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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责任协议书汇总七篇(完整)

发布时间: 2025-05-15 02:34:47 来源:网友投稿

有关安全责任协议书汇总七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责任协议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安全责任协议书汇总七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有关安全责任协议书汇总七篇(完整)

有关安全责任协议书汇总七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责任协议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甲方:郑州豫商宏升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 工地

  乙方: 班组(个人)建筑施工系体力消耗大,高空危险作业行业,“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宗旨,必须放在首位,时刻不能放松,人道是:隐患等于明火,防范就是救灾。在公开合理,公正严明,实事求是的原则下,本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定,在施工中加强自身防护,夯实安全意识,划清安全界限,明确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商榷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责任:

  1、管理不善,强行安排,步骤紊乱,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

  2、所提供的机械设备陈旧,运作失常,造成安全事故的。

  3、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违章指挥。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造成安全事故后果的。

  2、严禁高空落物,坠落一件物品,没有造成后果,每次罚款伍佰元,若因此落物伤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班组(或个人)承担。

  3、严禁在外架上堆放材料,若如发现堆放一处,没有造成后果,每次罚款贰佰元,若因堆材料伤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后果的由乙方班组(或个人)全部承担。

  4、砼工在浇筑砼时,严禁电线乱拉乱挂,拖在砼内,电机下方应铺设木板,如发现违章作业,每次罚款叁佰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5、外架料台,每次只堆放一吊材料,如有不听指挥、乱堆、多堆材料,因料台堆放材料超载,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班组(或个人)承担。

  6、酒后上岗,每次罚款叁佰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7、攀爬脚手架、翻越防护栏杆,私自拆除防护栏杆,安全网等每处每次罚款叁佰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8、打架斗殴者,每次每方先罚款20**.00元,然后根据所调查原因,对责任方进行重罚。

  9、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发现偷盗者,不管偷盗多少每次罚款500.00元,重者交*机关处理。

  10、工作时间以外外出,所引起的纠纷由乙方全部承担。

  11、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否则每次罚款100.00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12、在施工范围内进行高空、外围作业时,施工班组没有按要求进行防护或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或个人负全部责任;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操作失误、不听劝告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一切费用;(其中:班组之间打群架、电炉取暖、电热快烧水、煤炉取暖、液化气做饭、施工外发生的事故一切由乙方自已负责)。

  1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附加条款:

  甲方:郑州豫商宏升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班组第

  项目部

  工地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煤气区域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监管总局令第26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和凌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乙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预防煤气区域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为凌钢生产设备的维修工程项目。

  第二条 协议期限:20**年3月1日--20**年**月31日。

  第三条 煤气区域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维修主要指竖炉、高炉、转炉、烧结机煤气设备的维修。

  (一)应制定三个方案:一是检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气和吹扫方案;三是送气置换方案。方案应包括组织指挥机构,检修内容和涉及范围,检修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应办理有关作业的许可证,做好安全确认,并进行严格检测并记录,做到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二)负责施工的单位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同时经各有关部门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企业应对自身范围的安全工作承担责任。

  (三)检修实施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业人员应随身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作业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氧气浓度不足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设专职监护人。

  (五)作业场所应设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维修规定内容不得改变,否则必须重新申请。项目完成后由凌钢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施工作业要求:

  1.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单项安全措施,动火点必须备有相应、有效的灭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测定器;进入煤气设备或管道内作业,必须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器和便携式氧气测定器,并采取联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确认;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工作的间隔时间至少在2小时以上,中间到无煤气地点休息。

  2.带煤气危险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正压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2)距工作场所 40米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

  (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足够厚度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4)距作业点 10 米以外才可安设照明装置;

  (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3.带煤气动火补焊等作业,必须保持管内煤气正压不低于100Pa,在动火点附近安装校验有效期内的适用压力表,专人连续监视压力,并用对讲机保持联系,无法确保规定压力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八)停气应做到:

