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制度第1篇为了绿化、美化办公区域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高度树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单位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二、绿化工作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制度21篇,供大家参考。
绿化制度 第1篇
为了绿化、美化办公区域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高度树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单位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
二、绿化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绿化区域内花草树木的栽培和维护管理工作。
三、绿化工作人员要定期培土、施肥、除草、浇灌,全面养护,保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并保管好绿化工具。
四、制定绿化美化的长远计划,严格规划、科学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树木、花草,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五、单位的花草树木,不准随意攀、折、砍、采;
不准穿越、践踏绿地、绿篱带、花园、草坪;
不准向花园、绿地内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绿化制度 第2篇
一、学校要设立校园绿化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工作要以学校的整体规划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乱栽乱种造成浪费,合理使用有限的绿化资金,以达到最佳效果。
二、绿化工作要强化美化意识,在栽种移植时,品种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开,以达到园林绿化的环境艺术效果。
三、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地掌握园林化专业知识;
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发生。
四、学校要建立中长期绿化规划,对校内成型树木花草要建立绿化档案并登记挂牌,增强学生绿化美化意识和提高学生科普知识。
五、绿化美化工作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珍惜学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随意践踏攀摘,损毁破坏。因学校建设需要场地,对种植的树木花草,应征得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批准后,应采取保护措施进行移植,不得随意毁弃。
六、学校要有相应的财务预算,确保一定比列的绿化资金并落到实处,做到年年有变化,月月有新意,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绿化制度 第3篇
物业项目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适用于各服务中心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3.1绿化管理范围:
各服务中心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服务中心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共设施及生产物品,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3.2.2工作人员应严守休息时间,因急事请假必须按有关制度进行,获准请假后方可离开岗位,在未经主管或主任批准下,不得私自调换班次,上班时要整肃服装仪容,穿戴统一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工作卡。
3.2.3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操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4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5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或租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租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租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巡视情况和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3.4.2环境主管按规定要每周对所有绿化养护情况巡视一遍,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经理提交重大事故,每月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3.4.3服务中心经理按规定每月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查一遍,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宜,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4.记录:无
5.附件:
5.1绿化工作流程图
5.2绿化养护标准一览表
5.3常见病虫害一览表
附件:5.1绿化工作流程图
开始
室外绿化室内绿化
育苗育苗
补苗补苗
清除枯枝修理
定时松土除尘
定时除草定时浇水
定时浇水定时施肥
定时施肥定时翻盆
及时修理定时喷药水、除虫害
定时喷药水、除虫害
填写工作记录、拟定重要报告
做好月结
结束
附件:5.2绿化养护标准一览表
序号检查项目管理
标准操作指南备注
1树(果树乔木、装饰树)树维护
良好1.树木不缺少、死亡,被破坏。
2.树枝无干枯,无坏死分枝和干枯叶。
3.无腐烂或掉下果实。
4.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或影响车辆、行人。
5.树茎不发芽,树匀称,不修剪变形。
6.树木修剪顺序: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平行枝、重叠枝、徒长枝。
7.无病虫害。1.发现枯死、缺少应及时更换。
2.隔周除草。
3.定期修剪和针对性及时修剪相结合。
4.特殊观赏树木因型而修剪。
树基维修良好1.在树直径1米范围内除草,树茎无杂草。
2.树茎的土不下陷,不压实。
3.剪下的枝、叶当天清除。树基座保持直径1米范围。
树无
虫害1.树叶无虫害。
2.树干枝上无烟灰、霉烂。
3.树枝、叶无干枯、腐烂。
2灌木、树篱、地面覆盖物和绿化带
所有植物保养良好1.植物不缺少、死亡,被破坏。
2.植物枝叶不干枯、发黄。
3.植物修剪平整,造型匀称美观。
4.植物修剪及时不过分生长影响车辆和行人。
5.绿篱修剪应保持一定的高度80-120cm。1.隔周除草松动
2.发现枯死,缺少及时更换。
3.定期进行预防虫害喷洒。
植物基座保养良好1.植物基座不过分生长,无废弃物。
2.植物基座土不下陷,不压实。灌木基座保持直径0.5米范围
植物无
虫害1.枝叶无虫害,无明显虫咬孔洞。
2.茎干和叶无烟灰,不霉烂。
3草皮草皮保养良好1.草修剪到3-5cm高。
2.草及时修剪和修剪平整。
3.修剪的草当天清除。
4.草皮无坑洼、不平整和下陷。
5.草皮无裸露和践踏。
6.草皮上无废弃物、杂草。
7.平整场地应压紧压实。
8.无黄土裸露。1.修剪后,用沙土填埋坑洼,保持草皮平整、不下陷。
2.发现裸露及时补铺或修整。
3.草皮修剪后应浇水,夏季上午10:00前或下午16:00后进行。
4.施肥应在雨天进行。
附件5.3常见病虫害一览表
病害名称危害部位防治方法
百粉病叶片1.注意通风,避免栽植过密。早期病叶摘除。
2.发病初期以50%退菌特800-1000倍液或0.1-0.3液美石硫合剂或50%胶体硫50-100倍液,每周一次,连续二、三次。
黑斑病叶片1.加强管理,施肥时注意氮、磷、钾适当搭配,防止植株徒长。
2.注意选种,对染病重而观赏性较低品种淘汰。
3.喷施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800倍液或50%托布津可湿性粉剂800-1000倍液,每隔7-10天喷一次,连续多次
褐斑病叶片1.加强管理,注意空气流通,适施有机肥料。
2.摘除病叶,烧毁。
3.喷70%托布津可湿粉剂600-800倍液、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400-600倍液,每周一次,连续三次。
锈病1.不要将带病的苗木栽培,严格消毒处理。
2.每年各季清除庭园病叶及病株残体,集中烧毁。
3.交替连续喷施、福美锌、石硫合剂。
炭疸病叶片1.剪掉病叶,集中烧毁,随即喷65%代森锌可湿性粉剂500倍液、0.5波美度石硫合剂。
2.增加光照,2月施喷0.5-1%,7-10一次。
3.定期喷75%百菌特可湿性粉剂800倍液,灭菌丹500-800倍液。
蚜虫类植物整体1.清洁园内杂草,秋末喷施40%乐果300倍液。
2.40%氧化乐果或40%乐果200倍液,50%杀螟松100倍液,8%敌敌畏100倍液,7-10天一次,连续多次。
蚧壳虫类植物整体1.对生长过密,虫害严重的树叶适当进行修剪,并加强水肥管理。
2.喷施40%氧化乐果,40%乐果及25%亚胺硫磷1000-20**倍液。
螨类叶片1.清除杂草。
绿化制度 第4篇
为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宁静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为首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2、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中长期规划。
3、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树木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5、花草种植要做到培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6、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
