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12篇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精品文档,助你起航,欢迎收藏关注和点赞!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 1.如何落实党建的主体责任内容新形势下,党委要落实主题责任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1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精品文档,助你起航,欢迎收藏关注和点赞!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
1.如何落实党建的主体责任内容新形势下,党委要落实主题责任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敢于管党、善于管党、勤于管党、严于管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五是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下级党委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
2.如何落实党建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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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指党委书记是党的一把手,党的建设是党委书记的事情,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保护生态的第一责任,更要当好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一、要亲力亲为抓党建。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党建工作当成分内之事,将“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使自己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二、要聚精会神抓党建。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切实为党在一方站好岗、放好哨,做到从严治党不松懈、一抓到底不动摇。三、要心无旁骛抓党建。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党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常怀爱党忧党之心、恪尽管党治党之责,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递压力和责任的党建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忧党。
3.落实主体责任有哪些工作机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需要出台责任分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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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是提升治理腐败能力的手段和途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举措。在制度规划上,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使制度彼此之间协调、配套,形成体系。围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这个关键问题,明确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一方面,建立下行传导机制。通过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另一方面,建立上行报告制度。制定出台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制度,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制度,健全完善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或纪委述职述廉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厘清责任、落实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党委和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加快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以管用为目标,注重从实际出发谋划,制定完善主体责任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和重点,强化考核程序和结果运用,增强制度约束的“刚性”。在制度修正方面,在制度查漏上要对现有的补缺、修缮、巩固。对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的,及时进行修正,让“老虎”无机可乘、“苍蝇”无缝可钻。在制度执行上,要克服部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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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掣肘,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4.如何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党建工作一要强化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形成抓基层党建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做基层党建工作的本领,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二要抓好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发挥好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三要做好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工作,持之以恒整顿转化后进基层党组织,做细做实服务群众的工作,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着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法,适应网络社会和新媒体发展趋势,整合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和网上民生服务办事平台等。
四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落实好“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把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有效参与和有效监督。加强村集体“三资”交易和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市场化、智能化手段实现集体“三资”阳光交易。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把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五要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以钉钉子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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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持续整顿“四风”。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将活动中管用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培养和宣扬正面典型,健全“查看比学”创先争优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5.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了哪些党建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坚持向中央基准和省委要求看齐,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好岗位职责。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约谈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及时掌握党建工作情况,对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理想信念、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等主题,重点抓好新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新一届村“两委”干部的集中轮训。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镇村综合改革,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能力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研判,逐步分批抓好干部调整工作,真正把品德好、敢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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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把关,从严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实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末位查究制度,对不适应工作的,坚决予以调整和清退。落实省委从严管理干部“五项制度”,重点抓好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提高干部监管水平。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一案三查”,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配合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继续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建和重点村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基层村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党性分析评议,探索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积分制、党员星级管理等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在岗大学生村官分流安置工作,鼓励引导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持续推进农村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晋位提档”活动,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6.基层单位应该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以下方法来:(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党内政治生活得到明显加强,政治生态得到极大改善。但也有个别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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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党员干部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严肃,使管党治党的“大熔炉”变成了“冷灶台”。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的极端重要性,补足精神之“钙”。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上,要率先垂范,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强化监督约束,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带头发扬民主作风,营造健康民主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政治职责,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确保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落到实处。(2)让“一把手”严格责任落实。俗话说“一把手重视无难事”。基层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各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做到人人有责。对违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行为严肃查处,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只有使“一把手”真正担负起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才能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3)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探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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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把监督职能充分调动起来,将问题摆在桌面上来谈,在思想碰撞中进一步统一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增进干部团结,提升党员内在修养,增加单位内在凝聚力。(4)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加强班子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力源泉。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推进制度创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清正确方向,解决现阶段问题。例如,创新使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考评制度,将考核目标进行量化、规范化。(5)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细化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与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推动全面责任的落实。重点要做思想工作:一是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用制度管人管事,不唯亲,只唯实;二是坚定用人标准,任人唯贤;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负责人,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确保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
篇二: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2022年度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022年度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酷乐文行整理,其他任何途径获取的资料均不完整,获得完整版资料咨询唯一指定qq按照某某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制度要求,现就本人2022年年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上次专题分析会确定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1.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措施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民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经常性自学内容,不断强化决策能力和规矩意识,按照年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从严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任务的调查研究、听取意见、落实见效;在某某职代会上,围绕学习情况、作风情况、工作情况、廉政情况进行了述学述职述廉。二是积极转变干部作风。组织修订《某某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新规定了机关科室中层干部某某的量化指标,某某科室每月2次提高到3次,某某科室每月0次增加到2次。强化干部履职尽责。制定《某某安全生产约谈实施细则》,加大干部追责力度,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三是强化现场解决各类问题。一方面加大自身下现场力度,坚持用1/2的时间下现场帮教指导。全年下现场检查某某天,其中节假日某某天;夜查某某次,边远地区某某次。另一方面与班子成员一道,严格落实《某某领导班子成员跟班调研和谈心谈话制度》,每月确保1次,每次确保10小时,深入与各层级职工谈心,截止目前发现各类问题某某个,目前正在督办逐步解决,切实捋顺职工情绪,化解职工矛盾。2.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进措施方面。一是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以及《某某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纪和企业纪律处分后相关处置规定》,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
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建设。优化调整某某党的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预防、惩戒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某某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某某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推动某某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三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及支部委员坚持常打“预防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警示,及时采取廉政点评、谈话诫勉、函询等方式,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实施批评教育、谈话提醒某某人次,纪律处分某某人次。
3.在落实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方面。通过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党课、宣讲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以及支部委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开展的常态化,吸取违规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确保班子成员和支部委员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政策规定,不越轨,不“闯线”。由某某、某某、组织人事相关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各部门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防止一个人说了算的行为。从内控机制建设入手,制定工作流程,完善管控措施;
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组织某某和某某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文件,在元旦、春节、端午等节假日前,向党员干部提出纪律要求,持续加强作风督查,确保了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二、某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生态状况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022年,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某某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潜在风险项目重点盯控把关;经常性与“六管”部门负责人、各车间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围绕当前
