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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变革与完善

发布时间: 2022-06-22 09:55:10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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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变革与完善

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变革与完善4篇

第1篇: 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变革与完善

第二章 现代企业组织

教学目的:使学生了解企业组织及组织机构、组织结构的基本类型,明确组织功能的内容,把握组织变革的内涵,提高学生解决组织问题的应用能力。

教学要求:明确阐述企业法律形式、组织基本类型、组织变革的基本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对企业组织问题和组织工作的理解,把握组织原理的精神实质。让学生深入实际,到企业中去认识不同类型组织的组织结构的差异性,熟悉企业组织的内容,了解当今现实生活中组织的现状。

教学内容:企业法律形式、基本组织结构、组织变革

教学重、难点:组织结构、组织变革

教学课时:3

第一节 企业法律形式

这种组织形式是按照财产关系和法律责任划分的企业类型。

一.个体企业:(单个业主制企业、独资企业)

1.概念

个体企业是由业主个人出资兴办,由业主自己直接经营的企业。业主享有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同时对企业的债务负有完全责任,如果经营失败,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业主要用自己的家财来抵偿。

2.基本特征

①企业的财产和投资者的私有财产在法律上并无区别,企业经营的盈亏均由投资者个人单独承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②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合而为一。

3.属自然人企业。:

二.合伙制企业

1.概念

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的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营业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它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多数合伙制企业规模较小,合伙人数较少。

2.基本特征

①各合伙人仍然是权利、义务的主体,即企业的权利义务主体及法律关系在合伙人本身,而不在合伙企业(人的联合)。

②合伙人的财产为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各自直接拥有合伙的财产,不成为企业所有。

③企业的债务,除合伙企业的财产外,为合伙人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

④在合伙中,合伙人一般都是其他合伙人的代理人,有权代表整个合伙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3.属自然人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

1.概念

公司制企业是由两人以上依法集资联合组成,有独立的注册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公司是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这是公司制企业与个体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之间的重要区别。公司这种企业形式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现代企业的主要形式。

2.特点

①公司是法人。

②公司对企业债务以其法人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③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属法人企业

㈠有限责任公司(非公众公司)

1.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征

1限定股东人数(2—50人)。

2资产不分为等额股份(协商确定)。

3公司不公开发行股票。

4股东的出资份额在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下可以转让,但转让要按规则进行。

5设立程序简便。

㈡股份有限公司(公众公司)

1600年产生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1.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征

1全部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

2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

3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4股东数不得少于规定数,但没有上限。

5股东只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债权人负责。

6需向社会公开其资产负债,经营损益等财务状况。

第二节 企业组织结构

一.组织结构的建立原则

(1)目标原则

(2)统一命令统一指挥原则

(3)责权利对等原则

(4)明确分工与协调原则

(5)精简有效原则

(6)弹性原则

二.常用组织结构的形式

组织结构是组织的骨架,包括纵、横两大系统,纵向是组织上下垂直机构或人员之间的联系,这是一种领导隶属关系;
横向是平行机构或人员之间的联系,是一种分工与协作关系,组织结构的基本类型有:

(一)直线制(见图2—1)

这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结构形式,组织中只有一套纵向的行政指挥系统。

优点:结构简单,权责明确、领导从属关系简单,命令与指挥统一,上呈下达准确,解决问题迅速,业务人员比重大、管理成本低。

缺点:没有专业管理分工,对领导的技能要求高,领导容易陷入企业事务性工作之中,不能集中精力解决企业的重大问题。

适应对象: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图2—1 直线制组织结构简图

(二)直线职能制(见图2—2)

在经理的领导下,企业建立两套管理系统:一套是实现直线式领导的管理系统;
另一套是协助经理指导和监督的职能管理系统。

优点:既保证了企业管理体系的集中统一,又可以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专业管理机构的作用。

缺点: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性较差,从而造成①办事效率低②加重上级领导的工作负担。

适应对象:中型企业

(三)事业部制(见图2—3)

事业部制是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按照产品、地区或顾客划分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半独立经营单位。

