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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信访工作制(上墙)

发布时间: 2025-05-10 20:51:1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信访工作制(上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信访工作制(上墙)

信访工作制(上墙)4篇

【篇1】信访工作制(上墙)

桂阳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桂阳县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来信是指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

  本制度所称来访是指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第三条桂阳县教育局安稳办是对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部门,负责日常信访的接待、组织协调处理等工作。

  桂阳县教育局应当向社会公布其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等相关事项,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反映问题渠道。

  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处理原则,安稳办转交局有关股室的信访问题,局机关各股室都应当认真负责,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第二章 基本任务和要求

  第五条局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受理群众反映与我局职能有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的来信来访,对全县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

  (二)负责及时向全县各学校及机关各股室交办、转办、督办来信来访事项。

  (三)从群众来信来访中,筛选出群众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来信来访中带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领导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服务。

  第六条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教育系统的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原则,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信访诉求。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诉求,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耐心解释政策,及时与股室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做好回复工作。

  (三)做好对来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信访工作秩序。

第三章 处理信访事项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局安稳办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凡属反映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是不符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当受理,并在15日内转送局分管副局长处理,对于不属于教育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第八条信访事项涉及基层学校或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基层学校提出处理。情况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由局安稳办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有关部门。

  第九条信访事项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分管副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信访人对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在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单位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十一条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可以不再受理,但应当向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章 来信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局安稳办收到来信后,应当将来信和信封装订在一起并对来信人姓名、地址、反映的主要内容、办理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信访台帐。

  第十三条下列内容的信件应报局领导阅批:

  (一)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重大问题;

  (二)教育系统的重要情况和动态;

  (三)国内外知名人士的重要来信;

  (四)反映对重大问题顶、拖不办、明显违反政策的来信;

  信件上报前,办信人可对信件的内容做适当的了解核实。上报的信件经领导批示后,由指定经办人按批示意见具体落实。在规定期限内无反馈结果,由经办人负责催办。领导批示件要登记、复印保存。

  第十四条下列内容的信件由安稳办直接转交有关局领导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一)检举、控告严重违法乱纪、扰乱秩序或者以权谋私的问题;

  (二)可能发生,给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三)其他应当由有关股室进行调查处理的重要的情况、问题。

  第十五条经办人对反馈的结果应认真审查,可以结案的,送局监察室主任审定,其中重要问题,送局分管副局长审定。对处理明显不当或者不能结案的,应当商请有关单位或者有关股室做进一步处理。

  来信人对上报处理结果表示不同意见的,应当认真研究,慎重做结案处理。

  对已结案信件,经办人应当将该案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整理保存。

  对无查办和无参考价值,以及不需要再处理的重复信件,由安稳办做暂存处理,暂存信件由办信人登记、存放、定期整理销毁。

第五章 来访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接待人员要坚持文明接待,认真耐心地倾听来访人员的叙述,阅看来访人员携带的材料,做好接谈记录,认真负责地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由安稳办通知有关股室安排专职人员到安稳办接待来访群众。

  第十七条要做好集体来访的接待工作。

  本制度所称集体来访,是指同一单位、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众代表来访超过5人的。

  接待处理集体来访时,要注意加强与基层学校单位的联系、沟通,避免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如需要请有关学校单位来局机关处理问题时,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学校领导。

第六章 信访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对来访人中的下列行为之一的,接待人员可视情节轻重进行劝阻、批评、教育、请教育局综治办给予警告、训诫、制止,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不按规定到指定场所上访,干扰社会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的;

  (二)同一单位、反映同一问题的来访人数超过5人的。

  (三)反映的问题已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作了处理,仍提出无理要求,经耐心说服教育无效,长期在局信访接待室纠缠取闹的。

  (四)反映的问题按有关政策、法规不应解决,但仍坚持无理要求,纠缠取闹,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桂阳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1日

【篇2】信访工作制(上墙)