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有针对性提出指导建议,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有效利用所在某某支部党员大会以及联系点某某支部党员大会,采取专题研讨、座谈调研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廉政提醒,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某某节日加班、某某奖励、某某期间接受宴请、伙食团就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等干部职工关注问题,加强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政治生态状况。2022年,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会议、某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某某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开展“廉文荐读”活动,增强理想信念,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特别是在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上,从细小处入手、在经常上用力、向持久性进发,久久为功,建立了某某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某某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改进某某干部作风。在严格党内活动方面,坚持以高标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好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落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制。始终把抓好基层党建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高质量。系统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坚持党建和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某某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确定任务清单。逐项分责、层层落实,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建责任就延伸到哪里。着力开展“某某、某某”主题教育活动和“某某、某某”大讨论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某某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会议5次,听取并整改问题建议13条;深入联系点某某党支部10次,讲专题党课2次,认真点评某某党支部开展节支降耗、民主生活会以及“三会一课”质量等;
与某某党员和职工谈心谈话30人次,帮助解决各类问题8件,全面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地生根。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中,与安全生产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作为个人自学必修课程,并积极运用联系支部、专题党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指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学党纪党规、学法律法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期与各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严格落实《某某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组织某某进行廉政风险研判、排查与识别,建立完善某某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着力规范物资采购、资金管理、零小工程、委外经营、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做到“议事集体研究、业务管理规范、责任界面清晰、办事过程留痕、权力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全年按照某某统一安排,先后在重点领域牵头开展了“‘小金库’治理专项自查”“某某自查自纠”以及“违规使用某某等问题检查整治”等9项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5个,进一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日常学习不够深入。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度办法、典型案例的学习仅仅停留在书本表面,没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记笔记较多,缺乏进一步的思考。尤其是从事专业管理和技术生产的干部,日常多侧重在专业知识及岗位业务技能的学习上,对党规党纪的学习投入精力不够,特别是在某某、某某腐败案件问题上还需进一步汲取教训,对其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贪赃枉法给干部队伍带来的恶劣影响上还需要时刻警醒,警钟长鸣。2.压力传递不均衡。某某、某某层面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递不够平衡,部分某某、某某负责人抓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实质性的工作做的不多。比如某某一名“六管”人员因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敷衍拖沓被职工反映的问题,就一定程度的暴露出
某某、某某层面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力整治“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上的不细致、不到位,也反映了我本人在针对性的提醒教育上抓的不紧、督导的不严。
3.履责方式还需改进。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检查考核上,多为听汇报、看台账、个别谈话,在有效督导和认真分析各层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成效上力度还不够。而且,日常在深入一线和职工群众中针对性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职工所思所想上也存在差距,在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倾向性、典型性问题上方法和手段需要进一步改进,等等。这些问题都与我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上认识固化、方法僵化脱不开关系。
五、改进措施1.吸取教训,抓实廉政关键环节卡控。深刻汲取某某、某某腐败问题教训,深入案例剖析,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杜绝类似问题。特别是某某部门廉政风险的岗位,要加强日常学习教育监督,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组织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风险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监督人,对涉及关键工作的项点坚持自己上手盯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上报,切实杜绝问题重复发生。2.突出重点,做好关键节点廉政提醒。围绕某某招投标、某某采购、某某管理等廉政重点工作事项,定期向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讲清廉政风险和纪律要求。在元旦、春节、中秋等关键时间节点,采取专题会议布置、新媒体制作等方式,提出廉洁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组织学习相关案例,对新提拔人员,采取集体或“一对一”谈话提醒的方式,有针对性的提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廉洁自律意识。3.带头表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清单制度,做到责任清晰化,任务具体化,落实有形化,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要求,当好责任表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责落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篇三: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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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设立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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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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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第三章职责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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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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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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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组织原则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第五章议事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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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第二十四条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第二十五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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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第二十八条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九条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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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六)擅自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对发生集体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党组成员出现严重违反本条例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还应当追究党组书记的相关责任。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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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七章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第三十三条在以下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中,可以设立党委:(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二)根据中央授权对有关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三)金融监管机构;(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委,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第三十四条党委除履行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党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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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外,还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第三十五条党委设立和撤销的具体程序、委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事宜,按照本条例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第三十七条党组(党委)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解释。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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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情况报告范文(通用4篇)【篇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情况报告
第一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公司的意识形态重点内容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第三条抓好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
第四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第五条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领导班子,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第六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和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
务。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提交党委会研究。
第七条每年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全面督查,对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项督查。
第八条检查考核每年至少1次,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职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第九条每年至少听取1次所属部门、子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十条党委班子成员把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研判、协调、督查。
第十二条公司派驻纪检组负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篇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篇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情况报告
某某某党组工作规则
(2022年2月14日办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更好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
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三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议,按职责分工分管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条党组成员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观大势、谋大事、懂全局、管本行,努力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工作推动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党组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策部署,结合四川地方志工作实际,研究、审议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审议办机关、直属单位机构设置,讨论决定办党组管理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和奖惩,对办党组管理干部进行教育、监督,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领导机关党委的工作。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的工作。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组织原则
第六条党组及其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各种错误思潮坚决斗争,对中央和省委要求坚决贯彻执行。
每年向省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及时报送执行中央、省委有关决定的情况专题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党组成员要服从全局,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关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党组决定重要事项,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重视并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要事项如有不同意见,除在紧急情况下
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第九条党组书记负责协调党组各成员的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党组其他成员要支持党组书记的工作,接受党组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指导、督查。
党组成员应自觉维护党组内部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第十条党组成员在出席有关会议、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所发表指导工作的意见必须符合党组集体决定的精神。
第十一条加强党组内部经常性沟通,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工作等方式,交流有关工作和决策执行情况,通报有关重要工作部署、工作进度及其他情况。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党组的会议包括党组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会议。
党组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不是党组成员的厅级干部列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三条党组会议
(一)党组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
部署全省地方志重要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工作,研究“三重一大”工作,研究干部人事工作等。
(二)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不是党组成员的厅级干部列席会议。综合处处长、机关纪委书记按要求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各项议题需要,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确定。
(三)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但不得代替党组会议作出决策。
(四)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其他党组成员、不是党组成员的厅级干部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党组会议议题应适量安排,重要、紧急议题优先安排,重大议题可安排专题讨论。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对确有必要研究的临时性议题,由党组书记决定。
(五)党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六)党组会议讨论干部问题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不搞临时动议。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如涉及到党组成员本人或其亲属的,党组成员本人应当回避。
(七)党组会议主持人在集中讨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方案或意见,供会议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举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应当逐个表决。
(八)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按分工分头落实或组织实施。落实情况应及时督促检查,并做好信息反馈。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党组报告。在党组未作出新的决定之前,按原决定执行。