1924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付总裁小阿尔弗雷德.P.斯隆制定

事业部制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

1.相对独立的市场

2.相对独立的利益

3.相对独立的自主权

优点:有利于公司最高管理者摆脱日常行政事务,专心致力于公司的战略决策,充分调动各事业部的积极性,提高组织经营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还有利于公司培养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便于考核。

缺点:职能机构重叠,构成管理人员浪费;
整体性不强,内部沟通与交流不畅。

适应对象: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多元化经营企业

图2—2 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简图

(四)矩阵制(见图2—4)

在原有的按直线指挥系统为职能部门组成纵向的垂直领导系统的基础上,又建立一种横向的领导系统,各成员既同原职能部门保持组织与业务上的联系,又参加项目工作。

这种组织结构形式是固定的,人员却是变动的,任务完成后,人员就解散,回到原组织结构中。

优点:集中优势解决问题;
资源共享,交流畅通。

缺点:组织复杂,双向领导。

适应对象:重大工程与项目、单项重大事务的临时性组织

图2—3 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简图

图2—4矩阵制组织结构简图

三.组织变化

组织变化的趋势就是以大森林组织结构取代原有的金字塔型组织结构。

所谓金字塔型组织结构,就是企业的管理组织从结构上层层向上,逐渐缩小,权利逐渐扩大,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形成一种纵向体系。

大森林组织结构则是减少管理层次,形成同一层次的管理组织之间相互平等,横向联系密切,像一棵棵大树组成大森林那样形成横向体系。

历来认为直线式的等级制度最有效,命令可以畅通无阻的层层下达,是工业时代典型的企业管理形式。不过这种管理系统依赖的条件是:现场要有大量精确的反馈,决策的性质大致相同。如果决策者面临的问题是重复性的,种类又不多,经理人员就能够收集到与他们有关的大量信息,而且能从以往的成败中积累有用的经验。

今天,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问题逐渐繁多,除了复杂的技术、经济决策外,政治、文化、社会责任也压得他们不胜其苦,而现场的反馈却越来越少。当今企业所处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环境,要求它更迅速的作出各种各样的反应。这样一来,就企业内部而言,决策的层次应越来越低,才能见效,因此,公众参与势在必行。也就是说,企业管理权要从集中走向分散。任何企业管理组织,总要适应外界环境的要求。环境发生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也应该进行相应的变化。

从国内外企业发展的情况分析,大森林组织结构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类型:

1.分厂制代替总厂制。

2.分层决策制代替集中决策制。

3.以产品事业部代替职能管理制。

4.分散的利润中心代替集中利润制。

5.研究开发人员的平等制代替森严的等级制。

有人预测未来的企业组织可能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组织将在一种动荡的环境中经营,组织必须经受住不断的变化和调整,从管理结构到管理方法都将是柔性的;

2.组织规模日益扩大、日益复杂化,组织将需要采用主动适应性战略,进行动态自动调整以寻求新的状态;

3.科学家和专业人员的数量将增多,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他们对组织的影响将不断扩大;

4.企业管理将重点放在说服而不是强迫职工参与组织。

四.组织发展

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企业组织必须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和发展。

(一)组织变革的原因

组织变革的原因,主要在于组织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1.外部环境因素:

组织的外部环境由政治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科技环境、自然环境等组成。宏观环境的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组织内部深层次的调整和变革,如政治、经济政策的调整,经济体制的变化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科技进步的影响,知识经济的社会,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层出不穷,对组织的固有运行机制构成了强有力的挑战。资源变化的影响,组织发展所依赖的环境资源对组织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竞争观念的改变,经济全球化将会使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竞争方式也将会多种多样,组织若想适应未来竞争的要求,就必须在竞争观念上顺势调整,争得主动,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等。

2.内部环境因素:

如企业目标、人员素质、技术水平、权力机制系统、人际关系、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调整等。

组织变革的征兆如下:

(1)组织机构臃肿、职能重复、人浮于事或组织机构明显漏缺、经营管理环节脱钩;

