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6篇)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党支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党支部理论研讨小组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
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深层次的、有效的监督依然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措施,重使用轻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在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㈠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㈡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㈢对“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个“灰色地带”。随着领导干部自律作用的弱化,导致有些党一把手走向违法违纪的道路。二、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㈠受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由于我国机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社会约束机构不健全,致使个别党政一把手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宗派主义等封建残余思想死灰复燃,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化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的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争取拥戴的手段,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家庭和小集团利益的资本,把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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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㈡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有名无实。使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评功摆好会。㈢党政一把手主观武断,原则性不强。党内“四个服从”的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不够。对党的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问题上一味地顾及个人感情、关系和面子,把党性原则置于脑后,在思想深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㈣监督体制不顺。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遵奉执行权力大于监督权力而设置的,监督机构在执行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无权的监督有权的,权小的监督权大的,下级监督上级,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既要受制于人又人监督于人。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监督同级怕伤感情,影响团结;监督下级怕得罪人,影响威信,致使相当一部分监督者患得患失,顾虑重重,缺乏实施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不愿、不敢正当行使监督权力。于是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比比皆是。㈤监督机制不健全。从现行的干部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看,我国现有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是建立在依靠教育手段提高干部素质和依靠组织手段对干部进行管理监督这两个基点上。但现有的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与社会深刻变化的形式相比较为滞后,综合性的监督法
规还不配套,遏制党政一把手腐败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比较缺乏。现行的监督制度,一般性要求多,对“不准”和“禁止”从事的文件规定多,而对违反这些规定,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不够有力。具体可操作性较差,可执行、可不执行的随意性较大,“软”约束有余,钢性约束不足。二是监督运行结构不合理,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由于受力量所限和复杂的人性关系制约,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预防性监督滞后。㈥党政一把手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党政一把手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很少对自己进行严格的反思和自省,触及灵魂、严格的党性锻炼不多。平时只批评别人,很少作自我批评。在取得成绩后,骄傲自满,居功自傲,不能正确对待成绩,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不能正确对待自己。㈦选人用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是产生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党政主要领导及组织部门掌握着下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权。特别是党委(组)一把手位高权重,在用人问题上有着很大的发言权,看政绩、用干部主要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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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领导和组织部门来“看”,来衡量,来任免。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就会眼睛向上、唯上是从。现行的干部制度人治色彩过浓是现行干部选拔作用制度的最大弊端,同时也为一把手卖官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三、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对策和思路实行有效的党内监督,离不开广泛的民主和批评。民主是监督的前提,没有民主,监督就必然流于形式。党的各级党政一把手绝不是骑在党员、群众身上的老爷,而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必须随时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批评。㈠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是新时期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新时期我们党之所以仍然要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这是因为党内仍然存在思想不纯的问题,还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包括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具有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对人们的思想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容易诱发钱金主义或权力拜物情形的滋生和蔓延。反映到党内,可能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政一把手成为“金钱至上”或“权力至上”思想的俘虏,促使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和蔓延。当前,少数党政一把手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掌握理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够,存在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倾向。由于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一把手整天埋头于各种事务性的工作,工学矛盾突出,存在着重视工作和业务,轻视学习的倾向,对理论学习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把学习停留在口头传达文件上,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所以,我们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位,作为根本。㈡改进对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办法摒弃那种以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决定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内容和比重。促使一把手“干净、干事”,廉洁自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要把年度干部考核与经常性的干部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定期考核干部,又要适当缩短干部考核周期,克服不使用不考察、不出问题不考察的倾向。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中的职能作用《党章》规定了在党内无论职务高低、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人物。驾驭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监督,用好用足《党章》和《纪检工作条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纪检部门的作用,成为强有力的党内监督机构,抓住对一把手党内监督的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上级部门派员参加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一把手在经济工作方面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用制度保证党内监督渠道的畅通一是在认真抓好已有的各项制度的落实的同时。