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健室制度第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保健室制度12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1篇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园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7、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食谱,定期计算营养摄取量,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8、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9、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10、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1、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2、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2篇
一、在幼儿园中的`生活注意动静结全,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二、合理膳食管理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委,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定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三、幼儿体格锻炼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四、幼儿体检查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验后正常者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100%。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在校卫生消毒及隔离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消毒隔离制度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七、各项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九、建立家长联系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十、园中环境卫生管理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清新。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3篇
一、幼儿园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幼儿入园:家长要出据户口簿、当地卫生院儿童健康证明和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幼儿园不接收证明不全或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入园。
三、幼儿园为每位幼儿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坚持每日晨午检,对有特异体质的幼儿要实施特殊保护。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
四、幼儿园职工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严禁有传染性疾病、心理精神疾病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人员从事幼教工作。
五、认真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进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一般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六、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活动室、寝室、玩具、毛巾、水杯、餐具、厕所等每天要消毒一次,严防感染。
七、搞好幼儿营养调查,做到科学配餐,培养幼儿良好饮食习惯,教育幼儿不挑食、不偏食、不随便吃零食。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幼儿进食异常情况。
八、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预防接种工作。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4篇
1、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3、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消毒灯、体重秤、消毒液、视力灯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4、保健室有专用的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5、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保健床上。
6、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7、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台帐,做好分类登记统计,记录规范,不错记漏记、随意涂改。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5篇
1、 托幼机构要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 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3、 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职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5、 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 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放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 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8、 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
9、 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6篇
一、保健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保健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保健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二、保健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三、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做报损销毁处理。
四、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五、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六、对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七、早上晨检时认真记录幼儿姓名、班级,幼儿带来的药物名称、服药剂量,中午给幼儿喂药时,认真核对方可喂药。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7篇
一、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本月年龄幼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特点及根据季节特征,订出具体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各项活动的内容,并提出质量指标。要求作到:
1、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2、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
3、幼儿睡眠时间昼夜共计不得少于或超过12小时到12小时半。
4、作息时间表:
7:40~8:00晨间接待
8:00~8:40晨间锻炼
8:40~8:55早操
8:55~9:15生活活动(点心,盥洗)
9:15~9:45学习活动
9:45~10:35自由活动角落活动生活活动
10:35~11:00餐前准备
11:00~12:10午餐,餐后活动
12:10~2:30午睡
2:30~2:50生活活动
2:50~3:00午操
3:00~3:20生活活动
3:20~3:50学习活动
3:50~4:30特色活动,角色活动
4:30~5:00离园准备
二、幼儿饮食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会(园领导,炊事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精打细算,合理使用。
3.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菜剩饭。
4.教职工(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
5.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营养员,作为营养分析,并要保证儿童的蛋白质摄入量。
6.按时开饭,要保证儿童愉快进餐,时间不能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每人吃饱吃好。
7.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合适的食谱,使儿童能吃到各种各样的食物,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8.加强体弱儿的饮食管理,为患病幼儿做病号饭。
(二)饮食卫生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饭、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5.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6.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干,饭桌要用过氧乙酸消毒。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使用后肥皂洗手。
三.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质活动,幼儿每天做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二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的.幼儿不少于三小时,并加强冬季体育锻炼。
3.充分利用本园的环境条件,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应适合年龄组的特点,要循序渐进,并考虑运动项目与运动量,对各别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四.健康检查制度
(一)入园检查
1.新生入园前必须到市妇保院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包括化验肝功能,血色素)。如有传染病接触史,须待检疫期后无症状才可入园,同时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光线透视、肝功能及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
1.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析、疾病统计,及矫治缺陷,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
2.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市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热),二看(咽部,皮肤,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清除垃圾,每月检查评比项。