(2)经理对企业业务行政的统一指挥体系变动损伤,不能令行禁止;

(3)责、权、利冲突得不到协调,企业内耗加剧,职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低落;

(4)信息沟通不畅,决策形成过程过于缓慢或时常做出错误的决策,企业常错失良机;

(5)企业缺乏创新

(6)企业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敏感。

(二)组织变革的阻力及其管理

1.组织变革的阻力

(1)个人阻力:利益上的影响;
心理上的影响

(2)团体阻力:组织结构变动的影响;
人际关系调整的影响

2.消除组织变革阻力的对策

(1)分析变革的阻力和推力的强弱

(2)创新组织文化

(3)创新策略方法和手段

(三)组织变革的发展趋势:

1.分立化趋势

由于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经营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市场变化越来越快,因而,企业一方面希望通过不断扩大规模、提高实力;
另一方面又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化整为零,提高企业的灵活性。

2.柔性化趋势

由于组织的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市场变化越来越快,组织的战略目标也处在不断调整之中,因此对组织结构的要求是不能僵化,应保持高度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实现自动调整,避免由于过于刚性而导致组织结构的僵化。

3.学习型组织——未来成功企业的模型

学习是指组织成员对环境、竞争者和组织本身的各种情况分析、探索和交流过程。与传统的学习意义不同,不仅是指知识、信息的获取,更重要的是指提高自身能力以对变化的环境做出有效的应变。

学习型组织——就是组织中存在这种学习,并成为企业自身的一个基本原则的组织形式。它能认识环境、适应环境,进而能动地作用于环境。

学习型组织的特征:

(1)人性是善良的,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2)成员之间的交流既是垂直指令式的,又是横向协商式的

(3)组织的战略是先导型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是系统的。

(4)领导方式一般是民主参与式的

组织分工强调扩大每个员工的工作使其灵活丰富,组织利用经济、非经济两类因素激励实现组织目标,保证成员目标的一致性。

学习型组织的建设:

(1)以学习型组织文化统一员工的思想与灵魂;

(2)以学习型组织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

(3)以学习型领导影响员工的学习意识与习惯;

(4)以学习型激励手段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5)以学习型的人际关系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

思考题:

1.企业法律形式有哪些?各有什么特点?

2.企业组织结构有哪些形式?它们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

3.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组织既需要变革,又需要稳定,你认为应如何处理好变革与稳定的关系?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 千里冰封, 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 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 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 原驰蜡象, 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 看红装素裹, 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 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 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 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 成吉思汗, 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 数风流人物, 还看今朝。

第2篇: 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变革与完善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5期(总第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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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tJOT(Sum.sg)法律研究
WTO框架下中国商事组织形式的
完善及立法模式的变革
王国锋
(中原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河南郑州450007)
摘要:中国商事组织法所存在的身份立法导致的法律之间的重叠和冲突,不仅使我国商事组织在入世后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且构成了中国履行相关国际承诺的障碍。为此,建议废除三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将其所调整的商事组织分别归属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并引进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等形式以丰富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
关键词:WTO;
商事组织形式;
立法模式中图分类号:F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701(2007)05—0133—02