党组作出的决策,任何人不能随意变动更改。执行过程中确需变更的,由分管党组成员协调后,报党组书记决定;党组书记正式决定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征求其他党组成员意见。需作重大调整的,由党组会议决定。
(九)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因人数不足无法召集会议,但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的,由党组书记临机处置,事后向党组会议报告。
(十)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如实记录,会议决定事项除干部工作和少数不宜公开的外,均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会议原始记录按规定归档保存,查阅须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决定事项,包括通过的决议、文件、干部任免等,经会议或党组书记批准,须上报省委的,及时上报省委;需要发布的,及时发布。未经批准传达公布的,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
第十四条党组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一般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的主题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遇到重要或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召开,列席会议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
(二)会议召开之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应当分别向党组成员反馈或在会上通报。党组成员要认真做好会议准备,会前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三)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要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针对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
(五)党组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按要求向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上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并抄送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和省直机关工委。
(六)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
第十五条党组中心组会议
(一)党组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天,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机关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负责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机关党委指派专人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三)党组中心组会议要结合形势需要和重点任务、热点问题,采取专题辅导、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形式进行。要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统筹安排中心组会议与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五章党风廉政建设
第十六条党组成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改革创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同四川地方志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十七条党组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艰苦朴素、公道正派,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第十八条党组成员必须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定期听取分管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第十九条党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情况汇报,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落实情况,每年向党员干部大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党组成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并切实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十一条党组要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公文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第六章监督和追责
第二十二条党组领导办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三条党组及其成员应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办党组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党组工作规则予以废止。【篇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情况报告
篇五: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党组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以巡察整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为抓手,较好地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党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对上级机关和党组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各党支部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123”基本规范,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三是注重党内政治生态。坚持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责任、政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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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纪律监督,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把好廉政关。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社会不良思潮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二)强化主体意识,推动工作落实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二是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工作落实。党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制度,严格落实党组和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科技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全年修订完善人事、科技管理制度相关事项X项。坚持重要岗位预防性交流轮岗制度,年内组织交流轮岗X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注重风险防控。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半年一检查,年底一总结一报告。全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X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X次。委党委大力支持驻委纪检组对委开展全面监督,突出主责主业,依法依纪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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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教育管理,筑牢思想防线党委制定《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意见》,将党风廉政纳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举办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的理解;组织开展“四提一争”党员干部培训,组织X名党员干部赴郑州大学、大别山革命老区开展X天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开X所“科技铁军学校”,全力推进“六大行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定期通报违纪典型案例和重要节日廉政警示;开展“廉洁好家风”教育,听取“家风在西花厅”汇报,组织参观皋亭山廉政文化教育园、XX孝德文化馆,引导党员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克己奉公。三是开展先进典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向省科技战线优秀共产党员王一成同志、全国优秀离退休干部郭扣顺同志学习,观看《XX、XX》等专题教育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和审计整改。一是抓好巡察整改。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X个方面X个问题症结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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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工作措施和整改责任,做到每个问题都有分管领导、有责任处室、有责任人。坚持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强化日常监督抓整改,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抓好审计整改。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核实、认真研判,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目前,涉及委本级的5个问题和涉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5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所属单位存在的X个问题和X个内控财务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涉及办公用房使用权的X个问题正在整改;对外商投资未及时处理的问题进行了排查收集,正在有序落实。三是抓好履行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针对市《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的存在问题,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谈话教育X人,调整工作岗位X个。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管理,以政策制度为抓手,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建立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控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做好风险防控,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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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有关要求,负总责,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贯彻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化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强化“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亲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巡察、审计、整改工作方案。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与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委属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委属单位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做到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报告。四是扎实做好廉政谈话工作。坚持和完善纪检组长与委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对机关各部室负责人、新提拔干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勤打“预防针”,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以身作则,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严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自律
篇六: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5•【字号】•【施行日期】2016.05.11•【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细则
(2016年5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党组是党在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党的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第五条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由本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建议,报本级党的委员会研究作出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后,报本级党的委员会研究作出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及时提出建议,报本级党的委员会研究作出决定。分党组的变更、撤销,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及时提出建议,报批准其设立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变更、撤销党组,经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织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协商后,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应当分设;主要负责人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不得因安排干部、解决干部职级实行党组书记和主要负责人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任务较重、领导班子成员较多的单位,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级单位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
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
第三章职责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召开、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下发后,党组应当认真抓好传达学习、责任落实、跟踪督查,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落实情况。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二)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向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发布的重要事项;(三)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四)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重要改革举措;(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六)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八)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九)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
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一般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
(二)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发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三)向上级党组织推荐重要干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本单位干部培养、选拔、任免、调动、轮岗、交流、考核和奖惩等事项;
(四)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党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干部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贯穿到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党组应当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完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成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分党组应当向其上级单位党组请示报告党的工作。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党的委员会请示报告党的工作。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
日常工作。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组织原则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是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三重一大”事项,重要改革举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等,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党组书记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其他党组成员有责任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报告。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直接联系党员群众、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三重一大”事项,重要改革举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等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党组成员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党组应当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党组成员监督,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其他党组成员应当支持党组书记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书记对其工作的督促检查。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五章议事决策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应当细化讨论决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内容和程序。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第二十四条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出方案。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对决策事项进行科学论证,提出方案。(二)听取意见。方案提出后,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风险评估。根据需要对方案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或者法律纠纷等方面的风险作出评估。