7、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
8、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绿化制度 第5篇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各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提高创建“绿色生态校园”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六、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七、资产出借
八、教育学生爱护 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九、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绿化制度 第6篇
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发文号:京劳特发[1997]130号
发布单位:京劳特发[1997]130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原已取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申请增加检测检验项目。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附件: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5)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
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建立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5、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每半年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绿化制度 第7篇
目录
一、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
三、岗位责任制
区域(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施工工长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四、采购员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一、所有部门在上级(副总经理)指导下展开工作。
二、根据上级的目标计划编制部门的工作进度计划。
三、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进度。
四、提前编制施工材料计划,合理使用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
五、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1、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离开岗位必须得到经理的批准,休、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休、请假,并安排好工作,做好工作交底,如有违反按照考核小组评定进行处罚。
2、施工中有必要使用日工(杂工)时,首先提前向副总提出,由副总核定批准后才能使用,使用日工后要在当日下午六时前填写好日工表,送到经理处审核签字生效,否则作废。
3、施工工人进场后,首先要签订好本部门要求的规章制度,要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施工交底。
4、各施工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负直接的责任。
六、认真执行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本部门的招投标各项工作,同时也积极配合其它部门有关各项招投标工作。
七、主动与各部门的工作互相协调、沟通,团结友好地发展工作。
第二部分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科技系统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条:负责组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投标答疑。
第三条: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开展项目施工管理,搞好项目经济承包合同的签定工作,监督项目对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第四条:负责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对项目积极进行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督促项目执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规定。制定特殊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负责开展各施工项目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组织实施图纸会审工作,督促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第六条:负责公司各类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设备的采购、校准、发放使用、维护、标识工作,为工程检查提供有效的数据。
第七条: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关键部位的各项质量安全检查,督促班组进行“三检”,定期组织大检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处理。
第八条:负责办理项目的报监工作,对分部门现分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主持单位工程的中间验收。
第九条: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和措施,推广科技活动,总结技术成果。
第十条:负责配合企业管理办公室建立公司的国际环境体系和安全卫生体系,完善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对项目工程报量的审计工作,准确及时的编制工程报表,为公司领导的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可靠数据。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的工程回访维修服务工作。制定年度回访计划,安派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满足客户的需求,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
第十三条:协助资料部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和日常政治学习工作。制订部门年度培训计划,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专业的培训工作,配合党委办公室开展政治学习,提高部门人员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确保部门管理费的开支控制在预算计划费用之内。第十六条:认真履行公司质量体系所赋予的有关职能,规范部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积极与各部门之间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全面认真的完成公司领导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三部分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区域(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标准
1、在公司领导直接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2、所管辖区域内施工方合同的谈判和签定,以及当地业务稳定和开发。
3、负责所管区域所有员工的工资结算依据(工天、奖罚等相关依据)。
4、对项目部的生产活动包括计划指标、安全、质量、工期、验收有经济效益等全面负责。
5、组织项目部学习有关施工图纸进行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全面交底。
6、项目经理所管区域产品制作的图纸及制作要求的详细数据以书面的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与采购部进行加工,收到产品后进行核实签收。
7、按审定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精心组织施工,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8、按时编制日旬、月旬施工工作计划和材料、构件的月旬需用计划做好各种原始资料记录,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各种数据和有关资料。
9、市场部签定合同后,依据图纸编制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用量和资金计划及施工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上报主管工程的副总审批。审批后到相关部门领取。
10、认真帮助施工队组及时解决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的有关问题,合理组织施工流水作业和工种、工序和穿插,合理使用劳动力。
11、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实现“三清五好”文明施工。
12、协助市场部所管辖区域的合同内容和收款。
13、工程完工后协助资料员编制所管工程的竣工结算等相关资料。