随着TRIMS协定作为grid一揽于协议之一被各成员国接受,促进跨国投资的发展也已成为WTO所追求的目标之一。而C.ATS协定所规定的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的“商业存在”与跨国投资直接相关。该协定第16条(市场准入)第2款规定:在作出市场准入承诺的部门,除非在其减让表中另有列明,否则一成员不得在其某一地区或在其全部领土内维持或采取按如下定义的措施:……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类型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的措施;
以限制外国股权最高百分比或限制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方式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由此可见,C,ATS协定禁止商事组织形式或企业组织形式以及外国股权百分比或投资总额成为投资壁垒。尽管该规定局限于服务市场准人的部门,但它使中国商事组织立法如何与世界接轨的问题凸现出来并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商事组织形式和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8年《关于划分企业登记类型的规定》第2条规定以工商行政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分为以下几种:第一,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
第二,港澳台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及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虽然这一企业类型的划分仅具有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办理企业登记、确立其属性与类型的意义,但仍可以从中发现我国商事组织形式兼具多样性和单一性的特点,即从身份立法的角度看具有多样性.既有接所有制区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又有按资金来源区分的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
从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的角度看叉具有单一性,就
公司立法而言.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新近修订的《公司法》则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按所有制和资金来源的身份立法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一脉相承,与市场经济所倡导的行为立法相背离,其弊端日新彰显出来:首先,身份立法导致了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待遇不同、国资企业与私资企业的待遇不同,有违国民待遇原则;
其次,身份立法导致了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国有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之间以及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之间的重叠和冲突.增加了立法成本,降低了商事组织法的统一性,同时也降低了我国商事组织法的国际竞争力,有违规则效率原则。另外,身份立法导致了商事组织类型表面上的多样化而实质上的单一性,可供选择的国际通行的商事组织形式有限,有可能成为投资壁垒,既不利于鼓励和吸引外资.也不利于国内企业的跨国投资。因此,应当将我国商事组织立法与商事组织形式放在。规则竞争”的国际大环境下,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和规则效率原则进行完善和变革。
二、商事组织法立法模式的变革
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组织形式的划分方法,我国已经以此划分标准相继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以商事组织的资本构成与投资者责任形式为标准的新的商事组织立法体系正在形成。为了避免因身份立法导致的商事组织立法之间的重叠和冲突,应统一商事组织法于公司法、台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贤企业法之下,实现由按所有制的身份立法向按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的平等立法的彻底转变。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条和《外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
收稿日期:2007—05一16
作者简介:王国锋(1967一),男。河南许昌人.中原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太学博士研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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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王国锋:WTO框架下中国商事组织形式的完善及立法模武的麦苹法律研究
企业只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既可以采取公司制的形式,也可采用类似于合伙企业的形式;
外资企业既可以采用公司制形式,也可采用合伙制形式,还可采用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另外,1995年外经贸部(现并人商务部)通过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也确立了外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的法律地位。这样,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公司形态,就都成了外商投资企业可供选择的组织形式。除资本来源不同外,三资企业性质的公司与一般公司并无什么本质不同,因此可以统一适用公司法,其他形式的三资企业可以分别适用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另外.再制定一部统一的《外资法》取代现行三资企业法,作为外资基本法,主要规定政府管理外商投资的特殊性问题.实现外资法职能的复归。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则完全由《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需要指出的是,内外资立法的双轨制只不过是历史过程中的无奈和权宜之计,并轨和融合是必然趋势,也是我们现在就应作出的合理选择。因为,三资企业法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为广泛吸引境外投资而制定的.二十多年过去,外商投资企业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已经基本形成.与市场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也日益完善。中国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最好和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区域,已成为整个世界最大的投资输入国。无论是市场条件还是法律环境.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已无根本隔阂和差异,中国与外部的对接已经完成或正在完成.基于不发达的市场和不完善的法律而形成的外资企业法已经失去其独立存在的社会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和私营企业都可以采用公司制形式,因此同样可以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统一于《公司法》、《台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之下,另外制定《国有企业促进法》和《乡镇企业促进法),对政府管理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的特殊性问题作出规定。
三、商事组织形式的完善
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可选择的商事组织形式有公司(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舍伙(目前立法只承认无限合伙)、独资企业(由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该组织形式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制,其去留尚存争议)。市场的高度发展要求市场主体多元化,经济括动的高度市场化要求投资者有选择经营组织形式的广泛自由。然而,我国法律却把投资经营限定在这几种组织形式上,并且一旦选择了某种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的经营活动就必须严格遵守经营形式方面的法律强制要求。市场所客观要求的商事组织形式的多样性与商事组织经营的灵活性被立法所剪裁.投资者和商事组织不得不承担由法律管制所带来的负担,使我国商事组织法在“规则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鼓励和稳定国内投资,更不利于吸引国外投资。我国2006年1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确认,可谓是丰富中国商事组织形式的一大举措。笔者认为,还应修改《合伙企业法》,引进有限合伙.丰富合伙企业的类型,放宽对其投资主体的限制。
有限合伙是将部分合伙人的有限责任与合伙的一次纳税待遇相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依《美国修订统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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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方数据限合伙法(1985)》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位普通合伙人,他(他们)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享有管理权;
而有限台伙人只以其出资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无管理权,其一旦介入台伙事务的经营管理,则被视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转让出资受到严格限制,而有限合伙人则可自由转让其出资,并通过这种方式加入或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在美
国,有限合伙企业的成立必须经州政府批准并登记,否则将
被视为普通合伙企业。该台伙形式的引人,对现实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第一,由于有限合伙中承担绝大部分出资责任的有限音伙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了公司制下的双重税负,又享有有限责任的保护,可以极大调动他们的投资热情,促进和吸引国内外投资。第二,可以突破企业法人尤其是国有企业不能参与合伙事业的瓶颈。世界上许多国家,如美国、德国等,在法律上对舍伙人的身份均不设限。其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我国《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均规定台伙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极大地限制了法人拓展业务的经营空间。有限合伙的引进不仅可以使法人得以以有限台伙人的身份参与合伙事业并进而拥有更为宽广的投资渠道,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与应变力.而且还可以实现在WTO背景下中国商事组织形式与国际的接轨。另外,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合伙型法人联营与《合伙企业法)和台伙基本原理的抵牾。其实.新《公司法)已经为《台伙企业法》的修改铺平了道路。该法废止了原(公司法》第12条“公司只能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规定.在其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人的出资人。”尽管该条规定实质仍禁止公司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但它为公司成为有限合伙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第三,更为重要的是,有限台伙的引人可以为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扫清制度障碍。创业投资运作最为成功的美国,有80%的创业投资基金采取有限合伙模式。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是指由承担有限责任的创业投资者和对承担无限责任的创业投资家设立的创业投资组织。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是创业投资这一特殊的投资方式与有限合伙的结合,是一种特殊的有限合伙,除有一般有限合伙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其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可以实现创业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有机结合。在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组织框架下,创业投资家是普通舍伙人,其出资只占基金总额的I%.其他投资者是有限合伙^,出资占基金总额的99%。作为普通合伙人,剖业投资家主要是负责具体的投资运作,包括项目开发、管理及退出。他们都是拥有行业技术专长、丰富企管经验、通晓财务知识的专家,需要借助有限合伙实现自身价值。而创业投资者虽然是出资者,但不参与风险投资的管理,保证了专家理财的独立性,与风险投资的专qk性特点相适应。这样,有限合伙将投资者的资金和创业投资家的智慧有机结合在了一起,使拥有资金的人与没有足够资金却拥有专业管理技能且为人诚信的人能够一起携手创业。
除有限合伙外,美国的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有限合伙
和有限责任企业作为合伙的不同样态,也各具特色和优势,能
够满足不同投资主体的需要,如能引进并确立其法律地位.将会扩展公司的投资领域,改善中国投资的“规则环境”。
【责任编辑赵兴洲】

