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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6-17 19:2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工作总结

2022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工作总结5篇

【篇1】2022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工作总结

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心得体会

  当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历史交汇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提升。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确保平滑过渡 做好兜底保障

  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要以消除绝对贫困为新起点,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接力棒交接好,确保平滑过渡,推动脱贫摘帽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

  近年来,随着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如今,全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已全部设有卫生室和村医,10.8万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贫困地区群众上学难、看病难等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

  贫困地区要成功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不仅要以深度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严格对照标准要求,集中力量攻关,构建起适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要的兜底保障体系,还要顺应广大贫困地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完善农村地区民生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让广大农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创新扶贫思路 提振“一线”发展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网络扶贫,贫困地区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立起了网络扶贫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了网络覆盖、信息覆盖、服务覆盖。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司长曲天军介绍,截至目前,电子商务进农村实现了对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共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1700多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超过13万个,开展各类培训500多万人次。

  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离不开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更需要创新扶贫思路,探索扶贫新路径,发展扶贫新模式。作为一种扶贫新手段,互联网信息技术已深入到扶贫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力促进了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扶贫动力的内外融通、扶贫效果的可持续,为实现脱贫奔小康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稳定支撑和创新保障。

【篇2】2022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工作总结

XX县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及“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确保2020年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州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以全县剩余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已脱贫人口不返贫和非贫困户不致贫为目标,以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卫生乡村、清洁乡村、文明乡村、平安乡村”为总抓手,以巩固提升为基本任务,以脱贫困达小康为基本目标,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统揽、全面推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巩固提升,保持现行脱贫攻坚作战体系、帮扶机制,对已脱贫户查缺补漏巩固脱贫成果,对剩余未脱贫户补齐短板全面达标,做到应扶尽扶、应扶必扶,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坚持精准巩固、对标提升。精准锁定帮扶对象,瞄准困难群体,进一步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连续性和扶贫机制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提升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自主意识,确保“三个落实”再走深,“六个精准”再见效,稳步提升贫困群众认可度。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和扶贫领域薄弱环节重点,根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巩固提升方案,进一步高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