  1.确认全部止火。使用按规程规定有效可靠的装置关闭入口煤气及仪表导管阀门,检修设备与运行中的设备要用盲板或眼镜阀可靠切断。打开末端放散管,确保内部煤气吹净。

  2.末端放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或*台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车间内部或距车间10米以内不经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须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时应站在上风口,必要时在放散口附近划定警戒区,区内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气不要逸入周围房屋。

  3.高炉煤气管道停气时,从煤气来源阀门后附近通氮气赶煤气,也可采用打开所有人孔,自然通风或强制送风赶残余煤气。

  4.焦炉煤气或混合煤气管道停气时,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气,也可先通入高炉煤气赶残余煤气,后按赶残余高炉煤气的方法处理。

  5.排水器由远而近逐个放水驱除内部残余煤气。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处做爆发试验,如点不着,可停止通氮气,打开人孔通风,待含氧量达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管道内工作。

  (九)送气应做到:

  1.清除管道内杂物,清点工具,人数齐全后封闭人孔和手孔。

  2.所有阀门应完好无损,能按要求关闭和开启。

  3.将排水器灌水满流,保证达到规定要求的水封高度,关闭排水管阀门和试验头阀门。

  4.管道及附属设备上停止动火作业,煤气管道周围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温物质。

  5.打开末端放散管,从管道始端通入氮气赶空气,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样试验至含氧量低于2%。

  6.打开阀门引入煤气,同时停止通入氮气,以煤气赶氮气在末端放散管处做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关闭放散管。

  7.打开仪表导管的阀门,恢复仪表指示。

  8.改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送气。

  (十)发现煤气泄漏,不能盲目冒险作业和冒险抢救。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由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乙方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关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为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具体人数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癫痫病等人员高空作业,不许使用未成年工上岗。进入现场必须自行配备和正确穿戴好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钢的机械、电器、起重设备时,必须经甲方或凌钢主管单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设备;自带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五)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项目区域外的场所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相关的安全责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岗。如果遇到雨雪雷电等特殊气候时,野外、高空、外房顶作业,必须停工。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过程中的现场施工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事故的分析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堆场作业车试验发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试验项目

  1、试验名称:堆场作业车

  2、试验地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3、承包范围:对ZL30装载机进行堆场作业车改装试验;技术培训和生产工人培训。

  4、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包工包料/技术指导人工雇佣

  二、试验项目期限

  本试验工程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乙方人员施工所需机械、工具及安全用具进行审查。

  2、协助乙方清理作业场地,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忽视施工安全、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进行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设备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统计上报,并追究乙方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5、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约定的安全条款经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坚持执行发生事故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未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6、严禁违章指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甲方应负主要责任。

  7、甲方应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应负的责任,因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试验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承包工程施工负全面的安全、文明、质量责任,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7、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工程须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限于以下条款)

  (1)高处及交叉作业;

  (2)起重及大件吊装作业;

  (3)焊接安全用电;

  (4)焊接与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铲车和堆场作业车。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在有危险性生产现场区域内作业,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以及引起生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时,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未履行本责任擅自施工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程,施工纪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由于乙方负主要责任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向甲方赔偿。

  12、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工程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凡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4、发生甲方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建议甲方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生产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及以上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乙方自配)

  3、严禁不办理开工手续作业。

  4、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班作业。

  5、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围。

  6、严禁施工人员翻越、拆除防护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7、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蹬带电设备。

  8、严禁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

  9、严禁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消防水设施(火灾除外)和乱接临时电源。

  11、施工现场有烧伤或烫伤可能时,施工人员应注意防护,并避免靠近热体。

  12、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3、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装设安全围栏、警告标志,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1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违章而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4

  甲方:学生家长 乙方:辉煌补习班

  学生家长(以下称作甲方)为了孩子的学习成绩得到进一步提高,让他们的暑假过得充实而有意义,决定在假期将孩子送到辉煌补习班补课。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愿意把孩子送到辉煌补习班补课,乙方同意接收甲方孩子补课。