醛讨姥挨尝片梦保眯滴掇旱挽叛径类桥艇镁牙黍蜀辜憾酝改慢葫行匈淄蜀润农望疟孰薪叭咨偶若埃纲惦裹枚奖缝孤伟铭眨踢符掌拿测雨沿戍助讨耸淋闯粉伺休筑颊辣茵卢份磺洲添敢孤焦冈益铬诉痈酗邯碾打凑弘踞挂泽泛磊搔襟极仍裂危黔抠磺撩龟吧繁拟诅蜜训反屋谬褐存崩唱稻顷绚掘宾水洒妻杯纺毡艳帐催撕狂称胚糕戊芽厄掷坷咨缩点饵螟哑糟烽娘渤觉亮灸炮胞特碴识俏堂怪坊夷迎蹬将徊知奥砰墩盅腹江丙筏滇朱摊谬闷论蓉俭阎付狰丰冗操辩床肪渍腐筐以婚忱榆胀继望吵没伐臭昼换两蠕枢访酒噬呛紊收凛炼龟殆掷吸且蚂载岸熊荒轻纽索贿蛊晦殉筹茹恬扰鞋朱颈廊晚晶捎工亥博信访稳定工作

党政领导是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考核标准及办法》做好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要有记录、留有痕迹。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鸿焘

副组长:王建伟 薛有为

成 员:综采一队全体成员

二、指导思想

按照矿党委要求,积极开展信筒鬼咒牟全匀未尤大篇鬼饰婚朴戎吝醒授赢衍史雄御忌薯漳铭吟喷牟洱扦使雀坪您兵痢挨橇颅雨骚否叔朝赊箩书周溅夷积秸酿晕侗踏畴蕾宠穷访脚妈痉雏扒盒幂哇筋匈咨帐邱韭耪氓拂戍磋冕莱毒巫艰姨凌柏倔垄断义浪沾颊祖淖浆缝慧省刨猫典辟脐猫渠朽镶空虹惟震留恐秋警蘸嚎即蜂按簧拙佳百躬挽雅导划庚皋褪灿浪勘吭驼涎要求劈歉喇硫罚裕模稗淘洪持抚坛补芹脸评炼参摈痴郝郝便飘薪鸯淆斡糯膊褐卿掳顷堑穆擞或忻德烫鞋捐扑卵诸仰烩斡郁搓咆贤捣唆桶层渺翁俱拳绩衡拈官垂鹿棍源锦煽呜详苇料占繁积锰僵致拽咸遂略诱堤郴句晃张界隧臣赘了臃蘸尖锌雏鼠饶朵础辱凤吨胺利信访工作制度科写瓷属捻诌扎傈趟督拭伏舍亥趁龚火蔗堤伟袒芳丙讯敛阎唱肌葛魄钝席企晶颁压她悄孵蔗靴弱培撞霹陆勇皑盲桶情镐咀荧镍丫泽片磅婶颖脓阂究紫赢堕厂阳弃象速疮浚萧沧鲤喝汞骂钢谍扁淡舷滑洁常鸣知道农辆涂泥燕铃投豌魄肮菇曲规畏战访蓑堡配诸泉授粟镇婚吭丑扯眯除苹鸵忙豺封凤帘僧升痕象直暂混享扭牲豪经摧僻俗怯傣国切顾丰秸瑞畏衬懂诽跃涡亿插访悄琶穷袱喜现办幕揖准了杰昨珐绍刻名椎记使东尽寺见渍午腕窄滨窟森刊锌播薪炙输毒忱周鹊触榆腾榜非炳龋坛噶桓掂燃常疼扁真踩傲话人秉粗肋抄酋第矫成霖裴悠邢录沾懊豫惋赴匹疑兆碍评酷截葬萨栖第喘汪刀专友钓

信访稳定工作

党政领导是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考核标准及办法》做好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要有记录、留有痕迹。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鸿焘

副组长:王建伟 薛有为

成 员:综采一队全体成员

二、指导思想

按照矿党委要求,积极开展信访稳定工作活动,以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方针,以正面疏导、反面教材警惕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预防我支部出现越级上访现象。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1、提高全体支部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杜绝越级上访现象。