(四)坚持群众主体、内源发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扶能相结合,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充分调动群众脱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群众自立自强精神,树立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面貌的精神,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持续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一是切实做到“三个不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保持全县脱贫攻坚三级作战指挥体系不变;
坚持摘帽不摘政策,继续落实好上级脱贫攻坚惠民政策,确保扶贫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坚持摘帽不摘帮扶,保证驻村帮扶力量不减,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保持帮扶干部与贫困群众的结对关系不变;
坚持摘帽不摘监管,继续保持县乡督导体系不变、队伍不撤、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检查工作。二是完善驻村帮扶巩固机制。进一步完善驻村管理办法,把驻村工作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职责和任务,促进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配齐驻村第一书记,着力完善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职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和“一宣六帮”职责任务,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三是加强驻村干部培训。充分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农民讲习所”等平台,结合“请进来教、走出去学”方式,对乡镇干部、村“两委一队三个人”进行分类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轮训工作,着力增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四是推进驻村帮扶“三落实”。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抓产业促增收、抓政策促落实、抓扶志促动力、抓环境促提升等重点内容,拟定驻村帮扶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三清单,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筛查,持续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的落实。指导驻村工作队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督促驻村干部认真写好驻村工作日志、民情日记,做实各类工作台帐,切实提升帮扶工作实效。五是激发驻村帮扶动能。加大驻村工作队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惠及民生等方面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挖掘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提炼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强化驻村帮扶工作舆论引导,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充分用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机制,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驻村帮扶干部,落实驻村干部保险、体检等关怀措施,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纪委县监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二)持续抓好监测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脱贫成效监测和返贫预警机制,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的运行,强化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加强对已退出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提高监测和帮扶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真正把各项监测帮扶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增强风险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梳理易发生返贫致贫的风险点,实现动态管理。特别是进一步摸清自然灾害对贫困群众的影响,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同时,对“回流”的贫困劳动力、对出现扶贫产品“卖难”的、对特种养殖户转产的、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二是完善帮扶机制。根据返贫致贫原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完善事前预防、事后救助相结合的帮扶方式,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全流程全方位干预。充分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探索开展防贫保险、防贫基金等,发挥市场机制在防止返贫中的作用。同时,及时对监测对象帮扶情况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反映我县防贫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县教科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服务能力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馈好的标准,充分发挥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基层组织达标、乡村干部能力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等专项行动,选优配强乡村基层力量和“领头雁”,锻造新时代“五好”支部,着力提升乡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强化示范带动。以新时代“五好”支部创建为总载体,不断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执行县领导包战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包村、工作队到村、网格员到组、帮扶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两包四到”工作机制,持续落实尽锐出战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三是构建村集体经济建设新格局。大力推进“村社合一”,按照“支部搭平台、资源架桥梁、产业做纽带、市场增收入”要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党员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与村干部报酬、绩效考核挂钩,调动村干部谋发展、抓发展和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强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运转不力、引领带动效应不强的村级基层党组织及时调整和充实。通过项目扶持、产业扶持,把基层党员干部培养成村级主导产业带头人;
将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产业致富带头人充实和吸收到村支两委,培养成基层党员干部,培育更多的村级脱贫攻坚领头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四)全面落实“3+1”政策。一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除身体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门;
落实脱贫户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县教科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上学有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确保个人参保定额资助全部到位;
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政策;
加强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管理和标准村卫生室建设,选派合格村医,提高服务质量。县卫健、医保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满足看病需要。三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坚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确保脱贫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对因灾造成房屋受损或新增4类重点对象等情况,要及时查缺补漏,建立改造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县住建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要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县水务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水利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户户安全饮水有保障。(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五)全力推进产业扶贫。把产业扶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帮扶监测对象的重要措施,坚持产业革命不松劲,全面落实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并贯穿脱贫攻坚始终。一是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持续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食用菌“一县一业”等特色农业产业,紧盯林下产业,大力推进林菌、林药、林鸡、林蜂等短平快产业,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和“造血式”扶贫的要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脱贫户,继续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产业扶贫项目对贫困群众的覆盖面,加快发展对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种养植(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不断延伸生态产业链。三是对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的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产业扶贫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及时研究、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稳定增收。四是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食用菌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无生产资料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六)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内中心城市,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继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帮扶,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开展多形式就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
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并作好就业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县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就业扶贫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就业创业稳定增收。围绕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得到针对性的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田间地头教学等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增强稳定脱贫致富本领。三是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工业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七)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要紧紧围绕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后续扶持。县移民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消除“两头住”现象,继续推进后续扶持调度、协调、督查、联动机制落实;
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二是以安置点为单元,组织开展拉网式“回头看”,重点针对教育医疗保障、就业增收、搬迁人口稳定居住、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承包地流转开发和受益、各项后续服务等开展“回头看”,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三是利用农民讲习所等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培育搬迁群众感恩意识,提升搬迁群众工作技能,培养搬迁群众市民意识等,帮助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尽早适应城镇生活。加大同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定期通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讲好搬迁故事,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强化舆论正面导向,营造积极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生态移民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八)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美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资源良性运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加快推广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机制。统筹抓好连户路、庭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2.树立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强化感恩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正面引导、强化教育引导,对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营造优良文明家风等的家庭给予奖励。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3.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重大建设事项、财务收支、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公益事业等进行公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扶贫为抓手,加快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组织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村。(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4.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和项目资产管护收益提留机制,增设公益岗位,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县生态移民局、县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九)强化综合保障政策。一是各乡镇(街道)要精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一兜了之”;
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避免返贫;
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三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支持,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十)深入推进协作帮扶。一是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帮扶城市的沟通协调,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东部帮扶城市持续加大对我县的帮扶力度,继续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援、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等重点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县扶贫办要牵头研究、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协作成效。二是主动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联系汇报,充分用好用足各类帮扶资源,认真研究国家近期出台的政策,有针对性地梳理需要支持帮助的事项,细化落实帮扶举措。三是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认真组织策划“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持续扩大社会扶贫的影响,支持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各展其长、各尽所能,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中来。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网”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在继续扩大用户规模的同时,着力提升帮扶需求对接的成功率,让更多贫困群众受益。(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十一)着力培养群众自我发展潜力。一是选树典型。将扶贫与扶德、扶志、扶智、扶能相结合,组织开展“三比三看”评比活动,通过“比产业,看谁家增收致富快;
比技能,看谁家脱贫致富能力强;
比干劲,看谁家精神状态好”,树立自主脱贫、率先小康示范户,充分发扬典型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二是给予奖励。制定激励措施和奖补政策,加大对自主脱贫、率先小康示范户的表彰和奖励,通过“赚奖金、赠技术”等方式,形成奖励先进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稳定脱贫、持续致富的长效机制。三是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十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交通路网建设。加快实施剑黎高速公路、县乡道路面改善工程等建设项目,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不断提高内外通道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同时,加大“通村村”云平台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完善县、乡、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解决好农村群众出行难题,巩固脱贫成效。二是加快实施水利重点项目。加快实施农村饮水水源工程建设,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彻底解决农村饮水、灌溉等问题。三是加快农村电、讯、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定扩大乡村、交通沿线和旅游景点4G网络和固定宽带覆盖面,大力推进宽带提速、降费、扩容、增效,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深入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实施广电“户户用”工程,做好风电、小水电等接入并网工作,推动农村供电更加稳定。(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县委主体责任、政府主抓责任,由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统筹推进全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实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双指挥长”领导机制,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负责具体督促落实,由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检查督导后续帮扶和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要各尽共责、协调配合,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源保障。健全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扶贫投入作为优先方向予以保障,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引导项目、资金和资源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倾斜。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成效评价,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党政人才、专业人才、乡土人才引领作用,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抽调农林业技术骨干,选派科技特派员,组建产业脱贫技术服务队,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强化统筹调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统筹调度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与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步小康、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巩固提升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措施落地,为实现同步小康、衔接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要将巡视巡查、省第三方评估、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扶贫专线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抓手,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通过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各牵头单位要定期梳理巩固提升措施落实情况,每月2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县扶贫办,确保全面完成巩固提升任务。