14、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
15、项目经理必须向主管副总经理每天汇报所管区域的工程进度情况。
二、质量标准
1、在项目领导下直接指挥生产,对产品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2、要把上级规定的施工规范质量要求等通过技术交底向对组工人交待清楚,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和贯彻。
3、对工程测量标高等负直接责任。、
4、组织督促队组自检,并协助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参加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的质量检查。
5、认真检查复核材料半成品构件加工铁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6、指导班组开展创优和安全生产小组活动。
7、参与本单位定期检查。
8、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
三、安全生产标准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对施工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1、领导工人队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施工危险部位提出安全措施。
2、主持项目部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专人及时纠正。
3、对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应立即令其纠正,在未改正之前不能继续施工。
4、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新工人进场后的基本安全知识教育,对未经教育而开始工作的新工人发生安全事故要承担责任。
5、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6、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单位批准。
第二章施工工长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标准
1、在项目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做本职工作,要对自己工作负责任。
2、参加月旬、日旬作业计划的编制,保证形象进度计划的完成。
3、学习熟悉和参加图纸会审,认真向队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整理有关安全资料。
4、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时提出各种产品、半成品和工具的需用量计划。
5、结合施工实际,按时签发施工任务单和材料限额领料单,合理分配队组施工任务,及时验收队组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协助预结算部结清队组的施工任务账。
6、组织工人队组进行质量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活动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7、负责检查复核、放线、找平等工作,确保工程几何尺寸。
8、合理使用原材料、工具及施工机械,实施施工现场文明生产。
9、组织工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10、参加质量安全检查和事故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使事故杜绝在萌发状态之中。
二、质量标准
1、在项目经理组织下负责指挥施工生产,把施工规范、规程、规定、质量要求、施工措施等向队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
2、组织督促班组自检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经项目经理、班组长签证后送单位工程负责人并参加由单位工程组织的质量检查。
3、认真检查复核原材料、半成品还有构件、加工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4、对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标高等负技术责任。
5、指导班组开展创优产品和安全生产小组活动,并参加本单位定期检查。
6、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三、安全生产标准
1、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企业规章制度。
2、对所担任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有直接责任。
3、开工前向队组进行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的详细交底。
4、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发生重大事故伤亡,重大未遂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指令生产。
8、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否则不能继续施工。
第三章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组织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并做好编制工作。
5、协调解决图纸疑难问题。
6、与建设方、监理等协调解决技术问题。
7、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和工程竣工工作。
8、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9、对工程测量标高等负直接责任。
10、认真检查、复核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加工铁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11、要经常召集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开会,把平时工作上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大胆地在会议上提出有关方案措施。
12、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第四章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4、正确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报,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5、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6、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7、对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应立即令其纠正,在未改正之前不能继续施工。
8、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水电、架子、四口)等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部分采购员工作制度
1、采购员须注重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做到不吃回扣,不贪污受贿,不吃请,不虚开发票,不从中牟利,不卡、拿、要,公正廉明。
2、不迟到、不早退。采购员在工作中要多跑、多对比、多总结,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采购业务水平。
3、定期汇总所进的采购资料,协助财会进行工程成本核算。
4、建立材料采购供应渠道,进行供应商的择优选择,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5、加强与使用材料部门的联系,尤其是按时、按质、按量控制好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
6、所购大宗材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严禁购进质量控制好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
7、控制材料入户的数量与质量,能准确无误分配好材料运送到所需工地,做好材料的存放、堆码管理工作。
8、根据工程部施工计划及剩余材料情况做好材料采购工作。
9、在购进材料时发生质量、数量异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与施工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10、做好供应商的选择、评议工作,建立牢固、可靠的供应基地,并不断挖掘供应商,以保证项目材料供应的不间断性。
绿化制度 第8篇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
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检查评比。按照每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评比一次。
绿化制度 第9篇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各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提高创建“绿色生态校园”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
1、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六、教育学生爱护 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绿化制度 第10篇
一、绿化目标:
1、后勤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43%,并逐年有所增加。(注我校校园面积为18万平方米)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现象。
二、绿化职责
(1)由德育处协助后勤处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4)把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成立学生绿化志愿养护队。
三、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4)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四、绿化养护标准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确定的绿化等级,参照地区级文明单位绿化养护同级标准进行养护。
2、把绿地分配到各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3、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
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4、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
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
5、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6、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7、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二)校园绿化养护标准
1、割草
应使用割灌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
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 8公分 ,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 15公分 ;
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
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地被植物区块视杂草生长情况进行除草养护。
3、修剪
(1)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
(2)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
(1)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
(2)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
同一树种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
草坪锈病、水面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都应及时进行防治工作。
5、新种绿化养护
(1)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5%以上;
(2)调整补缺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0%以上;
(3)新种地被植物成活率(按面积)在95%以上,无整块面积超过 1平方米 以上的草皮死亡。
五、考核要求
(一)基本设施考核要求
1、绿化校容校貌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
2、绿化设施、器材、设备完好率大于95%。
3、绿地标志牌无严重缺损。
(二)专业服务管理考核要求
1、绿地、林带卫生整洁,达到规范要求。
2、绿化养护符合规范要求,成活率达到标准。
3、绿化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无重大错位、失误,季报工作正常。
4、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5、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绿化布置服务良好。
6、绿化器材、设备使用无责任性事故。
绿化制度 第11篇
1.0目的
落实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绿化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一个幽雅、舒适的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绿化管理。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组实施日常巡查与监控。
3.2绿化组绿化员负责对绿化的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绿化工作制度的建立
4.1.1由物业服务中心各物业部绿化主管建立各服务中心《苗木清单》。
4.1.2公司根据所管理物业特点建立《绿化管理手册》。
4.2绿化管理
4.2.1物业绿化项目由物业部对绿化组各员工进行职责区域划分,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责任区域划分,并对绿化工进行礼节礼貌技能方面的培训。
4.2.2绿化组组长填写《绿化工作周计划表》交物业绿化主管审核后,绿化组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绿化养护周计划表》。
4.2.3绿化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绿化设备。绿化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统一入库管理。绿化员每次使用绿化设备后,必须清洗干净后再入库。每月由绿化班长组织对绿化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项目外包工具由分包方负责管理。
4.3工作检查
物业绿化组组长依据绿化管理规定对本物业服务中心绿化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和管理,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绿化工作检查表》(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上日检,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下周检)情节严重把《工作整改通知》发给责任人,限期返工,并跟踪验证,并把处理结果填在上《绿化工作检查表》。
4.4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环保意识培训,重点关注化肥、化学试剂的使用,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等。
4.6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职业安全意识培训,重点关注高空作业、化学试剂的使用等,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及《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4.4绿化分包控制参见《分包方管理及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5.0支持性文件及质量记录
5.1《苗木清单》pr/wy-29-01
5.2《绿化工作周计划表》pr/wy-29-02
5.3《绿化工作日检表》pr/wy-29-03
5.4《绿化工作整改通知单》pr/wy-29-04
绿化制度 第12篇
第一条、自觉遵纪守法。绿化人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工作安排,遵守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第二条、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00-11:30,下午14:30到17:30,一天工作时间为6个半小时,每周工作六天共39个小时。按合同计算每周工作小时为40个小时,现按实际情况计算余1小时,每月余4个小时,剩余的4个小时需根据我站工作需求,服从主管领导安排。由主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进行巡查,考核绿化工作人员出勤情况。
第三条、病、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
二天以上(含二天),由站主要领导批准;
对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时间在4小时以内,按脱岗论处,满4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对未履行正式请假手续者、谎报请假事由经查实者、病假无诊断书,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一个月内经巡查发现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二次者,按比例扣除当月基本工资。一年内经巡查发现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十二次者,扣除年度双饷;
一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七天者,年度考核不合格,一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者,视工作表现,按比例扣除年度奖金。
第五条、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事。
第六条、本制度从20**年**月**日开始实施,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XX管理站。
绿化制度 第13篇
一、“六化”校园人人有责,每个教职工都要履行监督义务。
二、校园“六化”工作,由政教处主管、负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六化”设施及绿化带在校园的布局,分配至每个班,责任到班级。