可采取制订一些科学有效的预防制度,如坚持领导干部廉政宣誓制度,通过廉政宣誓,加大反腐廉的宣传教育,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持党政一把手任前到纪检部门进行廉政锻炼制度,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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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锻炼后由纪检部门给予公正的评价,撰写出鉴定材料,并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强化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公仆意识。完善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情况向上级党委、纪检部门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二是加大监督的执行力度。党内监督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党的领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要的是在于树立这些制度的权威性,其关键在落实这一点上,归根结底是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规党法的权威和尊严。党内监督要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的针对性,不仅要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要规定不这么办又该怎么办。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督落实的制约机制。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硬约束”机制,主要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党的各级纪检部门的建设,切实保证这一部门能够对党的领导和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四是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更多的渠道,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改变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约束,使监督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完整的体系,使党政一把手处在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象先进性教育活动那样使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五是疏通党政一把手干部出口,在党政一把手的出口上要寻求新的突破。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调整制,通过完善对领导干部上与下、进与出的配套措施,使干部监督呈现出滚动管理态势。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实现干部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㈤从体制上改变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主要是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造成的,实际工作中突出一把手的作用和不恰当的舆论宣传,加剧了权力向一把手集中,而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强化了一把手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一要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改变上级一把手只找下级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只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的“单线联系”的做法,以保证上级党委(组)对下级党委(组)的领导是真正的组织领导,而非个人行为。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完善党委(组)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党委(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要增加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减少决策层次。㈥深化干部选拔作用制度改革,从体制上解决卖官问题要解决一把手卖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开、平等、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二,严格按程序办事,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第三,实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党委(组)论讨干部的任用时,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委员(党组成员)按照一人一票平等权利,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以避免表决时成员之间的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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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杜绝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等现象。实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政治民主的要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走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把拟任用的党政一把手人选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知人识人的渠道,强化对干部的监督,也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的转变。四、地区工商系统针对班子建设、一把手的监督的举措适应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五种能力”的要求,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在地区工商系统内打造出一批学习型、创业型、团队型、服务型、廉洁型的“五型”班子,力争使地区工商系统实现思想上大解放、观念上大更新、精神上大振奋、工作上大进步、素质上大提高、形象上大变化。㈠建设“学习型”班子,做与时俱进的表率。新的形势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学习、改进学习,形成创新型学习团队。一是要在领导干部的学习观念上来一次革命,解决好为什么学的问题,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提高自身知识含量,力争成为行家里手。三是要完善学习制度,寻找有效载体,解决好怎么学的问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要改进检查方法,健全动力机制,解决好怎么促使学的问题,推行领导干部定期述学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实效性。以此,来解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建设。㈡建设“创业型”班子,做推进发展的表率。当前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迫切需要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要创新观念。多想**难题的实招,多思加快发展的新法。二是要创新制度。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人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创新方法。由单纯的“指令型”管理向“引路型”管理转变,强化对工作的宏观指导,具体要坚持“三干”,即:以身作则带头干、团结互助协作干、艰苦奋斗扎实干,大胆开拓创业绩;达到“四有”标准,即业务工作有新亮点,党委政府心目中有地位,部门中间有威信,社会舆论上有好评。㈢建设“团队型”班子,做团结协调的表率。一是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着力提升班子整体工作效能。二是发扬精诚合作的作风,班子成员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讲党性、顾大局、讲团结,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和协调。一把手要平等待人,宽容大度,集纳群言,遇事多沟通、多商量、多听取其他同志意见,特别是听取不同意见,做到总揽而不包揽、信任而不放任、果断而不专断;班子每个成员都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相互补台,做到服从而不盲从、到位而不越位、分工而不分家,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谦虚不要骄傲,要理解不要误解,要补台不要拆台,要民主不要霸道,要光明磊落不要玩弄权术,形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的整体合力。在今后出现班子不团结的现象,首先要追究主要领导、一把手的责任。三是发扬心系基层的作风,要坚决克服“官老爷”作风,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强化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㈣建设“服务型”班子,做勤政为民的表率。要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一要关心群众,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困难的事情帮起,从群众最期望的事情做起,树立人民需要什么就服务什么的权力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转变工作作风,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切实做到“三实四变”,即思想上求实、作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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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工作上落实;变居高临下为现场指导,变指手划脚为言传身教,变文山会海为督办落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三要大力提倡“一线工作法”,使干部在一线创业,作风在一线转变,决策在一线形成,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㈤建设“廉洁型”班子,做清正廉明的表率。