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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研究4篇
【篇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研究
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篇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研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方案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为加强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业务指导,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促进各单位充分利用内控建设,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特编写本指南。
一、机构搭建与组织保障
1.成立单位内控委员会。由单位一把手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内控委员会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
负责统筹协调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审核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
审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和各类工作报告,督促内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单位内控管理工作质量;
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协调,提供项目资源支持;
研究决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涉及到流程调整、人员配置等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可设在单位经济业务主要管理部门(例如:办公室或财务部门),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该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其它内控关键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为成员。
内控办公室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机构,负责编制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细化方案和工作计划;
负责组织开展内控培训和宣传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方案各项任务;
负责组织落实内控建设具体工作;
负责组织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成果验收工作;
负责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和****;
负责协调办理内控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内控建设工作的考核方案。
如单位规模较大,内控办公室下可按照经济业务分工另组建业务实施组,负责某项业务的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组明确1名联络人,定期将业务实施组的工作情况向内控办公室汇报,其他成员由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根据业务内容指派业务骨干。
二、启动培训与方案编制
1.编制内部控制建设细化方案。根据杭州市《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建设任务与内容,编制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
2.召开内控建设启动会。单位需组织召开内部控制建设启动会议,公布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组织部门的职责。
3.分层级开展内控知识培训。对单位领导要针对内控的重要性、内控建设的主要内容进行培训;
对内控具体实施部门和人员要进行内控专业知识培训,通过案例分析,讲解内控建设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三、现状诊断与流程梳理
(一)优化固化业务流程。基于内控要求,内控办公室(或业务实施组)收集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梳理业务流程,绘制流程图,查找确定关键风险控制点。
对单位现有业务流程的梳理与划分,实际上是对单位组织架构、权责分配、管理模式的总结与固化。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统一和明确现有业务流程中的操作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可能是部门岗位或内部机构)、操作顺序(工作程序)、操作记录(表单或记录)、授权机制(报审报批及其权限)。
2.打破传统的部门为边界的管理思路,将现有业务流程进行分类,并分别刻画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图应当至少对每个业务环节的责任部门、操作要求、操作程序以及涉及单据记录进行明确。
3.借助业务流程图在实施中识别各业务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
(二)评估内部控制现状。内控办公室(或业务实施组)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单位实际情况,系统分析单位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现状,确定本单位的风险评估重点关注方面及环节。
单位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工作步骤:
1.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等方面。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重点关注:预算管理情况、收支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合同管理情况等方面。其它还需要重点关注单位特有经济业务管理情况、阳光权力、惩防体系等。
2.明确风险评估周期。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3.明确风险评估报告机制。风险评估和重估的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内控委员会,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4.制定风险评估程序。单位应当基于自身经济活动特色、特征,对经济活动内外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风险的严重程度,同时设定行政事业单位对风险的容忍限度,对诊断出的所有风险进行排序,随后建立相应的风险数据库及风险应对策略。流程如下:
四、制度建立与执行实施
1.明确内部控制职责权限,编制内控岗位授权。内控办公室(或业务实施组)依据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梳理单位组织架构,开展岗位比对,编制内控岗位授权规范(即内控权限手册)。例:
政府采购审批权限表
2.编制内控手册(初稿)。依据上级及有关部门对内控实施的相关要求,基于前期风险评估、流程梳理及相关岗位授权规范的编制,制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初稿)。
3.组织各部门通过讨论、学习等方法,复核内部控制手册(初稿),确定权限体系,与管理层和流程负责人沟通和落实,形成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定稿)。
4.全面实施与应用内控规范。组织内控规范实施应用培训,推进内控规范的落实,强化对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的监督管理,开展内控规范试运行。
五、评价验收与持续完善
1.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验收。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组织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开展自我评价,编制自评报告。
2.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检查。组建评价工作小组(由独立于内控委员会、内控办公室、业务实施组等成员组成),对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执行控制测试、穿行测试等评价程序,确认内部控制缺陷,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检查意见和缺陷整改意见,明确缺陷整改责任部门。
3.缺陷改进与持续完善。各部门按照缺陷整改意见,做好缺陷整改,及时修订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必要时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
4.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单位内控制度。
5.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内控规范执行的自我评价,也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内控评价或审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六、配套措施
(一)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
为协调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需建立内部控制建设实施进度通报制度。各业务实施组每月向内控办公室提交本业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内控办公室定期向内控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内部控制考核机制
单位应修订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和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纳入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指标和奖惩细则,逐级落实内部控制组织领导责任。
(三)建立内控信息化支持
单位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时,应将内控流程嵌入到单位的信息系统中,完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单位内控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一体化。
附件:《内部控制手册(通用)目录》(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手册内容)
附件
内部控制手册(通用)目录
一、内部控制管理总则 (一)局机关职责 (二)直属单位职责
二、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一)预算管理办法 1.预算编制 2.预算汇总 3.预算审批 4.预算执行 5.基本支出预算管理 6.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7.预算结余资金管理 8.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9.课题研究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二)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1.财务基本规范 2.资金审批 3.结算报销管理 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5.公务卡管理 6.对外投资管理 7.资金竞争性分配 (三)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1.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2.非税收入执行管理 3.非税收入管理考核评价 (四)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进入市政府采购平台的项目 2.利用其它资金自主组织采购的项目
篇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的几个问题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的几个问题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类型众多,规模不一,在按照该规范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弹性较大,甚至还有误解。本文从现实出发,对实施内部控制影响较大的几个方面提出了适当的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
信息技术;
流程;
风险 问题
1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党委、纪委在内部控制中的角色和定位问题