三、学校“六化”建设,必须遵循“高档规划,精细管理,模块布局,环境育人”的原则,把六化工作与环保教育、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为师生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四、花园管理必须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
整枝、抹芽要及时;
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做到无死枝、枯枝;
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
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8%以上;
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五、任何人不得无故损害学校相应“六化”设施及花草树木。有意损坏校园绿化者,则追究赔偿责任。
六、维护好门前的树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政教处举报。
七、绿化管理人员要按照季节及时做好下种、培植、维护等工作,如发现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绿化制度 第14篇
1.目的:
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环境的正常维护和管理,给住户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2.适用范围:
小区绿化发包给分承包商负责,公司要求分承包商按合同中签定的绿化管理的要求与标准即乙方责任来实施绿化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6、4.9、4.10、4.12、4.13章
3.2 iso9002标准第4.6、4.9、4.10、4.12、4.13章
4.职责:
4.1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绿化设计,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审批工作。
4.2工程维修部负责绿化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施工计划,预决算审核监督、检查、验收和对分承包商的日常绿化维护监督、检查工作。
4.3工程维修部负责分承包商的选择与合同签定工作。
5.工作程序:
5.1工程维修部汇同其它部门一起研究提出小区绿化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计划,上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5.2计划审批后,工程维修部根据计划要求,选择分承包商。
5.3根据小区绿化特点,在与分承包商签定的合同中,要详细制定绿化管理的要求与标准即乙方责任。
5.4分承包商按合同要求,对小区绿化管理进行具体实施工作。
5.5工程维修部根据合同要求,每月二次对分承包商的具体工作按每周工作安排内容进行检查并做《绿化工作检查记录》。
5.6检查达不到合同要求,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如仍达不到要求,工程维修部研究上报副总经理批准,撤消合同,另择分承包商。
5.7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制止一切对绿化植物,绿地和园林小区设施的破坏行为,对已形成的破坏行为,由经营管理部对其实施教育及赔偿,在工作过程中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绿化管理的要求与标准》 ej-wi-qp4.6-01
6.2《整改通知书》 ej-qr-qp4.9-05
6.3《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ej-wi-qp8.1-02
6.4《对物业分承包商的选择和控制》 ej-qp5.3
6.5《绿化工作检查记录》 ej-qr-qp4.6-02
绿化制度 第15篇
为把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礼貌的住宅小区,特制定小区绿化管理制度。
一、绿化管理标准
1、小区内植物无杂物,无浓浮灰,坚持叶色翠绿。
2、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3、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4、枝叶修齐整,无乱现象。
5、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坚持干净。
6、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7、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二、绿化管理具体规定
1、物业绿化管理人员是本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职责如下: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保证绿地面积,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提高住宅小区的环境档次;
(2)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浇水。大棵的树木要予以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坚持绿化地清洁,必要时进行封闭养护,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让其生长茂盛;
(4)劝阻和制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5)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小区的共识,构成良好的风气,自觉爱护小区内的“一草一木”。
2、本住宅区住户是本小区绿化的受益者,负有爱护绿化、管理绿化的义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任何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
(2)严禁偷摘花草、攀登树木、涂损园林小品;
(3)严禁在绿化地内任意开挖、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抛洒杂物及设置广告牌;
(4)严禁在草坪上踢足球,打羽毛球、遛狗;
(5)严禁在绿的上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等;
(6)严禁出租车、轿车等驶入草坪;
(7)严禁在树上、建筑物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
(8)装修要礼貌施工,不准在绿化带丢放建筑垃圾;
(9)提倡鼓励小区住户在围栏内布置花草,阳台上种植花卉,增设小区景观。阳台置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
(10)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礼貌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造成绿化带花草树木损坏的,赔偿金一律由职责人支付,未成年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支付。对进取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与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绿化管理工作流程
1、浇水:根据不一样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2、施肥: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清除杂草及松土: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4、修枝整形:根据植物的形状,以利观赏为目的,以植物品种及生长情景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
5、除虫: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及时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害高发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能良好生长。
6、禁止事项:禁止任何人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7、防止损坏,加强宣传教务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毁坏,做到预防在先。
8、定期洗尘:由于草坪仅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绿化制度 第16篇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分管总务主任、班主任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革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3.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4.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十、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十一、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
绿化制度 第1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建立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制定如下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
第三条市财政每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对各街道、开发区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投入予以补助。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按照“分项考核、月底公布、年底累计”的.原则进行考核。