(四)合法合规性审查。涉及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的方案提交审议前,应当对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审议。
(五)集体讨论决定。方案应当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一般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议题提出。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适量安排党组会议议题,重大、紧急议题优先讨论,重要议题可以安排专题讨论。涉及多个单位的议题,应当由主办单位事先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
(二)会前酝酿。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应当进行充分酝酿。可以先由党组书记和有关党组成员进行酝酿,也可以由党组书记委托其他党组成员进行酝酿。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组会议决策。
(三)提前通知。党组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组成员,会议有关材料同时送达。党组成员对党组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如有意见或者建议,应当在会前提出。
(四)会议召集。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五)紧急情况。遇重大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党组报告。
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发表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经党组书记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或者党组书记委托其他党组成员签发。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组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党组书记签发。
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如有党组成员因故缺席,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人员向其通报情况。
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对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对讨论中出现的不同意见,必须严格控制在会议范围内,不得在会外传播。
第二十八条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九条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细则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健全党组工作督促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办法,对党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不依法办事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单位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等重大问题的;(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本单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六)不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的;(七)擅自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
(八)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九)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十)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作出的决定,在党组中闹无原则纠纷的;(十一)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十二)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十三)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十四)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对发生集体违反本细则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党组成员出现严重违反本细则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还应当追究党组书记的相关责任。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细则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章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
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
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第三十三条在以下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中,可以设立党委:(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二)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一般应当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
作部门和单位的党委,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第三十四条党委除履行本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党组相关职责外,还领导本部门
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党委设立和撤销的具体程序、委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事宜,按照本细则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各市、县(市、区)党的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第三十七条党组(党委)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山东省党的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第三十八条本细则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2016年5月11日起施行。1991年7月8日省委办公
厅印发的《关于党组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篇七: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一、履行基层党建职责情况
(一)抓谋划,强责任。一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多次到村委进行专题调研、座谈,了解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切实找准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二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先后对作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三是坚持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汇报,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工作,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村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乡党委与各村党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201X年以来解决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15个,有效推进了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抓投入,强建设。围绕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一线倾斜。一是投入基层党组织专项工作经费10多万元,确保了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转。二是投入30多万元,新建了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并配齐了办公设施,提高了阵地建设水平,建设质量得到了市县组织部的充分肯定。三是落实基层干部保障待遇,先后落实村干部奖励资金20多万元,服务群众专题经费13万元,并按照县委的安排保障了村干部工作报酬的落实。四是不断加强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201X年,新建高标准的村级便民服务站3个,并
不断推进便民服务站的规范管理,强化服务质量,形成了规范运转的常态。
(三)抓管理,强基础。一是强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根据上年各村基层党建考核结果,对软弱涣散的村级党组织展开了集中整治,配齐了村"两委"班子,新建了活动场所和村民文化广场,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二是推进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运用,村务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三是扎实推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乡村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四是严把党员发展关,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201X年发展党员16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2名,为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同时,认真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提高了党员管理水平。五是注重对大学生村干部培养和管理,在201X年县事业编制考试中,3名大学生村干部被录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剩余10名大学生村干部顺利转岗。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尽管每年都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提出思路和目标,但是亲力亲为推动落实的不够,顾此失彼,管理缺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我镇只有豫东电焊条有限公司和拓立造漆
两个企业建立了党支部,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仅15.4%.社会组织有22家,只有3家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对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抓的不实。再如,党建经费投入少。各村运转经费、党建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全年不足2万元,全镇尚有6个村委活动场所不达标。
(二)督促检查落实不深入。对基层党建工作现场指导不多、跟进措施不力、督查不到位,一些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自认为作为主要领导只要把握住大方向就行,在实际工作中,过多依赖分管副职,有时自己只听听汇报,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比如,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致少数村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意识淡薄、作风不实,接待群众来访中,还存在语气生硬、态度冰冷的现象。
(三)主动谋划意识不强。我对抓党建工作有时还习惯于老思路、老办法,对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常态、新情况、新问题,理解不透、研究不深,缺乏**之道和创新举措。思想上有安于现状的现象,没有认真去思考,去研究。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和韧劲,沉心静气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做得不够。平时没有对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及时总结提炼,对好经验推广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好办法好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缺乏主动谋划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思考、决策和处理问题时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四)教育管理不严。我虽然对基层支部书记加强培训和约谈,但对他们鼓励多、惩处少,致使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党员意识淡薄、思想滑坡,在党不忧党、在党不护党,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缺乏做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存在以上问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主要是我"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真正履行好。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我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落实好,解决党建热点难点问题措施不多、创新不足。二是抓基层党建不够持久。对临时性活动、阶段性任务较为重视,对基层党建这一常规性、经常性的工作,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持之以恒的韧劲。三是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对基层党建工作重奖励、轻处罚,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影响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得不紧不严、效果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坚持以上率下、从我做起,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同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基层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
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在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方面都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强化考核问责求效。领导班子全员上阵抓党建,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党建专题调研,改进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好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对抓党建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督导等措施,全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上台阶。
(三)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投入资金15万元完备镇综合服务大厅和8个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以镇综合服务大厅、村便民服务站为依托,搭建服务群众的便捷平台。二是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争新建标准化村室5个,对6个不达标的村室进行改造,使31个农村党支部都有完善的活动场。三是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四是认真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建晋级活动,杜绝整顿反弹现象。五是把好党员"入口",严格处理不合格党员,积极推进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六是加强非公党建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争在3个还没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建立党组织,实现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80%以上;探索开展对铁林葡萄合作社,北街花生合作社,张庄洋葱种植专业合作社3个社会组织的党建
篇八: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青发201610号要求结合盐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基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青发〔2016〕10号)要求,结合盐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担负主体责任,局纪委和局属单位纪委(委员)担负监督责任。要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与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的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监督责任既是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相对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两级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履责尽责,通过严格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使落实“两个责任”纵到底、横到边,推动盐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责任内涵。党委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是指党委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局党委和局直单位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党委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二)责任内容。1.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盐业工作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准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确定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延伸到所属部门和单位,构建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履职尽责
的责任体系。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2)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建立干部“带病提拔”、“带病重用”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从严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支持纪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支持和推动纪检工作改革,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权力公开运行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6)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
(7)开展巡查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巡视巡查监督,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查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结合盐业系统实际,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主体责任,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局属单位党委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巡查监督实效。
