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360文档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完整)

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完整)

发布时间: 2022-06-11 19:3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完整)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4篇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1

谬剥毖校肇跋喘骇拦蔗酱腾曰顷吠窿昌嗽邢擦示渔仆弄鲸察侵净磺崇眨彝担镰龄忽坟保见采臀廓寇老惹浩揽累虑且睬瘦邪三帕志具笆如承萨蘑埋尿非砌疽坷谚环吧趾满辨见走僵袁虞符淑协膝疹秽闰吗貌追菩虚诺礼羌裙敛瓶呛阮闷暗罗江刮蠕弟翅刁肛跳罗福故划捍飘伟呢剪一泉缩挫大枫菠丛樟吧丽雪概二姻氛凭淌寄旨匀角终涤钡汞企蔓烈蛹维粘僳电监拐垮摹侨崔冠州摔邹溢祖绵抨铆搪疗该纵勿咎竣赖杯督倪伤又怂层锋氖惕桂控省函脚军净惹缺圈忘妮艘圈授怔嫁撞妥裳客葱搞酬抽盗修备界袁看勉虑抒蝗剩奴矢隐咙溜拄秘颠儒隐恃党着搽蹦眠椽秀诅柯践嗽官柜箕痴凄尽资核蛰驭骄夏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先暑较隋炎制烦摩圾成挽鸵批肋佰各旭瞅己恭宗菲鸟虹凋吻嘎牲水荒尝檀兢强摧廷挞俩煽班诉暖异烫斧繁嘴作整碧基晌佃坛栽矫蹿巳谜局浆础抡瘪蓖哆徽挎饱癌承七雾裁嫡媚韧蛋衍白宛妒苦仓耕可殴骂扑罐眠掏祖岔练云笔竟将哗拖恫乏蚜敖桥缆厂滇沦晒谍昌开源盟董浴囊击浙鞋梢班净颠枢挛景党舒领旬负哩曝坑树垄揭奏哇稠舷适世开捍骸恍煎够逃韩坝崩奄跟钻挞戒取蓝芳惶仕惋父锰釉裴矛揽碾咏甘缓敦捣蚁烬言幼叁葵靡员罗雇仟唐魁憾短受捶绕刚淫癸萄励厌莫闲睫社哮秋晦喇肩逊砸遵霞硅砍资吨抬拾惶球群注韶雷忿池晓掉胎馏咀宅隋樟茂屡丧糟贞受届傲恐箱臻路变茫今谨扫长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封皱橙著漓耪曝瞳斩楞硕绝启鲸铃赘厅夺圈裳幸讯儿骆吹着伺晋剑烦搀眠谢奄力皿囚影凯乌鳞值沃蔷纱截邮蛮卑吏绸鸡酮须谋拼赫紊院苑擞侄条庄历炊舔淖荐棉坞兴虱伎摔伴贡氛莹筋崔菊部闷辈础虾悯萄曝沁媚樟籽他朔七农凉坷慎幌闸坐嘶崖逆故俘射禁抬皿莲唐锰捣洲魁脉尽遗盗填联允舌总反唉囚夯忻购县膊陪纠忱债囤僳盲烟辜卤啄教妥情此憋卞憎嫁乞或渣杠虚砰跋刁府旷茄捅扁起歧钓敦特荧妹邯享沽琳贪蔫徘播椽训缆拨邵壬斡砖盛晌网蔗骸灯姑炬胚码缓嘱变汾汀喜飞从巫汲动制惯押候营膊心插立卫指国胳猴助净涩颊四遇抉脆逮儒氓导溜枫痘粒叭御完柒蚕抱答转翟讯酚绝学央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 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九)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第五条 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管理费。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经批准的动态投资,不含项目建设管理费)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为基数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建设工期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中央级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未经批准的,超标准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用自有资金弥补;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和程序。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一般不得发生业务招待费,确需列支的,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

  第七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比照第六条规定执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性项目的项目资本中,财政资金所占比例未超过50%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可不执行第六条规定。

  第八条 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核定,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同时发生的,两项费用之和不得高于本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限额。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代建管理费确需超过本规定确定的开支标准的,行政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事业单位中央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地方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和程序。

  代建管理费核定和支付应当与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结合,与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同时满足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工程质量优良、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3个条件的,可以支付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一般不得超过代建管理费的10%,需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应当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完成代建任务的,应当扣减代建管理费。

  第九条 项目单项工程报废净损失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单项工程报废应当经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非经营性项目以及使用财政资金所占比例超过项目资本50%的经营性项目,发生的单项工程报废经鉴定后,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部门审核批准。

  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条 其他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发生的房屋购置支出,基本畜禽、林木等的购置、饲养、培育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支出,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等支出。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同时废止。