第二章环境卫生考核
第四条环境卫生考核分为月度常规考核、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两部分,满分200分。月度常规考核分值100分;
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分值100分,其中年度公厕建设(包括改造)考核分值40分,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分值60分。
月度常规考核内容为:清扫保洁(含机扫率、夏季洒水、高压冲洗)、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作业、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袋装化收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公厕服务管理、环卫设施设备管理养护、网格化管理、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社会满意度测评等。
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内容为市下达给各街道、开发区的公厕建设(包括改造)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任务。
第五条环境卫生月度常规考核实行“日查日考、月底通报”制度,每月考核成绩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
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11月底单独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得分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环境卫生年度考核成绩=月度常规考核平均得分+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得分。
第三章园林绿化考核
第六条园林绿化考核分为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分值100分。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分值100分。
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内容为:市下达的绿化建设指标。主要内容为绿地集中建设、绿道建设、道路绿化改造、行道树补植、大树栽植、庭院绿化改造、背街小巷绿化、空地绿化、立体绿化、精品工程创建等。
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内容为:浇水施肥、中耕除草、防寒防风、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园林设施维护、植物保护、日常卫生保洁和重大节庆活动环境保障等。
第七条园林绿化月度日常养护考核实行“日查周考、月底通报”制度,每月考核成绩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进度每月一排名,施工季节每周一排名,11月底进行年终考核,计入成绩。
园林绿化年度考核成绩=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得分+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平均得分。
第四章以奖代补
第八条按市统一标准,新建公厕2座,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每座公厕建设投资的30%予以补助;
完不成的不予奖补。
按规定的配置、标准、型号、数量,完成市下达的环卫车辆、垃圾桶和果皮箱购置更新任务,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车辆购置资金的25%、果皮箱和垃圾桶购置资金的20%予以补助;
完不成的不予奖补。
第九条环境卫生奖补资金,年底由市城乡建设局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各街道、开发区。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年度考核成绩年底累计排名,纳入各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成绩。并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鼓励各街道、开发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采取新方式、新技术、新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十二条各街道、开发区要不断提高环卫和园林工人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照劳动防护标准配发相关劳保用品;
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考核,由市城乡建设局按照《市城市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绿化制度 第18篇
(一)养护管理规范
1、灌溉与排水
(1)应有完整的灌溉与排水系统。
(2)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3)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干旱的环境中应及时进行灌溉,对水分和空气温度要求较高的树种,须在清晨或傍晚进行灌溉,有的还应适当地进行叶面喷雾。
(4)灌溉前应先松土。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冬季灌溉选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
(5)树木周围暴雨后积水应排除,珍贵树木周围积水尤应尽速排除。
2、中耕除草
(1)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须铲除特别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等。
(2)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
(3)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候进行。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3、施肥
(1)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株的生长势进行。
"注":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
(2)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而定。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 cm胸径应施堆肥1.0kg,胸径在15cm以上的,每3 cm胸径施堆肥1.0-2.0 kg。
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应适当增加施肥量。
(3)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高均为25-30 cm。
(4)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注意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的技术,并逐步推广应用复合肥料。
(5)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施肥宜在晴天;除根外追肥,肥料不得触及树叶。
4、修剪、整形
(1)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生长茁壮。各类绿地中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凡因观赏要求,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性对树木整形,将树冠修成一定形状。
(2)乔木类: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
(3)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茂盛,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4)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也可作整形修剪,特殊造型绿篱应逐步修剪成形。
(5)地被、攀缘类: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删老弱的藤蔓。
(6)修剪时,切口都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要平整,应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对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扯裂,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
(7)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5、防风防台
(1)高大乔木在暴风雨来临前夕,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对树木存在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六项综合措施。预防工作应在六月下旬以前做好。
a、立支柱:在风暴来临前夕,应逐株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支柱及其扎缚情况应及时改正。
b、绑扎是一项临时措施,宜采用8号铅丝或绳索绑扎树枝,绑扎点应衬垫橡皮,不得损伤树枝;另一端必须固定;也可多株树串联起来再行固定。
c、加土:坑槽内的土壤,出现低洼和积水现象时,必须在风暴来临前加土,使根颈周围的土保持馒头状。
d、扶正:一般在树木休眠期进行;但对树身已严重倾斜的树株,应在风暴侵袭前立支柱,绑扎铅丝等工作,待风暴过后做好扶正工作。