一是坚持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要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现状定期分析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继续坚持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对涉及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促其早认识、早改正。二是拓宽监督管理渠道。要充分发挥组织、群众、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社交圈和活动圈的监督。三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要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增强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继续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垂管意识,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执行和遵守。严格执行党组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年不少于两次对县局班子的决策程序、决策项目及决策结果,是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决策失误。“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作为党政一把手精神境界要高尚,应当自觉从思想行动上同封建社会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为官之道彻底划清界限。但是,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在短时期内很难彻底铲除,而是需要一个经常的、反复的持久过程,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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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近日,《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公布,对加强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把手”作为企业的主要领导,在领导班子中居于核心地位,负有总揽全局、协调上下的重要责任,因此,“一把手”要写好“一”字,始终发挥好“班长”作用,为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作出榜样。
通过学习我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应做到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二是作为“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在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加强党性修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自身做起,把“严”的要求一贯到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把“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突出政治监督。坚
持党务公开,园务公开,坚持从日常管理的细微处入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制止,做到即知即改,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篇三: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2000年我县在宁波市率先实施了会计委派制度由县财政局向26家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会计委派具体负责该单位的财务工作使一把手失去了与会计人员的紧密关系严格了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采购制度的管理对一把手一支笔审批进行了有力地制约与监督一把手也就无法借一支笔做腐败文章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经济活动的监督中共***委组织部近年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政策规定,以监督一把手经济活动为重点,通过实行会计委派、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日常监督等途径,有力地开拓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新局面。一、主要做法1、实行会计委派,严格财务管理。“一支笔审批”的办法,对于改变以前财务管理政出多门的状况,强化党政一把手对财务开支的责任,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然而“一支笔审批”也有先天不足的“硬伤”,单位会计往往是一把手亲点,由于惧怕炒鱿鱼,不得不逆来顺受做假账,甚至和一把手同流合污,使一把手的经济活动缺乏制约和监督。为了改变这种状况,2000年,我县在宁波市率先实施了会计委派制度,由县财政局向26家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会计委派,具体负责该单位的财务工作,使一把手失去了与会计人员的紧密关系,严格了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采购制度的管理,对一把手“一支笔审批”进行了有力地制约与监督,一把手也就无法借“一支笔”做腐败。4年多来,共制止、纠正违反“收支二条线”管理,截留、坐支预算外资金11179.53万元,违规出借资金4525.26万元,公款私存、转存1332.99万元,对外担保资金1300万元,移用、挪用专项资金640.98万元,收缴“小金库”资金23.02万元,滥发奖金、补贴、福利240.78万元,其他违规资金5687.71万元。2、规范运作制度,提高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突出了对一把手行使经济活动的监督,主要监督一把手在资金管理、财务收支时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弥补了原有干部监督手段的局限性,有效防止了一把手滥用权力的状况。一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成立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联席会议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审计部门认真实施的工作协调指导格局。二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积极研究制定各类实施办法,制定了预告制度、回避制度、承诺制度、结果执行回访制度、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经济情况说明制度等,使经济责任审计步入了正常化轨道。实施“ABc”分类管理办法,对经济内容比较复杂、资金流量大、部门分支实体多及财政、财务收支混乱的一把手作为A类审计对象,每二年审计一次,对各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三是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具体量化,制订了《***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卡管理办法中有关审计结果的具体扣分细则》,与评选先进、目标管理考核奖、组织处理等挂钩,真正把审计结果落到实处。自2000年以来,我县先后对70家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资金780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1人,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3、抓好财政监督,推进理财水平。为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有效地制止各种违反财经制度现象的发生,***这几年加大了对党政一把手财政监督力度。首先,县财政局于1999年设立财政监督科,专门负责对各单位预算资金的监督,先后对160家单位进行了财政监督。实施过程中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对预算管理及执行结果的监督,重点审查财政收支、预算平衡、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突出对财政收入征管方面的监督,着重审查纳税申报、税费减免、欠税清缴等方面问题;三是突出对民政、粮食、社保等专项资金的监督;四是突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化。5年来共查处违纪违规资金16794.36万元,累计上缴财政金额516.41万元,对92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达90.75万元。其次,建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在保持单位会计主体和财务收支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撤销单位银行帐户,由中心统一开户,集中办理各单位的资金结算事项和核算网络监管。中心对纳入单位的水费、电费、邮电费、
公积金等10项费用实行统一支付,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和养老金的审核力度,对属于政府采购商品的办公用品、机械等一律经采购办审批后方能支付,对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业务作了拒付,拒付资金达到187万元。再次,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全县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都建立了财务监督小组,实行定期财务审核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审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年终将审查结果报县监察局、财政局备案,进一步加强了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管力度。