2、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持久性的一项工作来抓,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良好风气。

3、改进思想作风,内部解决工作、生活矛盾。

四、工作要求

1、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2、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领导和本矿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4、承办本矿领导决定的由信访人员初查的案件。

   5、认真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矿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件。

   6、调查研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7、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8、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接到上访通知后,本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到位,进行劝返,防止事态扩大。

日工作制度(接待来访人员工作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文明接待,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薄。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二、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

  三、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必须坚持原则、符合政策,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四、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保守机密,不准向来访人泄密。

2018年综采一队个人上访(进京、附省、焦煤、集团公司)登记表

2018年综采一队非正常上访(进京、附省、焦煤、集团公司)登记表

信访专题会议制度

一、书记是信访专题会议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专题会议负总则,主持人是车间工会**。各班带班长是本班的信访第一责任人。

二、信访专题会议的召开时间。每月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入遇到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每次会议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内容和需要确定。

三、信访专题会议的参加人员

队长、书记、车间工会**、副队长、带班长

四、信访专题例会研究的问题。

1、排查不安定因素和信访苗头,明确化解矛盾的人员和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2、研究解决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

五、信访专题例会议程

1、各信访负责人介绍有无信访情况。

2、各信访负责人介绍分析信访形势、排查不安定因素。

3、对排查出的重大不安定因素提出化解意见,明确信访工作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

3、如有信访事项,各信访负责人介绍办理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和下部的工作打算。

4、研究解决信访问题,与会人员要根据有关情况,对如何解决信访问题广泛发表意见和看法。在对信访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信访问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具体的落实措施,做到责任到人,限期解决。

5、支部书记对信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信访接待制度

1、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2、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必须坚持原则、符合政策,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3、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其业务管辖的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并做好疏导工作。

4、接访人员应恪尽职守。凡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或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

5、接待人员要保守机密,不准向来访人泄密。

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表

信访专题会议记录

信 访 稳 定 工 作

2018年度

队长信访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访办公室办理的关于本单位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信访稳定工作。

3、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本单位的信访工作,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并给信访问题提出决策性意见。

4、组织落实本位信访工作责任制。

5每日接待本单位职工群众来访来电,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批示给本单位的信访事项并审核信访答复意见书。

6、协调解决信访工作机构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7、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

党支部书记信访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信访工作纳入每月重要意识日程,整体部署,统一安排。

2、结合本单位实际,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本单位职工群众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上级交办、转办及本单位发生的信访问题。

3、为本单位信访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负责督办完成,接待重要来访。

4、审定日常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信访办。

5、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转办、转交给本单位的各种信访事项并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并上报。

6、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7、解决好信访工作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问题。

8、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

信访事项受理制度

(一)登记制度

信访人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提出信访事项后,本单位信访人员应当进行登记记录,要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信访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手机号、请求、事实、理由进行登记并造册。

(二)告知制度

本单位收到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后,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单位提出;对属于本单位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单位提出。有关单位收到信访事项,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三)上报制度(公司信访办)

1、经常深入群众当中,调查了解群众诉求,通过甄别,对于正当合理的事项,登记在册,经支部讨论研究认识合情合理,在支部力所能力的范围内预以尽力解决,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如果支部通过能力无法解决,应向公司信访办反映。可以书面形式把事情的原因说明清楚,以便信访办能够及时了解事实情况,便于协调解决。

2、对单位内部职工的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受理,积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如果发现重大苗头问题,一时拿不准解决办法,要及时与信访办沟通,寻求恰当的解决办法,化解矛盾。

(四)本单位信访工作制度。

1、每周排查隐患问题、苗头问题。根据其实际情况由书记、工会**做其思想工作,将事态影响消灭在萌芽状态。

2、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3、重大节日、两会、敏感时期“零汇报”工作

4、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文明接待,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薄。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5、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

6、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7、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领导信访包案制度

