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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 2022-06-24 13:55:1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4篇

第1篇: 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营造整洁美观、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推进“六城同创”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物业管理条例》、《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机制的方案》(X府〔**〕24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四个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方案》(〔**〕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形成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创建整洁、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居民居住区。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认真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统筹谋划、持续推进、全面完成辖区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任务。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协作、联合整治”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

(二)典型带动。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

(三)居民参与。在整治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小区业主的沟通,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取得小区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长效管理。完成综合整治的小区,要在有关乡镇政府(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关镇政府、凤凰镇政府、刘集镇政府、李冲回族乡政府,以下简称有关乡镇政府)的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参与下,根据业主意愿,通过专业物业管理、社区统一管理或者业主自治等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整治重点

(一)擅自在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开挖地下室、拉建围墙(围栏)等行为;

(二)产生环境噪声、超标排放油烟的;

(三)侵占公共绿地、公共部位、公共区域的;

(四)乱堆乱放、毁绿种菜、饲养家禽家畜、乱停放车辆、乱扔垃圾、损坏小区道路、张贴涂写各类小广告、清运垃圾不及时等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有关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
牵头组织违法建设及私搭乱建清理和拆除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排查突出问题,确定治理对象名单;
定期研究分析住宅小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指导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日常管理巡查工作,及时制止、报告小区内乱搭乱建、毁绿圈地、毁绿种菜、饲养家禽家畜等违法行为;
对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指定有关社区居委会牵头落实日常管理责任。

(二)房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违法建设、油烟噪声扰民、圈地毁绿、毁绿种菜、饲养家禽家畜等问题的巡查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工作;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面积等内容建设(或临时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
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对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采取限制该房屋进行产权交易、抵押及注销房屋产权证等措施,并及时方案银行等相关权利人;
对参与和纵容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吊销其资质;
对因加建、拆改房屋引起的房屋安全问题进行查处和鉴定,并及时出具鉴定意见。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在社区、居民区层面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住宅小区综合管理问题。同时,在职权范围内,对未按要求履行巡查、制止、报告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办理资质年检和晋级,并暂停其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住建部门。负责加强对建筑及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监管,对实施违法建设的建筑及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将其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

(四)城管部门。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经规划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
指导环卫部门配合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推行卫生服务物业管理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卫设施建设、垃圾清运等工作符合规定标准。

(五)规划部门。负责对住宅小区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的加扩建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核查认定。

(六)环保部门。负责对住宅小区内利用违法建设或违规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经营活动产生噪声油烟污染的情况进行监测,并依法查处;
协同房管、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七)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利用违法建设和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造成经营性用房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停止发放营业执照;
已发放的,限期变更经营场所或注销登记。

(八)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住宅小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分贝音响器材造成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的行为;
负责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时维持现场秩序、提供安全保障;
对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九)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的证据保全和公证工作。

(十)供水、供气、供电部门。依法停止对住宅小区违章建筑的供水、供气、供电服务,配合做好私搭乱建的拆除工作。

五、实施步骤

整治活动从**年3月下旬启动,至**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摸底排查阶段(**年3月25日至**年4月10日)。

1.县政府成立县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见)。

2.有关乡镇及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作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领导,指定联络人员,组织召开辖区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动员会。

3.有关乡镇及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增强居民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引导违法违规行为人自行整改,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县房管局牵头组织对住宅小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城关镇牵头组织)私搭乱建、噪声油烟扰民、侵占公共部位、毁绿种菜、饲养家禽家畜,以及其它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及卫生环境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开展整治工作做好准备。摸底调查情况应及时上报县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阶段(**年4月11日至**年11月10日)。

1.有关乡镇政府牵头,房管、环保、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参与,从新建小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入手,有计划、分阶段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小区内的违法建设及私搭乱建依法下达限期拆除方案书,责令其按照综合整治通告规定,限期自行清理或拆除。

2.对逾期拒不清理或拆除的,由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3.对住宅小区内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它共有部分,以及其它损害大多数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经验、建立长效阶段(**年11月11日至**年12月31日)。