根据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承担责任,在内部控制的某一个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也应如此。从现行的单位机构建制和职责分工来看,行政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党委主抓思想政治工作,纪委主抓廉政工作。由于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导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弱化了党委、纪委在内部控制中的角色定位,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内部控制的精华就在于制衡,所谓制衡就是在单位的岗位设置、权责分配和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设计。从现行的单位机构建制来看,党纪委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认为内部控制是行政负责人的职责,造成的现实困难是一方面真正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很困难,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可能缺乏有效的监督,不会形成信息反馈,导致内部控制流于形式。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境地,就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根据该规范建立和实施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时,结合当前的实际,充分发挥党委、纪委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的作用。具体做法因情况而异。一个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党委一把手主抓控制环境的建设和实施。包括建立和实施道德规范并向单位的所有人员传达;
人事任免,选择德才兼备的人员。纪委主抓内部控制的监督工作,将内部审计部门划归纪检部门领导,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党委的控制环境信息和纪委的监督检查信息定期向行政部门汇报。也就是说,党委主抓控制环境,纪委主抓监督检查,行政主抓业务控制,这些职能重组以后,就会形成信息充分、重点突出、监督有力联动机制和制衡机制。
2 关于信息技术在内部控制中的积极作用
该规范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会计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单位更加强调内部控制的常态化、信息化和时效性问题,内部控制势必需要相应的信息技术环境作支持。而信息化对单位内部控制产生着重要影响,是内部控制的“固化”。在内部控制采用信息技术处理的情况下,所有信息的生成、记录、处理并报告的方式较传统有显著不同。信息技术的运用的优势在于处理数据时能够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并进行复杂的运算,也就是说处理数据的能力大为提高;
不进如此,还能够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可获得性及准确性;
能够对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
提高对单位绩效和政策、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能力。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对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对单位控制环
篇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指引
吉林省财政厅 2014年4月20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工作基本指引
第一部分:使用说明
第二部分: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步骤及流程
一、工作步骤 二、工作流程图
三、主要经济活动的管理结构 四、制度框架
第三部分:经济活动控制
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 一、工作步骤示意图 二、工作流程图
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 第二节 收支业务控制 一、工作步骤示意图
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 第三节 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一、工作步骤示意图 二、工作流程图
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 第四节 资产业务控制
一、工作步骤示意图
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 第五节 建设项目业务控制 一、工作步骤示意图
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 第六节 合同业务控制 一、工作步骤示意图 二、工作流程图
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
第四部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一览表第五部分:延续工作
第一部分 使用说明
为便于理解和掌握内控原理,具体操作实施路径和流程,引导各单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我们提出了本指引。
1、本指引是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的指导,单位的非经济活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控制和管理。
2、本指引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要求,围绕行政事业内控机制和六项经济业务所建立的基本指引,对本指引内容,请根据本部门或单位的经济业务内容和规模参照使用。
3、对规模较小,经济业务简单的行政事业单位,在控制有效、保证经济活动安全的情况下,在机构设置、工作环节、制度建设上可在本指引基础上适度简化。
4、对规模较大、经济业务复杂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认真执行内控规范的基础上,如存在本规范未控制的经济业务,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内控措施,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
5、由于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众多,本指引中第五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一览表”不能包含单位适用的全部,请各单位对本部分内容参照使用。
第二部分 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步骤及流程
一、工作步骤
(一)成立内部控制领导组织机构
单位要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常设的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内部控制工作
(二)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1、建立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主要内容:议事成员构成;
决策事项范围;
投票表决规则;
决策纪要的撰写、流转和保存;
决策事项的落实程序;
监督程序、责任追究制度等
2、建立关键岗位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单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
关键控制岗位责任制;
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
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培训制度等
3、建立会计机构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会计机构设置;
会计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
财会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度;
会计业务工作流程等 4、按照单位的控制工作需要建立其他管理制度
5、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建立六项主要经济活动的管理结构(见下文)
(三)开展经济活动内部控制
1、梳理单位六项经济活动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环节,查找风险点
【篇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研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手册大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手册大全
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第九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十条 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 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2005140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 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 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 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 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 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第三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 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篇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研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范本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手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范本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手册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20]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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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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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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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第九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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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十条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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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20**】140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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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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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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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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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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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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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第十九条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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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十条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第五章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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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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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第三十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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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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