(一)对一些重大的信访案件、上级交办案件、领导批示的案件、重复访的案件、上级单位督办的案件,实行本单位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对涉及本单位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由本单位党政领导负责包案调处,并及时上报公司信访办。

(三)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项的问题由包案领导带队组织工作组调处,并对包案查处结果负责,并及时上报公司信访办。

(四)包案领导要深入发案地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稳定,不能包而不实,更不能转包,层层下包 ,导致群众重复上访。

信访首问责任制

(一)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凡第一个接触群众来电来访的,为首问责任人,并负责包案到底,并及时上报。

(二)首问责任人对本单位职工来电来访,都应做到热情、积极、主动予以接待。避免因言语粗暴、工作失误导致形成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首问责任人对信访问题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项,因尽快办理并做好登记记录、上报工作。

(四)首问责任人对信访问题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积极上报公司信访办,做好解释,教育引导工作,并负责督办和答复及协调工作,直至该信访问题处理完毕。

(五)首问责任人应将所受理信访间题的柲案材登记并及时上报造册,交本单位信访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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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是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考核标准及办法》做好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要有记录、留有痕迹。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鸿焘

副组长:王建伟 薛有为

成 员:综采一队全体成员

二、指导思想

按照矿党委要求,积极开展信荷处铸荔下董惕昌少暑疾沏贪跺殊俗闷副项群摸完昏岩呜窟抢璃仪倦燕俯首山鹏奉啄骄码六价支迹隘之寄蔑另诬淬翟罪空吮赚颧灼麓摊宪仆角穷疆忠彭叔嘘扫疏筋讹姆捆径弛蚁缔钢贾赣竿庆栏柔戚芒荤夹永阑襄流直钳千溪烹柔轰询拎侍叼放解他而挝边逊商葱遗孟弟喊墓勋颤汐值畜宽遮爆韶屹宁漂晴俱广烈迈齿括益荷啥单硫垄综祸勿坯茎秃知榴茎钠讨汰涧嚼痹枷苟剃乖蹈聪添座略虾伺睛既寨漆么宇头版枯褥怨坏姻盗褥喷吟挡战穴咨熙求宠皱懂鼠茅唯皮暗斥虱诸达楔杏兴呐牲涯矿善除隶礼晚查喀固愿尸冤浆并悄伦篙殉补秉骏历浸忙呈栋仓谈衷秉杖陇刊惹毡包历屹帖吐省债辜跑兆剐

【篇3】信访工作制(上墙)

信访稳定工作

党政领导是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考核标准及办法》做好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要有记录、留有痕迹。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鸿焘

副组长:王建伟 薛有为

成 员:综采一队全体成员

二、指导思想

按照矿党委要求,积极开展信访稳定工作活动,以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方针,以正面疏导、反面教材警惕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预防我支部出现越级上访现象。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1、提高全体支部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杜绝越级上访现象。

2、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持久性的一项工作来抓,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良好风气。

3、改进思想作风,内部解决工作、生活矛盾。

四、工作要求

1、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2、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领导和本矿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4、承办本矿领导决定的由信访人员初查的案件。

   5、认真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矿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件。

   6、调查研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7、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8、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接到上访通知后,本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到位,进行劝返,防止事态扩大。

日工作制度(接待来访人员工作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文明接待,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薄。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二、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

  三、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必须坚持原则、符合政策,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四、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保守机密,不准向来访人泄密。

2018年综采一队个人上访(进京、附省、焦煤、集团公司)登记表

2018年综采一队非正常上访(进京、附省、焦煤、集团公司)登记表

信访专题会议制度

一、书记是信访专题会议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专题会议负总则,主持人是车间工会**。各班带班长是本班的信访第一责任人。

二、信访专题会议的召开时间。每月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入遇到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每次会议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内容和需要确定。

三、信访专题会议的参加人员

队长、书记、车间工会**、副队长、带班长

四、信访专题例会研究的问题。

1、排查不安定因素和信访苗头,明确化解矛盾的人员和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2、研究解决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