e、疏枝:根据树木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尤其是和架空线有碰撞可能的枝条以及过密的树枝,应采用不同程度的疏枝和短截。
f、打地桩:是一项应急措施。主要针对迎风口等树干基部横置树桩,利用人行道边的侧石,将树桩截成树干和侧石等距离的长度,使树桩一端顶住树干基部,一头顶在侧石上。
(2)抢救工作
a、风暴来临时,应将已倒伏而影响交通的树木顺势拉到人行道上,并及时修剪树冠部分枝条。
b、风暴后,应分轻重缓急进行抢救,首先抢救对主干道上妨碍交通的和行将倒伏的植株;对于就地抢救难以成活的树木,应将树冠强截后移送苗圃栽种养护。
c、风暴过后应及时拆除有碍交通、观瞻的加固物。
(3)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等防寒措施。
(4)枝叶积雪时应及时清除;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应树立支柱支撑保护。
6、补植树木
(1)树木缺株应尽早补植。
a、落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落叶以后土壤冰冻以前补植。
b、针叶树、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补植。
(2)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行道树种必须与同路段树种一致。
7、挖除枯树
(1)对枯死的树木应及时挖除,并填平土坑。
(2)对生长不良而难以复壮的树木,也应挖除,换上生长良好的植株。
8、地被植物养护规范
(1)天气干旱,土壤干燥时要适时、适量进行浇水。早春发芽前要普遍进行施肥,采取薄肥勤施的方法。
(2)发现枯死植物应及时挖除和补植;枯叶残花要随时整理清除。
(3)木本地被植物萌发能力强者,应在冬季休眠时进行修剪。应使植株在生长期间,始终保持在高度不超过60cm的低矮状态。
(4)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经3-4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至影响其正常发育时,应按不同类型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析,更新移植。
9、草坪养护规范
(1)草坪中杂草应及时挑除,大型野草更应随时挑除;杂草过多又无法净化时,应淘汰重铺。凡低洼常年积水处,要填土整平或浅沟
排水。空秃地段应及时补植。
(2)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适时进行中耕、加土、镇压,保持土壤平整和良好的透气性。应适时进行剪草,草的高度控制在4-6cm。路边和树根边的草要修剪整齐;剪草前必须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砾、树枝等杂物。剪草要平整,边角无遗漏;草屑应及时除净。
(3)草坪边上的树坛、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草边,保持线条清晰。
(4)草坪发芽以前要进行一次施肥;生长季节可按具体情况追施化肥;土壤干燥时,应及时浇水。
(5)草坪萌发期,土壤过湿或板结浇水后应暂停开放。
10、花坛养护规范
(1)花坛换花除了间种以外,栽移前必须要深耕细耙,除尽土中石块、草屑、残茎和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
(2)花坛的防护设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
(3)夏季花苗的移栽应在早晨、傍晚或阴天进行。移栽后,应随即浇透水。移栽后的4-5天内应再进行浇水。浇水时应防止土壤冲到茎、叶上。以后的浇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4)在花卉生长盛期,要及时中耕除草,追施肥料,施肥后应立即喷洒清水。
(5)枯萎的花蒂和黄叶要及时剪除,以保持花坛清洁,缺株要及时补栽;凡需摘心的品种,应及时进行。
11、防止污染
(1)废气、废液、废渣对园林植物的污染,应遵照中央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条例治理。
(2)绿地内的排污管网和排水管网应保证畅通、有效。
(3)使用化肥、药剂应合理,不得污染环境。
(4)严禁在树木根际附近堆放废液、废渣和倾倒污染物。
(5)各类绿地,严禁施用人粪尿。
12、病虫害防治
(1)维护生态平衡、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充分利用园林间植被的多样化来保护和增殖天敌,抑制病虫为害。
(2)引进和输出种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植物检疫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应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订长期和短期的防治计划。
(4)加强绿地中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局部发生严重病虫地区必须即时治理。
(5)严禁使用剧毒化学药剂和有机氯、有机化学农药。化学农药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执行。
(二)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1、绿地养护管理的景观标准
厂区绿地
规定一级厂区绿地
群落结构群落合理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裸露,树木种间株间生长空间与层次处理得当,整体观赏效果好。
树木生长树形完美,枝叶茂盛,季相明显。针叶树应保持明显的顶端优势。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整形树必须按观赏要求养护成一定形态,地被植物应为四季常绿观花或观叶品种。
草坪铺植草种纯,生长茂盛,无空秃。
杂草控制无大型野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基本无杂草。
绿化制度 第19篇
目的:为进一步做好绿化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绿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程序:
一、公司绿化管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公司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综合部(简称绿化办)。绿化办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公司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员工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公司绿化的良好习惯,按照各部门员工人数,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部门工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员工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公司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监察办批准。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三)损坏公司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一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个罚款**元。
5、采摘花果,以每枝?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无发票或出门证将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者,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公司报派出所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公司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
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检查评比。按照每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评比一次。
三、苗圃、温室管理制度
1、苗圃及温室是公司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逐步减少公司投资。
2、苗圃必须为美化公司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繁殖,每年自行嫁接套接,培育及补进新品种各2~3个。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须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向等情况。
5、苗圃、温室不准存放私人花卉。全公司员工需要在温室寄放越冬的花卉,苗圃负责人视温室场地的可能性,可办理寄放手续,并收取一定的管养费。对私人寄放的花卉,必须另册登记,插好标志写明品名、数量、拥有人姓名,并必须与收费收据三者相符,否则一律视作公司产。
6、非苗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可随意进入苗圃或温室。
7、苗圃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8、苗圃负责公司公共场合、、会议室的花卉布置、更换和养护。
9、负责公司大型会议会场用花和节日公司单项性美化布置,可收取适当费用。
10、苗圃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种植各种时令草花、苗木制作盆景出售,对花卉爱好者进行管养技术指导。
四、公司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个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两遍,并全天候保洁。
3、环卫清扫人员还负责房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并要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由校爱卫会出面处理。
(二)沟路疏通
1、环卫组必须备有地下管道及大小窖井,化粪池分布图,并对各个窖井编号管理。