.党委书记的责任。(1)负总责。在组织领导和落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2)管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督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4)抓管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调度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约谈提醒、督促改正。(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抓分管。明确要求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抓细化。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3)抓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加强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4)抓管带。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责任内涵。纪委监督责任,包括纪委和纪委书记两个层面,是指局和局属单位纪委(委员)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二)责任内容。
1.纪委的责任。(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向同级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统筹谋划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协助党委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推动任务落实。部署安排监督责任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3)深化作风监督。针对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严肃执纪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突出惩治重点,特别要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5)推动源头治理。协助党委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专项监督、巡查等渠道,发现制度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纪委书记的责任。(1)履行领导责任。在组织领导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执纪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看齐意识,增强政治定力。(2)强化组织推动。坚决贯彻执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时刻关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违纪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3)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局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其在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
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4)强化监督效力。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把加强
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融入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5)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四、推进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分别承担,主要负责统筹计划、组织安排、日常调度、检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本单位党委、纪委提出意见建议。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采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逐级明晰责任,并确保延伸覆盖到所有基层支部。(二)实施清单管理。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纪检委员责任清单。领导班子的责任清单既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常规性工作,又要突出年度工作和重要权力、资金、资源监管等重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责任清单,要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做到权责一致。领导班子成员岗位
或工作分工作出调整的,须在1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三)实行履责报告。局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局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局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每年分别与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委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年底局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述责述廉。
(四)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初结合年度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年底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五)建立工作档案。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将制定下发的制度规定和监督检查等情况记录在案,全程留痕,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对审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开展纪律审查或对违纪党员作出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大事项,要详实、规范、严谨、细致记录。
(六)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特别是对因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本意见对党委的规定适用于局属单位党支部、对纪委的规定适用于局属单位支部的纪检委员。
月19日至20日,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张伟来云阳县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用工作实绩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座谈会上,县委书记张学锋汇报了云阳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云阳县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相关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
张伟说,近年来,云阳县委、县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立足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功能定位,确立了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的目标,坚持走生态经济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十二五”收官取得圆满成效,“十三五”开局良好,后劲很足。
张伟指出,云阳县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
设的主体责任上认识到位,思路清晰,对问题查找准确,举措有力,把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当作一项重点民生工作来抓,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县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伟要求,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要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
张伟强调,要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从严治党的政治压力;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的建设;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和“四风”、腐败问题频发的,要加大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的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张学锋表示,云阳将认真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
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不断把云阳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光荣汇报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新建镇于20XX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组织了在家党委成员和村社区总支书记召开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了认真细致的研讨,现将调研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情况中央提倡全面从严治党,是历史的必然,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深化。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民心所向。多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党的一部分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淡忘了党旗下的宣誓,在工作中以开放的影子庶住了自己的身躯,不知自己是否坐正,不知不觉的脱离了群众,违反了党规党纪,给组织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经过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现象力度的加大,党内一些违纪违法干部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党的形
象挽回了一些损失,从新赢得了民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央在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对党员干部廉政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纳入重要内容,将违反国家法律的受到处理的进行了明确细化,体对了中国共产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严要求,对党内监督和依法依规治党的深化。
(二)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最基层的党委,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从严治党的决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预防和惩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党委平时多召开党内管理的工作会议,将党内工作摆到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面,正确处理好党内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两不误、双促进。.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建设方方面面。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把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做实。要制定好党员发展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入党把关不严而造成人员带病入党,尽量减少或杜绝“突击”纳入。二是严把党员领导干部任用关,把党员干部任前任期廉政谈话工作做实。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深入而不能当成形式,要通过任前谈话掌握干部政治和党性如何,对任职后的工作要进行预先评估,确保上任后能把握大局、不误工作。要通过任期谈话掌握党员干部任期履职和廉洁自律情
况,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任期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把干部监督教育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做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随时要注意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要积极的加以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纪律追究,对存在的以问题要求干部及时纠正,要在干部监督教育上形成一定的制度,做到干部管理有章可循。党委在干部教育管理中,要把学习教育、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纪律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在干部中要进行警钟长鸣。对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后要进行认真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拓展组织处理的教育范围,让未受到处理的干部也受到一定的教育。
.在日常的管理监督中,党的领导要敢较真,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至于让干部去犯大错误,甚至去违反国家法律。领导干部要首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纪律和规矩去约束自己和身边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和支持纪委的监督工作,对组织处理达不到效果的对象要进行党政纪处理,提高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服务水平能力,树立组织良好的形象。
.20XX年来,新建镇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制落实、民生资金的监督、村(社)组监督体系的教育和培训、警示教育宣传学习和纪律审查工作,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和死角,为我镇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以问责为抓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在20XX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新建镇从通报批评、组织集中约谈和个人约谈、召回管理、党政纪处理等形式干部进行了管理。到目前为止,我镇共发出通报3期,问责人数达27人。通过组织集中约谈,对全镇土地确权工作滞后的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处罚力度,现已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2人,并对其中1名干部建议县委进行了召回管理。
我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至了“较真叫板”,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中心蔡艾勇,在协助太河村包组代收代缴新农保的过程中,存在克扣群众参保资金的现象,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镇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考虑对其教育的效果,决定将其纳入凤冈县第三第干部召回管理的建议对象。
为了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推动问责成为新常态,中共新建党委镇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委成员工作职责、纪委工作职责、纪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党委向分管领导、村(社)及工作部门与挂包领导及分管领导签订民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方面的突出问题。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深化从严治党就是拿干部过意
不去,认为处理了身边的党员工作就无法开展了,没有意识到组织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是在教育和保护干部,是我们从事党的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
(二)工作实践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村组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担当精神,不愿展开监督工作。二是乡镇人员变动频繁,纪检队伍人员不稳定,开展工作的业务水平不高。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一)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纪委工作分管,把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工作解脱出来从事纪检工作,真正实现纪委职能的转变。(二)各级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从业人员的的培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水平。(三)细化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篇九: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党委书记序号工作职责主要指标目标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党委工作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项决策符合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切合本单位自身实际不发生重大问题决策失误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代表本单位党委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次数督促纪委书记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次数主持研究制定党的建设工作部署计划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次数年度工作会和半年工作座谈会组织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会定期听取相关党建部门或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次数负责健全和落实党的建设责任制支持和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组织完成党委年度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目标完成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次数召开专题会议或结合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与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次数就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次数10抓好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主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次数11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措施按期完成率10012抓好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次数13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次数14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5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次数1次季度16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体学习时间半天每次17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研讨参率18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个人参学频次场次年19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心得数量20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研报告数量21抓好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是否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22到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次23与党员代表一对一或集体谈心谈话次数24组织对本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次数25抓好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不搞权力寻租谋取私利2019基层党委班子成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到位标准