1.县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乡镇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通报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2.由县房管部门牵头,对未按照规定劝阻、制止违法行为实施及未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暂停办理资质年检、晋级和参与本县物业管理项目投标的资格,并将其失职行为处理决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不良记录,同时取消参与违法建设或协助实施违法行为的物业工作人员从业资格。

3.有关乡镇政府牵头,各有关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在住宅小区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定期会商机制,共同协调化解小区矛盾,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

4.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日常监管,维护整治成果,确保把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督促、落实有关整治工作事项。有关乡镇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住宅小区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乡镇要根据属地管理要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健全联合巡查、防违预警、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实现对住宅小区的综合治理。要注重解决投诉举报、日常巡查、媒体曝光、上级转办、案件移送等问题,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判、互通情况,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推动工作有效衔接、协调运转。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投诉久拖未决等涉及多部门管理责任的重点问题,要及时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专项整治,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三)强化监督考核。县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每两周向县政府上报一次整治进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并及时将整治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县监察部门、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乡镇及相关责任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中敷衍欺瞒、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问责

摊群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2篇: 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将“小金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卫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现制定《中卫市民政局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 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使我局开展“小金库” 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不走形式,不敷衍了事,我局特成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希宁

副组长:蒋生军、王永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传达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对自查自纠、组织检查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负责对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日常清查和协调工作。

二、“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9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8年底“小金库”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

库”;

8.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账外核算、使用;

9.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10.篡改会计科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设立的“小金库”;

11.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设立的“小金库”;

12.单位和单位、单位和个人相互勾结,套取现金设立的“小金库”;

13.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自借出,超过一年以上不还的;

三、“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法

“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办法。按照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在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

作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二)自查自纠“回头看”。

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全面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重点抓好“五查五看”:一查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落实情况,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
二查自查自纠覆盖和落实情况,看自查自纠是否到位;
三查重点检查覆盖和检查深入情况,看重点检查是否到位;
四查严格执法执纪和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五查有关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

(三)审核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对所有银行账户开设情况统一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账户,经核准后纳入自治区清理“小金库”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对不符合规定应撤销的账户,限期办理销户手续。

(四)全面开展财务基础规范“达标”工作,制定财务基础工作上报标准,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财务基础规范达标,通过达标促进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落实。

五)整改落实。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

(六)总结上报。我局将按照《万宁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将“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按时上报市“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股室要围绕“小金库”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各相关股室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日常工作中要加强情况报告、信息沟通,重大案件要及时汇总上报。

(三)各相关股室是这次清理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责任股室要切实履职尽责,抽调精干人员参与

治理工作,明确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取得实效。

(四)我局设立举报电话为:0955-7037171。

第3篇: 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中峪乡

关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

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任务 
  (一)整治目标 
  1、道路两侧、居民巷道内无“四堆”(粪堆、草堆、土堆、垃圾堆),“四坑”(臭水坑、粪便坑、垃圾坑、污物坑),无白色垃圾,无乱搭乱建临时建(构)筑物。
  2、院落整洁,畜禽圈养,粪便及时清理。
  3、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摊位整洁,摆放有序,卫生设施完善。
  4、废品收购点内堆放有序,四面有墙,大门完整。
  (二)任务分解
  1、村民:庭院内外卫生整洁,美化绿化;

  2、村民小组:村组道路两侧5米内及居民巷道内“四堆”清理、“四坑”清除;

  3、村:通村公路两侧“四堆”清理、“四坑”清除;

  二、保障措施
  (一)整治设施
  1、村民家中有垃圾桶,垃圾桶由各村组统一配发,编号登记。
  2、村民小组设立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垃圾堆放点规格为3(长)×2(宽)×1(高)米,砖砌,装门,上有塑料布覆盖。
  3、装备(租用)垃圾清运车1辆,车辆状况良好。
  4、设垃圾处理场2个。垃圾处理场为坑式,要求容量足够,并及时填埋。
  (二)机构人员
  l、大学生村官兼任本村环境卫生监督员。聘用2名卫生保洁员(能胜任该工作,五保户、低保户、生活困难群众优先),参与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2、村民小组组长兼任本组环境卫生协管员。可增设村民小组环境卫生推牌值班岗,以户为单位,由村民自行轮换值班。也可增设无职务党员环境卫生监督岗,协助管理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有条件的村组,可以聘用专职卫生保洁员。
  (三)资金保障
  1、资金筹集。采用一事一议、公益费用支付、社会赞助等多种方式筹集,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恰当方式,严禁强制征收。
  2、资金支付。所筹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村组垃圾清运车辆购置(或租用)费,卫生保洁员、垃圾清运员工资,环境卫生监督员补助工资,卫生协管员工资,村民小组垃圾堆放点建设、居民垃圾桶配备等费用。
  3、人员工资支付标准。卫生保洁员月工资标准为300元,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
  三、制度职责
  (一)制度
  1、环境卫生整治例会制度
  (1)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由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

