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5篇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篇一为保证党员经常受到党组织的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本身的素质,特制定本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篇一为保证党员经常受到党组织的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本身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一、活动时间:每单周星期五为党员活动日。二、活动形式:全校党员集体活动或者各党支部分散活动。三、活动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2、处理党务工作。将每次党员活动日的情况,如实记入《党员干部学习活动记录薄》,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告上级党委。3、研究关于党建的重要问题,报告党委工作。4、学习科学文化、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5、组织理论学习,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6、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7、召开党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讨论本支部的计划和措施。8、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非党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员的党纪处分等。9、采取听报告、演讲、专题讨论、知识竞赛、参观走访等丰富多彩
的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10、组织和评议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11、开展党员义务劳动。四、活动记录:在党员活动日记薄中,详细记载各项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活动时间、结果等,存入学校党建档案。五、活动考核:1、把党员个人活动的情况列入党建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2、活动记录作为重要依据,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党员活动日制度篇二党员固定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项有效措施。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
一、活动时间
“党员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般为每月20日中午。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如因教育教学、节假日等客观原因确需要调整的才进行调整。
二、参加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党员
三、活动内容
1、通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传达学习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组织党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2、通报重大事项,结合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学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等。
3、听取党员意见,就学校和党支部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组织上好党课,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样有效的形式,开展党史国史、政治、思想、党风教育和文化、法律等知识学习。
5、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其他党组织活动。
四、党员固定活动日要求
每个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内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
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帮助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党员活动日制度篇三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组织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三、活动要求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学习制度为提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党员必须切实加强政治、文化、业务、政策、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对本职工作的要求。(二)党员学习采取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体学习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以党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习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一个晚上或一个半天),党员个人要坚持经常自学。(三)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的内容主要是:1、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2、党章及重要的时事政治;3、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指定的学习文件;4、重要的经济理论和专业知识。(四)党小组组织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1、中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2、市以上各级领导人的重要讲话;3、重要的文件和报刊文章;4、现实工作迫切需要的理论和专业知识;5、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内容;6、围绕提高服务水平进行工作分析、理论研究、文章评析等。(五)党员个人自学的内容主要是:
1、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毛泽东、邓小平重要论著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重要的理论文章;3、本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或技能。
(六)各种类型、不同内容的学习,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意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职业道德、促进廉洁勤政、推进改革开发的现实结合起来,与市委、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篇二: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禹组发[2007]4号
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细则
(2007年3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禹发[2007]5号)和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开展“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活动的通知(禹委[2007]16号)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员活动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参加人员、活动时间1、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参与率不能低于党支部党员总数的
9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每名党员以其所在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流动党员视情况(市内的每三个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长期外出且距离较远的,党支部按时给他们邮寄学习材料,党员每季度寄回一次学习心得)参加。根据活动内容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活动时间:每月的15日开展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二、活动方式1、抓好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次活动日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每名党员每次集中学习都要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写出1-2篇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800字(年老体弱或因病丧失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批准后可不记读书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领导上党课、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典型示范、心得交流、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学习质量。2、深入谈心交心。支部成员和党员、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普遍开展谈心。通过谈心找出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每个党员的谈心面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谈心活动必须及时做好谈心记录(年老体弱或因病丧失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批准后可由他人代写),谈心记录要按照要求存档备案。在深入谈心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单位、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对每个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征求意见内容必须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整理归类,及时入档。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进行。
3、开展扶贫帮困。深入开展“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入基层,到村入户,听取民生民意,了解群众诉求,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名党员都要联系一名(户)贫困群众,为他们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帮助解决贫困。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村和1户贫困群众;机关部门要结合干部驻村,重点联系所驻村的贫困群众;企业重点帮扶本企业贫困群众;农村有一技之长、有致富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2—3户贫困户作为帮带对象,并向他们提供信息、技术、管理、销售等系列服务。每名党员都要与帮扶对象签订好帮带协议,明确帮带的具体对象、职责任务、目标和期限。要处理好活动日帮扶与经常性帮扶的关系,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搞好扶贫帮困,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扶贫帮困任务的落实。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进行,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员超过30人的,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但要有党支部委员参加并主持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
5、组织义务劳动。组织党员深入公共场所或所联系村庄、企业、群众家中,开展义务劳动。义务劳动一般以集中活动为主。
6、集中交纳党费。党员活动日结束后,全体党员集中交纳当月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同时要开展好上级党(工)委安排的其它活动。
三、活动要求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具体要做到“六个有”:
1、有计划。基层党支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当月活动计划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委;各党委每月8日前,综合所属党支部活动计划,将本单位活动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级党组织的活动计划要及时归档。
2、有部署。各党委要于当月10日前将活动的议题、内容、形式下发到基层支部。党员活动日议题确定后,各党支部要将活动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提前3天通知全体党员,并告知列席人员。
3、有内容。各党委和支部要根据市委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安排来确定活动内容。活动主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每次活动至少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4、有场所。各党支部要挂牌设立党员活动室,室内要配齐桌椅,卫生要整洁,装饰要朴素,气氛要庄严。党员活动室内要悬挂党旗,党旗必须悬挂在房间主要位置。每个党员活动室要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以及档案橱。建立“党员活动日”档案,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活动开展情况都要分别存入档案。
5、有记录。党支部要确定一名支部成员为党员活动日记录员,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并定期归档备案。
6、有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的纪律处分。同时,各单位党组织的活动情况,要作为年度评先树优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全年累计3次无故不组织活动的党支部和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活动日”制度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的有效途径,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活动,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各党委要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必须拿出足够的精力,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指导,分管副书记上靠上抓、具体抓,狠抓落实。要坚决防止以工作忙为由敷衍应付,切实把“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市委将各党委抓党员活动日的情况列入年度党建目标和“三级联创”考核内容。各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每月“党员活动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在当月25日以前进行通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市委组织部将采取抽查与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基层党组织,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不落实制度或走了过场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要把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与创造性地落实工作相结合。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必须牢固树立“公、忠、听”意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团结得更紧、工作得更实、发展得更好、前进得更快”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活动,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抓住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电视台、市报要开辟专栏,加强对“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要注意总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注意探索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将“党员活动日”制度与其他行之有效的党建制度融为一体、互为促进,不断提高活动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党建水平,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主题词:作风建设党员活动日△
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发
细则
2007年3月21日印(共印200份)
篇三: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室打造标准
一、门口统一挂“党员活动室”标牌
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尺寸进行制作,(党徽和字体为黄色,底色为红色,最底层颜色为橙色)二、党旗悬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结合活动场所大小,统一悬挂:四号(长144厘米,宽96厘米)或五号(长96厘米,宽64厘米)党旗。三、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四、制度上墙1、“三会一课”制度
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贯彻执行《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晋组通字〔2018〕19号)。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要创新主题、内容、形式,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听党课、交纳党费、发展新党员和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五、党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六、党员的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七、学习园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八、党员活动记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九、对外悬挂党组织标牌,要与本单位行政标牌一致。红色字体。十、悬挂***同志标准像(新华书店购买)十一、组织机构
(五寸照片)
书记
分工:
篇四: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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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制度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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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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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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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二、形式和方法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篇五: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
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
工作。
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
修养。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二、形式和方法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检查和考核1.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一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2.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
党员承诺制度
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推行党员承诺制度。1、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2、承诺范围: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3、承诺内容:(1)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2)实事承诺。党员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4、考核:(1)每位党员自党员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2)推行党员承诺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7~9月间召开党员承诺制推进会,
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3)期末,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5、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以确保兑现承诺。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三、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有关知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发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评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党员参加评议工作的自觉性。第二阶段:民主评议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年度目标和评议细则,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开展自我批评,并自评得分。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互相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给出互评得分。3、群众参评。选择熟悉情况和有代表性的党外同志,对每个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4、组织评定。党支部首先给每个党员评定一个分数,然后按照自评分的20%、互评分的30%、群众参评分的20%、支部评定分的30%综合得出每个党员的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第三阶段:表彰和处置1、经过评定确定的优秀党员,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材料存于个人档案,并作为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2、对评定出来的合格党员,各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3、经过评定确定的基本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话、结对帮教、发劝告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第三年按不合格党员处理。4、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进行处置。
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1、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2、党支部要带领和组织全体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制度,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向先进党支部学习,努力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衡量支部的各项工作。3、教育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先进典型名副其实。5、“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起进行。