WTO框架下中国商事组织形式的完善及立法模式的变革
作者:作者单位:刊名:英文刊名:年,卷(期:被引用次数:
王国锋,WangGuofeng
中原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河南,郑州,450007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JOURNALOFTHEPARTYSCHOOLOFCPCZHENGZHOUMUNICIPALCOMMITTEE2007,""(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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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位论文王群有限合伙法律制度研究2005
有限合伙制度滥觞于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商事合伙形式——康曼达和近代大陆法系的两合公司。作为一种经营方式,有限合伙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无论是以成文法为主的大陆法系国家还是以判例法为主的英美法系国家,都对有限合伙在法律制度上作了不同程度的规定。
实践证明,有限合伙是最有效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风险投资在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帮助创新企业成长、推动经济技术的发展等方面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风险投资最发达的美国,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的结合取得了巨大成功。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有限合伙尚未占有一席之地。但司法实践的需要和经济发展的要求,都赋予了有限合伙问题的研究以很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呼声愈来愈高,国内一些省市已经相继出台了有关有限合伙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多元化主体的参与,尽早确立有限合伙制度不仅是健全和完善商事主体法律制度和规范市场主体的需要,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随着我国加入WTO,许多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开始关注并进入中国市场,为了吸引外资以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相应地我国的商事企业立法制度也应与世界接轨。
本文拟采用历史、比较和辩证的研究方法,从历史和立法例角度对有限合伙制度进行考察,在比较的基础上对有限合伙的基本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有限合伙制度的价值分析,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讨论我国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第一章首先介绍了有限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接着通过追溯有限合伙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揭示了有限合伙的历史作用和制度演变过程,然后又简要介绍了西方国家有限合伙立法情况,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有限合伙立法情况,为我国相关立法提供了参考。
第二章将有限合伙同普通合伙、隐名合伙、两合公司、有限公司等商事组织形式进行比较,以期能在比较中对有限合伙的特性有进一步认识,同时页分析了有限合伙的比较制度优势。
第三章从微观的角度,结合国外的立法情况,尤其是美国有限合伙立法,对有限合伙的基本制度进行了介绍,如有限合伙的设立、合伙人的出资、有限合伙的内外部关系、入伙与退伙、解散、结业和终止等。
第四章属于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立法论,首先介绍了我国关于有限合伙的立法现状,然后分析了我国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对我国如何建立有限合伙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本文的特色和创新之处在于下列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对有限合伙与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阐明有限合伙制度的合理性和比较优势,论证有限合伙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价值。第二,关注国内外关于有限合伙的最新动态,获取最新信息。例如,通过对我国地方性大量有关有限合伙立法的介绍,阐明提升有限合伙立法层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在对英美有限合伙立法体例模式以及我国立法理论模式探讨的基础上,对我国关于有限合伙的立法模式和框架进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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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变革与完善