  (2)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原则上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3)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内容:通报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4)会议内容要有记载,确定专人负责记录。
  (5)参会人员:乡政府主要包村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站所办负责人、各村负责人、各村保洁员。
  2、环境卫生每月检查评比制度
  (1)每月25号前由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2)评比标准参照执行;

  (3)检查评比中先进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落后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实施处罚。
  (4)检查评比结果要及时张榜公布。    ·
  3、环境卫生分级负责制度
  (1)村民小组负责监督、管理村民庭院内外环境卫生和本小组公共区域的整治工作;

  (2)村上负责监督、管理、指导村民小组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环境卫生清洁逐级报告制度
  (1)村民小组负责每日向行政村报告本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2)村上负责每日向乡上报告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并报送有关统计数据;

  5、环境卫生整治区域保干及属地化管理制度
  (1)推行领导包骗、干部包组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干部年度工作责任考核;

  (3)环境卫生整治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
  1、村卫生监督员职责:负责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对本村垃圾清运员、卫生保洁员、卫生协管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每天下午对所属各村民小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督查;
如实填报相关量表;
处理各类突发性环境卫生事件。
  2、垃圾清运员职责:每日按时作业,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村各垃圾堆放点上的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每日对清运到垃圾处理场的垃圾及时进行填埋;
运输途中做到垃圾不泄漏,不遗撒。
  3、卫生保洁员职责:每日按时作业,对村公共区域进行保洁,确保公共区域卫生整洁,不留死角;
对负责区域产生的垃圾,做到随产随清。
  4、环境卫生值班岗职责:每日按时上岗,督促村民搞好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清扫村民小组公共卫生区域;
协助卫生协管员做好本村民小组垃圾处理工作;
防止违规倾倒垃圾。
  四、保洁程序
  1、每日晚20:00至次日早8:00为村民向垃圾点倾倒垃圾时间,倾倒垃圾后要及时覆盖。
  2、每日早8:00至12:00,清运垃圾完毕。清运到垃圾处理场的垃圾要及时进行填埋。
  3、每日早8:00起,村民小组环境卫生值班岗督促各农户搞好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清扫本组公共区域卫生。
  4、每日早8:00起,卫生保洁员上岗,进行村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五、督促检查
  1、村卫生督查员对所属各村民小组的环境卫生状况每天应至少督查一次,及时登记督查结果。
  2、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天督查一次所有村组的环境卫生状况。
  六、考核奖罚
  (一)考核
  1、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2、对年度评选出的先进村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检查验收一次,合格的授予先进称号,不合格的取消先进资格,并将结果在全村通报。
  (二)奖励
  1、每月评选出的先进垃圾清理员、卫生保洁员,由村颁发流动小红旗,奖励10—20元。
  2、连续1 2个月保持先进的垃圾清理员、卫生保洁员,每月给予60元的奖励工资。第二年不能保持者,年底取消奖励工资。
  3、每季度评选出1个环境卫生整治先进村组,在环境卫生督查通报中进行表扬。
  (三)处罚
  1、对每月的后进垃圾清理员、卫生保洁员,在环境卫生工作会议上通报批评。
  2、每年度后3位的垃圾清理员、卫生保洁员,每月工资下降40元,第二年连续3个月优秀者恢复原工资。
  3、每季度的1个后进村组给予通报批评。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4篇: 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长效机制下沉工作方案