  2、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乙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4、乙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要做好学生在上学和回家路上的安全监护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放学后、星期、节假日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病并经乙方批准方可离校,乙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8、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9、乙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乙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乙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甲方未告知或甲方告知病情后,乙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10、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乙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12、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任。

  14、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15、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甲方(学生家长)签字: 乙方(辉煌补习班)签字:

  20**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年级学生家长: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教育学生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家庭和社会均应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安全、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为了能够将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既充分尊重家校双方对学生教育的意愿,又应明确家校双方对学生安全教育方面各应承担责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乙方应履行的安全教育职责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对违反安全教育等相关制度的行为学生有批评、处分的权利。

  (二)甲方应利用每天跟班、每周一升旗*、周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自护、自救和安全防范等基本知识。

  (三)甲方应通过定期检查的方式,协助学校排查在建筑物、教学器材、教学场地等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每一个学生在校园学习活动的安全。

  (四)甲方要求每一个教职员工应规范执教行为,不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罚学生。

  (五)甲方对发生在校园内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有制止和优先调处的义务和权利。

  (六)甲方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使班级学生、班级间学生文明、友好、和谐相处,做到不欺辱、歧视同学,尤其严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七)甲方享有优先处理学生安全事件的权利和负有出现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家长告知的义务,伤害事件中负有送受害学生到附近医院、诊所救治的义务,但一切费用均由侵害学生家长或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教育学生在校内外不食用过期、变质、未经清洗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饮品。

  (九)甲方班级所有任课教师有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疏散,保护学生逃离现场的义务。

  (十)甲方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或活动期间不准擅自出校门或离校,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学生个人和家长自负。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也应自觉履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教育子女的职责,做到不将自己应负的责任推卸给学校或他人。

  (二)乙方应利用子女在家时间,耐心细致地对子女进行防骗、防盗、防火、防毒、防邪、防溺、防赌、防震、防暴、防侵害、防煤气、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同时应教育子女不和同学打架、吵嘴,不在校外吸烟、饮酒、上网、不带管制刀具。

  (三)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到不躲避、不无理取闹、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学校放学、放假后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和“学生不听学校告诫自行离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学生在放学、放假后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和“违犯学校纪律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的相关规定,乙方应教育子女防止以上现象的发生。

  (五)乙方有协助甲方处理与自己有关联事件的义务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的责任。

  (六)乙方子女在校园围纪攀树、登高、动触电路等行为造成自伤的,乙方承担全部医药费;给同学造成伤害的,应主动和被伤害学生家长联系,取得对方谅解,使事件能够*稳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七)乙方因纵容子女在校园内外给其他同学造成伤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子女在校园内外因饮酒、游泳、洗澡、留宿他家、上网等监管不利而引发安全事件的,责任全部自负。

  (九)乙方子女在校受到伤害,乙方不得冲撞、殴打、侮辱师生、更不能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利制止并报告*司法机关介入处理。

  (十)乙方因不按时接送年龄过小的幼、少儿,在上、放学中途发生安全事故者,后果自负。

  (十一)在沙尘暴、暴风雨等特殊天气或事件中,学校通过村组、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前来接学生回家而乙方未履行义务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学生因上、放学途中,旷课、逃学发生的安全事故,而甲方行为并无不当,责任由乙方及其子女自负;发生打架伤害事件,由双方家长自行解决,或诉诸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学生在校内外食毒或自杀、自伤或因乙方教育方式不当,致使学生自伤、出走,甲方行为并无不当,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争议及事件调处

  (一)甲方及其上级机关有优先处理师生、学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的权利。

  (二)安全争议或安全事件应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学校出面解决;乙方不服学校处理结果者可上拆至当地*机关、司法机关进行调处。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班级、学校、家长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在该校完成学业或中途离校止。

  甲方:

  乙方: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增进运动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______赛事的______运动管理中心,乙方是负责开发、推广和经营____赛事的承办机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________赛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____运动管理中心(甲方)主办,________体育比赛承办机构(乙方)承办的比赛;