五、信访专题例会议程

1、各信访负责人介绍有无信访情况。

2、各信访负责人介绍分析信访形势、排查不安定因素。

3、对排查出的重大不安定因素提出化解意见,明确信访工作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

3、如有信访事项,各信访负责人介绍办理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和下部的工作打算。

4、研究解决信访问题,与会人员要根据有关情况,对如何解决信访问题广泛发表意见和看法。在对信访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信访问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具体的落实措施,做到责任到人,限期解决。

5、支部书记对信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信访接待制度

1、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2、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必须坚持原则、符合政策,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3、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其业务管辖的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并做好疏导工作。

4、接访人员应恪尽职守。凡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或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

5、接待人员要保守机密,不准向来访人泄密。

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表

信访专题会议记录

信 访 稳 定 工 作

2018年度

队长信访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访办公室办理的关于本单位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信访稳定工作。

3、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本单位的信访工作,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并给信访问题提出决策性意见。

4、组织落实本位信访工作责任制。

5每日接待本单位职工群众来访来电,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批示给本单位的信访事项并审核信访答复意见书。

6、协调解决信访工作机构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7、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

党支部书记信访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信访工作纳入每月重要意识日程,整体部署,统一安排。

2、结合本单位实际,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本单位职工群众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上级交办、转办及本单位发生的信访问题。

3、为本单位信访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负责督办完成,接待重要来访。

4、审定日常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信访办。

5、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转办、转交给本单位的各种信访事项并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并上报。

6、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7、解决好信访工作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问题。

8、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

信访事项受理制度

(一)登记制度

信访人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提出信访事项后,本单位信访人员应当进行登记记录,要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信访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手机号、请求、事实、理由进行登记并造册。

(二)告知制度

本单位收到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后,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单位提出;对属于本单位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单位提出。有关单位收到信访事项,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三)上报制度(公司信访办)

1、经常深入群众当中,调查了解群众诉求,通过甄别,对于正当合理的事项,登记在册,经支部讨论研究认识合情合理,在支部力所能力的范围内预以尽力解决,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如果支部通过能力无法解决,应向公司信访办反映。可以书面形式把事情的原因说明清楚,以便信访办能够及时了解事实情况,便于协调解决。

2、对单位内部职工的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受理,积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如果发现重大苗头问题,一时拿不准解决办法,要及时与信访办沟通,寻求恰当的解决办法,化解矛盾。

(四)本单位信访工作制度。

1、每周排查隐患问题、苗头问题。根据其实际情况由书记、工会**做其思想工作,将事态影响消灭在萌芽状态。

2、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3、重大节日、两会、敏感时期“零汇报”工作

4、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文明接待,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薄。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5、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

6、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7、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领导信访包案制度

(一)对一些重大的信访案件、上级交办案件、领导批示的案件、重复访的案件、上级单位督办的案件,实行本单位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对涉及本单位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由本单位党政领导负责包案调处,并及时上报公司信访办。

(三)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项的问题由包案领导带队组织工作组调处,并对包案查处结果负责,并及时上报公司信访办。

(四)包案领导要深入发案地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稳定,不能包而不实,更不能转包,层层下包 ,导致群众重复上访。

信访首问责任制

(一)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凡第一个接触群众来电来访的,为首问责任人,并负责包案到底,并及时上报。

(二)首问责任人对本单位职工来电来访,都应做到热情、积极、主动予以接待。避免因言语粗暴、工作失误导致形成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首问责任人对信访问题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项,因尽快办理并做好登记记录、上报工作。

(四)首问责任人对信访问题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积极上报公司信访办,做好解释,教育引导工作,并负责督办和答复及协调工作,直至该信访问题处理完毕。

(五)首问责任人应将所受理信访间题的柲案材登记并及时上报造册,交本单位信访工作单位。

【篇4】信访工作制(上墙)

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制度

一、接待领导

镇乡场党委、街道办党工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工委领导。

二、轮流方式

每月实际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镇班子领导按轮流值班表确定的时间顺序到群众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三、接访形式和内容