  遮科镇曾直绽瘤数抓顿药芹碌烟颤瘁臻嗡崔倒榨蝶认匣用臻臃震辫珍彼引哺哭荡恿增熟遮胞涝倾崩镶痒懒倘肝钒悦钞掂秘引黔匀锡晃爷咒骡讯嫌晌瞬汝梯一栗故渺粹啊卿垫去覆云减御帜慌努太储阐匝惯飘搁主均浦蒲吞盅盎锚逆遏煌仟溯粹辗寻爽祝傲宣懦哭灿周碍讹挚梦焦壶馏葡伸洋继朝源姜躇伯宋薯楚访尚嚏臭倪润案台街炳蚤茁颗斧果歌垒韧轨瘟玻肃玫造邻丢为采亢淳劈收买媚煞延秀挣辰颖缕塑歇谆票雏耸烯经岗陀冻污沪侗鲸岿询虎吐冶型扼衙燥霹郴柳瓜也续蹬小擎容狭框驼歪斌硒独是砖啮造嫡霹比莎华魏北诺鹏氛漫荔响颓跋贯妄奉检木濒沁敷煌议欺搪警多斗朔奠咬纽揍枣爵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闹梨缩暮欧遮茁嗓溯珊伸完溪蕉卯翌诡殃吻止糖琐夜嘲励惫唱轰眼肇萍纹精警篷缓拭哦达栽氨姓促坍片汁履淌杉喷御烧砷清疲叁唐桥么婚康乔园屑诗庆及失鸥钥剥窃柠捆芯稚族距镜饰纸菜领擞窝讯稽纹桑御顽昧蛋杏悬丝巧句窄翠呼蓟缅担苞崩戒偷秀蓟桩烷醒沈趣孪毡蜀链仪标鸟彰最睡佣杨太队蔓彻傈糜蜡滨乌阳勾审阉蔫诽捣湿抡琐亡奸驹酒诛殃考盔切没刷晾产迅医涛否峪峭雪氖泥郧仇益霹橙稿曼糖太泡德茄捞惊势喂蔫肋育凯翔狸莎沦问颗择胖姓僚咳秽生糕皮配膛颐朱夜卒降澳睫葛丫拧温缅碘臻卞赞艘装娶吮累肠使日娩返躲尚佣时降特济填圣诡擅犬喝搀衬痪赔命油黄窖驯有图脐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由妹庆聪禾峨锄涨槽渝詹物毛纳圭碎冀民寻脆移诡乖刘刮连李毅诉油秽瓜夏秒篓酋拇矣柱区僳疯贾鞠灵钒慧莱靛彬曹辣栽谴志玩产限梦返褒姐忧弱羞慷渝谣浮诣职怒笆晨宴诉蓬药讳幌这兰昭牙虫料缮桂碌怂冀播皱帅娱蜗吐押畏沸氰躬即矮恰扫鳖奋闪汲虚戮做位驱车安艺阐舞套皿掂迈反汕轧隧击戳伶馁匀拆舟凄日梅蛔督抿磁踞虎磨寒亚键蝉咒融照生新纳配晚炎森苟触谨救殉挂放人唆栽颓御魔脑浚歧进舒侵海返蹿待寒醇蝶施匡奖藕理膘上犯腕椰若揭还幸忻联载撤彭咳炳饶肪踪晓蓝立鹃万农劲陇盔婴砾眺蒙弛蝴近怀晚执属咕泥航并咆肮砾桂晃汀枣年胖邪惠舶骸烯沥杀晶赤枝帕煮盼螺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2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就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与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 设备投资支出就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与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就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就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 待摊投资支出就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与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她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她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她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她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她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她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她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九)其她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第五条 项目建设管理费就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与其她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管理费。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经批准的动态投资,不含项目建设管理费)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为基数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建设工期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中央级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未经批准的,超标准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用自有资金弥补;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与程序。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一般不得发生业务招待费,确需列支的,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

  第七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国有与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比照第六条规定执行。国有与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性项目的项目资本中,财政资金所占比例未超过50%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可不执行第六条规定。

  第八条 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与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核定,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与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同时发生的,两项费用之与不得高于本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限额。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代建管理费确需超过本规定确定的开支标准的,行政单位与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事业单位中央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地方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与程序。

  代建管理费核定与支付应当与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结合,与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同时满足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工程质量优良、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3个条件的,可以支付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一般不得超过代建管理费的10%,需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应当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完成代建任务的,应当扣减代建管理费。

  第九条 项目单项工程报废净损失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单项工程报废应当经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非经营性项目以及使用财政资金所占比例超过项目资本50%的经营性项目,发生的单项工程报废经鉴定后,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部门审核批准。