为做好“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网格平台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2013年深化规范提升“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工作20项举措及推进方案》,按照“不能以形式主义的方式来反对形式主义,要真正沉下去,与实际工作真正配合,要认真研究‘真融合’机制,使长效机制具有生机和活力,健康持续发展”的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沉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以推动科学发展、着力民心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总要求,通过建立“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实现单位和农村,干部职工与困难群众的双向互动、互促互助,合力共建。通过此项活动,使干部职工实现思想为民,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解决全区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创造力。

二、工作人员

全局共55名领导干部职工根据乡镇办需要下沉到一、二级网格处理分包区域网格管理人、群众反映的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采取多项措施,优化资源,整合力量,变事后处置为源头管理服务,变被动处置问题为主动发现问题,筑牢网格服务组织保障,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强化培训,提高网格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工作方法

  (一)下沉人员要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责任社区,定期与与分包社区网格员沟通联系,开展日常工作。

(二)下沉人员要第一时间收集上报分包网格内发现的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问题,能够解决的要立足局网格化管理平台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或上级网格平台,并实时跟踪、反馈处置结果。

  (三)下沉人员应重点发现、上报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及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比较关心的涉及我局领域的热点问题。

  (四)应全面熟悉掌握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

  (五)及时填写并上报网格化管理动态台账、纸质台帐,做到资料完备;
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分类;
按时做好《工作日记》的记录,按要求每周向局长效办汇总上报信息台账等相关资料;
每周各下沉小组至少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向下沉小组组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协助乡(镇)办、社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6)严格服从领导,遵守组织纪律,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事前要请示,事后要报告;
对未经研究决定的事项,不乱许诺,不乱表态,不越权办事。

四、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一是加强职工业务培训,重点练好“内功”。邀请本系统内领导、技术骨干来我局培训指导网格化管理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在熟悉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市***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二是宣传***工作职能,着重借好“外力”。积极向联系分包的乡(镇)、街道干部宣传讲解***管理职责及管辖范围,指导乡(镇)办协助开展***工作,提高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多渠道收集问题,实现“无盲区覆盖”。不仅仅要依靠网格化管理平台发现、收集问题,还要通过举报电话、“心通桥”、ZZIC等多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与***工作有关的问题。

(二)加强督查,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一是结合“条块融合”,推进职能工作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条块融合工作,切实做到与分包乡(镇)办共同担责、无缝对接、融为一体。结合我局联合乡镇制订的网格化管理分包表以及网格化管理公示牌,进一步明晰责任人,实行分段包干,一级对一级负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依靠村民组长、大学生村干部、党员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县、乡的管养工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格局。

二是落实督查、督办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一线走访等形式,对网格内责任人开展群众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局长效办将加大督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下沉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凡是因工作不到位或出现重大失误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责任划分,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表现突出的下沉人员或下派群众工作队员,将对其给予褒奖,年度评先优先考虑。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发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把各项职能工作和长效机制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促进我区***事业更快更好发展。二是要健全机制,积极融入。建立健全的内部网格化管理架构,明确下沉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标准,全面融入长效机制工作中,并且网格下沉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措施,延伸工作触角,实现全面覆盖;
主动下沉,积极融入,定时定期联动执法协同巡查,解决问题;
每周单位网格下沉人员与会同办事处各级网格长开展巡查工作,充分调动下沉人员主观能动性,各司其职,主动履责,把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解决。同时,通过建立个人工作业绩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每月将下沉人员的主动融合、参与巡查、发现解决问题等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三是理顺关系,统筹兼顾。“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是贯穿我市各项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长期性工作,网格化管理是对这项工作的延伸,是将我们的管理方式从“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的有效途径。全体人员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这是对我们本职工作的促进,在开展正常业务工作、完成上级工作任务的同时,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强化督导,责任追究。局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区领导小组和市局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及时安排部署,加强日常督导督办,特别是在排查中发现的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上级交办的事项,要及时协调处置到位,力争使问题在网格之内得到解决处理,避免被上级暗访发现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期间,局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将按照三级网格中明确的责任人履职情况实施效能督查,对下沉人员条块联动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和融入条块联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条块联动执法、集中执法不力或推诿扯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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