企业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点:
①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②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③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④不具有法人资格
合伙企业:
公司: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按照一定组织形式组成的经济实体,以赢利为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以换取收特点:
入。公司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与社会分工的发展而①生命有限②相互代理③财产共有④利发展。公司一般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称为法益共享
人。
特点:
①依法设立②以营利为目的③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④独立的法人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债务承担无限连带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
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承担责任,公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4篇: 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变革与完善

活动的组织形式

浅谈教研活动的组织形式
教研活动在中学教学中地位十分重要。教研活动是最有效的研究形式。普通中学可以通过学校、教研组、备研组进行教研活动,形成三位一体的教研活动网络。在这样的教研环境中,教师通过教研活动可以全面了解学生、改进教法、研究教材,并且教师之间可以相互学习、互通有无、取长补短,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从而促进教学,促进年轻教师的成长,促进学校整体教学水平提高。教研活动的兴衰是衡量一个学校教学质量的标准。结合我校的实际,浅谈一下教研活动的开展形式。
一、听课、评课式;
听课、评课式教研活动是传统的教研活动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可以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达到促进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水平的目的。讲课教师要在课前精心准备,对讲课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仔细研究,精心设计整个教学过程。评课时,讲课教师要认真介绍教学设计、重点、难点、方法及自己的体会。评课教师要实事求是地进行点评,指出优点和缺点,针对缺点提出改进
的意见。通过大家的协调,最后集体研究确定这一节课的整体的教学设计。听、评教研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切忌走过场,不注重实效,尤其是不能只说优点,不说缺点,同时,教师要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学校、教研组、备研组都适宜开展此项教研活动。