4、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约束机制。一是加强上对下的监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和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是否按议事规则办理亲自过问,定期听取一把手的工作汇报。一把手工作变动,党委及组织部门及时进行任前谈话,把经济活动作为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提醒,对轻微违纪的面对面开展批评教育,对问题较大的责令说明问题、写出检查。建立上级领导参加下级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特别对一把手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讲评提示、批评帮助,促其改正。二是出台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等制度,逐步建立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活动监督机制。领导干部不仅要申报本人收入,还要申报家庭财产状况以及其他成员的收入情况,并要作出说明,使对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更加彻底。
三是建立重大项目的监控机制。建立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规定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一律进入市招投标中心,实行信息发布、招标、工程造价等环节的全程监督,防范“一把手”插手工程和物资采购。制订政府性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证规定,有力地阻止了一把手对建设项目中标后随意变更所出现的腐败现象。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1、切实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通过对一把手任期内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考核,弥补了传统的政绩考核中对干部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行为难以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价的问题,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这种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既是一把手任期内的一种考察和监督,又是对下一个任期的事前监督。同时,对广大干部也是一种教育、一种警戒。2、有效防止了一把手“带病上岗”。将一把手经济活动监督结果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对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县委予以重用,对有经济问题的,及时采取谈话、诫勉、降撤职等组织处理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从而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对审计中发现的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对我县原农机总站站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私设“小金库”的事实,及时移交纪委作了处理,并对其作了组织调整。3、积极促进了一把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通过开展对一把手经济活动的监督,一方面查出了一些隐匿较深的问题,发现了一些案件线索,使经济违法问题及时得到揭露和查处;另一方面,也发现了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把消极腐败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中,防止演变成违纪违法案件;还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在体制、机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几点体会1、整体联动是做好对一把手经济活动监督的重要保证。在对一把手经济活动监督中,充分发挥审计、财税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财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重互通信息,纪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监督信息网络,全面、准确地传递有关问题性信息,确保组织、纪检部门及时掌握有关监督方面的信息,从而使纪检监察、人大、政协以及审计、反贪等监督机关、部门协调配合,避免机关、部门之间监督内容单一、监督内容重复的局限性,形成了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由审计、财税机关将其移交执纪执法部门处理,执纪执法部门将其查证结果向组织等部门通报反馈。
2、制度规范是做好对一把手经济活动监督的关键。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而一把手监督困难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制度在某些方面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因此,制度建设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我们在加强对一把手经济活动监督上十分注重制度建设,从程序规范到结果运用,都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对一把手经济活动的监督更趋规范化、科学化。
3、跟踪督查是做好对一把手经济活动监督的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对发现问题较多单位的一把手,发放整改意见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回访,确保整改情况落到实处。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纪委委员询问与质询实施办法》,对有关重点问题,被询问单位须在县纪委常委会或全委会上进行说明。2004年12月,对财务问题较严重的县粮食局、县统计局、县规划局、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等四家单位进行了询问与质询,收到了较好效果。
篇四: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
关于强化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
X月X日至X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致辞。会议明确提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军队伍是关键,着重是做好干部教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建立管思要、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强化全方位管理,强化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特殊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这次会议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作为****,我们在深感使命光辉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肩头的职责重大。下一步,如何结合我**干部监督工作现实,突出抓住管好干部、从严治吏这次关键,特殊是**一把手监督难题,将是我们探索尝试的着重。具体来说,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次方面入手。
一、着力抓源头,严格把好思要教育关。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岗位,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的管理监督,关键在于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在一把手的选用管理上,要认真把好关口,特殊注意德的表示,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
作风优良、原则性强的领导干部。要注意针对性教育管理,强化对上任之初、退休之前、提拔无望和任职时间较长的一把手的教育监督;针对一把手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教育引导一把手确立民主、制度和群众观念,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每年在年度考核时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差的要限期改正。
二、着力抓着重,认真强化关键领域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加强对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职责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在重大决策上,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对重大决策的过程要全程纪实。在权力配置上,把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合理分解,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等工作制度,通过合理放权、分权,使过于集中的权力分解成为几次档次、多人共同掌管,在上下级之间,领导班子内部之间形成一种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格局。要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和事务公开制度,对各级一把手的哪些工作必需向社会和单位内部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要有严格的要求、明确的规定,通过狠抓党务政务事务公开,让一把手“用人、用钱、决策、审批”等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抓关键,突出加强上级对一把手的监督。实践中最有力有
效的监督还是来自上级的监督,特殊是上级一把手的监督,以及任命、管理部分的监督。要一直加强上级抓一把手管理监督职责制,督促上级一把手勇于尽责,经常检查下级一把手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每年上级领导要和下级一把手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上级组织部分要履职尽责,发现下级一把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在年度考核、经济职责审计、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性谈话和诫勉性谈话。下级一把手出现问题,要视情况追究上级领导班子特殊是主要领导的管理监督职责,以及选拔者、考核者的连带职责。
篇五: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
银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范文
