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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发布时间: 2022-06-11 20:4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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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篇

【篇一】**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主管卫生工作的赵斌正老师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教育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关帝小学

2020.2

【篇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领导小组及报告人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景强

副组长:刘立新 彭国安 李文强

组 员:窦娟、各班班主任

(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各班主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及事件报告要求

(一)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二)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三)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四)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分管校领导→校领导→疫情报告人→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个案或聚集性疫情应分别在2、24、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
呕吐、腹痛、腹泻;
等等)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小时内上报。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由疫情报告人应于 2小时内上报。

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发病人数、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重症或死亡情况等。

周口市职业高级中学

周口市第十初级中学


【篇三】**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

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

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篇四】**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校长为学校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学校卫生保健员是学校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校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随后校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生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也不得私自发布疫情相关信息。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校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教育局、疾控中心)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要建立“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进入学校需体温监测,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疫情报告人,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篇五】**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XX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按规定的时限、程序逐级上报并收集、汇总。 

三、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病人要报告校卫生负责人。 

四、校卫生室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 

五、校卫生负责人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立即上报教育和疾病防控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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