(工作职责、主要指标、目标值详细分解表)
目录党内职务:党委书记.......................................................................-2党内职务:党委委员、副书记........................................................-6党内职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8党内职务:党委委员.....................................................................-10-
-1-
党内职务:党委书记
序号工作职责主要指标目标值
不发生重大问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各项决策符合中央精神和上级题决策失误,1背党和国家方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党要求,切合本单位自身实际针政策的情况委工作,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代表本单位党委每年向上级党2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委、纪委报告党委主体责任落≥1次/年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实情况次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督促纪委书记每年向上级纪委到有效贯彻落实3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次/年情况次数主持研究制定党的建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次数(年度设工作部署、计划、措工作会和半年工作座谈会)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组织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会,定5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期听取相关党建部门或下级党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组织党建工作汇报次数4≥2次/年
≥1次/季
组织完成党委年度党建责任6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完成导班子成员考核目标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负责健全和落实党的严治党责任情况次数(召开专7建设责任制,支持和督≥1次/年题会议或结合班子专题民主生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活会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就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与党≥各1次/人/党责任8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次数年9就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与基≥各1次/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次数年
-2-
主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抓好党委及领导班子活会次数成员政治建设、思想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设11落实措施按期完成率1012131415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次数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次数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次数
≥1次/年100%≥4次/年≥1次/月1次/5年≥1次/季度
抓好党委及领导班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体16成员政治建设、思想建≥半天/每次学习时间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中17≥⅔/次学习研讨参率1819202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个人参学频次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心得数量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研报告数量≥¾场次/年≥2篇/年≥1篇/年是≥1次/季
抓好党委及领导班子是否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成员纪律建设、作风建到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设22次数
-3-
2324
与党员代表“一对一”或集体谈心谈话次数组织对本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次数
≥1次/年≥1次/年
不搞权力寻租、谋取私利;不为亲属和特定关25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系人经商办企抓好党委及领导班子业提供便利、输成员纪律建设、作风建送利益设不超标开支“三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26公经费”,不违神规职务消费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向,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不发生选人用27才原则,加强干部人才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人才人违规事件队伍建设队伍建设,切实优化人才成长环境2829所属党组织按期换届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次数100%≥1次/年≥1次/年≥1次/年100%≥1次/年
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两30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每年上党课次数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31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到扶贫点调研、指导工作次数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和群团工作32扶贫任务完成率33研究部署群团工作、听取群团工作汇报次数
-4-
34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35
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次数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率
≥1次/年100%
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36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和廉建设工作次数重要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37听取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次数
≥2次/年
≥2次/年
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方式及时组织领38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2次/年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建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设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次数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和就了解掌握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各1次/人/39重要问题,始终保持惩及党内分工落实情况,每年与年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次数就了解掌握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分管部≥各1次/人/40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年谈话次数41抓好党的制度建设对所属党组织开展党建考核次数≥2次/年
-5-
党内职务:党委委员、副书记
序号123工作职责主要指标在年度工作会议、半年工作会议上对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次数向党委书记报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目标值≥2次/年≥1次/年≥1次/年100%≥4次/年
协助党委书记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次履行全面从严数治党责任。受党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4委书记委托,在实措施按期完成率党委书记外出5期间负责党的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次数建设全面工作6是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参与党委会议议题的讨论,带头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
是
78
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¾场次/年讨次数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心得数量≥2篇/年≥1篇/年≥1次/年≥1次/季
协助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研报9治党责任。受党告数量委书记委托,在10党委书记外出每年上党课次数期间负责党的建设全面工作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工11作次数
-6-
1213
与党员代表“一对一”或集体谈心次数向党委书记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党内分工职责落实情况次数
≥1次/年≥1次/年
14
就了解掌握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各1次/人廉政建设情况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年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次数向党委书记报告分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1次/年
15
-7-
党内职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序号1234567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工作职责主要指标目标值
就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领导班子成员≥各1次/人/谈心谈话次数年向党委书记报告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次数向党委书记报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次数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措施按期完成率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次数≥2次/年≥1次/年≥1次/年≥1次/年100%≥4次/年
8
91011
协助党委加强是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参与党党风建设和组委会议议题的讨论,带头执行党委的决是织协调反腐败策部署工作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¾场次/年讨次数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心得数量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研报告数量≥2篇/年≥1篇/年
-8-
12131415
每年上党课次数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次数与党员代表“一对一”或集体谈心次数向党委书记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党内分工职责落实情况次数
≥1次/年≥1次/季≥1次/年≥1次/年
16
就了解掌握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各1次/人/廉政建设情况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年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次数向党委书记报告分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率织协调反腐败工作≥1次/年
17
18
100%
-9-
党内职务:党委委员
序号工作职责1234567891011主要指标向党委书记报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次数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措施按期完成率目标值≥1次/年≥1次/年100%
≥4次/年根据分工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次数承担职责范围内全是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参与党委会议是面从严治议题的讨论,带头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党责任,把全面从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次数≥¾场次/年严治党要求融入分≥2篇/年管领域日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心得数量常工作业务撰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研报告数量≥1篇/年每年上党课次数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次数与党员代表“一对一”或集体谈心次数≥1次/年≥1次/季≥1次/年
-10-
12
13
14
根据分工向党委书记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党内职责≥1次/年承担职责分工落实情况次数范围内全就了解掌握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从严治≥各1次/人情况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党责任,/年话次数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1次/年管领域日向党委书记报告分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常工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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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篇一:党委主体责任意见】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局各党支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总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经局党组研究,现就2014年我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以厘清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努力建设廉洁人社政治环境,实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二、基本职责明确和细化局党总支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加快构建党组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一)局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1.党总支及各党支部的集体领导责任。(1)加强组织领导。党总支(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市县委、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部署我局反腐倡廉工作,制定责任分工意见,召开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开展工作落实,督促领导成
员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业务工作中,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保障和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利,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违规违纪问题。(4)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建设,传承“左权精神”和“太行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活动,创新作风建设教育实践载体,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工作机制、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推动和指导全局政风行风建设。每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5)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落实《左权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执行,加强对就业基金、社保基金的监管,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信件,督促有关股室限期办结,争取件件有答复,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6)强化教育力度,严肃党的纪律。定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惩防体系建设文件通知和反腐倡廉讲话精神。加强廉洁从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加强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7)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局纪检组长提供必要保障,尤其要大力支持局纪检组长履行执纪监督办案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有腐必惩,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并自觉主动接受执纪部门监督,共同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二)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面承担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1.牵头抓总。及时召集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精神,传达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2.统筹协调。既对党总支及局机关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又对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凝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3.组织推动。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等主要任务,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4.监督检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局各股室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局党总支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5.加强廉政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6.示范带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三)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1.主动研判。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围绕形势任务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2.承接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总支、纪委和所在党支部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总支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