银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措施落实状况的报告范文
一、基本状况
经过逐项梳理总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及省行《某某省分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落实措施》的落实状况,发觉总行和省行措施在我行均已落地实施,需持续跟进和长期坚持。
二、详细作法及成效
关于如何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措施,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在详细实践中,某某分行党委、纪委逐步发展形成了三个正确处理的思路。
一是正确处理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的关系。强化党委在监督中主的责任和导的作用,以党内监督统领和带动其他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二是正确处理监督一把手和监督班子成员的关系。各级班子中,一把手是关键,同时每名班子成员也是分管领域、部门和条线的一把手,其监督本质是统一的。
三是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监督不是站在对立面,更不是制造对立面,而是团结大家围绕共同目标同题共答、同心同德,把中心决策部署、上级行重点工作落实好。特殊是在对下监督中,既保持监督力度,又持监督温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尽责者撑腰鼓劲。
近年来,我们的主要作法有:
第一,抓责任履行,压实管党治行政治责任。从党组织集体、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把落实两个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全行各级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扛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谋划推动,做到与业务管理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警示提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班子内部监督。
其次,抓精准监督,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纪行纪检
组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做长牙的老虎,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对问题易发多发的授信等领域和资源配置权力比较集中的人、财、物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督导帮助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堵住根源漏洞。二是紧盯权力。强化对权力配置、运用和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发觉问题、订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消退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去年以来,驻行纪检组推动相关部门梳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制度清单,不断查找并堵塞廉洁风险点。三是紧盯四风问题。亲密关注享乐主义、奢侈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抓住详细问题,顶住时间节点,强化日常监督。四是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完善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条线专责监督、其他条线部门职能监督、基层支部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的五位一体监督体系。
第三,抓警示教化,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开展案例警示教化、职业道德教化、传统文化教化和廉洁从业教化,促使干部员工把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作为思想自觉、行动习惯和价值追求。实施典型引路,大力弘扬遵章守纪、依法合规、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激励,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以2021年为例,在强化警示教化方面,推动党委利用XX等人典型案例及林传伟案件开展警示教化活动,开好民主生活会,比照检查、问警自省;落实XX教化月活动
支配,进行视频学习、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实现机构100%覆盖;组织全辖党员干部观看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征集感想体会近40篇。在推动清廉文化建设方面,持续推动清廉文化进班子、进网点、进岗位、进家庭,向中层干部发放《家属助廉倡议书》,引导全行干部员工坚固树立纪律规则法律意识。
第四,抓制度建设,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不断创新党内监督方式,将述责述廉、党内谈话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干部廉洁档案,为全面驾驭领导干部有关状况供应一张详实体检表,让一把手亮出家底,切实增加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自2018年以来,每年年初支配下一级一把手述职述责述党建,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
第五,抓肃纪执纪,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实行有力手段,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是用好四种形态。特殊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干部有问题就指责、教化、处理,常咬耳朵、常扯袖子,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二是监督纪律执行。近年来,对省行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责任人以及其他问题的多名责任人的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近年来,某某分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实行全面从严治
党,始终坚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实行一系列有效措施,把政治纪律和规则立起来、严起来,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三、存在不足及缘由分析
一是日常监督不到位。日常监督主要通过巡察、派驻、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等形式开展监督,监督抓手不丰富、不详细,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的措施不够,发觉的问题都趋于表面化,深层次问题不多。
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考核评价是关键,但目前监督中缺乏有针对性的考核,不能全面精确反映一把手责任落实状况;考核方式缺少创新,一般是简洁地量化考核,导致下级党组织习惯于在看得见的硬件上投入成本,而忽视了对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作风形象、政治规则上的管控。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剖析根源,主要有:一是相识不足,个别同志相识片面,狭隘地认为监督过多会导致自己束手束脚,影响干事创业的主动性;二是专责监督作用有待加强,大多实行谈心谈话等传统方式,肯定程度上存在监督浮
在表面的现象;三是监督合力不足,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各主体间相互通报信息往往只涉及常规问题、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深度共享不够,统筹监督不够全面有效。
四、工作建议
(一)落实监督职责,增加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肃穆惩处和警示教化相结合,实行通报曝光、案件剖析、警示教化、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强化自我监督、内部监督,使各级一把手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
(二)强化同级监督,增加权力监督的针对性。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监督观教化,坚持和完善班子运行机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推动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监督。
(三)做实群众监督,增加权力监督的广泛性。进一步明确一把手权力公开清单的内容,突出工作职责、工作目标、重大问题决策、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处理、监督结果五公开,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监督作用,织密群众监督网。
篇六: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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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把手监督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确保一把手能够正确、规范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央、省关于干部监督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防范一把手滥用职权,监控一把手权力的运行机制,增强一把手拒腐防变、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第三条要通过有效的监督,使一把手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监督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勤政,发挥表率作用。第二章监督的对象和主要内容第四条监督的主要对象是指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党政一把手。第五条监督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决策的情况;坚持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遵守学习、工作纪律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情况;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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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及机构编制纪律情况;按照《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照组织原则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及抓队伍建设情况等。