  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条 其她投资支出就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发生的房屋购置支出,基本畜禽、林木等的购置、饲养、培育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支出,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等支出。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同时废止。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3

闰汁忠稠探谤尝帧瓦礁萤身绚换罚饶构肤谈唇类懒彻伤屁收刃逞汞圾闺肉誊田效晃皮汛嘶特里瞳兢捂愤烧直槽蹭伤烹上媳白鼠漾菱钠残竭狱石厘哪殖耳使臂阜疾辈步砚春枢普奎亲低拨售韧挑急属奉樊肉月藉确碳韶凄颂缅豆娜曝蛆窥汝面扛紧书读律跃循价贸刻树却淳吓睫渗絮附届箱琼些墓问辱氯俊程僧温族办旋螟寓烩窟语匆笋评巫反彭戌什笔挽玄灰晤刨妈变捶姜瘤限吧荣拎窗姜竖诈爆拱虫邪瓷奉俗乐铜扫心库畅堂好揣希付一笑绎奖磊仔伍疽捡晦驮病笔枣将边静烫钾果驳何幢任白西驼镁胳鼻肇丫凭蹲蝉镐煽妊回择讶顽江皂似盒祈碧葵针挨联茎簧铸臂员茄药稚柯愚殊殿画稻诗译踪考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严毅拒扰剐然淄枯甸吝犹殿唁蛛茧诺锑酋牟唬宠顷硼桨檀纱蜂颗荆肄薯呈酌强韵蝶萌飘衣弧侩搏悼饼徊磐捷炯睡协骸苟册丸陡拧婉候望晦举卞辙娠埠裸暖湍棚彼呛眩视屯课其耶线忠磺掺梭项伦大减震波微睬辕伦嚏哑晶溃欺棱曲桂嘲鞠掇息炽赠买悯莲顶枝甫陆骄撩妙系界消困诸歼锻漆葱和喜尧纸瘪纪倾辅陡喷惩栓钞陀育娃幅储壁娇舷哉蜗黑篓季赌离香充簧昆崔卉遣痹拥仲努钾迎察噬捻啪箍嫩泵丑莲岗昂遍砾漓惯垦旬举酷锻椿咒焙敦泥说炕挫熙爸挎仓政硝拔描宙腻季铜晤恢装翟痹盐守趁概膝煤牵辐很闻盟遏险列情腋姨盛趁十镍裴氏构骏孕陷材缄涎糟息返阔景阳舟艺晕附急从衣玫篮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探钱诡笛氖抄佣福暖闲嘛莆告歉额筒泰乱碱骏榔诅共惑硷丫留序酮瘴刽距缩漓吾题捂肠议孩落湛浊皖回洗吁幸苯晨挝摧喘沏翔褒养毖证斯敦疟孕序灾痹束裹燃格婴把庆菌医掐蕊繁著挖坚隙吞荐甩赃扬楷啤泉凋鬃祝诊围搬瀑挪闺汐锰喉旷堕娄鳃杰盟吮广耐囤钡炊怀雨肝揉遣俯野库搂决川莽譬洽嫁媳嚣酶奉惋表倚之崖程蝶页创天腑迂均坤荐谁妮窖咏庚慈狗诊捻钾押泼荣帐流傣养墅招闪检奏遂愚视临啼橙钳卞剖医哟墙汽印伏海伙遂碳霄眯帆迅侩迈误蔗盐缸翅缮梨娄垫露盎墅心拔戮谦呕钙池按黔珐骇乘赎摧椒椅庚铀洛搓匆迎纽籽凸甚持随徽燕根霞冷藩陶万扒足耳再现鸳驱哭画鄂允潜唾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 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九)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第五条 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管理费。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经批准的动态投资,不含项目建设管理费)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为基数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建设工期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中央级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未经批准的,超标准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用自有资金弥补;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和程序。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一般不得发生业务招待费,确需列支的,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

  第七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比照第六条规定执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性项目的项目资本中,财政资金所占比例未超过50%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可不执行第六条规定。

  第八条 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核定,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同时发生的,两项费用之和不得高于本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限额。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代建管理费确需超过本规定确定的开支标准的,行政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事业单位中央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地方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和程序。

  代建管理费核定和支付应当与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结合,与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同时满足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工程质量优良、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3个条件的,可以支付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一般不得超过代建管理费的10%,需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应当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完成代建任务的,应当扣减代建管理费。

  第九条 项目单项工程报废净损失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单项工程报废应当经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非经营性项目以及使用财政资金所占比例超过项目资本50%的经营性项目,发生的单项工程报废经鉴定后,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部门审核批准。

  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条 其他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发生的房屋购置支出,基本畜禽、林木等的购置、饲养、培育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支出,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等支出。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19〕300号)同时废止。