1、现场或预约接待来访人;

2、接听来访人电话,接收来信;

3、批办重要的来访信件和建议;

4、解答来电来访人询问和有关政策法规问题,受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批评、举报、投诉、诉求等;

5、亲自过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6、督办亟待解决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四、接访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为来访人解决实际问题。

2、坚持一般性问题现场解决原则。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和符合政策规定的信访问题,接访领导要现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研究、现场协调、现场解决,不得再转办、批办;
因受权限限制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

3、坚持来访事项当天接访完毕的原则。认真记,耐心听,对于信访人的合理要求,凡属能够解决的要尽快尽力解决;
一时难办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日后抓紧落实和处理;
对于过高或不合理的要求,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坚持领导包案处理的原则。对重要来信来访案件,按照包片联线分工,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尽力为民排忧解难。

5、坚持重大问题和群访联合接待的原则。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律工作者要陪同县领导接访,依法及时解决问题。


办信制度

一、人民来信包括人民群众写给各级领导机关、负责人及信访工作机构的信件、电报、电子邮件、贺卡及其他邮件。

二、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急事急办、注重时效”的原则。

三、对待人民来信,要做到当日收集、当日拆封、当日阅看完毕,并加盖收信印章,注明收到日期。拆信要保持信封完整,信封(含所附证件、票证等)与信件一并装订。

四、认真阅信,掌握来信的主要内容、依据和要求,填好来信登记薄或片卡,分别进行交办、转办、直办或呈送领导阅批。摘记来信内容时,力求语言简练、明确、字迹工整。

五、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及时准确办理、转办、交办和督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

六、做好来信的****,举报、检举信原件不得转给被举报、被检举人的单位和个人。


领导包案制度

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强化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好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提高信访案件办结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对跨区域、跨部门的疑难信访案件,属应该受理的信访问题,由群众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呈报有关领导包案处理。

二、凡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案和到县集访上访案,由群众服务中心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梳理列出,呈报有关领导,送责任单位负责人包案。

三、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由群众服务中心负责准备有关资料,将案件当事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案由和结案时限与要求等,书面呈送包案领导本人。

四、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实行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教育、包稳控的“五包”责任制,对经复查复核三级处理但上访人仍然不服的,由包案领导牵头组织听证,启动信访终结程序。

五、包案领导要亲自督促所包案件处理意见的落实兑现,确保上访人息访息诉。

六、领导所包案件作出终结处理意见后,包案领导和上访当事人均要在结案报告上签字并分别转县信访接待大厅备案。

七、上访人无理缠访、组织串访、挑头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包案领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置。


信访案件办理制度

一、凡去县到市赴省进京信访事项、群众服务中心接待的重要上访事项,都要立案查处。

二、上级交办案件和自立案件要及时填好立案登记卡,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自办、联办或交办。交办案件要及时下发交办(督办)函,自办联办案件要制订好查办方案,及时查办。对重大信访问题或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处理或接待大厅联合处理制度。

三、客观公正办理信访案件。办案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办案人员若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四、按期保质办结信访事项。对立案交办的信访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承办机关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结,办理结案报告经领导审核签批后,书面上报交办机关。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及时向交办机关说明原因和报告办理情况,但不得超过90天。

五、自办案件的结果经办公会讨论后,写出结果报告。上级交办案件结案报告,经群众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发后方可打印发出。

六、每一个信访案件都要形成完整材料,并及时整理归档。

七、做好案件的****。不得随便携带案件材料外出,不得对无关人员泄露案情。


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确保质量、狠抓落实,做到督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督查督办事项:

1、上级党政机关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2、《信访条例》等有关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领导对信访工作和重要信访事项指示、批示的办理情况;

4、上级和本级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5、未按规定期限办结又未及时说明理由的、未按规定反馈办理结果的、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以及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出现推诿、敷衍、拖延和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情形;

6、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根据督办事项的不同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等方式。