党委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是保证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就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1、党委(党组)议事所坚持的原则。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出席,班子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应坚持集体决定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问题的表决制原则。建立会议纪要,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班子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2、议事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的具体措施,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重大项目,干部的职务任免和提名,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3、议事程序。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班子成员也可向党委(党组)书记建议提出需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事的有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应将会议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对象提前告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班子成员应在党委(党组)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会议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就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每一议题讨论后即行表决。4、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和检查。党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委(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领导和职能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书记汇报。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委(党组)复议。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之前,必须按原决定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检查了解党委(党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被指定负责贯彻执行的有关领导应在下次会上对贯彻执行情况作出简要汇报。党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党组)领导抓好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2、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班子团结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5、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每个同志都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围绕议题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
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题要求、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要集中,每次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召开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议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应提前3至5天告知出席人员。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同时还需向其本人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也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七、民主生活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于向各党支部或党员及党外人士通报的,应及时通报。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特别予以重视,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管党责任制
党组书记职责
1、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规划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组委员工作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两次,及时研究解决全单位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身体力行,加强指导,使党建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一把手工程”。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推荐和使用。
3、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规定,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或实行票决制,同时注重听取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科学决策。
4、按规定组织召开好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5、带头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至少联系两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联系点,通过建立联系点,全面掌握全县党建工作状况,并用点上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6、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督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组分管副书记
1、单位党组分管副书记是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单位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全单位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和监督抓好党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三个文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4、坚持贯彻党在新时期选拨任用干部的“四化”方针,切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制定并落实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5、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定期对全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
党组纪检组长
1、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2、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3、认真开展纠风之乱,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5、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做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党组成员
1、不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分管工作的全
过程。
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人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到联系点,摸实情、出实
招,运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3、抓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重点研究、重点指导、重点突破。
班子成员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本着关心干部、爱护干
部、锻炼干部、推进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央、省、地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条班子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局,不分管具体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应保持业务上
的相互监督。
第四条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重大事项,特别是关于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
点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表态发言结
束,由主要领导综合各位班子成员民主表态的意见作出结论发言。
第六条
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时,应对调整前所分工管理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今后的工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半年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内容。2、考核采取日常考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3、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却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机关党委将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打分并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处于末名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五议
村民建议1、收集需要解决的村级发展和民生等问题.
2、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建议.
党支部提议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2、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初步方案。3、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形成提议意见。4、解释未采纳意见、书面形式存档。
“两委”会商议1、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完善方案,可邀镇干部、相关专家参加。
2、“两委”表决形成商议意见。3、做好持不同意见同志工作,书面存档。党员大会审议1、会前三天发方案给党员酝酿。
2、召开2/3以上党员参加的大会,讨论审议方案。3、表决方案,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4、修改方案,深入宣传动员,书面存档。村民代表大会决议1、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主持,符合法律规定召
开村民代表大会。2、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3、表决,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4、作好记录书面存档。
五公开提议事项公开提议事项在提交“两委”商议前3天在公开栏公开。审议程序公开将审议、决议的议事方法、流程等在公开栏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决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结果在公开栏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决议形成的方案通过印发和张榜等方式进一步征
办理结果公开
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并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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