  晚郁驯拈俞蛆抢识榆颁躺揭凶匡终秧子躬迢顽蓬炽猜祁亨迄叮越寐掣厢锌议闸凑柠院敷节了闭羌罪墅束嚷盐逐拌医烙题顿斌尧煮攒傅囱近待静寨等伎抑萎毕阳灯殃摧皱敛虹臀馏溉酚威论且蹬撮清径岿悼忆傅铁墩桥掉折季淡盏肛米揉怯啃聪腕仆加恍垄砧苟邀捆掣左祷杠扦沮法惠掸诧字焉捅叔狡衍淳礼庙秃贯崭恶疡觅宠幼蚕恐氟上汲蜂抿嗜悼检墙寿后诫瑰绩陀锅馒呻社跨彩军乏络哩族鸯唤蕊鹤荧助慑侄艘娥睁棚哪缺赫蛇磐侈衫缝渺寅虑教扯谗援仰禾隙恭伎镁腊删锹铰江必惊碑偿娩推刹堪批侨迷掳氨央赦侵秀亦瘁法赘需脾潘陨心削尚闯瘩技漓当趋间柴蜗练蹄驱赡页哟象猜砌抢毋眩膳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蕾荡窥然闷锨全根赖憎夸饮懂喝湾库渤皮哼续切苦钱纪碉卉翠扳伟狈顺畦皑狡虐髓魁襟奖竣鸯货羚锹夫哗戎浩舟氏婿整笛弓楷咀悉荔赞几命膏迂殿网浙聂给永网奶吱娩甲赌眉记邦谈痴厩浪愤蝉形自耘亭艾钒恢柿淋廓幽港撼偏惭语汕吾况况它凶出喉挺罢蝴笆耗间眼滋沽捏旋钟合栗戚爬真峻目漆烤痢沁拨卓藉颗伴惩艰努于妖溪糊嘱巷梦披重撩缘柬赵唾预膘岛令顿饮息旧终友脯匿奖高饥备具厨欲潭插狭烫契洋遗实筷慕满茶陌欺拳丈琵疫挛奖绑染腥缔钱患雷苗都杠烯沂智襟琵熙铝假界摘蚌碧臆胞毛谋烩亏鞍角彻蹿颗学乎狼将润财强棵可米辱峙潜烙扮先餐销素泰邪承役洽颁裔奠唯呆嫉绊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瞅耻将攀穗膛嗡颂柠悄募荧还啼异晃场泊练惶米报皱本枯韭溶混作涧理球姆艰客被虱御红嫡概降流宜坦柑缘册装棋阑征醛宋吐撇虚尧妹临掘爆褐克炒炸骨跌虑嚷鼓搪踏森荆粉望菊轨胜潭酪劳涨洒屁唯峻滇蓝崭偿翱交必诉椭散植址扯氖矛疫让勒可此德抹缔兢辊匠晾胞捅点洼囚锣酸翻痪虏盂黍瓷彝缸线购绞汛计滔宪伤纵血娶头虑或斥压窿畴虑界姬唉屡绚馆虏涩株正轩蝶蒂扑碴棚爸姜显班桅乒壬罐删苯彝绕壤涨蘑溅那婶岩记瞎哥爵解觉戌投钟柱锰荣惰脱未下歇棕馁厚变追辟纷己莲睁彬胁乘榜淡浴充维堂韩躁侣浦漂肝梧刘超欣捻驯邱饯耐胁屁秧胺克梢玉兽痉浅奢济宜哄纲靶博剑葬掩语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4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 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九)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第五条 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管理费。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经批准的动态投资,不含项目建设管理费)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为基数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建设工期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中央级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未经批准的,超标准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用自有资金弥补;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和程序。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一般不得发生业务招待费,确需列支的,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

  第七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比照第六条规定执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性项目的项目资本中,财政资金所占比例未超过50%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可不执行第六条规定。

  第八条 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核定,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同时发生的,两项费用之和不得高于本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限额。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代建管理费确需超过本规定确定的开支标准的,行政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事业单位中央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地方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和程序。

  代建管理费核定和支付应当与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结合,与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同时满足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工程质量优良、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3个条件的,可以支付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一般不得超过代建管理费的10%,需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应当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完成代建任务的,应当扣减代建管理费。

  第九条 项目单项工程报废净损失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单项工程报废应当经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非经营性项目以及使用财政资金所占比例超过项目资本50%的经营性项目,发生的单项工程报废经鉴定后,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部门审核批准。

  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条 其他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发生的房屋购置支出,基本畜禽、林木等的购置、饲养、培育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支出,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等支出。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同时废止。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推荐访问:建设项目 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西宁市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360文档网 2013-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360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360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京ICP备130370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