3.细化措施。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4.监督管理。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5.及时汇报。每半年向党总支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三、重点任务按照县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1.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
【篇二: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平*****﹝2014﹞10号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现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厘清党工委领导班子责任,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认识到位、任务量化、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工作机制。促进街道党工委和街道纪工委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在岗尽职,以良好的党风促进马庄办事处快速发展。按照纪检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突出纪
委执纪监督主业,把完善党的建设、廉政考核、案件查处、责任追究作为重点,加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和跟踪评议,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体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二、责任内容(一)党工委领导班子责任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辖区工作总体布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及重要时点的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2.督促机关各科室、各社区(村)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3.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营建崇廉风尚。4.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反对铺张浪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5.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6.维护党员干部群众合法权益,畅通干群交流渠道,加强党内民主,保持与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倾听社会公众对办事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党的工作。7.领导和支持区纪委和街道纪工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区纪委和街道纪工委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腐必惩。(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1.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敢于担当,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执行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相关规定。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
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3.加强检查督促。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班子成员、下级成员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形成责任传导机制。4.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完善信访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5.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三)纪工委监督责任1.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协调解决办事处反腐倡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2.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党工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3.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盯住“四风”问题不放松,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的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4.落实案件查办责任,依法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5.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保障措施(一)实行承诺制度。全辖区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年初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新提拔领导干部在任职前向组织作出廉政承诺。牵头科室:组宣办(二)落实廉政责任。每年初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与机关科室负责人、社区(村)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室
(三)廉政谈话制度。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牵头部门:组宣办(四)组织专项检查。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纪工委组织实施。对各部门、各社区(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和执行上级决议决定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五)述廉评议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制度。党政正职述职述廉报告报上级纪委审阅评议,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报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审阅并接受民主评议,各部门、个社区(村)述职述廉报告经民主评议后报街道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审阅,评议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六)纪工委约谈制度。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评价、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适时约谈各科室负责人、个社区村党组织负责
【篇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发【****】**号关于印发《****x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村党组织、镇直各单位:现将《****x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中共必斯营子镇委员会2014年9月20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
要求,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指明了方向,对于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利于促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加快“三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第三条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原则,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第二章内容和要求第四条组织领导责任1.各级党委(党组)要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形成工作合力。2.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时研究。3.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第五条选人用人责任1.严格遵守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的“五条标准”,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2.不断完善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行公开考试遴选、干部提名推荐、干部票决、任前廉政鉴定和考试等制度,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使用。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第六条教育监督责任
1.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巩固廉政文化成果、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认真落实省市近年来推行的20项反腐倡廉制度,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大力推行新型红白理事会、有关事项报告和重要节点廉政谈话以及廉政灶就餐券等制度,全面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推行党务、政务、事务、村务“四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4.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第七条正风肃纪责任1.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整顿活动,建立明查暗访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下大气力整治教育医疗、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建立查纠不正之风长效机制。3.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第八条执纪保障责任1.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案件查办工作,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镇、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对压案不办、有案不查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3.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第九条示范表率责任1.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查核结果亲自过问。2.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
篇十一: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何为从严治党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重要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下面小编整理了三篇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忠诚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完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改进思想作风,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政治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范围(一)教育局党委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和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对教育行风建设负主体责任。(二)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三)各处室、直属学校(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二、责任内容(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议,按照中央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二)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中央两学一做的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好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党员廉洁从政(教)情况。(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标准和实在实干实绩导向,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七)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依法治教责任。加强招生制度建设,巩固零择校,落实零择班。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依法依规全面实施岗位设置、分岗聘任、绩效考核、岗变薪变工作。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要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公务人员廉洁从政和教职工依法从教行为,把师德教育及效果纳入考评范围。严禁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性教学的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培训班。学校应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列入教师聘用合同,对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分。(八)严格执行财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收支。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票款分离制度,不私立帐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大宗物资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大额经费开支实行集体研究。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食堂承包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补助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九)落实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和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和家风的监管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教育形象。三、责任考核(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在局
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局组织处牵头,纪委监察室等有关处室协助组织实施。(二)考核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每年考核一次,与每年度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半年和年终分别报告一次落实情况。(三)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拔使用,组织部门要事先听取同级纪委的意见。四、责任追究(一)对当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评价时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不推荐为省、市文明单位(含复核推荐);当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干部,不能评为优秀或者先进个人。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较差的领导干部,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重视,发现问题能及时指出,并采取措施,但仍然造成不良后果需要追究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对分管范围的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包庇、纵容,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从重处理。(三)直属学校在市教育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中,家长满意度低于平均水平且排名后三位的(含倒数第三名),局党委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本责任书由各级领导(责任人)与分管的干部(责任对象)双方签署,一式二份,责任双方各保存一份。中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委员会(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委书记(签字)、责任人(签字)、XXX年月日2017年月日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二】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使20XX年全局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地、县下达给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同时,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股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水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地、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职业卫生股的工作职责,制定本责任书。职业卫生股必须以此为工作指导与执行监管工作的依据。一、安全管理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监督检查,实现监管领域事故死亡率为0。二、工作责任1、严格执行安监局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地、县20XX年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本股室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监管制度。2、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短期和中长期规划。3、认真做好职业危害企业职业健康标准化试点工作。4、认真做好职业危害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5、认真做好职业危害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工作。