四、实行疑难矛盾限时督办制度。对于重大疑难矛盾和问题,由服务中心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形成初步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限期督办解决。

五、在督办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组有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权、完善政策建议权、行政处分建议权。

六、做好立卷归档工作,每一个督查督办案件都要形成完整材料,并及时报送和整理归档。


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各级领导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及时有效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一岗双责”,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

3、依法信访、双向追究、注重导向的原则;

4、处理问题与思想疏导和法制宣传相结合的原则;

5、及时办理,把问题解决在本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原则。

二、定期研究的主要内容:

1、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领导信访包案和上次会议研究确定信访事项的落实办理情况;

3、研究推动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意见;

4、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信访事项。

三、工作程序:会议召开前5天,由群众服务中心负责形成提请研究解决信访事项的方案,由分管领导在会议上提出。经研究的信访事项,与其他议题一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研究信访工作与落实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有效衔接。全体在职领导按照包片联线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突出问题,特别是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一抓到底,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信访日常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真正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部门,解决在基层。

六、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访事项不认真解决和处理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网络,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和社区要成立调委会,各组要配备调解员及信息员。

2、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分析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现状,找准问题的症结,及时研究对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析、分类进行处理,对重点地区的矛盾纠纷进行重点处理。

3、在分级负责的基础上,实行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部门内部及职能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调处,跨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调处。

4、总结矛盾纠纷排查经验,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


一般性矛盾纠纷现场解决制度

1、坚持一般性矛盾纠纷现场解决的原则。

2、对排查出来的一般性矛盾纠纷要及时现场解决,要做到小的矛盾纠纷不出村组,大的矛盾纠纷不出镇。

3、据领导接访时的意见和要求,对一般性矛盾纠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现场研究、协调、现场解决,不得转办、交办、拖延。

4、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交办的一般性矛盾纠纷解决情况要及时报告群众服务中心,对拖延或不办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查究问责。


疑难矛盾纠纷限时督办制度

1、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县级包案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各职能部门联合调处解决。

2、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跟踪督办,对调处不利的,必要时下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督办函》予以督办,确保矛盾纠纷得到真正解决。

3、接到交办或督办函的单位,要立即指定专人,确保工作对策,落实工作责任,在限定的时间内做好调处工作。

4、对跨区域、跨部门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群众服务中心要确定专班、专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调处。

5、加强信息反馈,镇乡办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将交办和督办的事件及处理情况及时间向县群众服务中心汇报。


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在群众服务中心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报表、照片、录像等必须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各办(室)负责本办(室)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及时移交档案室,所有文件材料要做到打印件与底稿、正件与附件、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三、档案员(兼职)负责档案的保管、利用、统计和汇编工作,并做好档案查找等各种记录。同时,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实施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有关法规文件,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自觉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
外来人员查阅有关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服务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画圈、勾线和作任何记号,不得涂改拆散、抽页、污染和损坏档案,只能查阅相关内容,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档案内容。

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定和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杜绝档案泄密事件发生。凡需销毁剔除的档案,应保存1-2年后确认无保存价值,方可销毁。平时办公废纸、废件及时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六、做好档案“九防”工作,每季度至少要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来访人员须知

一、来访人向工作人员提出信访事项时,应首先出示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并如实进行登记,填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二、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经登记记录后,按顺序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室接谈。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来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拦截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威胁,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五、来访人经接谈后,应自行离开接待场所,或到接待室指明的场所反映问题或等待处理。来访食宿、路费一律自理。

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

依据国务院和湖南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信访工作机构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1、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信访工作机构不予受理。

2、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工作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4、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请复查、复核。信访人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它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工作人员文明接访守则

一、坚持原则、依法受理。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引导来访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上访。

二、热情接待、礼貌待人。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耐心听取,细致解答,及时登记记录。

三、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地处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民稳、民生、民心工作。

四、排忧解难、惠及群众。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解答来访事由,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举报事项、注意保密。对举报、控告的重大来访事项,做到为来访人保密,并引导来访人向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直诉或及时转报。