第三章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第六条建立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及述廉评廉制度。党政一把手在年末要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向上一级党委(党组)写出报告,上级党委(党组)、纪委要对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及述廉评廉。民主测评及述廉评廉可以和年度考核或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并把民主测评及述廉评廉的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如实地向本人反馈。对在述廉评廉中发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检查处理。第七条健全谈心谈话制度。上级领导和主管领导及纪检、组织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与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适时地警示、提醒、告诫、鼓励。第八条建立上级党委巡视制度。每年由上级纪检和组织部门联合派出巡视组,按照上列第五条规定,重点对下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第九条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及审核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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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上级党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至组织处理;涉及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条加强对一把手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要对负有经济责任的一把手,进行任期内和晋升、调任、转任、退休、辞职等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应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做出评价,向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被审计者如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做出处理。
第十一条实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而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和重大问题的,上级党委要追究相关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诫勉直至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执行干部交流制度。按《盘锦市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除个别特殊需要并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同意的外,严格按规定年限对党政一把手实行轮岗或异地交流。
第十三条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监督。主要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存在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临时动议以及借工作变动、或机构调整之机突击提干现象等。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要严肃进行处理。
第四章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第十四条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包括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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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征求意见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科学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由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不能搞“一言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领导班子,也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十五条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教育,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上级党委或纪委派人参加指导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尊重支持一把手,又要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一把手要自觉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无故长期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加强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应与一把手进行经常性的思想交流和谈心,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制止。对一把手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应及时对其指出,或向上级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报告。
第五章多渠道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第十七条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必须予以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八条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职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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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对依法任免部门一把手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民主评议制度,评议中要突出对一把手的评议。政协和民主党派要发挥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的优势,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工作的民主监督。
第十九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坚持发扬民主,使广大群众通过信访等形式,反映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一把手在“生活圈”和“社交圈”中的情况,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特别要注重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监督作用。
第二十条加强新闻。各级党政部门要支持各新闻媒体对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形成良好的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增强参与的责任感,充分发挥新闻特有的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六章监督的领导与责任第二十一条抓好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市委负责对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一把手,市直各部门、群团组织、直属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县区、市直党委(党组)要负责对所属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的监督。纪检、组织和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和协作,定期召开组织部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席会议,综合分析情况,积极开展调查审理和反馈工作。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工作情况的舆论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意识。第二十二条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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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制定对所属场、乡、镇、街道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一把手管理监督的措施与制度。对疏于管理、监督不力致使一把手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上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如与上级新出台的规定有不符之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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