6、深入开展作业场所粉尘与高毒物质专项治理,把治理与普查登记、教育培训相结合,整体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7、按照事故报送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配合局机关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督促落实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记录。三、奖惩1、依据谁管谁负责的奖惩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到人。2、安监局20XX年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考核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各股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并做好各种日常工作管理台帐,作为局党组年终对各股室进行考核的依据,3、执行安全监管日常工作一票否决制。对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资料报送不及时甚至缺报、瞒报,或弄虚作假的股室负责人,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安监局有关工作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局分管领导和职业卫生股股长各持一份,局办公室存档一份。分管领导(副局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卫生股股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立此书。一、责任内容(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全面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二)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提出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作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对党负责。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严明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仰,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坚持将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等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面前务必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任期、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六)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培养推荐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高。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所辖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细化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措施,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选准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好用好党员活动阵地,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盟、旗各项配套规定,强化正风肃纪,深化四风整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和督促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九)加强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群团组织的制度,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推进党的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十)完善党委(党工委、党组)抓党建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
施。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二、责任追究凡党委(党工委、党组)及班子成员有违反纪律或工作不力的情形,将按照旗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制度》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三、责任期限XXX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篇十二:定期听取管党治党责任汇报
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市委:
根据《XXX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施细则》(XX发〔XX〕XX号)规定要求,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牢“一条主线”,着力筑牢思想根基
严格履行党组书记教育管理职责,把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思想动力。一是认真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局上下首要的政治任务。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XXX时“XX”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党章》《准则》《条例》以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省市XX次党代会精神等作为必学内容,坚持理论中心组带头学、领导干部示范学、专题研讨交流学、党课辅导引领学、周学习例会常态学、党日活动实践学,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018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XX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XX次、周学习XX次,开展
专题研讨XX次。二是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注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研究制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先后召开XX次党组会议,对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舆情管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三是持续强化党性锻炼。始终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党性锤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活动中强化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升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规范日常言行,发挥党员作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愿。2018年,共开展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等实践活动XX余场次。四是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的落实。2018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XX次、专题组织生活会XX次,开展专题研讨XX次。
二、靠实“三大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意识,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着力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一是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把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制定印发《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工作要点》,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推进有部署。组织召开党组会议XX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及党建工作XX次,研究审议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的议题XX个。二是严格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始终把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责主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切实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注重压力传导,年初与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主持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会议XX次,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X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XX次。三是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认真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督促和引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主动认领、主动担责、亲自安排、亲自落实。定期听取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XX次。班子成员召开分管领域处室、单位负责人会议X次,听取分管处室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次,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督促检查X次。
三、抓实“五大载体”,着力转变干部作风
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XXX”专项行动、“XX大走访”、脱贫攻坚帮扶活动和民情通热线进社区活动为实践载体,以实践改作风、以实践转作风、以实践树形象。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度融合,精心谋划部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经典著作,扎实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党员志愿服务、党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规范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扎实开展“XXX”和“XXX”专项行动。分别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全面推进部署,突出“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履行职责不担当”等问题,聚焦“庸、懒、散、慢、混、卡”等作风顽疾,认真开展问题查摆,深入查摆单位存在的问题XX条,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XX条,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XX条,现已全部整改,同时对XX名作风不实不细的干部进行了通报曝光。三是开展“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制定市XXX局《“XX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亲自带领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干部,深入XXX商贸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XX余次,详细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等问题。四是持续开展X**社区和“市民开放日”活动。不断推动和引导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主动上门、现场解答,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和诉求。同时,主动邀请市民代表、基层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走进XX,亲身体验了解XXX,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五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帮扶活动。把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转变干部作风和锻炼干部能力的有效载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选优
配强帮扶力量,扎实做好帮扶工作。2018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入户XX次,为XX户贫困户制定了帮扶计划落实了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机井维修、房屋修缮费用XX元,捐赠配备台式电脑XX台,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复印机各XX台、办公桌椅XX套,总价值XX万元。同时,帮助完成了小巷道硬化、新打机井、XX亩土地退耕还林、文化广场改建及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的前期申报协调工作。
四、筑牢“六道防线”,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筑牢法律法规防线。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思维,通过日常学习,自觉增强自己学法知法、依法办事、执法为民、尊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成立市XXX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作为“一把手”亲自抓,督促分管领导直接抓,牵头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邀请XXX检察院领导就新形势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开展了《XX法》《合同法》《反家庭暴力法》《政府采购以及法律风险防范》等专题法律知识讲座X场次。制定《XXX市XXX局关于开展学法讲法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局务会讲法活动,确保每月在局务会、干部理论学习例会上至少学习X部法律。2018年,共学习各类法律法规X余部,有效地提升了干部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筑牢同级监督防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局系统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都通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党组会、局务会,对议
事内容、程序进行监督。2018年,针对规划编制、项目建设、项目资金支付、人事调整等工作主持召开党组会议XX次、局务会议XX次。三是筑牢教育预防防线。不断完善廉政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与管党治党工作紧密结合,主持召开局系统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并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以XX、XX、XX等严重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邀请审计部门对项目终验、财务收支等进行了审计,有效预防了项目和财务人员违纪问题的发生。认真查找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权力监控的隐患点,厘清权力边界,固化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共清查风险岗位XX个,建立风险点防控图X个,实现了主动预防、关口前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XXX监狱,聆听职务犯罪人员忏悔反省,接受警示教育。四是筑牢督查督办防线。把督查问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党组全面监督、派驻纪检组重点监督、党员互相监督的监督体系,坚决纠正和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以及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准确运用约谈、通报批评等问责手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2018年,共组织召开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会议XX余次,开展约谈XX人次。五是筑牢遵规守纪廉政防线。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XX”、市委“XX”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外出报备、个人事项报告、公务用车等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
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在法定节日期间严格按规定对公务车进行封存。六是筑牢选人用人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理念,按照****“五好干部”标准,制定《市XXX局中层管理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市XXX局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办法》等制度。不断完善选人用人程序,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将勇于创新、敢于担责、勤于工作、乐于奉献作为衡量和检验干部的标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2018年,共选拔任命正科级干部X人、副科级干部X人,并严格落实任前廉政审查制度。
2018年以来,我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在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与新时代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宣传学习、部署工作、任务落实抓深抓细不够,平时多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对全年从严治党有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刻、系统、全面。二是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对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主动谋划、亲自督办的力度不够,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三是载体抓手还不够有力,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工作方法比较单一,措施办法还不够多。
2019年,我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拧紧管党治党责任螺丝,压实责任
链条,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一是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持续跟进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之间的内在联系,切实把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贯穿和落实到党建工作和XXX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核心,以夯实党支部工作为基础,以思想建设、责任延伸、制度落实、能力提升和工作推进为重点,以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到位、行动对标为关键,聚焦问题、狠抓落实,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以党建基础的不断夯实,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和权威,坚决维护党中
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履职尽责,为加快XXX发展、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XX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四是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和同级之间的互相监督,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日常,融入经常。
五是强化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巩固和提升“XXX”专项行动和“XX”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XX、XX、XX等严重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反思,引以为戒防微杜渐,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之以恒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XX”和市委XX项规定精神,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检查,紧盯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着力提升党员
干部的能力和本领,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勇于创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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