其中的孤单,我也不能尽然体会。但是,对于孩子多的家庭的困窘,我却深有感悟。
我一直未隐瞒,我家是国家计划的反面教材,严重超生。我排行老三,上有两位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二十几年前,我降生了,那时还没有弟弟妹妹。
农村家庭,父母没有勇气和能力在上世纪80年代下海或者出门打拼,而且在小山村里守着那几亩黄土,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当时的家庭是那么庞大,有爷爷奶奶,有大伯和大伯娘,还有堂哥堂姐。还有爸爸妈妈姐姐们,以及即将到来的妹妹和弟弟们。
我们住在由一个门进去的瓦房村落小寨里,有两层楼的祠堂,有长长的巷子,两边是规整的单房间。巷子的末角,就是我家的厨房,静静地蹲坐在院子的一角。
爸妈管理家里的农田,农田种着稻谷,玉米,花生,甘蔗,还有各类蔬菜瓜果。奶奶会尽力帮忙,还负责早餐烹煮,家里猪圈里的猪,也是依仗奶奶。爷爷,嗯,负责放牛,还有晚饭。
小时候,我特别爱吃番薯。那时没有紫薯、红心番薯等那么多种类,就是一种紫红色外衣,蒸熟后里面是淡青色又像淡黄色的番薯。番薯秋收后,屯在家里床底下(没有地方放),等里面的淀粉酝酿成糖分,挑出来洗干净,锅里一蒸,香甜可口。这是我每天醒来必做的事情,必吃的食物。后来,姐姐说从我会吃东西起,到六七岁,早上都要拿个筛子装着番薯坐在门槛上吃,还跟姑姑的女儿——比我小几个月的表妹抢着吃。
那时候,二姐还在外公家,小姨子们也还没出嫁,舅舅也还没结婚,二姐在那里跟同年龄的堂舅舅们玩。
我觉得,小时候的我才是一个吃货,长大了,却挑食了。
小时候的家,没有辣条,没有娃哈哈,也没有优乐美和奥利奥,只有各种农产品和野生水果。地里的青瓜清脆香甜,树上的果子红硕飘香,还有爷爷放牛时从山里摘回来的金娘子。清澈见底的溪流里,我们会拿简陋的破渔网捞灵巧的小鱼小虾。奶奶腌制的酸菜和豆角、竹笋,可以喝好几碗白米粥。把捞回来的小鱼虾洗干净,然后从梁底藏的菜坛子挖半碟子的豆角和芋杆干,放锅里拿猪油爆炒,放些小辣椒,又是家里堂兄弟姐妹的美味佳肴。自家养的鸡和鸭,逢年过节宰杀一两只,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围着吃饭,总是执行“光盘”行动。
我小时候特别爱吃鸭肉,对带着血红色的鸡肉避而远之。但是,对鸡鸭的钟爱,仅限脖子部分,情有独钟。童年记忆里有鸡腿鸭腿吃的经历,屈指可数。现在可以自己买想吃的鸡腿,却没有了小时候几个兄弟姐妹们抢的乐趣。
我一直不怕吃肥肉,觉得一块肉类的菜。可以够我送一大碗饭。
小时候,爸爸会一个星期买半斤左右的猪肉,但是不多,还是肥肉的偏多。刚开始有记忆里,是爷爷负责做晚饭。我觉得爷爷是美食家,做的饭饱满有嚼劲,蒸的水蛋总是香嫩可口,还有辣辣的调酱。最爱的,就是他做的蒸辣椒,伴着嫩嫩的、切成均匀小段的姜茎叶,配上豆豉,简直是大爱的美食。
老屋前面有个三亩大的池塘,活水,有源源不断冒水的泉眼无数。池塘边有青翠的竹林,还有冬瓜棚,还有高大的石榴树,高大的甘蔗林。池塘中央有芦苇,茂盛得可爱。
清晨,放开笼子,鸭子左右摇摆地穿过巷子,出了门口看到池塘,就展翅扑棱飞向池塘。傍晚,他们会成群结队回家。
池塘边和芦苇丛,就是我们这些小孩觅食的好去处。甘蔗林里,竹子根部,还有池塘芦苇丛,就是鸭子或者野鸭和一些鸟类下蛋的好去处。在池塘边的还好,直接去捡,也不分彼此,捡回去分。在芦苇丛的,我们就把芭蕉树干绑一起,扔水中,拿根竹竿撑着去丛中捡蛋。一不小心,还会落水。
池塘边的石榴树很高,不知道长了多少年,树根已经蔓延半个池塘。石榴成熟。我们小孩就爬上去摘,下面的人就把衣角张开,接上面扔下的果子。有时候树上的人站不稳,直接从高高的树上摔下来,半个身子扎进池塘的淤泥里。哈哈,脏兮兮地挣扎起来,等着被大人责骂。
池塘边长着茂盛的水草,一路向水塘中央扩展,草根在水下蔓延。大伯会把枯萎的竹竿带着枝丫扔进水里,水中的青螺顺着枝条网上爬。那时,最美的美食就是嘬青螺。顺着枝干,拿个水桶,挑大个的青螺捡,顺着水草根摸,一抓一把。
每年中秋节前夕,大伯会把鱼塘的水放掉三分之二,然后吆喝上强壮青年,撒开渔网,把池塘的鱼捞到旁边的小溪,留着中秋早晨卖。鱼不用拿去哪里的市场,在池塘放水打捞的时候,岸边已经聚集了十里乡亲等待买鱼。一般,大伯会把一部分卖出去,留一部分在中秋节当日才卖出去。
把鱼捞完后,就会把池塘的水放干,彼时已是月出东山之上。月光映着淤泥,泛着清幽的光。照着月色,淤泥上突出一个个蠕动的东西,背后留下长长的尾巴。那,就是青螺。这时候,我们几个姐妹就拿出桶,挽起裤脚和衣袖,迎着月光把青螺一个一个装进桶里,甚至是直接捧进去。拿回去的`螺子,清洗了表层的泥土,放上清水,加把盐巴,让它吐出新泥,把螺尾巴一夹,放上酒和紫须丝、酱油爆炒,然后在庭院摆上桌凳,一家子看月亮,嘬螺子,吃月饼,聊着天,其乐融融。
家优秀杂文随笔作文3篇(扩展8)
——家的随笔作文3篇
家的随笔作文1
告诉我家的方向。
莫笑我痴,伤痕累累的心需要得到安慰。虽然早已忘却你的影子,但你的话语依然在我耳边回想。早已忘却你鬓角的银丝,但你的泪光让我永远铭记难忘却。离家的游子,何日才能够回到久违的家乡?
告诉我家的方向。
莫笑我狂,痴人望乡。秋飞的落叶是否能够向我传达家的`消息,家的希望?雨中的泪水,你挥手告别。离乡六年,六年的春花秋实,六年的落叶飘扬。不知何日方能回到家乡,再回到你的身旁?
告诉我家的方向。游子的泪早已经被寒风抚尽。不由得仰天长叹:谁能告诉我家的方向?谁可以化解我的心伤?上帝呵,是你夺走了我爱的人罢?再看不到你的笑脸,再听不到你歌声。只有静静的夜,听我诉说我对你的思恋。
我用手中的吉他弹奏一曲思乡的歌。跳跃的音符能否告诉我家的方向?寒夜里独唱,眼中的泪水诉说了我的心伤。秋叶落下,化作思念。请告诉我,家的方向。
秋风吹到又一方,摘一片枫叶,用心中的爱做笔墨,写上思恋,让远去的枫叶带着我的泪水,告诉你,我对你的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