二、教法研讨式;
教学方法是教学内容展示的重要手段,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尤为重要。教研活动中,可以就教学方法进行研讨,教师之间互通有无,达到资源优化,形成最优的教法集成。教法研讨,既可以宏观进行,也可以微观进行。宏观上,可以就某一学科综合性的教学方法有哪些,如何把握运用,进行研究。微观上可以就针对某一课或某一知识点进行教学方法研究,这样针对性更强。教学研讨前要做好安排,安排一名或几名有经验的教师进行主讲,其他教师做必要的补充、完善,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优化的教学方法。教法研讨式教研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准备必需充分,要有针对性。教法研讨式教研活动,比较适用于教研组、备研组开展教研活动。
三、说课式;
说课可以作为一种教研活动形式,一方面锻炼教师的表达能力,一方面完善教学设计,最终形成教学设计的最优化。在说课前要布置好任务,做好总体安排,准备好说课材料。说课材料环节要齐
全,有典型性、有科学性。说课过程中,说课人讲完后,其他参与教师要对说课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教学设计方案。说课教研活动需要注意的是,说课环节必须齐全,要有整理补充、完善的过程。这种教研活动适用于教研组、备研组开展教研活动。
四、学情分析式;
教研活动在各校一般都是分组进行的,各组一般情况都是相同学科。各组教师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坐下来分析一下学生的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纪律情况等。这样可以使教学活动做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做到因材施教。学情分析的教研活动,活动前要明确分析的任务,分析哪类、哪个班或哪个年级的学生。参与活动的教师要对研究的对象进行调查,了解其具体情况。开展教研活动时,大家积极发言,提出自己所了解的情况,阐述自己的看法。最终,针对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法。

学情分析活动,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对学生情况进行摸底,做到心中有数。这种教研活动,比较适用于有班主任参加的备研组、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

五、试题评选式;
试题的质量如何,关系到教学的效果。作为一名合格的普通高中教师必须自己会编写原创新题,并形成整套试卷。通过出题,既促使教
师不断研究学习,又可以使之对教材、大纲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有所提高。试题评选式教研活动,要先制定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目的,提出出题要求,包括题型、题量、分值等,最好与高考的标准一致。此项教研活动适合安排在高考之前,出完试题之后,由教务处统一保管。高考之后,拿出该试卷与高考试卷进行比对,从而分析,比较出题水平。这种教研活动因教师水平不尽相同,不能求全责备,要发现闪光点,每学期都坚持,不断地在点滴中促进、提高。这种教研活动适用于学校的整体教研活动。
六、教材过关式;
“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一桶水”。为适应现代教学需要,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使自己这一桶水成为流动之水,常新之水。教师要传授给学生知识,首先自已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教师对教材掌握的如何,关系到教学效果。学校可以利用教研活动,对教师掌握教材的实际情况以试卷的形式进行考查,以促使教师熟练掌握教材。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应对出题的类型、解答的方法有深入的理解。教材过关,要事先通知教师做好准备,试题选择要有针对性,难度要适中。这样的教研活动次数不宜过多,每个学期一两次即可。这种教研活动较适合校级教研活动。

七、教学比武式;
教学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教学的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要通过教师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教学比武是最好的相互学习方式,因为,参与教师在比武的过程中都会准备一节最优秀的课,展示自己最好的教学水平。教学比武活动中要注意的是,活动之前必须做好布置工作,结束之后必须有总结分析,真正达到比武目的。教学比武式适用于学校和教研组教研活动。
八、经验交流式;
经验交流式的教研活动,在高中教学活动中是最重要的活动之一。这种教研活动要达到教师相互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教师之间互帮、互学的目的。经验交流式教研活动,在活动前要确定交流的主题,明确负责人,确定参加人员、地点、时间等。负责经验交流的主讲人,课下要认真准备,其它参与人员也要准备资料。在经验交流时,安排人员都要参加,主讲人做为主发言人,其他参与人员也要就议题踊跃发言,积极讨论,通过交流,最终形成一种大家共同认可的经验模式。经验交流式教研活动需要注意的是,要有布置,有准备,各位教师有豁达的胸怀,畅所欲言,无所保留。经验交流式教研活动适用于学校、教研组、备研组三级教研活动。根据校情的不同,采取的教研活动形式也就不同。各
校可以就本校的实际,做到因校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教研活动形式,真正做到以研促教,以教促研、教研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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