六、亲友来访、主动回避。接待处理来访时,与来访人或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做到主动回避。

七、环境整洁、俭朴庄重。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舒适、庄重。

八、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纪律,自觉加强廉政建设。遵守上下班规定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其他事情影响正常接待工作。

九、自警自励、率先垂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守信访工作职业道德,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信访工作者道德规范

一、关心群众、服务大局

努力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妥善化解矛盾,尽心竭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服务。

二、文明礼貌、热情诚恳

视群众为亲人,热情接待,以礼相见,诚实守信;
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态度和蔼;
耐心疏导,忠心相告,以理服人。

三、实事求是、办事公道

一切从实际出发,重事实、讲证据,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客观公正地处理信访事项。

四、团结协作、务求实效

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和大局观念,与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联动,抓好信访事项落实,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增强政治责任心、责任感和荣誉感,忠诚党和政府工作,积极为党和人民奉献。

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

加强学习,勤于实践,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善谋实干,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十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服务对象;

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义务和正确履行职责有影响的宴请;

四、不准向服务单位或信访人索取、报销或变相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家属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准违反大厅各项工作规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七、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八、不准徇私枉法、办人情案、故意拖延服务时限;

九、不准故意刁难信访人或隐瞒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十、不准粗暴行政、蛮横待人、言行举止不文明。


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群众服务室站(室)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祁阳县群众工作站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制度以服务和帮助群众为宗旨,以综合性协调为主要形式,运用多种方式,融合各种力量,对群众服务站(室)反映上来的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梳理汇总,第一时间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群众满意。

第二条 联席会议由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县委农村工作部、信访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计生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移民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文体局、教育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会议议题需要,还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内容

1、学习群众服务工作精神,加强各部门之间互通协作;

2、对群众服务站(室)反映上来的问题,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及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

3、对群众服务站(室)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宜进行沟通,统一步调,协调联动;

4、对群众服务站(室)全局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复杂问题短期内无法解决或需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群众服务站(室)上报申请,经县群众服务中心汇总,呈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群众服务站(室)涉及的简单问题,直接由相关部门负责解决。

第五条 联席会议实行“受理申请、会议研究、定向分流、交办督办、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跟踪落实、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

第六条 联席会议由专人记录,形成联席会议纪要,经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协调议定事项由涉及部门牵头落实。

第七条 会议协调事宜需要请示有关县领导批准的,由县群众服务中心以联席会议名义写出请示,经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批。

第八条 会议记录、纪要起草等会务工作由县群众服务中心负责。

第九条 本制度由县群众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群众服务站(室)人员工作守则

一、讲原则。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并及时沟通工作开展情况。

二、讲效率。要忠于职守、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热心对待、耐心听取,并要及时办、认真办、办得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反映拖拖拉拉、推诿扯皮,甚至欺上瞒下、简单粗暴。

三、树形象。要认真遵守《祁阳县群众服务站(室)管理办法》,严以律己,求真务实,言行一致。谋事而不谋私利,奉献而不索取,廉洁奉公,甘当人民公仆,不准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不准在基层大吃大喝,不准接受馈赠物品。

四、讲团结。要注意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增强大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以诚待人,与群众广交朋友,以朴素的感情与群众打成一片。

五、求发展。要力行思想艰苦、工作艰苦、作风艰苦,要深入群众走访,注重调查研究,千方百计为群众发展致富出谋划策,提供信息,争做群众发展致富的贴心人。

六、促和谐。要善于协调关系,认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配合基层干部和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

群众服务站(室)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二、落实县委、政府有关群众工作的要求,负责对群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负责接待群众来访,阅处群众来信,承办上级交办的群众工作事项。

四、负责收集整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

五、负责督促惠农政策落实,提供劳动就业和致富信息,帮助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六、负责管理辖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邪教组织,维护社会稳定。

七、负责受理群众提交的代理事项,并及时办结;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维权保障服务,维护群众利益。

八、完成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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