2.幼儿教玩具,要保持清洁,保健医生和助理教师每周五下午做好消毒,清洗工作。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济,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助理教师每日打扫并消毒二次(中午,放学前各一次)。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寄宿制幼儿每周洗头1次,根据季节定期洗澡,夏季天天洗,春末秋初隔天洗1次,冬季每周2次。
5.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6.寄宿制幼儿每天洗脚,洗屁股。
7.要求儿童服装整洁,寄宿制幼儿冬季内衣隔天换1次,夏季背心,裤叉天天换,勤晒被褥,床单每月洗一次。
8.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与幼儿无关的电视节目一律不看,每次时间不超过20分钟,幼儿与电视机的距离2米以上。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尿桶,纸筐后洗手)。
10.检查评比条件:
检查人员:协助园长,保健医生,年级组长,助理教师代表。
评比条件:
1、室内干净、整齐。
2、无纹理,无死角、房顶、墙角无蜘蛛网。
3、厕所干净,无味。
4、水杯、茶杯等,梳子干净。
5、床铺整洁。
6、幼儿个人卫生好,手脚指甲及时剪。
7、环境卫生好,清洁整齐。
(三)消毒隔离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室用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口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6.消毒工作具体安排。
1、三餐碗筷洗净后,放入高压蒸汽机里消毒。每餐饭前20分钟,先用干净水清洁餐桌,再用%过氧乙酸消毒。
2、开水杯每天洗净后消毒1次。
3、脸巾、餐巾每次用后消毒。
4、洗屁股、洗脚毛巾每天煮沸消毒。
5、洗脚桶编号,并每周消毒1次,厕所每日消毒2次。
6、每周五下午用%的过氧乙酸消毒玩具。
7、每2周用紫外线消毒图书及午睡室、活动室1次。
8、寄宿制卧室定期给幼儿睡后熏醋1次。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预防接种过卡率百分之百。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的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4.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七.幼儿安全制度
(一)预防烫伤
1.幼儿洗手、洗澡、洗脚、洗头前,教师先试水温,调节好后适宜再洗。
2.热汤、热粥等食物,温度适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幼儿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分发食品不要越过幼儿头顶传递,要从侧面送到幼儿面前。
3.教师提出水壶或保温桶均要加盖,要注意周围的孩子。
4.幼儿不得出入厨房,不得接近有火、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二)预防外伤
1.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或树枝等投掷、抡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不伤着别人。
2.教育幼儿不以小刀,玻璃片等危险物品做玩具,晨、午、晚检时,注意发现幼儿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3.教育幼儿不要背着手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伤面部,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时,不要穿硬皮鞋。
4.幼儿在大型玩具上活动,教师要注意照顾保护,户外活动时,孩子均要在教师的视眼中。
5.教育儿童不要爬到窗台及楼道栏杆上游戏或向下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6.每月检修大型玩具,发现损坏及时修理,修好之前停止使用。
7.对儿童不要拖、拉、抻、拽,防止发生关节脱臼。
(三)预防药物中毒
1.班上不得存放过氧乙酸、泡腾片等有腐蚀性物品,对上述物品,保健室应采取用多少泡多少,助理教师用完有剩余及时送回保健室。
2.幼儿内服药由保健医生按顿送到班上服用。
(四)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器管
1.教育儿童不要把纸团,扣子等塞到鼻、耳里,也不要把扣子,别针放在嘴里。
2.幼儿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五)预防幼儿遗失
1.传达室门卫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出走。
2.外出活动时,教师随时清点人数。
3.交接班时,交清幼儿人数。
4.日托教师下班时,将尚未接走的幼儿交到值班老师手中,并写好名单。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簿:出勤登记表;
传染病登记表;
疾病登记表;
晨检检查记录表;
预防接种记录表;
体弱儿童管理记录表;
矫治记录表;
膳食调查记录表;
意外事故登记簿;
家长簿;
安全检查记录表等。
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检查登记表;
营养分析;
出勤率;
各种常见病患病率;
传染病的发病率等统计工作。
九.家园联系制度
1.保健室客有幼儿家长名册,联系电话,有事及时和家长联系。
2.各班教师利用接送幼儿的时间及家长联系簿、电话、家访等多种方法,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争取家长配合,支持幼儿园各种工作。
3.定期出板报,经常利用卫生宣传窗向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问题。
4.向家长发布每周食谱,每月伙食收支情况,体格检查及教学情况,争取家长配合和谅解。
5.每学期召开家长会1~2次,对家长介绍情况,与家长交流意见等。
6.各班的“家长园地”做到一月更换一次。
7.卫生宣传内容
1、幼儿正常生长发育情况。
2、幼儿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3、幼儿文化、卫生习惯的培养。
4、各种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5、常见病、季节多发病的防病知识。
6、利用大自然因素:日光、空气和水锻炼的卫生要求。
7、饮食卫生,营养卫生知识(冬春季节注意侧重营养,夏秋季节侧重饮食卫生知识)。
十.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管理范围
1、贫血、血色素低于11克者。
2、佝偻病活动期。
3、天性心脏病。
4、体重不增,体重在均值减2个标准差以下。
5、特殊残疾及特殊疾病。
6、严重食欲低下,与同龄比较,饭量小于2/3以上者。
7、重症多汗,睡眠枕湿。
2.对每个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对管理情况做必要的记录。
3.向家长了解体弱儿情况,共同分析,制定管理措施。
4.对体弱儿进行定期检查和观察,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或康复情况。
5.体弱儿管理有保健医生及各班教师共同负责。
6.对康复儿及时结案。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8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加强我校卫生室药品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在校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我校由保健老师负责学校药品质量的管理,每季定期检查,建立学校药品管理档案。
二、人员与培训
1、学校卫生室从事药品管理人员应具有医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要通过药监部门专业培训,合格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知己接触药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及时调理工作岗位。
三、场地与设施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文件“本市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内“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的设置标准要求设定。
四、采购与验收
1、学校卫生保健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汽、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验收记录要保存期不少于2年。
五、陈列与存储
1、药品专橱存放,药橱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3、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不能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单存放,并做好相应记录。
六、药品使用
1、学校卫生保健室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使用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药品过期失效。
3、发放药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原因、药汽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9篇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
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10篇
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使医务室工作规范化,特制订下列规章制度。
1、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和毕业班体检工作,建立和健全每个学生的"健康卡。
2、做好体检、视力、疾病等日常卫生统计工作。
3、协助爱卫会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每学年一次对班级落实卫生包干区,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及时公布检查情况。
4、利用黑板报、画廊、广播进行卫生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五次。并按教学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5、经常督促食堂做好饮食卫生工作,每周至少二次去食堂检查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6、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防疫站,做好消毒、预防工作。
7、配合体育教研组,进行体育医务监督,检查场地、体育运动器械的安全卫生,避免体育伤害事故发生。
8、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师生保健工作,坚持业务进修,提高医疗质量。
9、做好、备齐本处室的各项迎检材料。
10、无条件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11篇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幼儿园保健室制度 第12篇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幼儿的健康水平,依据《海滨县幼儿园章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1.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病员出入登记记录。
5.隔离室需隔离到全,封闭隔断,保证与保健室不交叉污染。保健室和隔离室须相邻或同室隔断。保健教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6.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每150名幼儿配一张隔离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配备专用厕所。
7.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隔离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