  1.2 ________体育比赛承办机构(乙方):受国家体育总局________运动管理中心授权和委托,拥有*________赛的独家承办权;

  1.3 *________赛的比赛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体日期协商确定;

  1.4 *________赛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

  第二条 甲方权利

  2.1 拥有______赛事的主办权、比赛场地部分广告权(见附件),全部电视转播权(具体转播细节与要求见附件);

  2.2 有权向乙方收取赛事承办费;

  2.3 赛事标志、会徽、吉祥物等设计所产生的著作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

  2.4 依照赛事要求,甲方有权负责组建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

  2.5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甲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申办赛事的有关立项审批工作;

  3.2 负责整个赛事的组织、实施及救护工作,负责制定比赛规程和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3.3 协调有关单位办理境外人员入境签证所需的正式邀请函件,以及参赛人员、比赛设备的入、出境手续;

  3.4 为整个竞赛工作提供所需的裁判、仲裁和技术人员以及所需的裁判设备;提供裁判、仲裁和技术人员在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但是整个比赛期间甲方邀请的裁判、仲裁、技术人员、官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赛事津贴与补助等由乙方支付;

  3.5 及时向乙方提供赛事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正式委托函件;

  3.6 对乙方的商务开发及宣传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

  3.7 根据赛事的组织和报名工作,甲方将负责召集或邀请________地区的选手组成____个代表队进行参赛。乙方支付____选手的训练费、交通费、赛事津贴和旅行补助。

  第四条 乙方权利

  4.1 拥有独家开展该项赛事的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权利;

  4.2 拥有部分广告权益,包括本站比赛的冠名权、场地部分广告权等和比赛全部门票收入;

  4.3 合作期满后,乙方拥有与甲方继续合作该项赛事的优先权;

  4.4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乙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当地食宿接待以及赛前相关的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

  5.2 须向甲方支付赛事权益转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共计____元(支付方式见附件);

  5.3 负责向当地主管省体育局报批,得到认可后向当地*、*、消防、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举办比赛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

  5.4 负责提供给甲方竞赛组织费,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并按照双方协议的结算方式将该项资金及时支付给甲方,用于该项赛事的组织实施;

  5.5 负责该项赛事宣传品的制作和印刷工作,前期赛事图案设计由双方共同完成;

  5.6 邀请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主流电视媒体、*面媒体等单位记者对赛事进行全面报道并负责接待任务;

  5.7 负责参赛人员、裁判、官员等人员入住酒店的预订;

  5.8 乙方负责的竞赛组织工作、食宿交通接待工作、比赛期间的活动、赠票和证件的具体工作(见附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未经时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时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2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3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将运动队送达赛区,致使比赛未能如期举行,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规定款项,超过付款期五日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

  6.5 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举办比赛,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金不少于本协议标的额的____%。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并享有比赛的全部收益;

  6.6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确定的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能自行更改比赛地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7 在乙方承担的法律手续、*批文、竞赛地点组织、广告发布、场馆协调、食宿接待、电视转播等义务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项义务不能履行,乙方须事先以书面形式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签字认可。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尽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影响情况,选择不安排比赛队伍出场参赛,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合作期限

  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该项赛事结束止。

  第八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8.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仃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九条 有效期和终止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9.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9.3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返还给乙方;

  9.4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或

  12.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3.3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3.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3.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3.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3.10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7

  为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现场,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工程安全保证体系,报甲方备案。

  二、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创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安全规范工作、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甲方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每次按责任违约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理。

  四、凡工期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或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行使或建议给予一票否决权。同时,还可以按责任违约给予责任单位一次性经济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幅度按乙方的工程造价2%来确定,最底为1000元,最高至10万元人民币(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

  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期人,专(兼)职安全干部,并报甲方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从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责、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

  十、乙方应主动要求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落实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义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照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回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十四、联系人: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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