2、工作定量:每个负责1、5㎡范围(大约折合大窖井30-50只,明沟小窖进口合算一只大窖井)
3、沟路工的固定任务指标,大窖井每月清掏一次,小窖井每半月清掏一次。
4、工作制度先保污水道(特别是粪便管),然后废水道,再次雨水道。
5、做好化粪池窖井的密封工作。
(三)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并罚款1元;
不接受批评教育者,罚款2元。
2、禁止在食堂、宿舍、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并罚款1元;
不接受教育者罚 款2元。
3、禁止向公司河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并根据不同性质处以5元以上罚款。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并按情节轻重罚款1-2元;
5、禁止在办公楼、宿舍楼、走廊、盥洗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违者罚款10-20元。(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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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禁止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并处以每人2元罚款。
7、不准在办公楼、宿舍楼的门厅、走廊、盥洗室、教室、综合部、宿舍等非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
校内不准乱停放各种车辆。违者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元。
8、不准在公司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杈枝、树干上挂晒衣被等物。违者根据情
况处以1元以上罚款。
9、不准破坏公司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对任意堆物堵塞交通、未经许可自行搭建、影响观瞻或损坏花木和公共设施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如有损坏,按原价5~10倍罚款;
对屡劝不听或清除不力者,虽无损坏公物,亦应处以10元以上罚款。
10、各部门应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在责任区范围内保持人行道、墙脚清洁,地面无痰,无粪便污水,无瓜皮果壳纸屑,无砂石等。室内由各部门承包卫生。对执行不力者按情况处以20~100元罚款。
11、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并处以2元以上罚款。
12、不准在公司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违者就地清理,并处以10元以上罚款。
13、垃圾箱内只准倾倒生活垃圾,并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乱倒生活垃圾者处以5元以上罚款,建筑垃圾不准倒人生活垃圾箱内,违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处以2元以上罚款。
1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临时工棚和堆物不得有碍环境卫生和阻塞人、车进出的通道,违者就地清理并处以20~100元罚款。
15、施工现场要有指定的材料和垃圾堆放点,不准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在两周内要清理好材料和垃圾,如过期不清,公司将派车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同时追加罚款费(清理费的10%)。
16、对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公司管理部门工作量增加,公司管理部门有权收取适当的费用。
17、对拒不交纳罚款者,将由公司管理部门请财务部强行扣款,并将姓名、单位公布于众。如有辱骂、围攻、殴打执勤人员者,予以纪律处分;
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此条例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希望员工自觉遵守。
绿化制度 第20篇
一、核内容
1.整形造型:
(1)乔木剪下重枝、内生枝、溢木造型;
(2)地被草保持4~8厘米。
2.施肥:均分无重无漏。
3.浇水:100%均匀。
4.除杂草:纯度90%以上。
5.补缺:
(1)保证人均绿化0.5平方米以上;
(2)绿地率37.5%以上。
(3)绿化覆盖率98%以上。
6.杀虫:清秀成荫、鲜花飘香。
7.保洁:保洁率达97%以上。
二、考核标准
1、绿化主管巡视抽查一至二次;
2、每周由管理主管抽查一至二次;
3、每日评比一次,每半年管理处评比一次。
三、奖惩
1、内容扣5分以下,由管理处发足承包金;
2、考核内容扣分10分以上,扣发承包金20%;
3、考核内容单项零分,扣发承包金50%;
4、连续两个月不合格者解除承包合同,并扣发一个月承包金。
绿化制度 第21篇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韶关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管理。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园林绿化高效、精细管理。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
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贴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理解公众监督。
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八条:绿化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以植物造景为主,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平、注重乡土树种的运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并优先选用乡土树种。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绿地保护和管理职责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其养护管理职责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绿地由供给物业服务的企业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五)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八)在团体土地上建设的小公园和街旁绿地等农村绿化,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团体经济组织负责。
第十二条: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技术标准对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
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坚持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对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协商确定临时占用绿地的位置、期限等资料,按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和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按规定由市、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第十五条: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者应当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损害,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迁移、修剪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城乡建设需要;
(二)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
(三)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的危险性有害生物;
(四)严重影响居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五)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景。
经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人应当对树木所有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砍伐、迁移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的树木,应当报本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
砍伐、迁移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树木,经本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委托绿化施工企业实施,所需费用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负责。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下的,及砍伐、迁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申请人应当供给以下材料,征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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