(四)强化考核问责。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对完不成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的,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县监委要定期对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检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进一步找准差距、补齐最后短板,运用通报、表态、淘汰、问责“四项倒逼办法”,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篇3】2022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工作总结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

鲁明月

【期刊名称】《湖北农机化》

【年(卷),期】2019(000)024

【摘要】本文主要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为重点进行阐述,结合当下我国经济发展趋势.首先,分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要性.其次,从整合升级产业扶贫,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强金融供给服务质量,适应农户的发展需求、内化脱贫攻坚的观念认知,加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几个方面深入说明并探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得力措施,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效率与实效性,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总页数】2页(6-7)

【关键词】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 思路

【作者】鲁明月

【作者单位】湖南湘西自治州委党校 湖南湘西416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思考 [J], 潘百涛; 石建华

2.战略交汇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析 [J], 王家斌; 孙婷婷

3.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五大结合" [J], 曾鸣

4.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J], 张琦

5.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逻辑构成、衔接机制和共进路径 [J], 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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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2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工作总结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座谈发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座谈 发言 ******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摆脱贫困之后推进乡村振兴,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因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把握好衔接的连续性、科学性、稳定性,注重从政策、制度、人才等方面着手,为乡村振兴铸魂赋能,确保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
把握“连续性”,完善政策体系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政策保障是定盘星。”要梳理现行扶贫政策,总结提炼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框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较脱贫攻坚历时更长、覆盖面更大,更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要保持现有资金、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便利共享。要高度重视推动乡村的整体发展,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特惠性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政策的转变,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要加大中央定点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体,着力搭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政策桥梁。
把握“科学性”,推动制度机制衔接。“实施乡村振兴,制度
保障是压舱石。”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议事决策、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制度机制,科学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有效机制办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要把脱贫 攻坚中呈现的“五级书记抓脱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责任机制衔接运用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中,构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形成靠前指挥、村级调度、包村抓户的作战责任体系。要持续推行“两长、两员”网格化治理机制,强化村党组织对村级民主管理领导,形成党支部主导、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治共建基层治理格局,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能力,实现“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要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党组织+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衔接运用到乡村振兴战略中,融合党组织的组织优势与合作社的市场优势,汇流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村集体经济,帮助群众增加收益,实现生活富裕的目标。
把握“稳定性”,强化 人才力量衔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保障是助推器。”要稳定拓展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发挥其农村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优势,参与村内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指导协助村“两委”落实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保证脱贫村发展思路的连续性,持续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要聚焦乡村重点产业发展,积极鼓励专家人才走下去、经营人才引进来、本土人才育起来,组建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指导产业发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扶持力度,吸引一批懂技术、善经营、有资金的在外务工人才返乡创业,不断培育增强乡村本土人才生产水平、致富本领、发展能力,推动形成大抓乡村振兴的乡
村产业人才格局。要结合乡村发展科学设立公益岗位,衔接运用好乡 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让其在林木管护、环境保洁、道路养护、河道巡视等多岗位持续发挥作用,不断提升参与感、获得感,切实集聚多方人才力量在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持续奋斗。

【篇5】2022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展工作总结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一些脱贫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仍需持续用力,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帮扶成效还不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比较重。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住得下、能融入、可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被侵占。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扩大支持对象,延长产业链条,抓好产销衔接。
(二)接续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要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西部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集中了大部分的脱贫摘帽地区,且脱贫摘帽时间较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缺乏自我帮扶能力,要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先富带后富,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进一步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和协作帮扶方式。
(三)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等制约,获得发展机会、资源要素的能力较差,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帮扶,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


以跟上全社会步伐。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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